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从上古传说到1949 精彩片段:
汉
封建专制体制的完备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封建专制体制的完备
西汉末年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交织的历史,使东汉统治者怵目惊心。王莽代汉,赤眉、绿林起义,都是东汉统治者的严重教训,他们力图使这种历史不致重演。他们面对着豪强地主强大的势力,也力图加以控制,尽可能把它纳入东汉统治的轨道。在这种历史教训和现实要求交相作用之下,光武、明、章等帝都极力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备起来,以此加强统治。
东汉初年,功臣众多,封侯者百余人,其中功绩较大,在明帝时得以图像于云台的共二十八人。列侯封地大者六县,超过汉高祖刘邦对功臣侯的封赏。但是在政治上,汉光武帝刘秀则一反汉高祖以功臣任丞相执政的办法,不给功臣实权实职,剥夺他们的兵权。功臣侯除了任边将的以外,多在京城以列侯奉朝请,只有邓禹、李通、贾复等少数人,得与公卿参议大政。对于外戚,光武帝在经济方面尽量优容,例如郭皇后家号为“琼厨金穴”。但是鉴于王莽以外戚篡汉,光武帝不让外戚干预政事,不给他们尊贵地位。马援功勋很大,但以身为外戚,甚至不得列入云台二十八将数中。汉明帝刘庄令外戚阴、邓等家互相纠察。梁松、窦穆虽尚公主,但是都由于请托郡县、干乱政事而受到屠戮。章帝后兄窦宪以贱价强买明帝女沁水公主园田,章帝甚至切责窦宪,还说“国家弃宪如孤雏腐鼠耳”。对于宗室诸王,光武帝申明旧制“阿附蕃王之法”,不让他们蓄养羽翼。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光武帝命郡县收捕诸王宾客,牵连而死者以千数。明帝兄弟楚王英被告结交方士,作符瑞图书,楚王被迫自杀。永平十四年(公元71),明帝又穷治楚王之狱,被株连而致死徙的外戚、诸侯、豪强、官吏又以千计,系狱的还有数千人。
在中央政府中,号称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只是名义上的政府首脑,实际权力在中朝的尚书台。光武帝曾裁并其他许多中朝官职,所以尚书台更能集中事权。尚书台设千石的尚书令和六百石的尚书仆射,令、仆射以下有六曹尚书分掌庶政,每曹有丞、郎若干人。皇帝挑选亲信的三公或其他大臣“录尚书事”,实际上等于自己直接指挥尚书台,所以尚书台专权用事就是专制皇权的加强。宫内有些官职西汉时例由士人充任或者参用士人,这时专由宦官充任,以便皇帝直接掌握,随意指使。然而,皇权强固和相权微弱,在东汉后期王朝衰败的条件下,却导致外戚宦官挟主专权,这是东汉统治者所始料不及的。
在地方政权方面,光武帝裁并四百多县,这相当于西汉末年县、邑、道、侯国数的四分之一。吏职减去了十分之九,边塞的亭侯吏卒也陆续罢省了。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减少开支。地方政权中重要的改革之一,是州的地位由监察区域逐渐变为具有郡以上一级地方政权性质的行政区域;刺史则相应地变为具有统郡职能的长官。刺史举劾官吏,不再需要三公案验,即可黜免;刺史有了固定治所,只须年终派计吏奏事,不复自诣京师。不过这是一个逐渐的变化,到东汉末年才算完成。另一个重要改革,是光武帝废除内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并其职于太守;取消郡内每年征兵操练的都试,让地方兵吏一律归还民伍。废除内郡地方兵后,国家军队常常招募农民或征发刑徒组成,指挥权完全集中在中央和皇帝之手。这样就有可能加强皇帝镇压和控制的力量,减少州郡豪强掌握本地军队的机会。不过终东汉之世,内郡地方兵并未全废,有事的时候,仍常征发郡兵,由太守或刺史率领作战。内郡的都尉也常复置。但是内郡地方兵缺乏经常的训练,战斗力不如西汉的正卒、卫士、戍卒。同时刺史领兵之制,使刺史兼有一州军政大权,开东汉末年州牧、刺史割据之渐。这些结果,也是同东汉统治者加强专制集权的愿望背道而驰的。
光武帝深知儒学是封建统治者重要的精神武器,所以他特别提倡讲经论理,从儒生中选择统治人才。早在建武五年,那时皇家宫室还未修饰,统一战争还未结束,光武帝就着手建立太学,设置博士,让他们各以“家法”传授诸经。明帝更是广召名儒,自居讲席,让诸儒执经问难。郡国学校也纷纷建立起来。东汉除了通过学校培植统治人才以外,更重要的是用察举孝廉、征辟僚属以及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茂才、明经等科目,网罗地主士大夫的子弟做官。孝廉按郡内人口每二十万人举一人为率,每岁选拔,是儒生仕进的主要阶梯。征辟由三公及郡守为之,被征辟的士大夫,往往由于“才高名重”而躐等升迁。光武帝对于隐居山林、不仕王莽的人,多方搜求,重礼征聘,表示他对封建名节的表彰,企图以此使“天下归心”。他以特礼对待隐居不仕的严光(严子陵),就是一个著名的例证。东汉王朝通过提倡经学,表彰名节,广开仕宦之路,收揽和培育了大量的统治人才,养成了重名节的社会风气,使它自己在豪强势力迅速发展的时候仍然得以维持统治。
外戚、宦官的黑暗统治
东汉王朝专制体制的加强,在一定的时间内起着稳定封建秩序的作用。但是和帝以后,当这个王朝趋于衰败时,强化的专制体制又起着相反的作用,促成了外戚、宦官的专权和他们之间的斗争。
和帝十岁即位,窦太后临朝,太后兄窦宪受命为侍中,内管机密,出宣诰命,实际上掌握政权。窦宪诸弟居亲要之职,大批窦氏党徒,都做了朝官或守令。窦宪以“仁厚委随”的老臣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以与自己呼应。窦氏的奴客缇骑,杀人越货,横行京师。和帝在深宫中与内外臣僚隔绝,可以依靠的只有贴身的宦官。永元四年(公元92),他用宦官郑众掌握的一部分禁军,消灭了窦氏势力。郑众从此参与政事,并受封为鄛乡侯,这是宦官用权和封侯的开始。
安帝十三岁即位,实际掌权的是和熹邓皇后和她的兄弟邓骘等人。这期间,邓太后除了并用外戚、宦官以外,又起用名士杨震等,以图取得士大夫的支持。邓太后死,安帝与宦官李闰、江京等合谋,消灭了邓氏势力。此后李闰、江京等人大权在握,而皇后阎氏的兄弟阎显等人也居卿校之位,形成宦官与外戚阎氏共同专权的局面。
延光四年(125),宦官孙程等十九人,拥立十一岁的济阴王为帝(汉顺帝),并且杀掉阎显。顺帝时,孙程等十九人皆得封侯,宦官的权势大为增长。他们不但可以充任朝官,还可以养子袭爵。后来,顺帝也扶植外戚势力,相继拜后父梁商和商子冀为大将军。
顺帝死后,梁太后和梁冀先后选立冲(两岁)、质(八岁)、桓(十五岁)三帝。梁太后也任用宦官,还扩充太学,尽力争取宦官和官僚士大夫的支持,但是根本大权还是掌握在梁冀手里。梁冀为大将军平尚书事,专权近二十年。他的宗亲姻戚充斥朝廷和郡县,官吏升迁,都得先向他谢恩,满足他的各种需索。他还派人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他又在洛阳周围强占土地,调发卒徒,兴建私人苑囿,绵延近千里。他擅立苛刻禁令,不许别人触动苑中一草一木,苑兔被人误杀,牵连处死的至十多人。他还占夺几千口良人做奴婢,名曰“自卖人”。梁冀当政时期,对郡县的调发比过去增多十倍,人民大批地死于官府的箠楚之下。延熹二年(159),梁皇后(桓帝后,梁冀之妹)死,桓帝与宦官单超等人合谋消灭梁氏。梁冀被抄的家财达三十多万万,官府获得这笔巨大收入后,得以在这一年减收天下租税之半。
梁冀死后,宦官独揽政权,同时封侯者五人。他们“手握王爵,口含天宪”,权势达于顶点。宦官的兄弟姻亲临州宰郡,杀人越货,与盗贼无异。宦官侯览前后夺人宅舍竟达三百八十一所,夺人田地一百一十八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