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記事本 2 精彩片段:
第七章
后记
今年——我第一次申报了所谓的个人所得稅。由於收入並不多,也只有在一家出版社出书,所以所得的计算也很简单。我的工作不必定时上班,加上稅捐处离我家骑腳踏车只须十五分钟而已——诸如此类的好条件齐备,但卻因为我生性懒惰而拖到最后期限的三月十四日才提出申请。计算必须经费时也是将所有发票都丟给友人处理,自己这麼懒散,明年不知道该怎麼办才好。原本应该有更多的经费支出可报,但我卻把电费的收据全搞丟了。结果还贪心地胡思乱想:这项费用或那项费用是不是也能以参考资料的名目当成支出经费申报退稅?诸如此类有生以来第一次意识到的「稅金」观念,也是第二集故事构想的来由。
……其实这些都是骗人的,对不起。三月才刚想到的故事怎麼可能六月就出版呢?原本我就已经写得夠慢的。这实在不怎麼好笑,但因为这次又获得四页的页面,所以就继续谈下去。
将何时得到小說的灵感写在后记部分,其实是为了要逃漏稅——喔不,是从节稅的观点而言,觉得这是件满重要的事情。
假设我下次将出版以音乐为题材的小說,而购买小說中出现曲子的CD借此来申报为经费。当稅捐处进行调查发现该CD的收据时,可能会提出:「並非为了做小說参考资料而买,而是为了将之前购买的CD以经费名目申报,所以才硬将它刊登在小說中的吧?」之类的质疑。为了不被看破真相而遭到追讨欠稅,所以才必须先写在后记中以策安全。例如說:这本小說的构想是在○月○日想到的喔!如此一来,凡是收据上的日期比这天晚,就能证明是买来当作参考资料的。
其实后记这东西就如同字面上的意思,是后来才写的;所以根本就不能当作什麼证据——这件事请记得不要告诉稅捐处。
从小說开头就一直谈到肮脏的金钱,由此可知,本集是有关於钱的故事。至於将两亿圆这金额換算为实物时,各位会联想到什麼樣的东西呢?若立刻回答滋露巧克力(註:1980年代流行於日本,标榜一个只要十圆的廉价巧克力)两千万个,总觉得年龄马上就洩底了(而且最近很多都不只十圆了);如果回答美味棒(註:「うまい棒」日本知名的十圆玉米点心,生產总公司在日本茨城县)两千万支,又会被人知道我的出身。
当我想到以「抱著两亿圆的少女冲进侦探事务所」作为故事开头时,也回想起过去在麻将馆上班时一位偶尔会露脸的客人。他說:「人的生命虽然不能用金钱购买……但可以贩卖。只要彻底毀了一个人,所能赚到的钱大概就是两千万圆。就算再穷的家伙也是一樣。」
事实上,他說这句话当时已经喝得烂醉,言谈更是只能以支离破碎来形容,所以前述的台词充其量只能算是简要。若按照他的說法,两亿圆就等於十个人的价值了。毕竟他是个眼神很恐怖的人,所以我根本不敢问他具体上要如何从一个人身上抽出这两千万圆?也有可能只是他在胡言乱语而已。
从此以后,就沒有人再看过他的身影。說不定他就像吐泡泡般地将两千万圆吐出后,沉沒消失在新宿阴暗的泥沼裡了。
至於本书中登场的三人麻将是我实际在麻将馆学到的规则,然而我最近在网路上查询,结果发现那似乎只是我上班的店附近普及的规则罢了。有一种叫做东天红的规则和它很接近,我想那应该是我们老板以东天红为基準加上自己的规则独创的吧。不把北风牌当作花牌而是当作场风,这听說是在老板的出身地北海道打麻将时特有的地方规则。(註:以上皆为日本麻将的规则)
为什麼要在后记中写这种大多数读者看不懂的內容,其实是基於我淡淡的期待。期待說不定会有读者懂得和我所学相同的规则,当他拿到这本书时会多看一眼。
說不定我们曾在新宿麻将馆阴暗的角落擦身而过,同樣在泥沼裡求生存、並在数年后的现在透过小說的后记再度相逢——那真是微不足道卻又无比珍贵的奇蹟了吧。
說不定正是跟我借了钱后音讯全无的那个人或那个人。好不容易才想說要认真写后记的,现在又被彻底破坏了。请还我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