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长别
王丽萍 译
“很久以前,因为她是在温暖的晨曦中走出大门,伊夫兰说道,这是个出走的好天气——这天气看来确实适合旅行,天空贴着地面,周围的景物黑蒙蒙,这样一来,人们的视线似乎只有盯在脚下行走的路上。”
——卡尔·菲利普·莫里茨《安东·赖泽尔》
1、短信
杰斐逊街在普罗维登斯是条宁静的街道,它绕着商业区通向城南,在这儿它叫挪威街,可以驶上通往纽约的辅路。杰斐逊街错落变宽的地方,形成了围着山毛榉和槭树的小广场,其中韦兰广场旁有座英式楼房,这便是韦兰酒店。四月底我到达的时候,门房打开信箱取出一封信,连同钥匙一起交给我。尽管电梯工已候在那儿,我还是在开着的电梯门口,扯开没有完全封上口的信。信很短:“我在纽约,请别找我,找到我,不一定会是好事。”
据我所能记起的事来看,我就是专为吃惊受吓而来到这个世界的。美国轰炸时我被抱回家中,院中到处散落柴禾,阳光静静地照在它们上面。门一侧周末杀兔子的台阶上面,血迹泛着光。有天黄昏,正是夜幕即将降临时,因而更显恐怖,我盲目地挥动着手臂沿着已陷入昏暗的森林跌跌撞撞地奔跑,林中只有最前面的树干隐约可辨。我时而停下呼唤着什么,因羞涩而不敢大叫出声,时而又从心灵深处向森林里大声喊去,恐怖使我忘却了羞涩,我呼唤着我至爱的人,他早晨走进森林,晚上还没走出来。院子里又是逃跑的母鸡落下满地轻飘飘的鸡毛,阳光下的院墙上也粘着许多。
我走进电梯,就在年迈的黑人提醒我注意脚下台阶时,我差点儿被电梯间高出的地面绊倒。黑人用手关上门,又拉上一道铁栏,用手柄启动了电梯。
载客电梯旁边想必有个货梯,因为在我们上行时,旁边一直有声响,就像一摞盘子不断摇晃发出的声音。我从信上抬起头,打量着低头不与我对视、靠着手柄站在暗处的电梯工,只有他深蓝色制服下的白色衬衫还算醒目……突然,就像总是发生在我身上那样,当我和别人同在一个空间,又一直没人说话时,我觉得,对面的黑人肯定马上就要发狂似的扑向我。我从大衣里拿出今早在波士顿出发前买的报纸,边用手指着大标题,边试着向他解释,因为欧洲货币对美元升值,我只得将我换来的钱都用在这次旅行中,因为回到欧洲再换回去就不划算了。电梯工指了指电梯凳子下的报纸作为回答,最上面放着一些他卖报纸所得的硬币,并向我点了点头。下面这一摞《普罗维登斯论坛报》上印着与我手中的《波士顿环球报》上一样的大标题。
电梯工乐意与我交流使我松了口气,我在裤子口袋里摸索着纸币,一旦他把箱子放进房间,我就可以立即塞给他。到了房间,我手里却拿出一张10美元的纸币。我将它换到另一只手里,试着不将整个钱包都给带出来并掏出一张一美元的票子。我摸到一张钱,立即从口袋里拿出递给了他。那是张5美元纸币,那黑人立即将它攥在手里。“我只是刚到不久。”当剩下我一个人时,我对自己大声说。我没脱大衣就走进浴室,在镜子里端详自己。我看到了大衣上有几根头发,“这一定是在公交车上掉落的。”我诧异地坐到浴缸沿上,因为自童年以来,这还是我头一次又开始自言自语。孩童大声自语,是在想像着面对听众。我到这里只想先看看,并非想和谁有来往,我的自言自语让我莫名其妙。我不由自主地窃笑,用拳头捶打自己的头,差点滑倒在浴缸里。
浴缸的底部纵横贴着淡色粗条纹,像是防滑条。观察防滑条和思考自言自语之间立刻产生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吻合,于是我收住窃笑,走回房间。
窗外望去是一片小屋,窗前并列着桦树,树干上的叶子还小,阳光从其中穿透过来。我将窗户向上推开,拉过一把靠背椅坐下,将脚搁在尚留有早晨余温的暖气片上,我来回滑动靠背椅的轱辘打量着信封。这是一个淡蓝色的酒店信封,背面印着:“德尔蒙尼克酒店,59街派克路,纽约。”信封正面的邮戳却是“费城”,信是五天前从那儿寄出的。“是下午寄的。”当我看到“p.m.”时大声说道。
“她哪来的钱旅游呢?”我问自己,“想必她身上有很多钱啊,那儿的房间至少要30美元一晚。”我只是从音乐剧里对德尔蒙尼克有一些了解:剧中的乡下人从街头迈着舞步走进来,在包厢里笨手笨脚地用起餐。“再说,她对钱没有概念,起码不像普通人那样。她总是像小孩子那样乐于交换,钱对她而言不过是个交换工具。她喜欢一切容易消费,或者至少可以马上换掉的东西,而在她看来,钱正好合二为一,既可以消费,又能够交换。”我极目远眺,注视着一座笼罩在一家棉纺织厂雾气中的教堂,从城市地图上看,它准是浸信会教堂。“信在路上走了好长时间。”我说道,“她此时会不会已经死了?”有天傍晚,我在一座小山包上寻找过我的妈妈,她时常会情绪低落。我认为,她不是掉下去,或许就是自己跳下去了。我站在小山包上往下看那块慢慢变暗的地方,并没有看出有什么异样。只有一些女人站在一起,她们的购物袋放在地上,似乎受到了什么惊吓,而且又有人加入她们的行列,这不由得让我在岩石突出的地方又开始寻找起衣物的碎条。我张不开口,空气使我疼痛,因为害怕,周围的一切都深深地陷入我的体内。后来下面的灯亮了,有些车已经开着大灯行驶。小山包上方十分宁静,只有蟋蟀还在叫。我心事越发沉重。这个地方入口的加油站里,灯也亮了起来。天还没黑呢!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我一边在小山包上迈着小步走来走去,一边观望着下面的行人,有一个人走得十分缓慢,我认出来那是母亲。在最后的日子里,她做什么都慢腾腾的。她不再像以往那样直接穿过马路,而是走很长的斜线。
我将靠背椅滑向床头柜,让人给我接通纽约德尔蒙尼克酒店的电话。等我通报了尤迪特的娘家姓后,他们才在登记簿上找到了她。她五天前已经走了,并没有留下地址,倒是把相机落在了房间里:要不要把它寄到她在欧洲的住处呢?我说我明天去纽约,自己去取那相机。
我放下电话重复道:“是的,我是她丈夫。”为了不再吃吃发笑,我赶紧滑回窗前。
我坐着上下摸着大衣,将我在奥地利用现金兑换的支票数了一遍,大家都相传这儿会有抢劫。银行职员虽然向我保证,会以同等的汇率回购我的支票,但现在汇率的开放使他不必恪守承诺。“我该怎样花掉这三千块钱呢?”我问自己。突然间,我决定用我一时心血来潮而换来的这么多钱在这儿过一段懒散和忘我的日子。我给德尔蒙尼克酒店又打了电话,想在那儿订个房间。那儿已经没有空房,我即刻想到让门童帮我在华尔道夫饭店㊟订一间房,随即又打消这个念头,想到常在那儿的菲茨杰拉德,我正读着他的书,便在44街上的阿尔贡金饭店㊟订了房,那儿还有一间空房。
后来,在放水准备洗澡时我想起来,尤迪特一定把我账上的钱都取走了。“我不该授权给她的。”我自语道,其实我对此当然也无所谓;我甚至觉得好笑,并且怀着好奇的心理等待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不过只有片刻,因为我最后一次看见她时,那是一个下午,她四肢横着躺在床上,已无法跟人说话,她看着我的目光使我停住走向她的脚步,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来帮她。
我坐进浴缸里,把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完。这是一个爱情故事,说的是一个男人在河湾边上买了一座房子,就是为了每天晚上看着对岸自己所爱的女人与另一个男人一同生活的房子里的灯光亮起。盖茨比深陷此情中,有多么难以自拔,就有多么羞愧难当,而那女人,她的爱变得越热切,越无所顾忌,她就越发胆小懦弱。
“是的,”我说道,“一方面,我很羞涩,而就我对尤迪特的情感而言,我又很懦弱。在她面前,我总是感到不自在,我就不是我了。我越来越意识到,我那羞涩的天性,当它成为我情感的标准时,便是一种胆怯。我始终坚持我的天性,因为我觉得,她不会随随便便地接受我的一切。了不起的盖茨比只是在他对待爱的方式上羞涩,因为他太痴情了。他彬彬有礼。如果还为时不晚的话,我真的愿意像他那样既彬彬有礼又无所顾忌。”
当我还坐在里面时,我就开始放走浴缸里的水。水流得很缓慢,我闭起双眼向后靠着。这时,我感到自己随着流水缓慢的咕嘟声而变得越来越小,最终溶解了。直到感到了冷我才重新感觉到自己,因为我躺在已没水的浴缸里。我站起来擦干身子,并从上到下打量着自己的身体。我抓住自己的阳具,先是裹着毛巾,然后直接用手开始站着自慰。我用了很长时间,有时睁开眼睛,从浴室雾蒙蒙的窗子向外望去,那儿桦树叶的影子上下摇曳。当精液终于流出来时,我屈膝跪了下去。事后我清洗自己,冲净浴缸,穿上衣服。
我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什么也不能想像。开始那会儿是非常痛苦,后来我感到很舒服。我并不瞌睡,但脑子一片空白。窗外稍远一些的地方时不时传来一阵不大的响声,像是噼里啪啦的声音,随之而来的是在布朗大学校园打球的大学生的呼喊声。
我从床上起来,用酒店的肥皂洗了几双袜子,然后走进楼下大厅里。电梯工坐在电梯旁的凳子上,用手撑着头。我走出饭店,几乎已经是晚上了,外面广场上,那些出租车司机互相聊着天,当我从他们旁边走过时,他们和我搭上话。我已走出很远,才发现自己懒得理睬他们,连个手势都没打,这样事后才觉得挺开心的。
“我现在到美国已两天了。”我边说边从人行道走到马路上,又从马路走回人行道,“我有没有什么变化呢?”我走着走着,不由自主地四处张望,然后简直急不可耐地看看手表。犹如常常阅读到的东西促使我急着去体验一样,了不起的盖茨比催促着我立即去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需求突然如此真切,成了本能的冲动。我思量着,我可以将那些盖茨比带给我的感受表现出来,并且在我的周围加以应用。那是热情和专注的感觉,爽朗与幸福的感觉,我感到它们会永远驱走我与生俱来的惊恐与慌乱。这些感觉是可以运用的,我再也不会因恐惧而窒息了!可是我最终要表现自己的环境在哪儿呢?我能够改变自己的环境又在哪儿呢?我暂时把固有的环境抛到了身后;在眼下这个陌生的环境里,我不过是一个使用公共设施的人,一个在马路上行走的人,一个乘坐汽车的人,一个住酒店和光顾酒吧的人。我也不愿意有更多身份,因为那样我恐怕不得不去装腔作势啊。为了讨得人家多看你一眼,你到处去装腔作势,我觉得我终于摆脱掉了这种强迫感。尽管如此——面对这个环境,尽管我受到强烈的驱使,要处处留心,落落大方,可是此时此刻,我急切地避开人行道上每个向我迎面走来的人,不愿表现出另一副面孔,首先是那固有的恶心,因为那就不是我自己了。当我沿着杰斐逊街一直走下去时,尽管突然无意间想起了尤迪特,可是我深深呼着气跑了几步,要将她驱赶掉,让我的意识中无人存在,直到我怒火中烧,气愤得几乎产生杀人的欲望,因为我无处发泄这愤怒,既不能冲着自己,又不能冲着别的什么东西。
我穿过几条横街。路灯已经亮起来,天空显得一片湛蓝。树下的青草闪耀着夕阳的余晖。房前花园里,一片片花瓣飘落在地上。在另一条街上,一辆美制大轿车关上了门。我折回杰斐逊街,在一家小吃店里喝了杯姜汁汽水,那儿不卖酒精饮料。我直等到两块冰块在杯中融化了,才将水喝下去;水有点苦,可喝过甜的姜汁汽水后倒不错。每张桌子旁边的墙上都有个自动点唱机,你可以按下去选放唱片,不用站起身来。我投了25美分,选了奥蒂斯·雷丁的《坐在海湾码头上》。这时,我想起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因而变得从未有过的自信:直到我再也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我或许会如愿以偿,做出让人刮目相看的事来!我点了个汉堡和一杯可口可乐。我有些累,打着哈欠。而就在打哈欠时,我的体内出现了一个空洞,它马上又被一幅布满阴森森的矮木丛的画面充满,就像旧病复发一样,尤迪特死了的念头又攫住了我。当我向快餐店外越来越深的黑暗望去时,那充斥着阴森森的矮木丛的画面也越加黑暗,我的恐惧如此强烈,我突然又变成了一个什么东西。我再也吃不下饭,只能小口地吸着饮料。我又点了杯可乐,心神不宁地坐在那儿。
这种恐惧和这种尽快改变自己、最终摆脱恐惧的欲望使我厌烦透顶。时间似乎停止不动,我又一次去看看自己的手表。那种熟悉不过的歇斯底里的时间感又出现了。几年前,我曾看见一个胖女人在海里游泳,每隔十分钟我都向她望一下,因为我正儿八经相信,想必她此时会变得苗条一些。而在这家快餐店里,我一次次地去看那个男人额头上结痂的伤口,因为我想要知道,伤口是否在此时已经长好了。
尤迪特是没有时间概念的,我心想着。她虽然不至于忘了约会,但事事都迟到,犹如笑话中的女人。她简直就感受不到什么时间该干什么。她很少知道今天是几号。只要有人告知她时间,她总是吓一跳。而我则每隔一小时就去打电话收听电话报时。她每次都跳起来说:“嗷,都这么晚啦!”她从来都不说:“啊,还这么早!”她根本不可能想到,什么时间会做什么事。我对她说:“这可能是因为你小时候经常搬家,在很多地方生活过。你虽然一直知道你待过的地方,却从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你的方向感比我强,我常常迷路。或者是因为你太早地从事了一项具有固定工作时间的职业。其实我确信,你之所以对时间没感觉,是因为你对其他人没感觉。”她回答说:“不,不对,我只是对自己没感觉。”“还有,你对钱也没有概念。”我又说。她答道:“是的,我对数字没概念。”“你的方向感也让人头晕。”我接着说,“如果你要去对面的屋子,你会说下去;当我们已从屋里出来了,你还说汽车依然停在外边;当你开车去下面的城里,你却说去上面的城里,只不过因为这条路是向北边去的。”
我现在认为,我对时间的夸张感觉,就我而言,阻碍了我的自如和专注,而这些是我想拥有的。
我站起来,回忆是如此可笑。迷迷糊糊地拿着账单走向付款台,一言不发地递上钱,这正是我当时的状态。我连姿势都无须改变,这让我很受用。一种对概念、定义和抽象强烈而又滑稽的厌恶,使我在出门后停留了片刻,我刚才就是依靠这些来思考的。我试着打嗝,可乐帮了我。一个短发圆脸大学生,穿着沙滩裤,露着粗壮的大腿,脚上穿着运动鞋,在外面与我迎面相遇。我吃惊地望着他,脑子里想着人们竟会对惟一的他统而言之,把他归类并让他成为什么的代表,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不由自主地用“哈啰!”招呼他并直视他的双眼,他也回应了我。他成了一幅突然鲜活的图像,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我一段时间以来总是愿意读有关各种人物的故事。刚才快餐店付款台旁那个女人!她的头发是漂染过的,黑发根已露了出来,她身旁插着一面小小的美国国旗,还有呢?没有什么还有了。她的面孔在回忆中竟然开始明朗起来,变得如圣像般奇特。我回头又看了一眼那个胖学生,他的T恤背后印着罐装燃料乐队歌手阿兰·威尔逊的头像。威尔逊是个小个胖男孩,脸上的青春痘从电视上就能看得真真切切,戴着一副眼镜。几个月前,在他洛杉矶的月桂树峡谷的家前,人们发现他死在睡袋中。他用温柔的高音演唱了“又在路上”和“到乡下去”。不像吉米·亨德里克斯和詹尼斯·乔普林,还有其他的摇滚乐让我无动于衷,他的死让我至今还感到受伤。他短暂的,我自认为能理解的一生,常使我在似睡非睡的思考中痛惜不已。在回酒店的路上,我想起我常常需要重新寻觅的两句话:
“我告别了科罗拉多——
走在加州是如此惬意。”
酒店地下理发店旁有个酒吧,我在黑暗中坐到一张桌边,吃着薯片,喝着龙舌兰洒。酒吧女时不时走来将新袋子里的薯片倒到盘子里。旁边桌坐着两个男人,我听着他们交谈,直到弄清楚他们是邻城福尔里弗的商人。酒吧女坐到了他们那里,我仔细地打量他们三人,却并不好奇。那张桌子对他们三人来说有些小,他们在威士忌酒杯之间玩掷色子游戏,掷出的色子像玩纸牌一样排列开,那些杯子也许是酒吧女故意没有拿走。除此之外,酒吧里几乎很安静,只有吧台上的风扇轻声转动着,再就是色子碰到杯子时发出的响声;吧台下偶尔传来录音机倒带的啪啦声。我发现自己渐渐开始轻松自如地接受着这个环境。
酒吧女用手示意我坐到那张桌旁,直到其中一个商人拉来一把椅子并用手指了指时我才走过去。开始我只是观看,后来也玩了一下,就又不想玩了,因为我总是把一个色子弄到桌子下面。我又点了一杯龙舌兰酒,女人去吧台拿酒时打开了录音机。在桌旁她把盐撒在手背上去舔,掉了些在桌子上,用我的杯子接着喝酒。酒瓶的商标上是金黄沙漠中的一棵龙舌兰,录音机里传来西部音乐,由男声合唱的一首美国骑兵队的歌曲,接着是不带演唱的尾声部分,号声渐去渐远直至最后只有口琴在低吟。吧女说她儿子正在服兵役,我对她说,我还想和他们再玩一次。
掷色子时我觉得很奇怪:我将色子从杯子磕出,所有的色子都停止不动了,单单一个色子在杯子之间转动,而我想要的那个数字闪现一下又转没了,最后还是另一个数字向上停住了。就这一闪现的数字居然让我觉得它似乎真的出现过,只是不是刚才,而是在另一个时间里。
这另一个时间并不意味着将来或者过去,它之所以是另一个时间,是因为我生活在其中却思前想后。这是对另一个时间非常强烈的感觉。在那个时间里,想必也存在着与现在任何地方都不一样的地方;想必一切都拥有与我现在意识中迥然不同的意义;感觉也跟现在的感觉不一样,并且人们在这个瞬间正好才处于那样的状态,其中也许这个无生命的地球就是当初的情形,在千年之久的雨季之后,第一次落入了一滴没有立刻蒸发掉的雨水。然而,这种一闪即逝的感觉如此揪心和痛苦,以至于它依然闪现在酒吧女那短暂和淡然的目光中。这样的目光,我立刻感受为那另一个时间中另一女人既不闪烁也不呆滞、只是无限遥远、永远觉醒同时又熄灭不尽,直渴望到视网膜撕裂和发出轻轻一声呐喊的目光。我迄今的人生,不能就此而已啊!我看了看表,付了钱,回到楼上房间里。
我睡得很沉,无梦,整夜全身都感到一种充满期待的幸福。快到早晨时,这种感觉才消失,我开始做梦,醒来时很不舒服。袜子挂在暖气片上,窗帘随意拉开一条缝。它上面印着美国历史上的各种场景:沃尔特·雷利爵士在弗吉尼亚殖民地上悠闲抽烟;满载移民先驱的“五月花号”在马萨诸塞靠岸;乔治·华盛顿让本杰明·富兰克林朗读美国宪法;路易斯和克拉克船长在从密西西比河沿哥伦比亚河流至太平洋入口处的途中射杀黑脚印第安人㊟的场景(画中山坡的远处一个印第安人对着枪口半举起双手);阿波马托克斯战场旁,亚伯拉罕·林肯身体后靠着向一个黑人伸出手。
我将窗帘拉到一边,并没向外多看一眼。太阳照到地面上,温暖了我光着的脚。我把床头柜上的教友派圣经拿来翻阅,并没去翻找有关犹滴与和罗孚尼的章节,我却一下子想起她在他酣睡中割下其头颅的故事。㊟“她只是总踩我的脚,”我说,“或者是绊了一下。总而言之,她总是绊到什么东西。她步态轻盈、高雅,同时又磕磕碰碰。边跳边舞地向前,又绊到了什么。她跳过去后,接着撞到迎面过来的人。不一会儿她又滑倒,戳到毛线针上。她总是把针带在身边,尽管她从未织完一件什么东西,每次都是织了又拆。”“她其实是个很实在的人。”我在卫生间刮着胡子接着说。回到房间穿衣服和装箱子时我又说:“她钉钉子竟然一个也不会锤弯,她会铺地毯、刷墙、裁衣服、做木凳,还会把车上的瘪坑敲平。可她总是会滑倒、绊着或踩到什么,直弄得我看不下去。特别是她的表情!有一次她进房间想关掉留声机,她停在门口不动,只是将头朝留声机那儿摆了摆。还有一次是门铃响了,她先我一步到了门口,看到门前的垫子上放着封信,她把门轻轻掩上,待我过来时再打开,为了让我来捡起信。她当时没想什么,可我的手却不由自主地挥了出去,朝她的脸上打去,还好我比较笨拙,没有打到她。这让我们不一会儿就又和好了。”
我在楼下用支票结了账,乘出租车去灰狗大巴车站。这里的出租车不是黄色的,而是和英国一样的黑色。
在去新英格兰的途中我有时间做……什么呢?我思量着。不一会儿我就对窗外的景色失去了兴趣,大巴玻璃的颜色使窗外看上去更加灰暗。收费站使行程偶尔中断一下,司机向车外一个漏斗状的桶里扔几枚硬币。我推开窗户想看看外面,便有人说,开着空调呢,我只好将窗户关上。离纽约越近,广告上的文字越来越多地被画面取代了:冒着泡沫的巨大啤酒杯、灯塔般大的番茄酱瓶子、和原型一般大的喷气飞机飞在云端。我身边的人正吃着花生米,打开啤酒喝。尽管车内禁止吸烟,香烟却从这张嘴上消失又出现在另一张嘴上。不需我抬头去看,就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地上是核桃和花生壳,有些包在口香糖纸中。我开始读戈特弗里德·凯勒的《绿衣亨利》。
亨利·雷的父亲在他五岁时去世,他只记得父亲如何把土豆藤从土中拔出来,让他看上面的土豆。由于他总是穿着绿色衣服,大家都叫他“绿衣亨利”。
汽车沿着布鲁克纳高速公路穿过布朗克斯城区,向右拐,越过哈莱姆河到达曼哈顿。车速慢了下来,却尽力快速沿着公园大道穿过哈莱姆。车里的人开始拍照、摄像。这是周六,哈莱姆的黑人居民在破车和废墟之间散步。那些废墟只有底层还住着人。他们在读报,有人在街上玩棒球,姑娘们打羽毛球,那些常见的标识如汉堡包、比萨在这里使人感到如此怪异和不协调。大巴继续前行,驶过中央公园,最后拐进50街附近一个昏暗的车站里。在那儿我上了辆出租车,它们在这儿是黄色的,前往阿尔贡金饭店。
阿尔贡金饭店是座又高又窄的楼房,房间较小。房间的门全关上,也依然有个大缝隙,像是经常被摇晃过。我路过时发现,有些锁上还有划痕。这次我很麻利地塞给那个帮我提箱子的日本人一张一美元的钞票。
房间朝向后院,厨房也是朝向后院,因为我看到排气口冒着热气并听到碗碟和刀叉的撞击声。房间里很冷,空调声音很大。坐了一整天车没怎么动,我开始冷得发抖,同时为了能够静下来,我一动不动地坐在床上。我试着关掉空调,却找不到开关。给前台打电话,他们从那儿把空调关了,空调的嗡嗡声也停止了。安静下来后,房间显得大了起来。我躺在床上,吃着床头柜上与其他水果一同放在盘子里的葡萄。
开始我以为是葡萄让我有点胀气,身体开始膨胀,而头和四肢缩成了鸟脑袋和鱼鳍。身体里面燥热难忍,手脚却冰凉。得想办法控制身体状况的发展!手上的一根血管抽搐着,鼻子直冒火,犹如里面被用力挤压进什么东西似的。这时我才明白,又是死亡的恐惧,不是害怕自己死去,而是几近疯狂地害怕另一个人突然死去。经过长途旅行后,这种刚摆脱掉的恐惧变成了生理性的。鼻子一下子不再冒火,抽搐的血管也突然舒缓了,在我眼前出现了一个使人窒息的死寂、黑暗的深渊,看不到任何生灵。
我打电话去普罗维登斯的酒店问有没有人给我留言,回答没有。我一边把我在纽约住的酒店地址告诉他们,一边翻看一本旅游指南。保险起见我也留下了我在费城住的酒店通讯地址,即利顿豪斯广场旁的巴克利酒店。然后我在巴克利酒店订了往后几天的房间。我又给楼下打电话让门房替我买去费城的火车票,又给德尔蒙尼克酒店打电话询问我妻子有没有去取相机,很遗憾没有。我说一小时后我自己过去取。略等几分钟,我拨了“0”,要了去欧洲的长途连接。酒店接线员帮我接通了越洋长途接线员,我便将母亲在奥地利邻居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您是想与某个人直接说话还是随便谁接听都无所谓呢?第二种情况话费会便宜些。”“谁接都行。”我说。作为陌生人接听电话比较轻松,你可以做一件事并且乐在其中。接线员要我这里的号码,我把电话机上的号码读给他后,他让我放下话筒。
我静静地坐着,望着刚刚打开的衣橱里的空衣架,厨房里传来很响的声音,想必已是下午了。其他房间的电话偶尔响起,接着我的电话响了,越洋长途接线员让我等一等。听筒里传来咔哒咔哒的声音,我对里面叫了几声,没人回答。很长时间我只能听到一种空洞的声响和低微的嗡嗡声。随后响起咔哒一声,我又听到了同样的声响,不过与先前有些不同。紧接着不知哪里响起了长音,持续了几次。我仍握着听筒,维也纳电话局接听了,我听到维也纳越洋接线小姐通报我的号码,也听到拨号的声音,铃声又一次响起,我听到另一条线上一个女人的笑声并用奥地利方言说“我知道!”,另一个女人说“你知道个屁!”。声音中断了,邻居的孩子像用假嗓对着话筒叫着自己的名字。我试着告诉他我是谁,在哪儿,可惜他像刚被叫醒一样糊里糊涂,只是一个劲地说:“她坐末班车回来!她坐末班车回来!”直至我很快、却是下意识地轻轻放下了听筒。这时我又一次看到了一个场景,在一个路边有一个狩猎台,狩猎台旁是个岔路口,岔路前一棵沼泽草正在慢慢地直立起来。
“我永远没法适应打电话,”我说,“上大学时我才第一次从电话亭里打电话。很多事我开始做的时候,都已过了恰当的年龄段,因而很多事我没法习惯。即便我有那么一次不用多想便能与某人熟悉起来,第二天也得从头开始。与一个女人相处,我迄今依然觉得就像是个装模作样的情景。我如果在饭店里为她点菜,这让我觉得过分;如果我与她并肩而行,并排而坐,我马上觉得,好像是一个哑剧演员在演戏,觉得自己只是在装模作样。”
电话又响了,由于我刚才等候时,把话筒握得太久,它还是湿的。酒店接线员告知我刚才的通话费,并问是否将7美元与房费一起结算。我很高兴,又花掉了7美元。我回问,这附近什么地方能买到世界各地的报纸。这时我想起欧洲现在已是晚上了。接线员告诉了我一个时代广场附近的地址,接着我前往那儿。
我沿44街向东走去,“向西!”我转身朝相反方向而去。我要去百老汇,可直到越过了美洲大道和50街我才发现,其实我并没有转身往回走。由于总觉得是往回走了,所以我停下来,想来想去,开始有点晕。接着,我沿着麦迪逊大道走到42街,在这儿我又拐了个弯慢慢走下去,的确走到了时代广场旁的百老汇大道。
我买了份费城的《星期六晚邮报》,随即在卖报处打开阅读。没有什么与尤迪特相关的内容。因为我也没期待找到什么,就把它随便放到一旁什么地方,然后又买了几份德文报纸,在杂货店的吧台旁边喝着美式啤酒时读了起来,却发现这些我在去波士顿的飞机上都已看过了。我虽然只是翻了一遍,却真的都读了,因为现在我能想起每个细节来。
我穿过几条大道回去,拐入公园大道,感到自己又像前一段时间那样,当向某人描述刚刚做了什么时,我总是不能放下构成整个过程的任何动作。我走进一座房子,我不是说“我走进房子”,而是“我蹭干净鞋子,按下门把手,推开门,走进去,然后将身后的门再关上”。还有,当我给谁寄信,我总是(而不是“我寄信”)“把一张干净的纸放在一张垫纸板上,拔下钢笔帽,在纸上书写,将纸折起来,装入信封,填写信封,贴上邮票,投入信筒”。就像现在陌生的环境中一样,那时我因缺乏知识与经历,便去将自己仅有的几件事情在描述中分割细化,迷惑自己,似乎这样它们才会意义非凡。我现在也如此这般地越过美洲大道,50街和麦迪逊大道,沿公园大道直到59街,跨过一个拱门,走近旋转门,推动转门,走进德尔蒙尼克酒店。
门卫手里拿着相机在等我,他没看一眼我的护照就把它递给了我。这是一部宝丽来相机,是我在一个机场买的,比在其他地方买贵得多。从粘在一侧的小条上的数字可以看出,尤迪特已拍了一些照片。她看了什么并且还想用照片留住它们!这对我来说是个好兆头,使我在走出饭店时已不再担忧。
这是晴朗的一天,而风使天空更明亮,云彩在天际飘移。我一度只是站在街头东张西望。在地铁入口旁的电话亭里靠着两个姑娘,一个对着话筒说话,另一个偶尔将身子弯过去,一边用手把头发别到耳后。刚开始看到她们时,我愣了一下,她们的样子使我兴奋,以至于我真的来了兴致观看她们在这个小亭子里嬉笑,将话筒推来让去,互相耳语,还一边不断地投着硬币,然后又弯着身子靠近电话。她们旁边地面的盖子里涌出地铁的热气,向一旁的柏油马路上涌动。这情景让我解脱,使我放松。我轻松地观看着,处于一种天堂般的状态,一种只是想观看,观看就意味着认知的状态。我这样走回公园大道,直到它变成了第四大道,接着一直走向18街。
在爱尔金影院,我看了场由约翰尼·韦斯穆勒出演的《人猿泰山》。一开始我就有像观看禁片的感觉,而且事先知道是禁止观看的。画面唤回了一个已经忘却的梦幻,一架小型客机紧贴在丛林上空盘旋,从飞机的内部能看到坐着一男一女和一个婴儿,飞机轰鸣着急速地飞来转去,其实真正的飞机几乎不可能那样转来转去。就在它急剧地飞转时,我儿时坐在上面看这部电影的凳子跳入我的脑海。“他们是去内罗毕,”我大声嚷道,但电影并没提到这个城市,“飞机马上就要掉下来了!”机舱内这对夫妻紧紧相拥。这时镜头切换到飞机外面,只见它摇摆着跌下来,坠入原始森林。随着一声巨响,升起的不是一股浓烟,而是从一片可笑的场景中冒出的一个个气泡。后来我才搞清楚,这下面是池塘,泰山口衔一柄匕首,那个已长成男孩的昔日孤儿先后从相隔甚远的气泡中冒出水面。他不紧不慢,梦幻般地游来游去,水泡随之富有节奏地从深处冒出水面。然而,就在飞机坠毁的瞬间,那种观看时定型的回忆过程在一种神秘的预感中伴随着同样的节奏,逐渐成为固定的回忆图像。
尽管电影让我觉得无趣,我还是没走开。我想,连漫画书也不再让我感兴趣了,这并不是从我到这里才开始的。有段时间我看了很多漫画书,我不该看合订本。一个接一个的冒险故事此起彼伏。有一次我看了几本《花生漫画》㊟,结果夜里直犯晕,因为每场梦都是出现四格画面后结束,又以新的四格画面形式开始。我感觉就像是到第四个画面时,双脚生生地被截去,我的肚子直接戳在地上一样。现在却是这么个故事!即便是无声喜剧片我也不想看了,它们对笨拙的欣赏已不再能打动我。那些帽子不被风吹掉就不能过马路,向女士鞠躬就必定要弄翻咖啡的主人公,让我越来越觉得是难脱幼稚、不近人情的典型:这些形象慌乱不安,内心挣扎,自我扭曲,也同时扭曲着环境,因为他们只想仰望一切,事也好人也罢。卓别林固有的讥讽式的幸灾乐祸,可是看他那样子不是畏畏缩缩,就是唯唯诺诺;哈里·朗东的习惯总是缩手缩脚。惟有巴斯特·基顿努力寻找一个出路,板着一副警觉而誓不罢休的面孔,尽管他从来都没有搞清楚自己的状况。他的样子我还是挺喜欢看的。在一部电影中看到梦露皱着眉头一副无助的样子和斯坦·劳莱如何望向她,也是挺不错的。
电影院外已是黄昏,我思考着要去哪儿,于是放慢了脚步。我前面走着一位高大的姑娘,似乎被她那摆来摆去的书包牵引着,也在人行道上不紧不慢地走来走去。她的头发是黑色的,穿着牛仔裤。她不经意地走着,裤子却不像一般牛仔裤随着步子的起落,后面会起个皱,也不像其他布料在膝盖后有折痕。她左顾右盼,略带雀斑的脸庞很白,慢腾腾地走着,一如既往。我突然感到被挑逗了起来,因为我知道我会去跟她搭讪。我们就这样走着,一会儿几乎并排而行,一会儿她在我前面,一会儿我超过她,直到走到百老汇大道。我后来实在抑制不住自己,真想把她当街按倒。当我跟她说话时,却只问她是否愿意和我去喝一杯。
她说,“为什么不呢?”可一切稍纵即逝,尽管两人的脸色还因刚才相互靠近的兴奋而发红,现在我们却并肩而行。如果我们俩有意的话,那么,急促的脚步可能会让我们更加兴奋,并随即消失在一个门后。可我们只是继续向前走着,比先前不快也不慢,还得从头开始。尽管如此,我还是试着去碰她,她只当是我不小心而已。
我们来到一个咖啡馆,这里一切都要自助。我要走,她却排起了队。我也拿起托盘放上一块三明治。我们坐到桌边,我吃三明治,她喝咖啡。她问我名字时,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撒谎,说自己叫威廉。之后,我立刻觉得自在了许多,并问她,要不要尝尝我的三明治,她掰了一点儿。过了一会儿她站起来,说头痛,对我摆摆手就走了出去。
我取了杯啤酒又坐下来,从挂着帘子的窄门向路上望去,能看见的空间很小,以至于其间的景象越发清晰。里面的人行动似乎很缓慢,像在演戏。他们好像不是从门前走过,而是在门前信步。女人们的胸部从来都没有现在这般好看和充满魅力,她们的样子几乎是忧伤的。好在我并无所求,只是想看看她们如何在宽大的广告牌前自得其乐地走来走去。有个女人几乎停在了门中,寻找着什么。我着实被自己欲冲向她的渴求吓了一跳,却立刻又想道:“我真的能和她怎样呢?那样无非就是不负责而已!”随之又释然了。我不可能想像与一个女人缠绵,就在我想着要向女人伸出手时,随即便兴味索然,疲倦不堪。
旁边的桌上放着一份报纸,我拿过来看起来。我看着发生了的和该发生的事情,一页接着一页,感到越来越舒服。在开往长岛的城际列车上有个孩子出生;一个加油站工人手足并用行走在从亚拉巴马的蒙哥马利到大西洋边佐治亚州的萨瓦纳的路上;内华达荒漠中的仙人掌开花了。我内心对所有的事都产生了一种必然的好感,只要它们能够被描述。每个地方都吸引着我,每个出现的人都合我的意,即便面对一篇报道,看到法官把一个躁动的被告粗暴地用链子绑在椅子上时,我也命令自己,即便是不理解,也要表现出没有什么不对劲的样子。我读到的每一个人都让我有亲切感。我看着一个女人的专栏,其中谈论的是拒服兵役的人,她说要是自己生出这样的孩子的话,她就会躲起来不见人。没有一种顿时休戚相关的感觉,我是不可能观看她的照片的。一个上尉说他从直升飞机上看到稻田中的东西,像是一群女人和孩子,但也可能是“一个男人和两头水牛”。哪怕只是看到这些词语,我都会突然感到遗憾,没能像这个上尉一样亲眼目睹如此情形。所有的人,特别是我还不知道的每个地方,都会让我在阅读时感到亲切,从而使我对它们产生一种渴望。我读到有关蒙大拿一个电报局和弗吉尼亚军营中的一条街,立即就希望自己在那儿并能在那儿生活一段日子;不然的话,我就会觉得像错过了永远再也无法弥补的东西一样。
这种感觉我太熟悉了。小时候,我就常常在争吵或打架当间,突然觉得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我便停止说话或干脆躺在地上;即使我正在大喊大叫着逃离某人时,有时也会停住步子,甚至会坐下来直直地看着对方,大多数情况下,对方也就从我身旁走过去,仿佛追赶的是另一个人。如果我去骂人,很少能坚持到底;一说话我就变得和善,我不再责骂,立即和解。就拿我和尤迪特的争吵来说,我一直认为一个争吵重复着另一个争吵,并不是争吵本身让我觉得可笑,而是在说着话的时候,什么东西突然对我来说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后来虽然还正处在敌对情绪之中时,我则觉得自己随时都会笑出声来,而且我或许也不得不很快笑出声来,但我们相互已经伤害得如此之深,每次中断争吵,也包括和解的笑声,似乎只会伤害对方。又是长久以来,在纽约这儿,并且看着报纸时,我觉得自己以这种不可名状的方式陷入这一切之中,实在让我吃惊;可是我现在不想去想这些。这种感觉也只是短暂的;当我去考虑它时,它也随之消失,就像从未有过一样;等我站在外面马路上时,我又是独自一人。
我漫无目的却充满好奇地荡来荡去。在时代广场上,我看着裸体照;我从百老汇上空的霓虹灯字幕上读着当天新闻;对着报社大楼的钟我对了对自己的手表。街道灯火通明,就算走进没有照明的小巷里,头几步时还觉得晃眼。我从报上读到,在中央公园有一家被烧毁的饭店又重新开业,有些燃烧的痕迹又被利用到新的装饰中。我在人行道上边走边寻找出租车时,有人问我要不要音乐剧门票,我想走开,又想到劳伦·巴考尔在里面出演。几十年前在霍华德·霍克斯的电影《逃亡》中,她演一个十分年轻的女郎,在一个港口酒吧里倾身围住钢琴伴奏者的肩头,斜靠在钢琴旁,用低沉沙哑的声音唱着一首歌。我给那人20美元,手拿着票跑向剧院。
我坐在前排。乐队的声音从乐池下震荡而出。和其他人一样,我把大衣放在膝上。劳伦·巴考尔是台上年龄最大的演员,那些男人都显得比较年轻。她不再像从前在酒吧那样坐下和轻步走动,而是跑来跑去。有一回,她和留着长发、戴着项链的年轻男人在桌上跳舞。她吃力地落下来,下落时还得重新跃起并带着表情。她的每个动作必须连贯并富有娱乐性。打电话时她也得边穿鞋,为了不耽误时间又能随即离开。她每说一句话就变换一个姿势,起码会变换双腿的位置。她长着一双大眼睛,眼球随着她的动作转动。每演一个新场景,她就换一身行头,尽管她似乎没有换衣服的时间。只有当她伸开长胳膊端着威士忌酒杯时,大家才开始为她感到自在。她让人觉得,离开银幕以后,在这儿不得不靠出演不属于自己的节目为生,这让她并不开心。于是,人们观看她也像观看任何别的人一样,虽然他们为了尊严在演出,可是观看势必只会使他们受到伤害。我突然想起尤迪特:她的日常行为就是由很多小动作组成的,而劳伦·巴考尔的身体犹如一台机器将它们一一复制出来了。在一家时装店里,她不自觉地换了一副趾高气扬的顾客面孔,我心想着:她会立刻停在门口,四面环顾,却把谁都不放在眼里;只有当售货员走上前来时,她才会向她转过身去,仿佛她十分吃惊居然会碰上什么人。而一上舞台,她就变了样:她做出各种动作的简练并不是那种傻气的潇洒,那种不管是常人还是演员故作的潇洒,而是她只有面对舞台时才有可能展示出的严肃和放松。无论她平常怎样表演,可在舞台上始终镇静自若,忘我地面对他人;尽管她如此自如地表演了自己的角色,可人们几乎过后就忘了她。
剧院前一辆警车开进了我的思绪,嘶鸣的警笛几乎盖过了乐队。我从楼上栏杆旁看到从节目单中掉出的一张纸摇曳而下。这时,这张上下舞动的纸一下子使我全然断定,尤迪特此刻坐在一个饭店里漫不经心地用餐,翘起小手指还要点什么。她如此地专注,根本不会想其他什么事了。乐队指挥在乐池中上下跳动!演员的裤子熨烫得多么平整!此刻还有舞台上那个女对手正顺着橄榄舔吸着马提尼酒,然后又将橄榄塞进口里!她反正不会有什么事的。很难想像她会让自己过得不好。靠我的钱!我饿了,中场休息时我就去了中央公园旁的饭馆。
公园中树木沙沙作响,像是要下雨一样。饭馆中菜单的边角,都有故意烧焦的痕迹。衣帽间旁有一本贵宾册,里面的字迹如报纸的黑体字那么醒目。外面又有一辆警车在鸣叫。有一个服务员拉开面前的窗帘站在那里,另一个交叉双臂走到门口往外看。警笛十分刺耳,在立刻就给我端到桌上的玻璃水杯中,冰块短暂晃动着漂了上来。只有几个人还坐在桌边,脸部半明半暗。餐厅几乎空空如也,显得很大,随着警笛声在远处消失,我越来越感到疲惫。我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脑袋里开始有东西动来动去,伴随着我一整天在纽约穿来穿去的同样节奏。它卡了一下壳,然后好长时间勇往直前,后来开始拐弯,绕了一会儿圈,最后停止了。这既不是一种想像,也不是一种声音,只是一种时不时会造成这两种错觉的节奏。现在我才开始在内心感受着这座我先前几乎忽略了的城市。
一个我白天只是擦肩而过的环境攫住了我。一排排大楼和一条条街道事后由留在我大脑里的颤动、停息、纠结和冲击组合而成。当这些颤动也变成响声时,一种呼啸和鸣叫犹如发自一片沉寂的、被洪水淹没的大地的河床里,共同加入其中。窗前那些厚实的窗帘挡不住这些声音和图像,因为它们就发生在大脑里;一旦这些声音和图像陷入颤动和节奏,它们就会一再被大脑加速,从而重新开始剧烈震荡,并且闪现为更长的街道、更高的大楼、遭到撞击似的越来越远去的地平线遁点。尽管如此,这个过程依然让我感到惬意:纽约的面目祥和地在我内心展开,并没有对我施加什么压力。我坐在这儿,既放松,又好奇,吃着一块羊排,这是我自己请的客;喝着加州的红葡萄酒,这酒让我越喝越渴。就这样,我把这个拥挤不堪的、隆隆声不绝于耳的城市当成一个温情的自然剧来感受。我刚才就近可以看到的一切,如玻璃窗、停车牌、旗杆、霓虹灯字幕,正因为我几个钟头之久难以看得更远,此刻分散成了一种你可以在其中极目远眺的景象。于是我有了融于其中和读本书的兴致。
吃完饭我又将菜单从头看到尾,津津有味地读着菜名,就像我以前读祷告书中圣人身世一样,有阿来摩牛排、路易斯安那小鸡、丹尼尔·布火腿、汤姆叔叔式大排。零零散散的客人都还没走,大声交谈着。一个卖报的走进来在衣帽架上丢下几份报纸,一个化了妆的老妇人拿着花从一张桌子走向另一张,一个服务生漫不经心地在一对胖夫妻旁将法国白兰地倒在煎蛋饼上。这女人替他划着一根火柴,他鞠躬接过来放在平锅边,蛋饼升起火焰,这对夫妻拍起手来。服务生微笑着将蛋饼分到盘中端给他们,然后他用餐巾纸从冰桶里拿起葡萄酒,一只手背在身后,给他们斟上白葡萄酒。一个钢琴师不知从何而来,开始演奏,一个厨师走到厨房门上的圆窗旁向琴师张望。我又点了一瓶红酒,喝干了后依然坐着没动。一个服务生走进厨房,嘴里嚼着什么又走出来。负责衣帽间的女人正玩纸牌,嘴里含着大头针,搅着柜台上一小杯咖啡,然后她放下勺子,让嘴里的针落下,一口气将咖啡饮下,接着晃动杯子想让下面的糖溶化,晃动着倒入口中,继续玩她的牌。两个妇人从外面进来,一个用宽手包向服务生打招呼,另一个马上走到钢琴旁,琴师换了一个曲调,她唱道:
“在那过去的年代,那黄金的岁月,那49年。”
午夜很久以后,我才步行回到酒店,让门房把去费城的火车票给我,然后坐到那个叫蓝吧的酒吧里又喝了一杯肯塔基威士忌,慢慢地喝,不让自己喝醉。我从一张桌上拿了些酒店的明信片,写给很多人,包括那些我从没写过信的人。我从酒店一台自动机上买了航空邮票,随后将明信片投进了店内的邮筒里。我又回到吧间,坐在一个我能将身体转来转去的宽大皮沙发上,伸开手托着杯子,时而弯腰喝上一口。服务生过来把我桌上的烟灰缸拿到另一个时而笑出声的女人桌上。她每次笑完后都从那皱皮包里拿出笔记本,用银色小圆珠笔往里面写着什么。然后,我今夜第二次感到了累,拿了一张明信片上楼回到房间。我边走边在上面写地址,把它投到楼道里的邮箱中。它哗啦啦地响着,滑落到下面。
我房间地上有一张白纸条,我马上确信,一定是给我的留言,捡起来,却只是酒店经理原本放在果盘上的推荐条。我给楼下打电话让他们把空调重新打开,接着我没有洗漱就上了床,打开了《绿衣亨利》。
我读着亨利在学校如何遇上他第一个敌人。一个同学和他对大自然现象打赌:鸟落在哪根树枝上,树在风中摆动的最低幅度,湖里是五个还是六个小波浪后会起一个大浪。亨利打赌成了瘾,他总输,已付不出钱来,两人成了敌人。后来仅有一次在狭窄的山路上相遇,他们马上就扑向对方,一言不发拼死搏斗。亨利以致死的冷静摁住对方,逮住机会就用拳头往他脸上打,感到的却是一种疯狂的痛,永远再也不会更深切地感受到的痛。不久他就离开学校去了乡下。在那儿,他第一次自由地领略大自然,兴致盎然地要把它们立即都描绘下来。
我自己在农村长大,很难理解大自然怎么就会让人重新解脱,它只是让我感到压抑,或者至少让我不舒服。谷场、果树和草地让我觉得不舒服,隐藏着一些吓人的东西。我对它们有着切肤的了解:赤脚在谷场上奔跑,爬树时树皮划破皮肤,雨天穿着胶靴跟在奶牛后面在泥泞中行走。今天我才明白,之所以我对那些小小的不如意感受那么深、那么强,是因为我在大自然中从不被允许自由活动。果树是属于别人的,主人来时必须穿越田野逃跑,照看牲畜,也是为挣钱买照看牲口穿的靴子。孩子很早就被迫在大自然中劳作,没有人教给他们那样的眼光,至多只是对岩缝、朽空了的树以及地洞有些许关注,那里可以藏身,特别引起注意的是各式各样的地下洞穴。矮树林也吸引我,还有玉米地、密密麻麻的榛子树丛、狭道和河谷。我喜欢房屋和街道胜于自然,在这里我做不了那么多禁止的事。当风吹过麦田时,我讨厌它将我的头发吹到脸上,尽管后来我常常想像着一片在风中来回舞动的麦田 ,无非为了给自己找借口说,在自然中自己是多么的不舒服,其实只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能力去欣赏大自然。
我已把书放在一边,躺在黑暗的房间里。空调嗡嗡作响,我慢慢开始看着自己是如何入睡的。浴室的门变成山丘上一座白房子。有人正用鼻子呼吸,在我下面的岩壁脚上,有条狗呻吟着回应。我翻个身,马上从坡上滚了下去,掉到一个干涸的小河床上,那里有衣架和开了口的胶靴,我蜷缩成一团睡在那里。雨沙沙地下个不停,还有潮汐隆隆逼近,却并没有来到近前。“我忘记在贵宾册上登记了!”
第二天临近中午时,我在宾夕法尼亚车站登上了开往费城的火车。
回想起来,我再也弄不明白:然而,我觉得这一天过得如此之快,就像吸血鬼电影里的日子一般。你走进一个地下火车站,滚梯把你一直带到下面,最后一级立刻就把你推进一扇敞开的门内。等到你在座位上坐下了,车开动了,才感到心定,觉得真的身在车厢里了。窗前先黑了几分钟,火车穿过哈德逊河下的隧道,在新泽西这边驶出地面,出现在一片朦胧的大地上,车窗的有色玻璃使窗外显得更加昏暗。车厢内很亮,书页在翻动时都反光。可是只要朝外望去,云彩显得越发昏暗,这个笼罩在昏暗之中的地方看来看去都空空荡荡:看不到房屋,到处是垃圾堆,地平线上升起黄烟,看不见烟囱,一辆汽车四轮朝天,没有了轮胎,卧在荒野里,一片片森林荒芜不堪,被大风连根拔起的树木枯萎地挂在返绿的树上,其间还挂着像降落伞布的破布条,迷失在这个地方的海鸥卧在沙丘上。由于这家铁路公司不久前已经破产,火车直接驶过一个个关闭的车站,穿过一座座城市,其间的大楼背离铁路而去,因此看上去好像被疏散和无人居住似的。两个半小时后,当那些黑乎乎的、钉死的窗上画着毒鼠药的房子突然紧逼轨道时,车厢里瞬间暗了下来,还没看清隧道入口,火车就钻入了费城地下车站。
又是滚梯;不用下楼梯就可以直接迈上一个大广场。我环顾四周,看有没有人来接站。“你不用躲,正在哪棵树后偷窥我吧?我才不会去找你呢!”我说道,“你别拿我自己来吓唬我,我生来就没有惧怕的感觉,反正早就没有了,我对此不会再无招架之力了。”两位身穿着长袖黑袍、头戴宽边小礼帽的教友会牧师穿过广场,走向一辆开着门的汽车,黑人司机立在车旁,衬衫口袋里装着一个小收音机。一个我在火车上见过的海军士兵追上牧师给他们看什么东西,他们只是微笑,其中一个摇着手拒绝,另一个已上了车,他突然又从车里出来指向我。我吓了一跳。他们向我招手,我便向他们慢慢走过去。大兵抬起胳膊把我的相机晃来晃去;我把相机忘在了火车上。
然后,我和大兵一同走过广场,两人都不知去哪儿,互相陪伴着。到威廉·潘纪念碑前,我给他照了张相,等相片干了后,他就塞进钱包里。他随之掏出一张剪报来,打开它,就像捏着一张证书似的紧紧地捏着边缘。这是一篇关于士兵返回家乡明尼苏达雷德温的报道。他受到老兵俱乐部的欢迎并作了演讲,尽管简单,却很轻松,让人信服。大兵说:“其实我只是讲了鲍勃·霍普㊟带着女友来看过我们一次。我还给他们讲了他给我们说过的几个笑话,气氛不错,没人问我什么。”大兵接着又说:“是我把摇滚乐带到了雷德温,我们在家里先和我的姑娘练习过,然后有一天晚上我在自动点唱机上选择了《监狱摇滚》㊟,仿佛我们要跳华尔兹似的。突然间,我将她扔过我的肩头。”大兵又说:“我崇拜猫王,他在部队待过两年多,现在又回到老本行。我并不喜欢待在海军里,可那是工作啊。有一次,我在浅水里看到了一根芦苇秆冒了出来。那儿附近还有一些芦苇秆,可是它们都移动过。这一个却没有动过。有时候,你非得杀死什么人不可,不然你自己就会被人杀掉的。”这个大兵长着圆圆的脸庞,大大的鼻孔。他戴着一副眼镜,镜片粘着从他眉毛上落下的皮屑。他的嘴唇苍白,嘴里有颗金牙,说话轻声细语,每句话结尾时总是像唱歌一样扬起来,仿佛他要等人点头后才能继续说下去。他拉下帽子,让我看他的摇滚发型。这时,他的眼镜滑落到鼻子上,他的眼里流露出一种盲目而无所谓的热情,并没真正地注视我。我发现,好久以来,我第一次又能够近距离而且不紧张地打量别人。你看着这个大兵。同时我却受到伤害,因为他偏偏给我讲了他的故事。为什么偏偏总会有人给我讲故事呢?我心想着。人们总该看得出来,其实我从一开始就什么都不想听。尽管如此,还总是有人把这些愚蠢的故事讲给我听,如此慢条斯理,仿佛谁都根本想像不到我不会像个同谋一样洗耳恭听的。
“难道我非得干些什么名堂来让别人注意到我吗?”我自问道。然后,我借口要去打个电话而离开。“难道我想怎样或不想怎样的方式,总是在我说话或拒绝时才表现出来吗?难道人们从我如何行动,如何保持脑袋姿势,如何四面环顾还看不出来我的态度吗?”“或者难道我的表情还和以前一模一样吗?”我坐在去酒店的出租车里想着,“难道我得一步一步地想像出一个新姿态来吗?那么人们会不会发现,我总是不得不从许多表情中先选一种来?也许人们因此会觉得,我对任何可能的观点都会同意?”
“或者他们只是想吓唬我吧。”我心想着。这时,我站在酒店门口看着出租车司机把我的箱子交给一个服务生。“也许我看起来属于那类人,人们可以随便玩弄他们;面对这样的人,人们立刻就会无所顾忌,不像对待别的人那样小心翼翼:难道面对这样的人,人们马上会一见如故,因为你觉得他们没什么可怕的,无论怎么对待他们,他们都会听之任之?”
我不由自主地将脑袋朝后仰去,就像流鼻血时那样。这时,云彩耀眼夺目,我却害怕夜晚越发来得快了。我差不多一大早才上了火车,然后就和那个当兵的在广场上走了走,而现在已经快傍晚了:太阳短暂露出脸时,影子拉得长长的,而且这也表明天快要黑了,那么一切都将不复存在。我觉得迈向前的脚轻盈,而拖在后面的脚沉重。就这样,我跟着行李员走进位于酒店深处的前台。我填好登记表,在电梯里久久地等待着,直到又有人被塞进来后电梯才开动。等我到了房间时,太阳已经落山了。我从浴室出来,天色已经暗下来;我把大衣挂到衣橱里,也许比平时做得仔细些吧,转过身时,天已经全黑了。
“你这个臭家伙!”我说道,“我要打你个稀巴烂,我要打你个稀巴烂,我要打你个稀巴烂。你可别让我看见你,你这个捣蛋鬼。要让我捉住你的话,可就没你的好果子吃了。”
有人在挣扎,他被抬了出去,我跑过去,看到他在门口窒息,“是花粉过敏!”那个扶着他的人滑了一下,摔倒了,我帮着把人抬进屋,然后慢慢走开。当我赤脚踩到一个并不尖锐的小石子上时,一种刻骨的痛如电流从脚底窜到大脑里。接着,女人们在我身后窃窃私语地传递着死亡的消息,小心翼翼,她们并没有窃窃私语,只是她们的衣服在沙沙作响,从一个泥潭里露出一对癞蛤蟆的眼睛,一只门把手慢慢地上下移动,小心翼翼,我伸出光着的腿,碰到荨麻草。一只壁虎从我视线旁跑过,那不过是钥匙旁的酒店招牌,还挂在门上荡来荡去。“我再也不愿孤单一人。”我说。
我已给住在费城西部菲尼克斯维尔的一个女人写信,告知她,我也许会去看她。她叫克莱尔·麦迪逊,三年前我来美国时,我们上过一次床。我们几乎互不相识,我当时是那么地急切,所以才老会想起。
我在电话簿上找到她的名字,和她接通电话。“你在什么地方?”她问。“在费城。”我回答。“明天我和孩子开车去圣路易斯。”她说,“你想一起去吗?”我们说好,我明天中午时分去菲尼克斯维尔,等孩子睡完午觉后我们就会出发。
她马上就挂了电话,我还留坐在电话机旁。床头柜上有一个小电子钟,钟面的微光在黑暗的房间里照得很远,每当分针移动一格,它会轻声地响一下。我把钟的插头拔出来,房间里顿时一片漆黑。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克莱尔三十岁左右,高个子,长着一张大嘴,微笑时她的嘴不张开,只是双唇变得更薄更长了些。她的脸也很大,抚摸她,不太合适。几乎不太可能去亲近她,她从不谈论自己,我也从来没想到要说说她的什么事,她总是真真切切地在那儿,以至于没必要再说什么。我跟她谈论自己或窗前的东西,这是我们惟一能够亲密的方式。要是会有其他什么过渡的方法,我们俩都会觉得太累。第二天我去找她,她从房间里向外叫我,让我进来就是,门是开着的。我进去时,她靠在另一扇门旁。一切突然像是在梦中安排好的,我走向她,拥抱她,马上将一条腿伸到她两腿之间。当意识到该站起来时便站起身,再坐下,使劲闭上眼,闭到双眼发痛。经过那么长的呻吟,她开始脱衣服!我们相互转过身去,说话声音陌生,默默地投去发自内心但空洞的目光,长久地打量对方,一次次地亲吻爱抚,直到欲火使两人大声喘息,只得分开身体,眼光从对方下身移向上方,又不得不转过身,一个开始娇气地呻吟,直到另一个夸张地给予爱抚。而她刚才倚着的不过是一扇美国大冰箱的门!后来在我们三心二意的亲热中,我突然进入了她的身体。我要叫她的名字,却叫不出口。她在一所学校教德语,她父亲战后随军驻守在海德堡,没让她跟着,而只是在信中让她学德语。她有过一段婚姻,她身边这孩子不是我的。
深夜,房间很高,在顶层,路灯也照不进来。那些大楼都是黑洞洞的办公楼;清洁工也都走了。只有当一架飞机低低飞过时,房间的墙壁闪亮了一下。我给费城几家豪华酒店打电话,那儿的高价会使尤迪特选择去住:喜来登酒店、华威酒店、阿德菲亚、诺曼底酒店。我突然想到她也可能就住在这个酒店里,我给下面打电话。她在巴克利酒店住过,两天前刚走,没有留下或忘了什么东西,房费是用现金付的。
我气愤起来;愤怒随后消失,而一种厌恶如此强烈,房间里的物件似乎如蝙蝠的翅膀开始抖动起来。接着,厌恶也随之而去,我感到一股强烈的厌倦,我依然还是那个我,不知该怎么办。我向厨房订了一份吐司和法国红酒,把房间里的灯全都打开,就像人们平常看到的酒店房间广告画那样。我也打开了卫生间的灯。当服务生把餐车推进房间时,我把电视也打开了。餐车上面的吐司和红酒奇怪地并列着。我边吃边喝,当有女人在影片中尖叫,或者好长时间没动静时,便抬头看一下。有一次,当电视长时间地只有电流声时,我抬头看到由空空荡荡的德国市民房子组成的电影画面。屏幕前方突然有一头怪兽走过,图像很大,只见到它的头。其间,画面里一个戴着厨师帽子的男人正不断地介绍着由五道菜组成的晚餐,这些菜只需要简单地包在袋子里放进开水中浸泡几分钟拿出来即可。他还示范如何用剪刀把袋子剪开,将食物倒出,并用近镜头展示食物倒入盘子时热气腾腾的样子。我只喝了酒,换到另一个频道看动画片,演的是一只猫在吹泡泡糖,直到吹爆,把自己给憋死了。我还头一次在动画片中看到有谁死了。
后来我还想出去走走。没有关电视,灯也亮着,我就下楼了。因为是星期天,酒吧关门,我走到街上。费城的马路平行排列,纵横交叉形成直角。我朝前走去,拐进栗树街。这是一条主街,我继续往前走。街上静悄悄的,在一个地下音乐厅里我又遇到了那个大兵。尽管这里不卖酒,他像是喝醉了,靠在墙上看着那些年轻人跳舞,没穿军装,穿着一件皮衣,眼镜插在口袋里。我对他点头,他挥手回应,似乎并没有认出我。我端着一杯叫“根汁汽水”的饮料,颜色很暗有点焦味,在桌旁坐下,目光却不能从他身上移开。
乐队已经撤走了,只剩下那个歌手。这歌手拿来一把吉他,坐到麦克风前的凳子上,开始一边歌唱,一边叙述着或许他自己经历的故事。大家都不再跳舞了,站在周围倾听着。他讲述了一个傻姑娘的故事:她在农庄工作,被农庄主强奸后生下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是我!”歌手用力拨响吉他说,吉他声余音未止,他又接着讲下去。“就在她去井旁打水时,生下了这个孩子,她用围裙裹起他,把他抱回了家。于是我就成了农庄主和他太太的儿子一天天长大。有一天,我翻铁丝网时挂在上面下不来。这时,那傻子奔过来将孩子抱下来,她甚至连话也说不出来。那孩子对农庄主太太说:‘喂,妈妈,为什么这傻女人的手这样柔软?’而这个傻女人就是我的母亲!”歌手喊叫着。他举起吉他,蜷缩着身子,开始用缓缓而颤抖的和弦演奏着。
当音乐越来越激烈和急促时,那个大兵突然激动起来。他举起手臂,仿佛要伸展四肢似的。可是他此刻碰到什么不能完全掠过头顶的东西:他双手停滞,颤抖着攥成一团。他紧闭双眼,连眼珠都开始颤抖起来。他顶着无比巨大的阻力将头扭向一边,然后耸了耸肩,试图顶住自己的耳朵。这时,他张开嘴巴,牙咬得咯咯响。他所开始的每个动作都立刻停滞在一个同样强大的反动作中。他面孔歪斜,脑袋扭曲,仿佛它马上就会弹回来一样。他一再试图高高地推开什么;双臂一次次努力举过肩,举到那儿就开始颤抖,稍稍垂落下来,又重新使劲举起来,后来甚至连两臂垂落好像对他来说都不堪重负。他接着抬起一条腿,将脑袋硬抵在膝盖上,额头在上面蹭来蹭去。汗水从他的鬓角流出,牙床因白沫而闪亮。然而,我怀着崇敬和爱慕注视着他。他的陶醉不像其他此时又开始跳舞的人那样做作和讨厌,而且这种陶醉使他诧异,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样来收场。他再也说不出话来,甚至连结结巴巴都不能,就这样,他试图让自己解脱,因为他的一举一动看上去仿佛有个史前的魔鬼在他的身上死去了。然后他突然安静下来,手上拿着一把刀。那个盯着他的人立刻朝他小臂打去,刀随之掉在地上。只有几个人眼看着这个士兵怎样被带了出去。
后来,我回到酒店,又看了《绿衣亨利》,亨利怎样开始模仿自然作画,然后才在其中寻找那些遥远和神秘的东西。他凭着对残缺树干和岩石幽灵的想像要超越自然,为了使自己这个观察家更开心。他虚构出怪模怪样的树木和岩石,并画上一些神奇而衣衫褴褛的形象作为陪衬,因为他对自己了解如此之少,连那简单存在的大自然都对他一语不发。直到有一个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亲戚让他意识到,他画的那些树,棵棵看上去都很相像,统统堆在一起,没有一棵像真的。“这些岩石和石块一刻也不可能如此垒在一起,肯定早就垮塌了!”这位亲戚让他画他拥有的财产;尽管他只是这样说说,可亨利则不得不仔细端详那些东西。此时此刻,那些寻常不过的东西,哪怕是屋顶上的瓦片,都比他想像的要难多了。我突然又想起来,有好一阵子,我也对环境抱有一种古怪的看法:当我要描述什么时,我从来都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最多莫过回想起怪异的特征,如果没有什么怪异的话,我就虚构。所以,在我的描述中,出现的总是长着红痣的巨人,说话嗓门尖细。他们大多数都是些逃犯,在雨中几个小时坐在林中的树桩上,冲着风讲述着他们的故事。残疾人、瞎子和傻子我一眼就看出,但却根本无法详细描述他们的模样。我对废墟比对房子更有兴趣。我喜欢待在墓地里,站在墓地围墙边数起有多少自杀者的坟墓。我可以与某人在一起待很长时间,然后他出出进进时,我却认不出他来,至多还记得他脸上有颗痘痘或者他咬舌。只有不同寻常的特征和不良的习惯动作会吸引我多看一眼,别的看一眼就不会再去看了;如果我要讲述的话,那只有去想像了;如果想像不出来的话,那我就编造出一些特征,像通缉令一样。于是,这些特征取代了整个场景、关联和命运。而在尤迪特那儿,我才第一次开始感受起什么;我获得了观察环境的目光,而且不再一味是邪恶的目光。我不再去收集特征,开始变得耐心了。
我睡着了,没有关灯,所以做梦时太阳照在脸上。有一次,我等在十字路口;身旁停着一辆小车,我立刻将身子俯在上面,用手将雨刷推到挡风玻璃上。一个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女人探出身子将雨刷拉回原处。与此同时,她指了指天空,我发现太阳当空。我笑了,开车的也冲着我笑了,他是个法国人。可这似乎是个噩梦,我醒来时,阴茎挺得直直的,但并不兴奋。然后我关上了灯。黎明时有人使劲拍手,我喊道:“唉!”,从床上跳起来,原来只是一只鸽子在窗前扇着翅膀飞起来。
菲尼克斯维尔只是一座拥有一万五千居民的小城,离费城约三十公里。我与出租车司机谈妥价钱,吃了早饭便上路。途中我们停了一次,在一家折扣店我买了些宝丽来用的胶卷,这里比机场要便宜一半,给孩子买了个口琴。给克莱尔买礼物让我感到为难,我想不起来什么东西适合她,也想像不出她手中拿到东西的样子,她一定会显得很尴尬。可当出租车在绿叶街她家门前停下时,她正手提箱子朝车子走去。这是辆旧车,后备厢盖开着,孩子在克莱尔前面笨拙地走来走去,拿着个化妆包。屋门也敞开着,门旁还有几只箱子,屋前的草地上闪耀着露珠。
我下了车,提着箱子向她的车子走去。我们互相问候,随即我将箱子放进车里。接着我去取门旁的行李,她接过手,把它们放进去。孩子大声叫她关上后备厢盖。这是个大约十二岁的女孩,因出生在新奥尔良,叫德尔塔·本尼迪克蒂娜。克莱尔将后备厢盖合上说:“如果本尼迪克蒂娜在,什么都要关上,不然她马上就开始害怕。昨天她突然开始大叫个不停,直到我终于明白是因为我衬衣上的一个扣子没有扣上。”她抱起孩子,因为我在,她不愿动。我们走进屋子,我关上门。
“你变了,”克莱尔说,“你看上去无忧无虑,你也不再介意穿着件脏衬衫。三年前你来时,总是穿着白衬衣,每次都是件新的,胸前的折痕都清晰可见。这次你来竟然还穿着上次那件大衣,纤维里子的。”
“我哪里还有兴致买穿的呢,”我说,“我不再看橱窗。以前我每天都要穿不同的衣服,现在几个月都穿一样的。这衬衫嘛,那是因为昨天住的饭店没有洗衣服务。”
“箱子里是些什么?”克莱尔问。
“换洗衣服和书。”我说。
“正在读什么书呢?”克莱尔问。
我回答道:“戈特弗里德·凯勒的《绿衣亨利》。”
她还没有读过这本书,我说,我会念给她听的。“今天晚上吧,”她说,“睡觉前?”
“会在什么地方?”我问道。
“在匹兹堡的多诺拉,”她说,“我知道那儿有一家远离马路的汽车旅馆,孩子在那儿可以睡得踏实些。我希望今天我们能开到那里,到那儿有三百公里路程,阿勒格尼山脉就在这段路中。你还是不会开车?”
“是的,”我说,“我不想再让人考我,这现在对我来说是难以忍受的,让人来向我提问,以我的回答作判断。以前,十年前,我也许还会去考,既便是满怀抵触和愤懑。现在绝对不会了。”
“你总提到‘以前’和‘现在’。”克莱尔说。
“这是因为我急着变老。”我回答道,并不得不笑起来。
“你多大了?”克莱尔问。
“三天后就三十岁了。”我说。
“在圣路易斯!”她说。
“是呀,”我答道,“我几乎都等不及了。”
“去圣路易斯,还是三十而立?”
“三十而立,并且要在圣路易斯。”我说。
她给孩子弄吃的,我去卫生间洗头发。因为她把吹风机已装在了车上,我就湿着头发坐在屋前的草地上。今天阳光明媚,我觉得理所当然。
我回到屋里时,她正给孩子脱衣服,我看着她。她将孩子套进睡袋,把她放到另一个房间的床上。我听到她拉上窗帘,然后她走出来,我们一起吃牛排和团子,喝着啤酒。
“你依旧不喜欢奥地利吗?”她问。
“我现在挺喜欢那儿。”我说,“我发现,我先前差一点儿就相信,那里没有最通常的标识。事实上我看到,不是开玩笑,是与其他各地相同的交通标志,相同的瓶子形状,相同的螺丝纹路。我着实惊讶,这里也有酒店、商场和柏油马路。一切应有尽有,我之所以惊异,因为我是在这里长大的,童年时却什么都没有感觉到,我所感觉到的却是我不曾拥有的。甚至连始终让我不安、使我对自己不满的大自然,我也渐渐地用另一种眼光去审视。”我其实想说的不是这些,而是别的,于是我不再说下去。
后来我收拾好桌子,给自己从冰箱里又拿了瓶啤酒。克莱尔说,现在正是假期,她想去圣路易斯看朋友。“这是一对恋人!”她说,另外有个受德国外交部委派的剧团,应圣路易斯大学邀请,出演几部他们还未曾上演过的剧目,她对此很是好奇。
我原想帮她一起洗碗,可她现在已有一个洗碗机了,只需将盘子放进去。我问洗碗机怎么工作。“有些东西还是要用手洗,”她说,“比如银餐具还有煮锅和炒锅,它们太大了。银餐具我本来就没有,但我常常事先做好几周的饭菜,将它们冷藏在冷冻柜里,常用到大锅。”她让我看冷冻柜里冻起来的汤。“这些到秋天还可以吃。”她说。我突然觉得,到了秋天,她将汤化开时,不会发生什么事吧。
洗碗机洗完后,我们把餐具取出来。我刚才还不知道它们该放在哪儿,可当我忙来忙去的时候,便弄清楚了它们分别摆放的位置。我把啤酒瓶扔进垃圾桶,然后打开唱机,并没看上面放着什么唱片。克莱尔将音量拧小,指了指孩子睡觉房间的门。这张唱片叫《她系一条黄丝带》,有人用鼓演奏约翰·福特电影中的主旋律。“在普罗维登斯,我听到军乐团演奏的就是这首曲子!”我叫道,并且低声重复着,好像克莱尔听不懂这样大的声音似的。
她光着脚走来走去,收拾着一些小玩意,有缝纫针、孩子可能需要的药、体温表、孩子的防疫证、挡太阳的草帽。接着,她烧苏打水做了茴香茶以备路上用。坐在这儿,真是太好了;一切是如此神奇的美妙!
她走进一间房间,而当她从另一间出来时我抬头望去,居然认不出她了。她换了件连衣裙,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我们来到屋前,她坐在一张吊床上,我坐在摇椅中讲述着我这三年的经历。
后来我们听到孩子在里面喊叫,克莱尔走进去,给孩子穿上衣服,我则在那儿继续摇来晃去。我发现还有几件孩子的衣服晾在绳子上,便取下来,放进了她装着其他小东西的包里,也没有告诉克莱尔。我被笼罩在周围的美妙所感染。孩子坐在后座上,我们驶出了菲尼克斯维尔。
到了76号高速公路上,她想起了孩子的衣服,我指了指装着衣服的包,“唱机和烧水壶我也关上了。”我说。
76号高速路,从费城到匹兹堡,是宾夕法尼亚收费公路,有五百公里长。我们越过100号高速,从市中心第八收费站驶入。克莱尔身边有个装着零钱的盒子,每到一个收费站,她就从中拿出硬币扔进收费桶里,几乎不需将车完全停下来。到多诺拉时,我们已过了十五个收费站,克莱尔一共扔进收费桶里五个多美元。
我们说话不多,要说也是对孩子说,她一路上询问各种各样的景物。天空晴朗,万里无云,田间已长着小小的啤酒花和玉米苗,从山丘后面的大片居住区升起阵阵烟雾。尽管每块土地看上去就像刚刚耕种过,四周还是荒无人迹,如同原始大自然的翻版。在依然崭新如故的公路上也看不到一处作业点,柏油路面泛着光芒,车辆行驶缓慢,最高时速为一百多公里。突然有一架空军的飞机擦着我们头顶飞过,投下巨大的阴影,以至于我以为它要坠落下来。远处的风似乎比近处的树丛中要缓些。一群白鸟掉头飞行,而且突然变得黑乎乎的。天空一片透亮,几乎没有昆虫撞上玻璃。偶尔我看到被车碾过的动物,猫和狗都被放在了路边,而刺猬则无人问津。克莱尔向孩子解释说,农场的大铝球里装的是水。
我有了拍照的兴致,尽管看不到多少东西,我先后拍了几张照片,看上去几乎都一模一样。后来我就拍孩子,拍她怎么站着,从车后向外看。再后来我还拍克莱尔,我尽量将身体后倾,相机拍不了大镜头,还没到哈里斯堡㊟,最后一卷胶卷就拍完了。我把照片排放在窗玻璃上,一会儿看看外面,一会儿又看看照片。
“你也变了。”我对克莱尔说,吃惊她也能成为话题,并且指着她的一张照片。“你看上去,好像你每次思考时都深思熟虑接着要考虑到什么。以前你有时全然心不在焉,甚至是迟钝,现在你的目光显得严肃,似乎也有点儿忧虑。”
“似乎有点儿?”
“是的,似乎有点儿忧虑,”我说着,“具体我也说不清。你走路快多了,行动更敏捷了,举止更沉稳,说话声大了,响声更多了。好像你有意要引开人家对你的注意似的。”
她按了按喇叭当作回应,什么话都没有说。过了一会儿,听我们讲话的孩子要求我们继续说下去。
“我比以前更健忘了,”克莱尔说,“也许不对:我很少回忆往事。有时候,有人对我说起我们前几天一起做过的事,可我压根儿就不愿意去回想。”
“自从我来美国后,我越来越爱回忆了。”我说道。这时,她不往下说了。“我只要一踏上滚梯,立刻就回想起我第一次上滚梯时有多么害怕。要是我走进一条死胡同里,马上就回想起一生中所有那些我迷失在其中的、早已忘却的死胡同。首先我在这儿弄明白了,为什么除了对恐惧状态的回忆以外,在我身上并没有形成回忆的能力。我从来都无法拿我每天所看见的东西与什么东西相比较。一切印象都是业已熟悉的印象的重复。这样说来,我不只是指我很少四处走动,而且我也很少关注与我生活在不同条件中的人。因为我贫穷,所以我感受的也几乎都是穷人。因为我们对事物关注得如此少,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太多的话可说,于是我们几乎天天说的都是同样的话题。谁说得多,只要他显得滑稽,能让人开心,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就是活宝;如果他像我一样想入非非的话,那就是个梦想者;因为我不想当个活宝。而这些梦想在我生活的这个环境里真的是想入非非,因为对它们而言,在这个环境里就不存在相应的东西,不存在什么或许使之成为可能的、与之可以比拟的东西。因此,梦想和环境从来都没有真正进入过我的意识,其结果是,我对二者从来也就没有什么记忆。惟有恐惧的瞬间立刻又突然出现在我的记忆里,因为在这其中,本来互不相关的环境和梦想突然变成了同一个东西。环境催生了梦想,而梦想突然使我对本来因想入非非而忘却的环境看得清晰了。因此,恐惧瞬间对我来说始终是认识的过程;只有恐惧时,我才会关注环境,看它究竟会给我好的还是坏的兆头,并且事后留在记忆里。这样的回忆也只是不期而遇,我从来没有学过主动去回忆。如果说我当年曾经抱有过希望的瞬间的话,那么我现在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
我们越来越向高处开去,却看不到山峦起伏的样子。太阳斜挂天空,山坡上闪烁着光芒。孩子又要听我们说话。克莱尔向她解释说,我们后面还有很多话要说呢。我递给她一杯茶。她喝完后双手捧着杯子还给我。我们穿过一个隧道去新巴尔的摩,克莱尔把孩子抱到前面。到了隧道另一边,我又把她放回后座。山丘之间现在笼罩上越来越昏暗的阴影,从后窗已经看到月亮挂在天上。
“如果我们七点前能到多诺拉,就可以带着孩子一起去吃饭。”克莱尔说。“那家酒店对面有家饭店,叫‘黄丝带’。”
我们又去了加油站。加油时,克莱尔让孩子在房子后面方便。我则去自动售货机买了一听汽水。天快黑了,售货机里大概没几听了,这一听从上方滚落下来,我打开时直冒泡沫。大楼上方那个蓝白红相间的椭圆形美国标志在缓缓转动,克莱尔和孩子回来时,孩子正在说着这个。我们离开时,孩子突然大叫起来,我们回头看去,加油站的照明灯全亮了起来。“天还亮着呢!”突然间,我觉得我们至此只是穿行而过的这片地方就像是个可以抵达的地方。我开始说话,感到轻松,因为我不再像以前那样,自己说话自己听。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不由自主地在回忆。”我说道,“而之前,我只感受到了回忆的痛苦。我自觉地去回忆,可我不愿意将那些经历作为完整的经历来重复,而只想着别让那些我此刻首先感受到的微不足道的希望再次化为想入非非的梦幻。小时候,我常常将一些东西埋起来,希望当我再挖出它们时,它们已经变成了宝藏。如今,我不像以前那样,还为之感到难为情,在其中看到的是稚气的游戏,而是有意去回忆它,以此让我确信,我没有能力用别的眼光去观察周围的事物,去改变它们,这不是我的天性,抑或是迟钝,抑或是外在的无意愿。当我回想起我常常表演自己是个魔术师时,我就越发觉得清晰了。在这期间,与其说我要无中生有或变此为彼,倒不如说我要自我陶醉。我旋转一枚戒指或者藏在被子下说,我会让魔法把自己变得不存在了!这自然很可笑,只要有人揭开被子,你还是坐在那儿。可是对回忆更重要的是那短暂的一瞬间,你认为自己也真的不在这儿了。而这种感觉,我现在不再解释为渴望从地上消失,而是对将来的喜悦,因为到了那个时候,你就不再不是此刻的自己了。于是我每天都告诉自己,我每天都在长大,人们应该都看得到的。我迫不及待地希望时间逝去,我变得越来越老。”
“让你死去。”克莱尔说。
“我很少想到自己死。”我说。
我们在匹兹堡前向南拐上70号高速,而76号高速路向西北继续延伸。这儿没有收费站,在日落前我们到达多诺拉。酒店接待厅的电视里正放着有亨利·方达主演的一个警察家庭连续剧,他正好发现女儿吸毒。电视机旁放着个鸟笼,里面的金丝雀正在啄一块墨鱼骨。我们要了两间挨在一起的房间。
我们穿过停车场走回汽车时,我看到山坡后的阳光照射着坡地上方一缕云,绽放出耀眼的光彩。云彩如此闪亮发白,下面的山丘变换成一片黑乎乎的阴影,我不由自主地打眼朝空中望去,又看到一块墨鱼骨。我突然明白了,从混淆与错觉之中产生了隐喻。太阳刚落下去的那片天空现在比先前阳光直射时更加耀眼。当我朝地上看去时,光点跳跃着,就是到了酒店房间里,我在黑暗中去拿东西时还抓到一旁去。“我的整个心灵都屏息倾听着”:以前人们就是这样面对大自然的;可在这样的时刻,我却面对大自然又一次极其真切地感觉到自己。
我打开通往另一个房间的门,看着克莱尔给孩子脱下连衣裙,穿上裤子和毛衣,注视着这些习以为常的事情,我的心里恢复了平静。我们从一座过街天桥上穿过高速路,前往黄丝带饭店,店前立着一个创业女子的霓虹灯塑像,脖子上围着一条黄丝巾。店里的女服务员也围着同样的黄丝巾,对叠成三角形搭在肩后。孩子喝着牛奶吃着玉米片,偶尔从克莱尔的叉子上吃口我们点的鳟鱼。与此同时,窗前的天色越来越暗,之前那些山丘又闪亮起来。接着,山丘也昏暗了。这时再往外看去,只能看到玻璃上自己的影子。孩子开始话多起来,眼睛变大了,她离开桌子跑到屋子里。克莱尔说,她是累了;她让孩子跑了会儿就把她抱了出去,让她到酒店房间去睡觉。等孩子睡着了,她再回来。
过了一段时间她又走进来,微笑着。这期间,我点了葡萄酒并斟满了两杯。“本尼迪克蒂娜问我,你的手指甲怎么这么脏。”克莱尔说,“她很快就睡着了。”
我本想解释我的指甲为何这样脏,却打住了,不想说我自己,于是我们谈论起美国来。
“在美国,我不像你,有可以去的地方。”克莱尔说,“你来到这儿,就像带着一个时间机器,不是来换地方的,而是要驶入未来。我们在这儿,也不再想我们将会怎样。如果我们要比较什么的话,那就与过去相比。我们也没有什么奢望,最多也不过是想回到童年。我们常常谈论那些最初的岁月,我们自己最初的岁月以及我们历史的最初岁月;可是我们这样做,目的并不是否认,而是有一种浓缩的渴望。你会看到,这儿绝大部分疯子都不是躁狂,只是又变得孩子气。在大庭广众之下,越来越多的人突然蒙上了孩子的面孔。接着,他们不是唱起摇篮曲,就是至死都背诵着历史数据。欧洲的疯子绝大部分都说的是宗教套话,而这儿的疯子,即便他们只是谈论吃喝,其间也会突然不由自主地念叨起这个国家所赢得的战役名称。”
“我第一次到这儿时,就只想看看那一幅幅情景。”我说道,“加油站、黄色出租车、汽车影院、广告牌、高速公路、灰狗大巴、乡村公路上的汽车站牌、圣达菲铁路、沙漠等。我有意识地避开人群,这样感到惬意。现在所有这些情景我都看腻了,想看看别的什么,但我也常常感到不自在,因为这儿的人对我来说还过于陌生。”
“可你此刻感觉不错吧?”克莱尔问。
“是的。”我说。
我发现我又在说我自己,便问她,我能否回酒店后再给她读一读《绿衣亨利》。我们穿过高速公路往回走,星星布满天空,月光晈洁,远处弯道上的汽车拖着长影。走近酒店与饭店灯光时,它们的影子就不见了,又缩成一团。我们向下看了一阵子,然后穿过每走一步就变得越寂静的深院,回到房间里。
她去看看孩子睡觉,然后从房间隔门过来找我。她坐到床上,身子往后一靠。外面偶尔有汽车轻轻开走的声音。我坐在一个宽大的沙发中,两条腿搭在沙发一边,读着亨利·雷第一次与人拥抱时陷入冰冷的境地,以至于他和这个姑娘突然感觉像敌人似的。他们就这样一起回家,亨利接着还给马喂料,而姑娘披散着头发站在敞开的窗前,解开发束望着他。“我们手上缓慢的动作,这笼罩在院落里的静谧,赋予了我们一种深切而实在的安详,我们应该这样一直相守下去。有时我在把面包喂给马之前,啃一小块,安娜接着也从柜中拿来面包坐在窗前吃起来。我们对此不禁发笑,这干面包吃起来准像热热闹闹的盛宴的味道,而我们如今共同生活的这种形式也好像是我们经历过小小的风暴后驶入了正确的航道,并且会沿着这条航道继续前进。”我又读了关于另一个姑娘的故事,她之所以爱亨利,是因为亨利的表情让她渴望也始终能够想他之所想。
我发现克莱尔闭上了眼睛,几乎睡着了。“不早了。”我们又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她说道,“开车开累了。”她有些晕乎乎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这一夜,即使在梦乡里,我也觉得时间过得异常缓慢。床那样宽大,我在上面辗转反侧,让我觉得这一夜分外长。可是在这里,我几个月来第一次做梦,梦见我又想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和她睡觉。在过去半年里,只要尤迪特和我相互一见面,出于仇视嘴仗打个没完没了,只要我们相互见面。在那些日子里,我连做梦也没有想到过去接近一个女人,跟她发生关系。不是进入她的身体的念头让我恶心,而是我根本就无法产生这样的念头。这下我倒提醒自己,这样的事是有可能的,但没有什么能够刺激我,连想都不想一下。我又描述着这样的状态,直到逐渐出现一种固定不变的淡泊,它最终又让我吃了一惊。至少我现在又在做梦,梦见与一个女人在一起,让我彻夜难眠,让我迫不及待地醒来。我想告诉克莱尔,可是后来还是觉得等等为好,看看这种感受会不会再出现。
当我听到隔壁孩子在说话时,便穿上衣服走过去。我帮着打点好东西,我们先吃早饭才上路。我们想在中午前到达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到那儿大约还有三百公里路程。在俄亥俄州得穿过几个城市,另外南北向好几条公路与70号高速相交,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到哥伦布需要五个小时。在那儿我们得吃些东西,不然孩子会在接下来的途中睡着。我们当天的目的地是印第安纳州的印第安纳波利斯,离多诺拉六百公里。
又是一个晴朗的天,太阳刚刚升起,阳光从车后照射进来。我给孩子戴上遮阳帽,因为我没有给她把帽子戴正,她受到刺激而大叫着。还没等她安静下来,另一车道上有一辆车从我们车旁疾驶而过;它的后备厢没关严,里面装着几个麻袋。这又让这孩子激动不安。不过我们还可以让她明白,这是因为麻袋的缘故只能这样。我们离开宾夕法尼亚。当我们穿过西弗吉尼亚北角几公里时,我突然想起一个我在一本冒险故事书中读到的句子:“对得克萨斯大草原来说,弗吉尼亚的草地算得了什么呢?”
我们越过俄亥俄河驶进俄亥俄州。尽管我们已经稍稍打开车窗,可车内变得很热,孩子全神贯注地坐着,上嘴唇上冒出小小的汗珠。随后她开始躁动起来,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来。我把茶水瓶递给她,她却不肯接。她看上去那么吃惊,好像是十分害怕似的。克莱尔说,可能是我拿瓶子的手不对。我把瓶子换到另一只手上,这时她才接过去喝起来,一边还长长地叹了口气。当她放下瓶子时,我用她各种名字叫她,与她交谈。克莱尔说,“你还是只用一种名字称呼她吧,给她起这么多名字真是我的错,如果我对她表达温情时,我每次都用各种各样的名字称呼她,每次还发明些新名字,这让她很迷惑。她只愿别人用惟一的名字称呼她,用不一样的名字叫她,就会让她非常错乱。”
“在带孩子方面我犯了不少错,”克莱尔说,“我刚才已经给你提过那个错:出于深爱,我每次都给她起个名字,而且还不止这些:在这种深爱的状态下,我向来还把与她有关的东西乱叫一气,这更让她不知所措。后来我发现,她就认定事物的第一个名称,只要用第二个名称,她就受不了。她常常也独自静静地琢磨着什么,而我在一旁看着她。然后我就再也忍不住走到她跟前,和她说说话;我一开口说话,就打破了她的宁静。而在这个时刻,她就被从她的关联世界里拽了出来,那你得设法重新使她安静下来。另一个错误首先是,我的教育方式不是美国化的。我不希望她的行为举止让人觉得好像这个世界是属于她的,或者至少是把属于她的东西看成整个世界。我想避免她过分地拘泥于具体的事物,因为美式教育会加深对这些具体事物的依赖。我不给她买玩具,只让她去玩用于其他目的的东西,如牙刷、鞋油盒,还有其他居家的物件。她拿它们玩,而且也毫不厌烦地观看着它们怎样用。可一旦有别的人也像她一样要玩这些东西时,她决不放手,而且像对待真正的玩具一样。于是我觉得,这是在她身上形成的占有欲,就尽力说服她把东西让给其他想玩的孩子去玩。她死抱着不放,而且我始终认为是她的占有欲作怪,便夺走东西。直到后来我才发现,那是因为她害怕才不放手。我现在确信不疑,如果孩子不能与什么东西分离的话,那不是什么占有欲,而是恐惧。他们会惊慌无比,如果原本属于他们的东西突然不在了,或放那东西的地方空了,他们就会无比惊慌,因为他们再也不知道自己该属于哪儿。可我却自以为是地让理智蒙蔽了双眼,没去关心孩子本人,关注的却只是孩子的行为方式,并立刻将这些归结一个解释的模式。”
“现在情况怎样?”我问。
“我也不知该怎么办,”克莱尔说,“特别是在路上时间长了,她就容易情绪躁动,因为她每每看到的都是不同的东西,使她无所适从。我很高兴你在身边,这样她会把我们俩当作关注点。”
我想回头看看孩子,可忍住了,因为她刚刚安静下来。
“有一次我的手表被人偷了,”我说,“其实我也根本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因为事先我也对这表其实早就没有了感觉。尽管如此,很长时间里,每次我只要一看到手腕上空荡荡的,都会吃惊的。”
在一片田野上,一排杆子中有一根是斜的,孩子便立刻开始叫了起来。我们在路旁一个购物中心停下;克莱尔带着她走走。她让孩子坐到一个投10美分就可以晃动起来的玩具大象上,让她骑着摇来晃去,直到她看上去放松下来。接着,她肯定看到了大象脚边狗尿的黑迹,因为她立刻要人抱她下来。她猛然四处张望,可目光又急促地回避开一切,好像每看一眼都让她恐惧不安。克莱尔甚至都不能指给她懒洋洋地盘旋在屋顶上方的大鹰,她的手被孩子打落下来。她把孩子放进汽车,她躺着不动,只是要求车前窗上的照片得重新摆放。克莱尔去购物中心买橙汁时,我必须一次次重新组合照片的摆放,怎么摆都不合她的要求,她又不许我把它们拿走。有一次,我移动一张照片时,她惊恐地大叫起来,犹如一个成人的声音。想必她希望看到一个自己想看到的神秘图案,而我一次次无助地试图开始组合时立刻又被破坏了。克莱尔回来时,孩子情绪彻底失控,狂躁不已。我排列照片的动作停住了,孩子突然安静了下来,可我并没有发现这些照片现在形成了一个什么特别的排列。克莱尔把果汁灌进瓶子里递给孩子喝。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孩子的眼睛睁得老大,她原来越少地眨眼睛了,然后就睡着了。我们买了几个三明治和一些水果,立刻又上路了。
“我突然能设身处地为孩子着想了。”我过了一会儿说道,“我回忆起自己人生的第一件事就是我所发出的喊叫。当时,我被放在盆里洗澡,水塞突然一拔出,水从我下面汩汩地流出去。”
“我经常完全忘记孩子,”克莱尔回应道,“那么我就彻底无忧无虑,我根本感受不到她,她像个宠物围着我跑来跑去。后来我又感受到她,发现自己无法不去爱她。爱得越深,对死亡的恐惧就越大。有时候,当我久久地注视着孩子时,我简直再也无法分得清是爱还是怕。温柔变得如此强烈,以至于它转化成了死亡的恐惧。在这种状态下,有一次,我竟然把她口中的糖果挖了出来,因为我突然看到她要窒息。”克莱尔用平静的声音讲述着,犹如在为自己而感到奇怪。她朝高速公路上的绿牌子看过去,以便从哥伦布改道时别开错了道。这一段路几乎没有弯道,差不多开了一个小时都没有一个拐弯;这也有利于孩子睡觉。这里的丘陵小些,田野已经郁郁葱葱,玉米长得比在宾夕法尼亚要高。
过了哥伦布,克莱尔指了指后视镜,我从中看到孩子慢慢醒来,太阳穴上沾着湿漉漉的头发,脸红扑扑的。她睁着双眼躺了一阵子,一动不动,后来发现我们在看她,微微笑了一下。她一声不吭,满意地四处张望着。这是个游戏,个个都等着第一句话或者第一个动作。最终我输了,因为我挪了坐姿,孩子开始说话了。
驶离高速公路后,我们在一条乡间公路旁停下车。我们穿过一片空旷的草地,一阵轻风吹起我们的头发。我看见孩子太阳穴上还湿漉漉的,我们朝她俯下身去,发现下面孩子的高度几乎一点风也没有。克莱尔抱起她,让风吹干她的头发。在一片水塘旁,我们坐下来,地上的草和沼泽草一样坚硬,牛脚印中都长着小小的白蘑菇,水面上到处露出淤泥包,牛粪和蝌蚪漂浮在旁边的水面上,偶尔有一只飞舞的蚊子划动水面;泡沫汇集在一个半没在水里的树枝周围,上面的空气雾蒙蒙的。
我们吃完面包,然后走到一片树下,太阳下实在太热。孩子现在让我抱了,我抱着她奔跑在橡树和榆树之中,而克莱尔先是慢慢地跟在后面,后来落得好远。想必附近有条铁路,因为孩子从树上摘下叶子后,手上弄得黑乎乎的,而那些叶子几乎是才长出来的。我们来到一片林中空地上,一条小溪在沼泽地下隐隐地流过。我眼角余光看到一只大动物,吓了一跳,其实只是一只耗子爬进树叶里。它暂时待在下面,尾巴露在草丛外面。我和孩子弯下身子,想找个小石头扔过去;可是周围连石头的影子都没有,当我直起身来时才发现,我们已经陷了下去。我抬起脚,因为脚周围已积了水,向边上跨了一大步:一条腿立刻陷入齐膝深的、热热的淤泥中,我还感觉到下陷是淤泥中腐烂的树枝在断裂。
我分开腿站着,然而不再往下陷了。在我往下陷的时候,那耗子的尾巴也消失了。当我突然不再动的时候,孩子紧紧地搂住我,呼吸急促起来。我喊着克莱尔,尽量拖着若无其事的声音。“别喊!”孩子说。我开始把腿往外拔,还没等到脚全都拔出来就跳回树丛里,结果鞋子落在了淤泥里。我以为孩子吓得尖叫,其实她在笑,因为我如此蹦起来。克莱尔靠在一棵树上睡着了。我坐在她对面,孩子在去年的落叶中找到了几颗橡子,她静静地将它们排放在我身旁。过了一会儿,克莱尔睁开眼,好像她刚才是假装睡觉似的。她立即就发现我少了一只鞋,还有裤腿上的泥巴。她说起我的遭遇来,仿佛是在讲述一场梦似的,我证实了她所说的一切。“你有没有感到害怕?”——“那更是一种愤怒。”我说。
我们穿过草地回去,燕子飞得很低,像平时在城市上空飞行一样。“在美国几乎就没有人去散步,”克莱尔说,“人们要么开着车,要么就坐在屋前的摇椅里。谁到田里走走,或者无所事事地走走,会引人注目的。”她指向一个穿格子衬衣的男人,他穿过一片田野,手里拿着一个棍棒向我们跑过来。当我们站住时,他也站着不动了,也许他现在才看到我们带着孩子,于是也像我们一样停下了。他扔掉了手中的棍棒,弯下腰,抓起一团牛粪扔向我们。他等在那儿,当我开始慢慢地接着走,他突然掏出阳具朝我们的方向撒尿。与此同时,他还前后晃动着,犹如在性交时一样,并且溅到了自己的裤子和鞋子上,后来他失去平衡,仰面倒了下去。
我们注视着他,没有走得更快。克莱尔一言未发;只是到了车里,车子启动前,她才无声地笑了,她笑得不得不双手捧住自己的头。
因为我只有这一双鞋,在下一个购物中心我们买了一双新鞋。我们又上路时,看到裤子上的泥巴还没有干,我开始变得烦躁和不安。我一再去看看泥巴到底干没干,终于将我的烦躁转嫁到我们一路要经过的这个地方。我从不情愿变干的泥巴抬头望向一成不变的景象,我们的行驶让我觉得如此毫无意义,以至于我难以想像我们还会到达我们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目的地。行进中,我感到一种厌烦,一种好像开着发动机却停滞不前的感觉,可我又希望真的停下别动了。我注意着什么时候不再是俄亥俄的车牌,而是印第安纳的车牌出现;什么时候被超过的车不再是七叶果之州㊟,而是可以看到别的标志。后来我们超过了越来越多挂着胡希尔之州㊟车牌的车。到了印第安纳时,首先变干的泥巴终于从我的裤子上脱落下来,可我却依然越来越烦躁不安,开始数起了从这里到印第安纳波利斯之间的里程碑,因为它是这一成不变的风景中惟一变化着的东西,并且不由自主地随着它们相互之间的距离节奏而呼吸,直到我的脑袋开始疼痛。我很沮丧,你要去别的地方,还非得走完一段段里程,而克莱尔脚踩油门的方式也让我觉得可笑,甚至一点用也没有。而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她踩得更深些,恨不得将新鞋的鞋跟也压在她的脚背上。烦躁不安变得如此强烈,以至于我的厌烦变成杀人的欲望。尽管太阳已经落山了,到处还是一片光亮,天色没有暗下来,我感受到的无形怪异的寂静。当我们后来黄昏时驶入印第安纳波利斯时,我从一侧观察打量着克莱尔,我觉得这寂静犹如一个凶手的冷酷。
我不想去看这个城市:仿佛它事先已经让我失望,使我对它厌倦,我目光盯着地面。这时,我听到克莱尔紧靠赛车场后的丽都酒店里要两个房间。一进房间,我就拉上窗帘,给在普罗维登斯的酒店打电话。有人昨晚打过电话到那儿,酒店给了他我纽约和费城的地址。“给他?”“不,是个女的。”女接线员说。我又给阿尔贡金饭店打电话,然后又打到费城的巴克利酒店。尤迪特虽然往那儿打过电话,问我在不在,自己却没有留下任何信息。我留下我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地址,并说明天会再打电话告知我在圣路易斯的地址。我刚一放下电话,铃声又响起。因为两个房间之间没有隔门,克莱尔从隔壁打来电话问:“你怎么样?”我们要不要一起在下面餐厅里吃饭?
我不饿,并且说道,等孩子睡了,我们可以出去走一走。她说行,当我放下话筒时,听到墙后短暂一声响,她也放下话筒。我把窗帘又拉开朝外望去,什么细节也感受不到。窗前一种均匀的节奏声使我犯困,却又引起我的注意。远处小山丘上有棵柏树,它的枝杈在黄昏中看上去光秃秃的。树轻轻地摆来摆去,如同自己呼吸一样的动作。我又忘了它,可是当我后来也忘记自己,一味痴痴地盯着外面时,那棵柏树随着每个呼吸节奏轻柔地摇摆着靠近我,直到最终钻进我的胸膛。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头上血管停止了搏动,心也不跳了。我不再呼吸,皮肤一片片地死去,我以一种不由自主的惬意感受着,柏树的动作接管了呼吸中心的作用,让我内心跟着摇摆,摆脱开我;感受着我停止充当阻力,最终成为多余的人被淘汰出它那温柔的游戏。接着,我那凶犯般的寂静也化解了,我倒在床上,虚弱而舒心的慵倦。我人在哪儿,什么时候还会在什么地方,这一切我都无所谓了。时间过得很快。己经深夜了,克莱尔已经在敲门叫我。
我们坐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沃伦公园里聊天;丽都酒店一个员工会时不时去看看孩子。皎洁的满月此刻正在升起,周围白色的长椅和树丛犹如幻影。有个路灯的玻璃碎了,里面一只蛾子在扑腾,直到被烧死。月光明亮,但又不是亮到让人觉得它会爆裂。我的心跳得很痛,吸气时老是叹气。长茎的花开在路边,白色的花瓣伸展在月光中,纹丝不动,濒临怒放的高峰——谁都再也没有力量使它们动起来——时而有一朵花蕾爆裂似的绽开。一只垃圾桶里窸窣作响,接着又静了下来。草地毫无生机,好像干枯了,短暂的树影在其中犹如焚烧的残迹。我内心热乎乎的,尽管天气好凉爽。在那些人工栽培的郁金香和棕榈后面,丽都的指路箭头和上面的五角星闪着微光。
“我感到,童年的经历在我这次来美国后一一重现,”我说道,“我以为早已置于脑后的所有恐惧和渴望都历历在目。有一次,也就是小时候,我觉得好像周围的世界突然崩裂,裂成了什么完全另外的东西,比如一个庞然大物的嘴。今天在途中,我就重新经历了这样的渴望,渴望自己穿上七里靴,不用再把时间花在路程上。一想到别的地方另有一番洞天,而你又无法立刻到达,我便跟小时候一样几乎要发疯。只是小时候深陷在一种梦魇中,而现在我谈论它、作比较,并开始学习。我觉得要解这些谜很可笑;我只是描述它们,别再让自己像从前那样孤苦伶仃。我举止自由散漫,爱说话,喜欢笑,总盼着自己发福,能够用肚皮顶动旋转门,希望自己慢慢地不引人注意。”
“《绿衣亨利》也不想解释什么,”克莱尔突然说,“他只是尽可能不受任何拘束地感受和观察一种经历是对另一种的阐释,而下一次同样又是对这一次。他让所有经历自然而然地展现,自己不去横加干涉,这样,他所经历的人也就从他面前翩翩而过。他既不要求他们,也不把他们从轮舞中拽出来。他对什么都不想绞尽脑汁弄出什么结果来;一切都会顺其自然。我觉得你也一样,仿佛你不过是让周围的一切从身边翩翩而过。你让经历自然而然地展现,而不纠缠于其中。你的行为举止看上去,好像这个世界就是一个赠品,专门赠给你的。所以,你只是彬彬有礼地观看着一切事物逐渐被展现出来;横加干涉似乎是一种失礼。你任其自然,而一旦事情发生在身上的话,你就惊讶地对待,欣赏其中那种神秘莫测的东西,并将它与过去的神秘来做比较。”我想到尤迪特,吃了一惊,惭愧得出了汗,不得不站起来在月光中走来走去。
“的确如此,”我说,又是无忧无虑,如同游戏中的心不在焉,“每当我看到什么或开始经历什么,我马上就会想:‘对,就是这个!这正是我还缺少的经历!’随之同样又砍断它。一旦我纠缠到什么之中,我就开始给自己描述,并且从中退出来。你不可把它经历到底,而要让它从身边自然而然过去。‘事情就是这样!’我边想边等着接下来肯定会出现什么。”
“可绿衣亨利并不讨人厌,即便你让他四处碰壁。”克莱尔说,同样带着戏谑的口气。“他之所以回避经历,并不是因为胆小或怪僻,而是因为他总是担心,这跟他无关,如果他纠缠进去的话,无非会碰个头破血流。小时候,他总是这样碰得头破血流。”
“可要这样说的话,他不是胆小又是什么呢?”我说道。克莱尔站起身,我朝一边让开。我又走上前,克莱尔展了展衣服坐下来,我坐到她身边。我们说了这么多话,这让我们越走越近了。我们毕竟还没有相互拥抱,更说不上肌肤接触,可我们却把这种亲近感受为温情交流。我觉得自己受人指点,却又那样自信,仿佛我受到了恭维似的。我惊讶克莱尔说得对,接着又深感欣慰,因为她弄错了。当我倾听着别人描述我时,我经常会抱着这样的心理;它让我刻骨铭心,可它却大言不惭。我描述别人时,尽管没撒谎,但觉得自己像个说大话的人。“绿衣亨利的童话到此结束。”我对克莱尔说。
她深深地吸口气,犹如认可似的,而在吸这口气时,仿佛她的身体慢慢膨胀起来,触摸到我。其实她并没有碰到我,这个想像只是先说出了我为什么如此的不安,可尽管如此我还如此不自在地抱以期待呢。我突然想起那个在我们面前撒尿的人,他的样子现在并不让我反感。我开始发抖,害怕暴露自己。我站起来,很激动,但还不至于迫不及待。我摸着克莱尔的手臂,表面上看是示意我们该回去了,可同时我又试图让她推开我。克莱尔伸伸腰,然后站起来,我又走过去,用手势扶她站起来,并没有去抓她。“开车一直伸着头看前面,弄得我脖子痛。”克莱尔说,她此时谈及她身体的一部分,让我吃了一惊,好像她这样暴露了自己。我加快步子,不想让她看到我有多么激动。克莱尔慢慢地跟在我身后,沐浴在月光之中。
听到她在我身后走来,约翰·福特一部叫《铁骑》的老电影中的一个画面突然闪现在我的脑海里:这部电影讲述的是1861年至1869年之间建造密苏里与加州跨州铁路的事。两个铁路公司从两端开始铺轨,西边是中央太平洋公司,东边是联合太平洋公司。很早以前就有人怀着这样的梦想,带着自己的儿子去西部寻找一条穿过落基山脉的通道。他和邻居告别,小儿子告别时笨拙地拥抱了邻居年龄更小的女儿。父亲遇难了,儿子成人以后找到了那条通道;而昔日的邻居成了联合太平洋公司总裁。许多年后——即使你观看这部再次描绘了所有工程的电影,也会觉得时间难熬,铁路终于在犹他州普罗蒙特里丘陵汇合,总裁将一颗金钉子敲入了最后一根枕木。随之,那个梦想者的儿子这才得以与离别多年的总裁女儿再次拥抱。我也说不清楚,在观看时我很不舒服,感到胸部有一种揪心的痛,想哭,受伤,浑身的皮肤都不是滋味,几乎是战栗——但在那颗钉子钉入和两人相互投入怀抱时,我也对这样的拥抱感同身受,内心无限满足地伸展开身体:这个身体多么渴望这两个人又抱在一起。
我等克莱尔赶上我,我们肩并肩回到丽都酒店。服务员说孩子睡得很安稳,而我觉得饿了。我吃了些东西,克莱尔双手放在胸前,身子靠在椅子里看着我。她眼睛几乎眨都不眨一下,然后又那样犹犹豫豫,好像眼睛要合上似的。我专注地回望她。突然间,我们又一次感受了我们同床的情形,而且现在才弄明白了。对克莱尔的感觉会这样强烈,我不得不移开目光。那个我在普罗维登斯从色子闪动中所感受到的另外的时间,此刻在我眼前延伸为另一个世界,只要我踏进去,就会永远摆脱掉我容易害怕的天性及其局限。可我却害怕迈出这一步,因为我想到,我必然会不知所措和无比空虚活动在另外那个世界里,没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普遍的天堂般的生活情感,没有拘束和恐惧。在这种生活情感中,犹如在那棵柏树的游戏中一样,连我自己都不再会出现。我如此地害怕这个空虚的世界,以至于我在一个恐惧瞬间重新感受到童年那种无与伦比的恐惧,那就是刚刚还在一个地方看见过的东西却转眼即逝。在这样的时刻,我便永远失去了摆脱自己的渴望。想到我那些常常幼稚的恐惧,想到我厌恶真的与他人为伍,想到莫名其妙的反应迟钝,我突然觉得自豪,随之而来的是理所当然的惬意。我明白,我永远都不会摆脱掉所有这些局限,从现在起,关键是要为它们找到一种安排和生存方式,既适应于我,又让我在其中能够正确对待别人。好像迄今的一切不过是彩排似的,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事关重大!该是动真格的时候啦!”
我感觉克莱尔还一直看着我,“她是多么可怜啊!”我心想,可是这样想并没有脱离开她。以前,只要我一想到有人与我自己迥然各异,我常常就会晕眩甚至厌恶,而现在,在这样的时刻,我第一次让这样的想像平静地有始有终,感受到的不再是与自己相关的厌恶,而是一种对克莱尔深切的惋惜,惋惜她不能处在我的地位,不能感受我正在感受的东西——作为克莱尔,她无疑觉得多么无聊啊——可我又顿生妒嫉,反过来我不也是一样吗?可是这样的想像不再独立存在,只是在一个持久而变换的过程中短暂出现和消失,而这个过程则围绕着完全另外的东西。我告诉克莱尔,我看过约翰·福特的电影《铁骑》以及我期间的感受。
她在大学电影俱乐部看过这部影片,还记得爱尔兰工人铺枕木时扯着嗓子唱的那首歌。“这其实是个无声电影!”她突然说。我们共同回想起,人们分别所看到的这首歌曲,是写在那些歌唱的工人画面上方的音符。我们又谈了很多,不是有关我们自己,而是只讲故事,我们总是想到新的故事,谁也不愿意输给对方,尽管我们都已忍受不了还没回房间去。终于是克莱尔,当我心头怦怦直跳讲起一个有关一头猪和一辆马车的故事时,她突然变得那样严肃,脸色立即变得让人都认不出来了。放在以前的话,我也许会认为这是疯狂的爆发,可在这个晚上,我带着一种久违的、对昔日的庄重的兴致把它感受为一个真实的时刻。这种真实使我的疯狂永远显得可笑,因为我的疯狂在于,我害怕面对我的另一个人会突然变得疯狂。
我们几乎困倦地睡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动静,呼吸着,终于屏住呼吸。半夜里,我突然想到躺在另一个房间里的孩子来,一股恻隐之心油然而起,于是就对克莱尔说,我们应该过去看看孩子。“一想到本尼迪克蒂娜独自一人,我就为她感到一种可怜的孤独。不是因为我们俩此刻在一起,而是因为我抱有同感,当没有人在身边时,那种尚未存在的意识是可怕的寂寞状态。我觉得,仿佛我立即非得叫醒孩子不可,与她说说话,驱除她的寂寞。我感受到她遭受着寂寞的睡眠和梦境的折磨,我想躺在她身边,给她安慰,赶走漫长的寂寥。人不是一生下来立刻就有意识,这让人难以承受。我突然明白了那些有人要去拯救别人的故事。”我向克莱尔谈起费城那个士兵,他是多么需要人来拯救他啊。
我们过去到另一个房间里,我看着孩子躺在床上睡着。
克莱尔在浴室时,我悄悄叫醒她。她睁开眼睛,语无伦次地说着梦话。她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我朝她口腔看去,她的舌头在上腭颤动,她又睡着了。克莱尔走出来,我们并排躺下;后来她也睡着了,轻轻地打着鼾,一路驾车疲惫了。我望着电视机那暗暗闪烁的屏幕,上面反射着缩小了的丽都酒店的指示箭头和五角星。临入睡时,我还看了看手表:午夜已经过去很久了,我突然想到,我此刻是三十岁的人了。
我睡得很差,戳着一只煮烂的鸡,骨头立即散开,一胖一瘦两个女人站在一起,瘦子胖子里走进,两人都爆裂了,一个爱教训别人的妇人用刀柄托着个孩子走进地铁敞开的大门,总是急件,沙地里的符号,被一个愚蠢的园丁当作花来浇,组成字的植物,教堂纪念日摊点上心形饼干上的神秘标志,一个奥地利旅店的四床位客房,只有一张上面铺好东西。我从这些恐怖的梦中醒来,阳具勃起,立即挺入熟睡的克莱尔,全身瘫软,接着又睡着了。
“地点的变化常常会强烈地促使我们把我们不愿意当作真实想像的那些东西如同梦幻一样忘却,这难道不会让人觉得惊奇吗?”
——卡尔·菲利普·莫里茨《安东·赖泽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