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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在一条名叫史艾特的街上遇见他。

我抱着满怀的绸布从阴阴暗暗的店里出来,走进大马士革耀眼逼人的阳光之下。起初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阳光直落落地照在我眼中,而他则站在街旁铁皮屋顶底下的阴影里。

露天市场里拥挤不堪。有个人跑到我面前停下来照了一张相片。另有一群年轻人打我面前经过,他们边走边盯着我看,口里还直以阿拉伯文叫喊着“小姐”、“哈啰”和“再见”。一匹灰色的小驴子背负着它三倍体宽大小的蔬菜沿街慢踱而去。一辆计程车自我旁边擦身而过,使我不由得地向店铺门口后退了一步。站在我身后的店铺老板乃赶忙伸出手来,护着他那一匹一匹的绸布。那辆计程车一路喇叭按得震天价响地闪过路边,又从那匹驴子身旁驶过,而后像艘破浪前进的船只似地急驰而过,将一群走在街上的孩童划分成两半。待驶到两旁摆满了摊子,整个街道只剩下一条窄窄的瓶颈时,计程车仍然肆无忌惮地开着快车,毫无减速的打算。

就在那时,我看到了他。他一直低着头,站在一个珠宝摊子前面,手中把玩着一个镀金的小饰物。听到计程车的喇叭声,他抬起头来,很快地后退一步让路。这么一退,使他从阴暗的黑影中走进亮丽耀眼的阳光下。心头一震,我看清楚了那人是谁。我早就晓得他已来到中东,而且我也猜想我可能会在大马士革城里遇见他,然而我只是兀自地站在阳光底下,凝视着那个侧身的背影。在经过了四年之后的现在看到那背影,似乎觉得很陌生,然而在刹那间竟又觉得熟稔起来。

计程车在一阵喇叭声中扬长而去,消失在路的尽头。在我和他之间,这条又脏又热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一匹绸布从我怀中滑落,我伸手去捡,把这匹散成有如一练艳红色小瀑布的绸布在快接近肮脏的路面之前凭空接住。我这一弯腰拾布的动作,和绸布亮丽刺目的颜色必定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因为他转过身来,我们的目光因而相遇。我看到他的眼睛睁大,然后他把手中那个镀金的小饰物扔在珠宝摊上,也不管身后那名男子的喊叫声,便迳自横街向我跑来。当他一路跑着,一路以那幼时小男孩向一名年纪比他更小,而且十分崇拜他的小女孩问安的口吻叫着:“噢,哈啰,是你!”时,往事就像潮水般向我汹涌而来,逼人心胸。

我已不再是名小女孩了,我已满二十二岁,而这人也只不过是我的堂兄查理,也早已不再为我所崇拜了。为着某些理由,这一点似乎有必要弄个清楚。我原想以兴奋的语调回应他,但几经努力,却只能挤出呆滞镇静的脸色。“哈啰。能见到你真好。看你都长得这么大了!”

“可不是吗?我现在几乎每个星期都刮胡子呢!”他对我露齿而笑。蓦地,他也不再是名小男孩了。“亲方的思蒂,谢天谢地,我总算找到你了!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不知道我在大马士革吗?”

“我知道你要来,可是却查不出你抵达的时间。我的意思是,你一个人来这里做什么?我以为你是和旅行团一起来的?”

“噢,是的,”我说,“我只是刚刚和他们走散了。是妈咪告诉你这件事的吗?”

“她告诉我母亲,然后我母亲又告诉我。可是似乎没有人晓得你在做什么,以及你何时抵达此地,甚至连你会住那里都没有人知道。你大概已经知道我要赶来找你。你没有把你的地址给别人吗?”

“我想有的。”

“你告诉你母亲一个旅馆的名字,可是根本不是那个旅馆。我打电话过去,旅馆人员告诉我你们的旅行团已经去耶路撒冷了,等到我再打去耶路撒冷时,他们又要我打回大马士革。你真会隐饰你的行踪,小思蒂。”

“我很抱歉,”我说。“如果我事先知道在抵达贝鲁特之前有机会见到你的话……我们的行程改了,仅此而已。因为订不到机位,我们只得改变行程,并且换另一家旅馆。噢,真糟糕。我们明天就要离开这里,到贝鲁特去了!到今天为止,我们已经在这里停留了三天。你一直都在这里吗?”

“我昨天才到的。我来大马士革所找的人要到星期六才会回来,不过我一听说你将来此,我就直接上来,正如你所说的,真糟糕。不过,你明天无需跟着他们离开此地,对不对?我自己还要留在这里,一直到星期天。你为何不中途离队,我们两人一起留在大马士革,等事情办完了再一道去贝鲁特呢?你并不一定要和他们同行,是吧?”他扬起眉毛,低头注视着我。“你一个人参加旅行团究竟是为什么?我不觉得你会这么做。”

“我也这么认为,可是我突然有股冲动,想来这里看看,但我又不知道该办那些手续;而他们包办一切,用不着我费心,况且他们还有一位会说阿拉伯话的导游。我绝对无法独自一人来到这里的,对不对?”

“我不懂你为什么不能。而且你也不要拿那对无助的大眼睛看着我。如果这世上出现了一位完全自立能够独立照顾自己,无需他人操心的女性,那人一定是你。”

“噢,当然啦,我是柔道的黑带高手。”我愉快地说道。“噢,查理,不管你相信与否,能见到你是真太棒了!感谢老天爷,你母亲竟然能联络到你,并告诉你我在这里!能留下来和你共渡数日一定会很开心,可是我原本就打算星期天旅行团解散之后,在贝鲁特稍作停留的,我想我会按原定计划进行。你这一路玩得愉快吗?是类似环游世界的旅游对吧?和罗比一道吗?”

“是有点环游世界的味道。见见世面,顺便在贝鲁特展开一些实际工作之前温习一下阿拉伯文。噢,就像疲劳轰炸一样……我们驱车直下法国,而后将汽车船运到摩洛哥的丹吉尔港,之后我们就沿着北非一路漫游过去。罗比到了开罗后就回家了,所以我是一个人来的。我在抵达开罗时接到母亲的信,她在信中说你独自旅行,即将来此,所以我就直接从开罗北上,希望能和你碰个正着。”

“你是说你来大马士革找人?是为了生意上的事吗?”

“有一部分原因是。嘿,我们还站在这里做什么?这儿有股怪味,而且我们随时会被那些驴子撞倒。走吧,我们喝茶去。”

“我很乐意,可是在这大马士革城里那儿有茶喝呢?”

“在我的小窝里,那儿距离亚宁皇宫很近。”他咧齿而笑。“我不住旅馆,我和一个我在牛津认识的朋友住在一起,他叫班西拉。不知道你父亲曾否对你提起这个人?他的父亲在大马士革可算是个大人物,非但交游满天下,而且家财万贯。他除了有个哥哥在贝鲁特开银行之外,还有个姻弟在内阁里官拜内政部长。在叙利亚,他们称这种家族为‘高尚家庭’,意指钱财多如粪土的家族。”

“去了一定很好玩。不过照你这么说,我们也可以算是‘高尚家族’了。”

“唔,可不是吗?”堂哥的话中有着浓厚的反讽语气。我知道他何所指。我们家族亦经营银行,富连三代,也可谓钱财多如粪土。叫人惊讶的是,人们对我们曼薛家族的族人体内所流动的极其混杂而不纯粹的血液毫不在意。

我纵声大笑。“我猜想他和爹地以及查士叔之间有商业往来。”

“是的。我和班西拉约好,一旦我来叙利亚就去找他。而且父亲也希望我学习担任联络的工作,所以我就来了。”

“唔,我很乐意去。不过再等一会儿,我要把我的绸布拿回去。”我看了看怀中色彩鲜艳亮丽的绸布。“唯一的问题是,要选那一块呢?”

“如果你要我说实话的话,两块我都不大喜欢。”堂哥举起一匹布,摸摸布料,然后皱皱眉头,“料子好,但这种红色会不会太过于野气?别人会说话的。而这块蓝色的……不,穿在你身上不行,亲方的。这颜色不适合我,我喜欢我身边的女孩子衣着色彩能和我搭配。”

我冷冷地说道,“就冲着你这句话,我把两块布都买下来,并把它们裁剪成横条纹的样式。不,我明了你的意思,不过,这些布在店里看起来都很好。”

“在漆黑的店里看起来当然会很好。”

“唔,我买这些布是要做晨衣的。或许在幽暗的光线下……我是说,这花色不错,而且也很有东方色彩……”

“不行。”

“你最令人讨厌的地方是,”我说,“你的话总是有道理。你刚刚在买什么呢?一枚送给爱弥丽的戒指吗?”

“当然是买一颗宝石送给我爱——为我的车买一颗蓝色的念珠。”

“为你的车买一头蓝色的念珠——为你的车买一颗蓝色的念珠?这我可不相信!”

他纵声大笑。“你难道不知道吗?蓝色的念珠可以避邪。所有的骆驼和驴子都能戴,为什么我的车子不能?他们有时会卖一些很美丽的土耳其玉念珠。现在别管这些,我随时都可以来买。你真的要买绸布吗?如果你真想要的话,等回家以后再买也是一样,省得带在身边累赘。”

店老板一直都站在我身后,我们两人顾着说话,竟都忘了他的存在。此时他以充满正义之声的语气说道:“你来之前,我们谈得好好的。这位小姐的鉴赏力很高。”

“我相信是的,”堂哥说道,“可是你总不能要我忍受一件艳红色或蓝黑色的晨衣吧。如果你店里还有其他更合适的布料,你不妨拿给我们看看。”

店老板的神情在瞬间变为笑眼逐开,在打量了堂哥身上昂贵的衣着服饰之后,他的眼中充满了了解和期待。“我懂。请原谅,先生。你是这位小姐的丈夫?”

“目前还不是,”查理说道:“来吧,思蒂,我们进去买布,然后离开这里,找个可以谈话的地方。我的车就停在街尾的广场上。你旅行团的队友现在何处?”

“我不知道,我和他们走散了。我们参观了大清真寺之后就三五成群地在露天市场里闲逛,我只不过停下来看看摊子,然后他们就都走了。”

“而你竟然让他们走了?等会儿他们发现你走丢了,不带只大猎犬到处找你才怪呢!”

“或许吧。”我把绸布卷好,转身走进店里。“查理,要是有块纯白的绸布就好了——”

“说真的,你是不是最好先打途电话回旅馆?”

我耸耸肩,“我怀疑他们在吃晚饭之前会不会想到我。他们现在对我的四处闲逛已经很习惯了。”

“你仍是我所钟爱的那个被宠坏的小女人吗?”

“我就是不喜欢熙嚷的人群。你还说呢!爹地老说你纵容自己,把自己给宠坏了,而且他说的没错,真的。”

“他是没说错。”堂兄平静地说道。

到了最后,我确实买了一块可爱的白色锦缎,这块缎子是查理像变戏法般地从先前店老板未曾指给我看的一个阴暗架子上找到的,而且价钱也十分便宜。查理这一招我并不怎么惊讶,而听到他以稍慢但是尚为流利的阿拉伯语和店老板交谈时,我也并不觉得非常讶异。他可能真的如我父母常告诉我的,被纵容宠坏了,但是却无人能否认他一旦兴起,会是个很聪明的人。我父母坚持说他大约每个月发作一次,而后整个人乃完全沉缅于自己的兴趣之中。

当我们领着一名为我们拿布的小厮来到广场时,我们不费吹灰之力、便很轻易地认出查理的车子。倒不是因为我们认出车子的外型或颜色,而是因为车子的四周围站着一大群小男孩。走近一瞧,我才看出这是一辆白色的德国制保时捷跑车。因为我爱我的堂哥,而且也很了解自己的本行,我不假思索便很快地对他提词说道:“这车真美!它有任何特别之处吗?”

于是,他打开引擎盖开始变把戏给我看。他恨不得把车子解体开来,好把每个螺丝每根钉都展示在我面前。围在车子四周的小男孩们很喜爱这辆车子,他们人数愈来愈多,而且全都蜂拥而上,个个看得目瞪口呆的。我想他们大概比我更能了解那些所谓的后轴、压缩比、转矩以及制动器……等名词。我沉醉在堂兄恋人般的话语中,看着他的脸庞、他的双手,忆起了诸般往事——电动火车、茶隼鸟蛋、第一只手表、脚踏车……

他站直了身子,将一些小男孩拉闭,关上引擎盖。而后赏钱给两名最大的男孩,他们好像警卫般一直为他看守着这辆车子。另外,他还赏给那名布店小厮小费,小厮震惊得非同小可,忙不迭地说了一大串话。而后,我们发动了车子,扬长而去。

“他说什么?”

“没什么,只是‘谢谢你’。意思也就是‘愿阿拉真神的福祉将永远降临于你和你的子孙身上。’”车子很平稳地开出拥挤得水泄不通的广场,转进一条路面满是辙迹的窄街。“这多少是指你而言的。我想我们之间的婚约还是存在的吧?”

“退而求其次,我倒希望婚约仍然存在。但是我似乎记得是你率先毁约的,而且有白纸黑字为凭。那是在你遇见那位碧眼金发的女孩之后的事了。她叫什么名字来着?那个模特儿?”

“你是说苏曼莎?她长得很俏。”

“噢,当然。她们非得长得很俏不可,是不是?否则她们如何能穿着前进时髦的服饰站在及膝的海水中,或是马厩的稻草里,或是一堆可乐的空瓶之间。苏曼莎最近怎么样了?”

“大概遇到她未来的丈夫了吧,但可不是我。”

“唔,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就在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之后发生的。难道没有其他人取代了我的位置?你总不会告诉我这四年来你一直都是平淡度日吧?”

“你在说笑吗?”他陡地将车向左急转,一路加足马力开进另一条脏乱的小巷。“不过,说实在话,是的。我是指实质上而言,如果你懂我的意思的话。”

“我懂。那爱弥丽后来呢?”

“谁是爱弥丽?”

“不是爱弥丽吗?去年的事啊!我确信妈咪是说爱弥丽——或者是蜜儿?你看上的那些女孩子的名字。”

“我看不出来那些名字中那个会比思蒂更糟。”

我纵声大笑。“你这句话可说得一针见血。小心那只狗!”

“没事,我看到了——至少,保时捷跑车看到了。怎么样,我们之间的事就这么决定了?”

“你把许多事情视为理所当然,对不对?就只是因为在过去这许多年当中,虽然你在外面胡搞,而我还是十分忠诚的缘故?”

“你想不这么做也不太可能,”堂哥说道,“你以前胖得像只小海豹似的。不过你现在已经进步许多了。”他斜楞着眼看我,“事实上,你真的艳丽照人。堂妹,我喜欢这件衣服。唔,如果真的非得这么做的话,你就泼我冷水,粉碎我的梦想吧。你心里还另有他人吗?”

我露齿而笑。“留神点,亲方的,否则你会发现那是真的,而你只好把车子卖掉,买颗钻石了。”

“这对我倒很合适,”他快活地说道。“我们到了。”

保时捷跑车减速慢行,而后在街尾向右转,来到了一个可爱的小庭院。阳光白花花地在照在尘土上,两只小猫躺在一堆破烂的石油桶上打盹。庭院的一边有片靛蓝色的楔形阴影。他以轻松而优雅的姿势将车子开进阴影里停下。

“这里是正门,大马士革的风格正是如此。看起来好像地面上空无一物似的,是不是?进来吧。”

乍看之下,这个庭院似乎怎么都不像是个可途往别处的入口。庭院的四周被无窗的高墙所隔开,空气郁闷,阵阵尿骚味扑鼻而来。不过,在一个很宽的拱道边上堵着一扇门,门上的木材早已变形扭曲,在那个硕大的铁制门把和铰键上,某些古老的辉煌和灿烂依稀可寻。查理站在一处黑黑暗暗的走道上,打开这扇门。蓦地,阳光像潮水般倾泻而入,我们走了进去。

阳光是从第二个庭院里流泻过来的,这个庭院呈长方形约莫一个网球场的大小,三个边上各立着一道摩尔式的拱门,最远的那个边上则立着一座升起的平台。这座平台的后面及四壁有许多长椅靠墙而立,我认出这是“吸烟室”——东方专供男士会面谈话的场所。在今日的东方,纵使是现代化的家庭,其客厅的摆设也多半依传统的格局,将椅子及沙发各放在房间的三面壁上,依墙而立。庭院的中央立着一座喷池,地面上铺着蓝白二色的磁砖。小型的柱廊镶饰着蓝色、白色和金色的马赛克,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某处有只斑鸠在低吟,一丛丛的橘树立在庭院的四周。在水花四溅的池水中,我瞥见一尾金鱼的鳍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庭院里很凉爽,橘花的香味四处飘散。

“进到吸烟室里来吧,”查理说。“这里可爱多了,是不是?我总认为某些阿拉伯式的建筑很令人激赏,在在散发着诗意、热情、浪漫和高雅的气质,就如同他们的文学一样。我想班西拉马上就会回来,不过他总是告诉我,他的房子就等于是我的房子,所以你想要什么?茶吗?”

“我想我还是喝咖啡好了。你要怎么弄,拍拍手掌,传唤太监来为你效劳吗?”

“差不多。”屋内的摆饰极尽富丽堂皇之能事,在我面前有一个镶饰着宝石和珍珠的桌子,桌上立着一个小铜铃。他拿起铜铃,摇了一摇,而后慌慌张张地冲下吸烟室的台阶,跑到喷池边等着。我在一张铺着很漂亮的蓝色毯子的长椅上坐下,身子倚着椅垫,两眼望着他。

没变,他并没有改变。幼时,人们总认为查理和我面貌酷似。事实上,在很小的时候,我们甚至还被误认为双胞胎呢。在那些日子里,查理总是雄纠纠气昂昂的,经常会为了人们认为我们长得很像而怒不可支,至于对我这个只知傻楞楞地崇拜我那聪明伶俐的堂兄的小女孩而言,这等事简直是莫大的喜悦和荣耀。等我们日渐成长,面貌的酷似也随着时日的消逝而褪退了。当然,基本上的相似仍然存在,譬如黑色的头发,斯拉夫民族高高的颧骨,略微的鹰钩鼻,灰色的眼珠和瘦削的骨架。现在他比我略高数吋,而且也已长胖了。他在北非一带旅游时,晒得一身红通通的,这使得他眼珠的颜色看起来比我的还淡些,加上他那双比我浓密也比我长的睫毛,衬托出他的眼睛愈发好看。虽然如此,我依旧认为我们两人之间仍有十分显著的相似之处,无论是一举手一投足,在在都是。另一个我们所共同拥有的相似之处即是被纵容溺爱的特质。这点我们在彼此的个性中都能很快地辨认出来。这是一种近乎轻率无礼的伶俐和机敏,而且也极易变成暴躁易怒和傲慢自大。而所以会傲慢和自大,并非因为我们有任何成就感,只是因为年轻气盛的缘故。一种拒绝任何加诸个人的束缚和枷锁的自觉,我们称之为独立的个性。然而这事实上已近乎一种对占有欲的病态的畏惧感。而我们称之为敏感性的东西,或许只是意味着我们的脸皮太嫩,禁不起温室外的风吹雨打而已。

或许我应该在这里略做解释,查理和我之间的关系在瞬间变得十分亲密,而在另一瞬间又变得十分疏远,这一切变化远非其他普途的堂兄妹所能比拟。第一点,我们并非近亲,而只是远房的堂兄妹,充其量也只不过是同一个曾祖父而已。第二点,我们几乎自生下来就被一起带大,我记不起我的童年中有那一刻不是和我的堂兄查理共用的。

他的父亲——亨利·曼薛,一直是我们家族中来自英国这一支家系里的长辈,其他的亲戚还包括他那对双胞胎堂弟——查士和克里斯多夫。克里斯多夫是哥哥,也就是我的父亲。查士是弟弟,下无子嗣。所以在亨利·曼薛夫妇初获麟子数月之后惨罹海难双双身亡时,查士叔便将孤儿查理抱去抚养,待如亲子。因为对亨利·曼薛夫妇之事毫不知情,所以查理和我一直把他的养父母视为他的亲生父母。亨利,曼薛和他的两个堂弟长相极为酷似,至于我父亲和查士叔更是长得一模一样。一直到结婚前,他们二人仍形影不离,而且难以辨认。他们在同一天结婚,虽然他们所选择的女子彼此间毫无关连,但是在外型上却也极为相像。这两位曼薛太太相交甚欢,因为自亨利去世之后,查士便将他那幢座落于肯特的房子接收过来,我父亲则在一哩之遥处盖了另一幢房子比邻而居。因此之故,查士的养子和克里斯多夫的女儿自幼即一起被抚养长大,直到四年之前,我父亲带着妈咪和我举家迁到美国的洛杉矶,不过我们仍然经常返英到查士叔家小住一番,以避尘世之喧嚣。不过,我每次回到查士叔家都没碰上查理。在牛津求学的期间,查理一得闲暇和假期就往外国跑,悠哉游哉地四处游历,并且沉缅于我们家族因为混血的祖先而遗传下来的语言的天份之中,以期能在家族所经营的欧洲大陆银行中大展其才。我可没有爬得那么高。我从洛杉矶回英国时,除了一口美国腔调和三年在美国沉溺于商业电视的狂热世界的经验之外,并未带回任何成就。我在美国的期间,于一家名叫阳光电视公司的小公司里担任制作助理的工作。

现在堂兄和我又再度聚首,而且我们丝毫不费力地就重回往日的关系。我所谓的关系并不是指如同我们二人的父亲们那种形影不离的关系,那是不可能的。说来或许有些似是而非的味道,不过我们二人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地热络起来,多少是因为一种相互的排斥感所导致。我们彼此都意识到对方的这种排斥感,而且也都能对此一排斥感表示尊敬。这种相互的排斥,使得我们在面临家族间对此一婚约永不休止的说笑和戏弄时,不致于太难堪。这一桩在族人口中戏称为“政略婚姻”的婚事,将使我们庞大的家族事业不致落入外人手中。我们从来都不知道,也从来没有人让我们知道我们彼此间的婚约是否只是起于开玩笑的念头。我曾经听我父亲说起,我们家族的各个特质,个别来讲已是够糟糕的了,一旦凑合在一起,将是无比严重的致命伤。不过查士叔也会立即加以反驳。他说既然我母亲是半个爱尔兰人,而查理的母亲则是澳洲和苏俄的混血儿,加上他祖母是法国人,我们这两个远房的堂兄妹联姻应当是没有任何顾忌的。在我和查理的曾祖父母辈的祖先中,另外还有一个波兰和犹太人的混血儿,一个丹麦人,以及一个德国人,而我们以英国人自居,也可算是相当公平的。

对于自幼一起长大的查理和我而言,这一桩自我们童年起就宣布了的像玩家家酒般的家族联姻,委实激不起我们任何兴趣。事实上,我们二人从未想到要以对方为自己心目中爱慕的对象。以兄妹自居的我们总是以同样高昂的兴致和嘲弄的态度来取笑对方的艳遇。

我们各人的恋爱史为期都很短暂。一旦查理身边的女孩开始有据他为己有的企图时,查理便会不着痕迹地将她甩掉。而我贴在墙上的白马王子的照片一旦易位,他便会对此大张挞伐,而我也会毫不留情地回嘴,然后我们便会纵声大笑,达成和解,而后生活便又再度圆满快乐。

我们各人的父母一直都以爱心容忍我们的所做所为,他们不施加压力,给我们足够的钱,而且也留心倾听我们所说的话。他们之所以如此,或许是因为他们希望能自我们这儿得到自由,正如同我们也希望自他们那儿得到自由一样。这种政策的结果是我们像归巢的蜜蜂一样,每隔一段时间才回到他们的身边,而我们也都过得很快乐。或许他们比查理和我更能认清我们生活中的安全和保障,就是这种安全和保障使得他的好动成性和我的优柔寡断显得微不足道。或许他们也能在一切纷乱的事物中,预见未来即将降临的结局。

我的思绪又被拉回现实之中。一个身着白衫的阿拉伯人端着一个盘子走了进来。那盘子上放着一个精雕细琢的铜制咖啡壶和两个蓝色小咖啡杯。他将咖啡壶和杯子放在我面前的桌上,而后朝查理说了一些话就转身离去。堂兄很快地跑上吸烟室的台阶,在我身边坐下。

“他说班西拉要到晚上才会回来。来吧,你倒咖啡。”

“他母亲也出去了吗?”

“他母亲已经过世了,他的姑姑代他们管理这个地方。不过根据他们的说法,她过着近乎隐居的生活。她下午都睡得很久,要到吃晚饭时才会出来。要抽烟吗?”

“现在不要。事实上,我并不经常抽烟,只有偶尔为了要提神时才抽上一、两根。老天,那是什么?印度大麻烟还是什么?”

“不是,是埃及的,看起来很可怕,是不是?不过绝对无害。唔,现在告诉我你这几年都做些什么事。”

他从我手中接过一杯浓咖啡,而后蜷曲在铺着丝绒座垫的椅子上凝神企待着。

四年来我们未曾通过信,这其间的点点滴滴多得难以一一娓娓道来。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太阳西斜,使得整个庭院有一半笼罩在阴影之下。堂兄也伸着懒腰,并又拿出一根埃及香烟说道:“嘿,你为什么非要和旅行团一起走不可?难道你不能改变主意,中途离队吗?留下来陪我到星期天,届时我再开车送你到贝鲁特。巴拉达山谷很可爱的,而且那儿也有一条非常不错的公路。”

“谢谢你,不过我宁可和他们同行。我们一路坐车游览,而且将顺道到巴贝克看看。”

“我可以带你去那儿。”

“那一定会很好玩。不过我们的行程都是固定的,而我的行李也已打点好了。况且你也不是不知道这儿签证的规定。我的签证明天到期。而我中途离队,更关系到整个旅行团护照的事情。同时,如果他们在星期六返回英国之后,我还独自留在这儿,那将会引起一些骚动。这可不是我所能够面对的。我想我还是和他们一道走的好。”

“好吧,那么我再到贝鲁特和你碰头,到时你会住在那里?”

“我想我会住进腓尼基旅馆。”

“我会到那儿和你会合。先为我预订个房间,好吗?我离开大马士革之前会打电话和你联络的。你在这一段空档里除了到达伯拉汉宫一趟之外,还打算做什么?”

“达伯拉汉宫?”我面无表情地覆诵着这个地名。

“哈丽特姑婆住的地方就叫这个名字,你应该知道吧?就在阿多尼斯河的边上。”

“我——是的,我想我以前知道,不过我忘记了。老天,哈丽特姑婆……我从来没想到……她住的地方靠近贝鲁特吗?”

“大约三十哩之远。沿着海岸公路到拜布勒斯,然后朝内陆的群山开去,顺着阿多尼斯河的源头而上。公路沿着山谷的北边蜿蜒直上。在图萨雅和卡他巴之间有阿多尼斯的支流沙克尔河,达伯拉汉宫就位于河谷的中间,也就是这两条河会合之地。”

“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不过我正在计划去那里一趟。你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吗?”

“想都没想过。我确实打算到阿多尼斯河谷看看那儿的瀑布、寺庙,以及维纳斯河和阿多尼斯河汇流的地方。事实上,我正计划到了星期天旅行团解散之后,雇辆汽车到那里一游………不过说实话,我确实把哈丽特姑婆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在她最后一次回英国的时候,我们还在洛杉矶,而在那之前——老天,一定已有十五年的光景了!妈咪从未提起她住的地方——叫做达伯拉汉宫,对不对?——不过一定是因为妈咪的地理常识和我一样浅薄,不知道姑婆住的地方距离贝鲁特这么近。”我放下手中的咖啡杯。“就在阿多尼斯河谷上,是不是?唔,我或许能够和你一道去,看看那个地方好告诉爹地那儿的一切。我相信如果我告诉他我曾经一路悠哉游哉地漫游到达伯拉汉宫,并在姑婆的坟上放些鲜花,他一定会认为我这个人还有药可救。”

“你如果这么做的话,姑婆一定会痛骂你一顿的,”查理说道。“她仍安然健在。你的消息真是不灵通,是不是?”

我瞪大了眼睛。“安然健在?哈丽特姑婆?现在轮到谁消息不灵通了?她在过年之后不久就去世了。”

他纵声大笑。“不是她。我知道你一定是想到她的遗嘱,才会这么认为。在最近几年之中,她每隔半年就将她的遗嘱在族人之间传阅。我父亲不就收到一封宣称放弃她的英国国籍,并留给每个人极少数遗产的信吗?”他咧齿而笑。“而且她把她的加百列猎犬以及可兰经抄本留给我,那是因为我的表现显示出我对‘世上真正的文明感到适度的兴趣’。她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我正在学阿拉伯文的缘故。”

“嘿,得了吧,你别又唬人了。”

“我可没有唬人。她以流畅清丽的早期维多利亚时代的文笔写出那份遗嘱和我们断绝关系,你应该知道她的信是一篇华丽的文章。她非但舍弃了我们这个家族,同时也舍弃了英国和上帝。唔,或许她并没有真正地舍弃上帝,不过她准备皈依回教,并希望我们遣送一名可靠的英国石匠为她营造一座私人的墓园,让她能够在她心爱的猎犬的伴同下,长眠于阿拉真神的庇护之中。此外她还希望我们能够要求时代杂志的编辑增加海外版的篇幅,好让她有填字游戏可玩。”

“你不是当真的!”

“绝对当真,”堂兄说道:“我发誓字字皆真。”

“那么你所谓的加百列猎犬究竟是指什么而言?”

“你不记得了吗?我想你一定不记得。”

“我好像记得有这么一个词句,仅此而已。是不是出现在某一个故事里面的?”

“在一本我们称之为‘北国的故事’,或是其他某个书名的故事书里的一个传说。人们相信加百列猎犬是一群追随在死神身后的猎犬,在有人垂危将亡之际,你将会听到夜半时分加百列猎犬站在屋顶上号嗥狂吠的声音。我个人认为这个故事的灵感是得自野雁的叫声,你听过那种声音吗?野雁的叫声,就像一群猎犬站在高处放声长嗥一样。有时候我很怀疑加百列这个名字是不是仿自野雁的叫声,因为,毕竟加百列天使实际上并不是死神的天使……”他看了我一眼。“你全身颤抖,你着凉了吗?”

“没有。只是觉得有点毛骨悚然。这些和哈丽特姑婆有何相干?”

“是没什么相干,只不过她有一对瓷狗,我很渴望能得到那对狗,并将它们命名为加百列猎犬,因为它们看起来很像故事书图片里的狗。”

“一对——噢,不可能,你一定是发疯了。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人会在拥有一辆白色的保时捷跑车之后,想要获得一对瓷狗!我不相信。”

他纵声大笑。“真正的瓷器!亲爱的思蒂,中国的瓷器……明朝的瓷器,而且可能是上好的珍品。天知道这对瓷狗现在价值多少!不过——正因为我在六岁的小小年纪时,就有绝顶的鉴赏力,懂得爱上这对瓷狗,另外也是因为哈丽特姑婆有更高的鉴赏力,会在那个时候爱上我,因此她答应把那一对瓷狗送给我。纵使她现在深陷于无可救药的精神错乱之中,她似乎仍然记得这件事。噢,你难道还看不出来吗?重要的并不是那对瓷狗。而是它们给了我一个很好的藉口,仅此而已。”

“一个去看望她的藉口?”

“是的。”

“你总算一肩挑起全部的家庭责任了,不是吗?”我嘲讽地说道,不过他既不笑也不否认。在他那对长长的睫毛之下,是一股怪异而斜楞的眼神,他只是说道:“我并不想放弃这个机会。我对这件事很感兴趣。”

“唔,由于强烈的好奇心作祟,我当然会和你一道去。希望她仍记得你,因为我确信她一定不记得我了。她一定至少有一百岁了。”

“我发誓绝对不超过八十岁,而且还生龙活虎得很呢!她在当地是个传奇性的人物,她镇日骑在马背上,带领着一群猎犬四出游猎,做为晚餐之用。”

“这一件事我还记得,谁忘得了?那一次她来我家小住,就带了八只西班牙长耳狗。”

“现在她养的是短脚狮子狗和波斯猎犬,就是阿拉伯王子经常用来打猎的那种狗。噢,我猜她已经超过限度,把自己变成一个阿拉伯人了。她的穿着像个阿拉伯王侯,整天叭嗒叭嗒地吸着水烟袋,只在晚间见客,而且住在又脏又大的宫殿里——”

“宫殿?”我震惊地说道。“她以为她是谁?是海斯特·史坦霍普夫人吗?”

“正是。她取材自那个故事,将自己装扮成那个女主角。她甚至还自称为哈丽特夫人,而且你我都知道,我们这个家族里有一大堆奇奇怪怪的人物,但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贵族阶级的夫人。你怎么知道海斯特·史坦霍普夫人的故事?”

“我没告诉过你吗?有一次我在你家过圣诞节,他们把我带到你房间。我在你的书堆中挑了一些来读。你有一大堆关于中东的书。你真的把那些阿拉伯诗集和可兰经都读了一遍吗?”

“从头到尾读过了。”

“唔,或许就是你那个图书室,激发了我在偌大的世界中首先来到此地一游的念头。我们的意见经常一致,是不是?或者可以说是我们就像玩捉迷藏一样,而我就是那个捉人的鬼,你到何地,我就跟到何地……。我一直对派特拉、大马士革以及帕里米拉这些地方怀着浪漫而朦胧的暇思,但是却从未想到能真正到此一游。后来我看到了旅行团的广告,我就报名参加,心里盘算着在行程结束之后,一个人留下来多玩一个星期,到各地走走,其中包括史坦霍普夫人的居住地乔恩。”

“乔恩现在已经是个废墟了。”

“我知道。不过,我仍想去那儿看一看。她真是个奇特的女人,是不是?我读遍了你藏书中有关她的一切故事。我在圣诞节过后不久患了感冒,在家里待了整整两个星期:妈咪又没空到书店为我买书,所以我就把你那些有关于史坦霍普夫人的书全部翻了一遍。”

他像是在刹那间顿悟过来似地露齿而笑。“原来如此。”然后他站起身来,伸出一只手,“走吧,现在太阳已经下山,我们去看荷花,它们会一朵接一朵地将花瓣闭上。”

我随着他走下台阶,来到凉爽而阴暗的庭院里。淡蓝色的荷花直挺挺地立于水面数寸之上,层层叠叠、油油绿绿的浮叶,像一块块翡翠般地浮在水面上。绿叶之下不时有金色的鱼鳍闪过,一只金黄色的蜜蜂停在一片绿叶上吸吮着水珠。一朵粉蓝色的荷花收起了花瓣,然后另一朵也将花瓣闭起,直到一朵接一朵的荷花都像盖上头巾一般,直挺挺而静悄悄地立于水面之上,等待着黑夜的来临。另一只几乎被一朵正将合起的花瓣给关了起来的蜜蜂,愤愤地自花瓣中挣扎出来,然后像颗子弹般地弹射而出。

我心不在焉地看着荷景,思绪仍然停留在刚刚查理所告诉我的那些片断的消息,那名在家族中变成传奇人物的怪异老妇人,以及那些我在圣诞节那段日子里所读到的故事之上。的确,查理的书堆中有关那名特立独行的史坦霍普夫人的故事,虽然不至于非常痛快过瘾,但至少已经是相当具有可读性的。

她在十八世纪的早期来到中东。她是个颇有男子气概而又蛮横专断的女人。她的父亲是个伯爵,叔叔是有名的政治家庇特。在一队由爱人、奴隶和医生所组成的侍从队陪同之下,她周游了列国,最后决定在叙利亚定居。所以她在距离西顿城不远处的乔恩附近的山顶上,买下了一座城堡。此后她都住在城堡里,像君临天下的女主般穿着土耳其王侯的服饰,以一根铁棍或鞭子统治着城堡里的仆佣、阿尔巴尼亚护卫队、非洲奴隶、侍从以及她的私人医生,她那座矗立在燥热难耐、一毛不拔的山顶上的城堡,被当代人称之为“仙宫”,里面有着宽阔的庭园喷泉,和一如迷宫般复杂的回廊,还有沿着回旋梯直上可达的花园,以及夫人的密探出入行走的秘道。整座城堡即是仿造天方夜谭里的仙境而精心雕琢建造的世外桃源。她非但拥有玫瑰、茉莉、哑黑奴、夜莺鸟,她也拥有骆驼、圣猫和阿拉伯马,凡此种种,她莫不拥有。大勇无畏、自私自利、傲慢自大且特立独行的她在渡过数年这种奇异古怪的生活之后,已深陷于夸大狂之中,竟然插足政治,违抗地方王侯之统治与法律之约束。到了最后,她似乎相信自己就是那名传说中统治着神秘王朝的东方之后。

她独夫般的下场是悲惨的——她孤独地死去,死时既老又穷。她的财产被挥霍殆尽,她的城堡被侵陵毁坏,她的仆佣掠夺她的财物,违抗她的命令。但是她虽然在身后留下一大笔烂债,却也同时留下了一则流传至今日的传说。

想到我自己的哈丽特姑婆也近乎这一号人物,当然是一桩很叫人感兴趣的事情。从我所知道她的种种看来,除了不是伯爵之女外,她似乎在各方面均很适合此一怪异的角色。她既富有,又有个性,也有相当的学识,而且也曾经带着大队侍从云游世界各地。她嫁给考古学家欧尼斯特·波德之后,每次他有工作上的需要而在中东各地旅行时,她必随同而行,并指挥监督他的挖掘考古工作。自他去世以后,她放弃了一切工作返回英国。虽然如此,她仍对中东相当热衷,并以经济支援一两个远征队至中东探险。在英国住了两年之后,她挥手告别家人,前赴黎巴嫩,并在该地的一座山顶上买下一座城堡,做为安居著书之用。

她一直住在城堡里,唯一的一次出击是在四年前。她下山飞抵英国,将她那笔为数可观的资产转移至黎巴嫩,并为她那只短脚狮子狗寻偶,然后她又回到黎巴嫩:永远不曾再踏上英国的国土一步。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有关她的消息。她在山上遁世的那十五年间曾否写出只字片语无人知晓,我们只知道她偶尔会修改她那份叫族人读之欣喜,而后又弃置不理的遗嘱。少了哈丽特姑婆,我们仍然一如往昔,过得很快乐,正如同少了我们,她也过得很快乐一样。

所以我对堂兄的话仍然半信半疑。“你认为她会见你吗?”

“噢,她会见的,”他冷静地说道。“我母亲总是嘲笑哈丽特姑婆对年轻人有一股异常的兴趣,我不懂为何我们不能利用她这点怪癖。而且如果我告诉她,我是为了我自身的权益,也就是加百列猎犬而来,她一定会欢迎我去的。她喜欢那些为了自身的权益而坚持到底的人。假若我能在星期天晚上赶到贝鲁特,我们就约好在星期一一道去如何?”

“听起来倒蛮有趣的,只是我不认为谁会相信这一切。”

“千真万确,”堂兄说道,“你难道不知道人们是如何称呼那个地方的?他们称之为‘不可思议的国度’,意指光怪陆离,无奇不有,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的国度。”

“听你这么一说,我倒迫不及待地想上山看一看。可是我现在真的得走了。”我瞥了手表一眼。“老天,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

“我相信班西拉希望你留下来,他随时就会回来。你不能再待一会儿吗?”

“我也很愿意留下来,不过我们明天一早就要动身,而且我还有些事情尚待料理。”我弯下腰拿起放在地上的手提袋。“你得开车送我回去,小伙子,而且不能出错。我可不愿意晚上在大马士革的大街小巷里摸索。”

“我会开车送你回去的,走吧。”

我们一起静静地穿过庭院。不知是谁在靠近门口的壁龛上放了一盏灯。这盏灯状似天方夜谭里的阿拉丁神灯,灯四周那银亮亮的金属,在白天看起来可能会很可怕,可是,此时在一片朦胧的暮色中,这盏衔着一簇橙色火焰的油灯却是十分美丽。庭院之上,一方深蓝色的天空早已点缀着繁星。庭院本身是寂静无声的。远方传来阵阵市区里车水马龙的嗡嗡声,和庭院里喷泉的流水声,成为这院子里唯有的声响。一尾鱼在水面下穿梭而过,在灯光投射下闪闪发亮的金色鱼鳍,似乎也将这喷泉点缀得更加美丽。一只鸟儿正舒舒服服地靠在拱廊上低吟欲眠。

“斑鸠的叫声,你听到了吗?”在这一片寂静之中,查理的声音使我蓦地惊醒过来。“诗人说斑鸠永远为了求爱而叫,直到它的声音破碎成呜咽的啜泣为止。我星期六晚上会打电话到腓尼基旅馆,告诉你我抵达的时间。”

“我会等你的电话。我只希望我们能在达伯拉汉宫里受到一如天方夜谭中令人迷醉的款待。噢,凭你这么一个迷人的年轻人,她一定会见你的,可是你凭什么理由认为她愿意见我呢?”

“她一定会很乐于见到你的,”堂兄慷慨地说道,“连我自己见到你都非常高兴了。”

“你这么恭维我,一定只是随便说说罢了,”我说道,然后走在他前面朝大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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