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迷雾 精彩片段:
第二十三章
1888年10月
当伦敦居民得知又有两人被惨无人道地杀害时,恐慌开始无边地蔓延着,这座大都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精神病院,病人们无不被吓得魂不附体。薄暮时分,夕阳染红了西天,每天从这时开始,人们便惶惶不安起来。当迷雾掩没了整个城市时,人们便躲在家里,牙齿格格作响。
魔鬼杰克!魔鬼杰克!一个口吐白沫、神出鬼没、在东区的小巷里播种着死亡的幽灵。
除了这种难以描述的恐怖之外,愤怒的巨浪冲向警方,尤其是查尔斯·沃伦。人们要求他辞职,甚至要他的脑袋。面对每天有如暴风骤雨的尖锐指责,查尔斯·沃伦决定招回在阿尔卑斯山白雪皑皑的山坡上打山羊、采绒草的那位新处长。找他之困难绝不亚于找凶手本人。然后,他下达命令,将所有后备力量调往东区——尽管那里的警力已相当雄厚——以加强用于调查的警力。
但这些措施未取得预期的效果。无精打采的刑事调查处拒绝承担一切责任,市民对它的怨恨与日俱增。可悲可叹的处境。
这时,魔鬼杰克正在暗自高兴,想着如何进行下一次的杀戮。
伦敦警察厅在怀特查普尔分局里设立了总指挥部。这里,阿伯林警官在警察们的注视下来回踱着步。
他气恼地一挥手,驱赶眼前雪茄的烟雾,然后低声抱怨道:“回顾一下。有人最后一次看到活着的伊丽莎白·斯特莱德是在午夜零点五十分。那时,她离被害地点不远,由一个男人陪着,据目击者说,那男的穿一件长大衣,好像很胖。因为天黑,他没看到脸。是凶手吗?还不能肯定。一刻钟后,小贩戴姆舒兹发现了伊丽莎白·斯特莱德的尸体,还热乎乎的。显然,他是撞见了正在干活儿的魔鬼,否则魔鬼绝不会仅限于切开那个不幸女人的脖子……”
“是的!”一个探警说,“因为,他通常……”
“我们很清楚他通常的作法。”阿伯林满面通红,高声道:“死者的耳朵没动,这充分证明了魔鬼杰克被人无意中撞见了。”我说:“别忘了,他曾许诺要把耳朵交给我们。”
阿伯林的颈上青筋直跳。他想发火,但还是用平静的声音继续说道:“一点四十五分,在迈特广场又发现了第二具尸体。十分钟前,凯瑟林·埃多斯还活着。目击者比较精确地向我们描述了陪她的那个男人:他身穿海蓝色丝哗叽,头戴一顶猎手式鸭舌帽,留着金黄色的小胡须。根据十分钟后发现的死者被害的惨状,我们可以断定,他就是凶手,在杀人时,又一次被打扰了。”
“耳朵被割破,”我佯装同情地说,“但没拿走。可怜的人,他真不走运。”
大家哄堂大笑,只有阿伯林冷若冰霜。显然,他并不欣赏我这句玩笑,一定觉得不合时宜。
“真不走运?”他刻薄地说:“我不这么认为。发现尸体的警察在这一地区巡逻,每隔一刻钟就在迈特广场上过一次。另外,因为夜行的人能从三个不同的方向进入广场,所以凶手很可能被他们意外碰上,而你却说他不走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