时间中的侦探 精彩片段:
后记
我得承认,“时震”这个主意,包括基尔格·特劳特这个名字,最初都来自于那本荒诞、晦涩、即使铁杆科幻迷也不愿触碰的,叫做《时震》的小册子——那个有着爱因斯坦般滑稽的面孔,抖了一辈子机灵,让许多人无地自容的小库尔特·冯尼古特先生在那本“拼拼凑凑”的小说中写道:
“二〇〇一年的时震是宇宙中命运的肌肉抽筋。在那一年二月十三日纽约市下午二点二十七分,宇宙遇到了自信危机。它该不该无限制地扩大延伸?意义何在?
“宇宙因失去主见而颤动了一下。也许它应该来一次初始时的家庭大团聚,然后再来一次大爆炸。
“它突然收缩了十年时间。它将我和其他所有人一下子弹回到一九九一年的二月十七日,当时对于我是早上七点五十一分,站在加利福尼亚圣迭戈市血库前的一队人中间。
“然而,出于某个只有宇宙自己知道的原因,它决定至少暂时取消家庭团聚。它继续膨胀。如果有派别的话,哪个派别投了关键的一票,决定扩展还是收缩,这点我不得而知。尽管我已活了八十四年,如果把重播算进去就是九十四岁,还有许多关于宇宙的问题仍然是我所难以回答的。
“现在有人在说,‘重播’连续十年,只缺四天,说明上帝是存在的,也说明他用的是十进制。他们说,他像我们一样有十个手指和十个脚趾,做算术时用来扳着数。”
我相信,在那之后,再没有人能如此大胆机智地描绘“时光倒流”这一假设——拜托,那可是整个宇宙!但冯尼古特的幽默感从不会因为对方是宇宙或是上帝而有任何收敛。好吧,虽然我试图在小说中向这位黑色幽默的大师致敬,但整体来看,似乎并不算成功——瞧,我在小说中硬是为“时震”安上了一个科学解释,以及那一连串的谋杀、阴谋、心理分析,以及一环扣一环的情节推进……一切看上去都充斥着廉价的“理科生思维”,一招一式,一板一眼,却远远称不上“机智”。但至少有一点令我自豪——整个故事,虽然缺乏幽默感,却足够黑色!
当看完《时震》时,我就在想,或许我这辈子都无法像冯尼古特那样写作,但我编故事的才能,总要用在什么地方——“时震”这个点子就像一个火花,在一瞬间照亮了整个故事的格局:一桩连环谋杀、一次时光倒退、一个硬汉派的侦探、一个出人意料的凶手、几人互相牵扯的命运,引出最终的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结局。当然,最初,一切都没那么清晰,只有大致的轮廓——我知道我要写的是一个令我激动的故事:因为时光倒退,一名侦探回到了连环谋杀案发生之前,他所要做的,就是去侦破一桩“尚未发生的谋杀案”,但很快他就发现,事情远没他想像的那样简单……
我让故事在脑海中反复演进。在上下班的途中,谋杀正在我的脑海中发生,我考虑着凶手怎样诱骗受害者才显得合理,使用怎样的手段抛尸才能消灭罪证——直到我意识到自己坐过站为止;睡前的时间也属于这个故事,我考虑着该让哪些线索被带到“时震”之前,才能让故事天衣无缝,侦探要怎样行动,才会误入命运的歧途,就在这些想像中,我不知不觉地睡去,然后发一整夜的噩梦。
编故事的那些日子,还真是折磨人!
必须承认的是,相比把脑力费在如冯尼古特的《时震》《五号屠场》这样的小说上,我其实更喜欢拿罗伯特·索耶、弗诺·文奇、杰弗里·迪佛、迈克尔·康纳利、丹尼斯·勒翰,以及《CSI》来打发空闲——是的,我其实并不比大多数的畅销小说迷、科幻迷、美剧迷们更有出息,我只是偶尔拿大师作品来装装门面而已。所以,自从在屏幕上打出第一个字开始,我就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我要写的是怎样一部小说——它必须好看,让读者被其吸引,读起来却毫无负担的那种“好看”,但无论它多好看,都不会被读第二遍,这就是作为一部侦探小说所背负的命运;它可能被人提及、夸奖,在这一点上我还有那么点儿小小的自信,但它永远也无法与那些我所尊敬的“大师作品”相提并论——如果能被认为是一部“致敬之作”,一部“在结构上有所突破的科幻小说”,一部“让人惊喜的侦探小说”,无论是哪一种评价,都已能让我偷笑了。它注定要被摆在“通俗小说”的书架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是随便写写的——我可以向你保证,这是一部倾注了心血的、认真的科幻推理小说。
你大概猜不到,一个大学物理重修两次的所谓“理科生”,要理解“宇宙的熵”这个概念,并运用到小说中作为“时震”的理论基础,是件多困难的事——虽然在整部小说中,这些理论只是不起眼的几行字;你恐怕也无法想像,为了小说中犯罪心理学、痕迹鉴证学、警方组织架构、日文名字的英语发音,以及出现在小说中的车型、枪型的准确,我查阅了多少资料——它们加起来大概远远超过这部小说的字数。我从没去过匹兹堡,甚至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都不能算是出过国——当时我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北京和香港——最初,我求助于谷歌地图和谷歌地球,以期能搞清楚我想写的城市的地理环境,但我很快发现,想在一幅我完全不熟悉的英文版城市地图加卫星照片上找到我想要的那些地标简直是痴心妄想,地图可不会告诉你哪里是警察局,哪里是饭店,哪里是红灯区。于是我只好打电话给我在美国的同学——下午2点——他先是用有气无力的声音提醒我美国和中国有半天的时差,然后对我吼叫道,我他妈的住在旧金山,离匹兹堡比上海离北京还远哪!我只好认输了——于是有了“文中所有关于匹兹堡市的地理状况,均为作者杜撰,请勿考证”这条注释——那些路名,就像所有的人名一样,全是我编出来的。
至于为什么要选匹兹堡这样一个远开半个地球,没什么人知道的美国城市作为小说的舞台,而不是就近选在我所在的上海——其一,就当是我的一点私心,要维护我的城市吧,上海的“都市传说”已经够多了,我可不想再添上一个“连环杀手”;其二,既然是“远开半个地球,没什么人知道”——写起来不是更方便吗?就原谅我小小偷个懒吧,这部《时间中的侦探》作为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从火花一闪,到构思,到动笔,到完成,再到与编辑沟通、反复修改的这两年多中,的确是坎坷而艰辛的。
而最终我看着文件管理器中那个叫做《时间中的侦探(定稿)》的文件时,其成就感也难以用言语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