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大利刑侦笔记6·天眼追凶 精彩片段:
第二十三章 机关算尽太聪明
7月10日中午,张小舒被送到了市人民医院,暂由其姑姑照顾。
支队长陈阳主持召开工作会,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
陈阳讲话前,先拍了一下桌子,道:“虽然现在还没有确认被封进水泥的人是不是顾全清和张冬梅,但不管是谁被封进水泥,案件的性质都相当恶劣,为江州历史上罕见。目前找到了水泥封住的人骨,还需要通过DNA验证其身份。张晨已经将焚烧过的人骨送往省厅,由省厅专家来提取DNA,把握更大。不出意外,人骨就是顾全清和张冬梅的。”
陈阳是脾气相对温和的支队长,开会时拍桌子的情况很少,今天因为水泥封住尸体而动了真火,道:“通过视频显示,这半年来进入月亮湖张大树别墅的就只有区区几人,顾全清和张冬梅在别墅遇害,邱宏兵嫌疑最大。由于张大树别墅建设得早,使用得很少,所以别墅内部没有安装监控系统,这是最为可惜的地方。目前,张大树提供了邱宏兵侵吞江州二建公司财产的确切证据,我们以此刑拘邱宏兵。如果不对邱宏兵采取措施,有两种情况:一是邱宏兵逃跑或自杀,市公安局将会非常被动;二是张佳洪情绪非常激动,如果张佳洪采取了过激措施,事态将变得不可收拾。你们要明白一点,这次是以经济问题刑拘邱宏兵,如果找不到凶杀案的突破口,便只能以经济问题起诉邱宏兵,不管是对死者还是死者家属都难以交代。”
他抓起半截香烟,又狠狠抽了一口,道:“重要性和紧迫性,我都交代了。侯大利,你是重案一组组长,负责侦办此案,案子能不能破,责任就落在你的头上。”
侯大利眉毛紧锁,形成一个“川”字,道:“凶杀现场和抛尸现场基本确定,还有两个重要问题需要确定,凶手是如何进入别墅的?凶手是一人还是多人?从月亮湖视频来看,5月23日当天以及5月24日,只有顾全清的车辆进入月亮湖别墅,说明凶手另有进入别墅的路径。顾全清和张冬梅是两人,顾全清身手又不错,凶手如果只有一人,很难神不知鬼不觉杀害两人,除非是先用药。凶手在三社水库处理车辆后,他是如何离开的?如果有帮手,则相对容易。”
他停了停,又道:“虽然众多线索指向了邱宏兵,但是邱宏兵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据,不在场证据可以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是确实不在场,这种情况下,杀人者不一定就是邱宏兵,也有可能是我们没有掌握的人,我们把全部力量投在邱宏兵身上,侦查方向搞错了;第二种解释是邱宏兵通过某种方法制造了不在场证明。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破解其不在场证明。另外还有一件让人疑惑不解的事情,6月17日张冬梅妈妈接到了女儿张冬梅的电话,邱宏兵也有一个未接电话,来自张冬梅。张冬梅手机从湖州打过来的电话,这与我们现场勘查得出的死亡结论是不相符的。我们相信刑事科学的正确性,那就意味着许秀莲接到的电话是伪造的。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就围绕这两个方向来展开,深入调查邱宏兵是否在场。同时我们要调查6月17日电话的来源。我提出两个方向,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可以提出来。”
集思广益,先民主,再集中,这是侯大利侦办案件的重要方法。这其实是最普通的办法,看似平凡,但是坚持下去,坚决贯彻执行,最普通的办法便会发挥出巨大威力。
周涛率先发言,道:“我列出了邱宏兵、张冬梅和顾全清到达月亮湖别墅和离开月亮湖别墅的时间,特别跟踪了5月23日顾全清驾驶越野车来到月亮湖的所有路线,大家看投影仪。顾全清前往月亮湖时,张冬梅坐在前排。在5月25日凌晨1点28分,越野车离开别墅,由于角度和绿化的原因,仍然看不清楚驾驶员,可是在拐弯的镜头里可以依稀看到副驾驶位。我通过降噪等措施,尽量让画面清楚。在副驾驶位置没有人。在我们调集的视频中,凡是顾全清和张冬梅乘车时,张冬梅都是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而且,在5月24日当天,我查过所有交通要道的视频,皆没有发现这辆越野车。通过视频分析,顾全清和张冬梅在进入别墅后就遇害了,第二天晚上,有人驾驶这辆车出月亮湖别墅,进入巴岳山,沿着盘山公路到达三社水库,然后将车开进湖里,并自作聪明地在地上泼洒了顾全清和张冬梅的血液。我认为凶手非常熟悉月亮湖别墅的情况,了解整个别墅监控设施设备的现状,所以一直没有将脸部暴露出来。”
周涛喝了口水,道:“我们团队这几天都在加班,把5月23日晚上、5月24日两天时间经过南郊加油站的车辆全部做了清理,除了顾全清的越野车以外,其他车辆皆没有在月亮湖别墅出现。另外,有一百多辆摩托车经过,绝大多数摩托车都看不清楚车牌,无法追查。”
这是相当大的工作量。周涛带领团队熬夜完成,面带黑眼圈,在谈话时不停打哈欠。
周涛刚刚说完,伍强立刻发言道:“我和当地派出所同志到月亮湖镇、社区了解过物管的情况,月亮湖别墅区是大树集团开发的,最初物管是由大树集团自己做,后来才交给现在的月亮湖物管公司。当初物管公司的负责人就是邱宏兵,正是由他负责安装监控系统。邱宏兵应该非常了解月亮湖的监控系统。我到物管公司去了解情况时,物管公司透露邱总为人非常谦和,一点都没有架子,不时以业委会成员身份到物管公司聊天、谈事。如果凶手是邱宏兵,他是有充分的作案条件的。”
马小兵道:“由于水泥封住的腿骨上有焚烧痕迹,我们沿着湖边做调查,没有人记得在别墅区有火光。我个人认为邱宏兵是用电锯将尸体切割,然后在烧烤架上用木炭焚烧,没有明显的火光和烟雾。”
此案凶手的凶残手法让见惯了黑暗的侦查员都觉得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