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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15

高中毕业后的三年里,我一直在大急流城的伊塔斯加社区学院里修读课程,课余时间在一家叫作“闹”的比萨酒吧里打工,店里有棕色的塑料餐桌,桌子上摆着酒瓶形状的花瓶,里面塞满了塑料康乃馨。这项工作唯一的要求就是即使在冬天也要穿黑色短裤,并且要时刻保证沙拉台总是有充足的生菜段和削过皮的胡萝卜。那段时间,我攒钱交了一台雪佛兰科西嘉的首付,尾款付齐后,我便搬到德卢斯生活了几年,主业从事销售工作,兼职做家政。休假的时候,有时我会沿着河边漫步,等着升降桥升起,等着运矿船和帆船一个个驶离港口。我不会和游客一起站在长满草的小土墩上,而是选择走过大桥,坐在坚硬的湾口沙地上。搬到德卢斯的第四年春天,我父亲去世了。我们在漫河举办了丧礼。丧礼之后,我把我的科西嘉撞入树林,只得变卖了车的零件,在双城里找了一份临时秘书的工作。他们把我安排到马妮科趸船公司,专门负责接那些托运废弃钢材和玉米的男人们的电话;他们来自密西西比河下游,声音又粗又哑。我的工作就是安排他们的日程,告知其出差的预定抵达和离开的时间,有时候还要接他们妻子的电话,帮他们找些不回家的借口。我会和其他员工一起在休息室里吃盒饭,下班后,我会走到位于市中心的盐撒大街上的公交车站。透过公交车挂着划痕的窗户,我看到灯光下的雪呈巨大的球状纷纷下落,坠入河里。

维修机械师住在一座曾辉煌一时的维多利亚式建筑的地下室。学生们都住在塔楼里。路边水沟里的光秃秃的杨树幼苗冒出了新芽。当他推开摇摇欲坠的后窗时,我会冲罗姆喊道:“嘿,在这儿呢。”他还穿着他的工装上衣和挂着机油的蓝色工装裤,他的蓝色眼睛会因室外冰冷的空气而氤氲。我会举起冷透了的比萨和六罐装的啤酒。

“嘿,”他会这样回应道,“噢,真的,那是一块墓碑吧?算了吧,你不该买的。”

如果他并没被此番举动打动,那么在微波炉加热比萨的三十分钟内,他会喝掉三罐啤酒。但我不会让他拿我的啤酒,每次他要多拿一罐,我都会把他的手打掉,并且会说:“一人一半很公平。”于是有天晚上,罗姆走进卧室,手里拿着一瓶还剩五分之一的威士忌。他一边对着瓶子大口大口地喝着,一边用干小麦、薄荷和黄瓜快速做一盘标准沙拉。比萨加热的时候,他会给我倒一杯牛奶喝,给我吃几口沙拉、一瓣橘子,然后才允许我嘬一小口他的酒。

“一人一半很公平。”他会如此嘲弄我道。

加热后的比萨上的芝士烫着我们的上颚。当我伸手拿威士忌酒瓶,打算再喝一大口时,他把瓶子放到我拿不到的地方:“吃你的沙拉。”

那是我搬到双城的第一个冬天,罗姆格外喜欢维他命片。他觉得我吃得太差,有一段没有释怀的过去,并且应该去看看牙医。他希望我俩能一起在餐桌上吃饭,因此他在桌子上摆上盘子,并把餐巾对折放好。他迫切地想要养一只宠物——一只拉布拉多黄金猎犬——因为他觉得一只狗能帮我养成更规律的生物钟,让我加强锻炼,也能让我搬来跟他一起住;我们周末可以去德鲁斯,苏必列尔湖的北岸度假,搞个什么该死的篝火晚会。我不知道那都是什么玩意儿。当我对所有这些建议报以不屑的白眼时,他说:“如果你哪里都不去,小侦察女兵,那你就闭嘴。行吗?就闭嘴。”

“我什么也没说。”我抗议道。

“你也不用说。”

吃过晚饭后,有时我们会戴上连指手套,戴上帽子,向着国会大厦的方向,走到几个街区外的电影院看电影。两个座位,两杯可乐,一桶爆米花,我们AA制。罗姆选的电影总是特别吵,全是警察冲着车群开枪的场景;尽管身处血脉偾张的黑暗中,我依旧觉得很宁静。电影越吵,我睡着的速度越快——头倚着座椅靠背,脚怔怔地踩在地板上。我一点也不介意错过车战、爆破的场景。睡着的时候有些重要的事——有些与枪有关的事——发生在我周遭,反而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

后来,罗姆会给我出题,以查验我是否睡着了。一次我们向电影院外走着,他问我:“有个家伙的脸后来变成鱼了,你看见了吗?”

虽然我经常是没看见的,但我会说:“简直太惊人了!”

我搬到双城差不多八个月后,一年的假期几乎要过完了,我用红色麋鹿图样的纸包装好我的小礼物,用一根细长的绿色缎带打了个蝴蝶结,并带着它在平安夜那晚出现在罗姆的公寓门口。他打开礼物的时候正盘腿坐在乱糟糟的床上,光着两只脚,脚指甲呈黄色;但他穿着一条崭新的牛仔裤和一件按扣黑色衬衣,下摆自然地垂在裤子外面。我看着他用牙把绿色缎带撕咬开,然后从礼物盒里拿出一个狗狗项圈和一根皮革狗链。他费了好大劲儿才解开皮带,但他脸上始终荡漾着欣喜若狂的神色。一个成熟男人的脸上还能出现这样的表情让我感觉有些怪异,因此我用一种看待孩子的眼光来看当时的他:没有胡楂、不设心防。接着,他的天真便消失了——我扭动着脱下牛仔裤,解开我的内衣,全裸着出现在他眼前——他暧昧地看着我。我把皮革项圈拿过来套在我的脖子上,那一瞬间他看起来很失望、很沮丧——好像我做了什么真的伤害了他的事——但接着,我像小狗一样嗅着他的胯下,把皮带递给他——那晚十分美妙。

“坏女人。”他对我说道。

我把皮带扔到一旁。我才不会让他指挥我前进的方向。

“坐下,”他警告道,眼睛闪闪发亮,“老实待着。”

他给我的礼物是一把瑞士军刀。“笨蛋的自我保护工具。”他解释道,脸上带着一丝紧张。我向前探了探身子,听到他的舌钉碰撞到他牙齿的声音。那时,我们已经穿好衣服,躺在他的床上,啜饮着用从纸箱里拿出来的鸡蛋做成的蛋酒。他一直静默着,等到我说完“好棒的礼物,谢谢”之后,便开始给我展示这把小刀所能做到的事,包括给橙子削皮、给鱼刮鳞。我没告诉他我的钱包里有一把一模一样的小刀,虽然那把刀伤痕累累;我也没有告诉他我已经知道用指甲拨弄哪个金属缝隙才能让剥皮钳或是三英寸长的刀片蹦出来。我们之间存在着太多别的东西。那个礼物,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又是一个完全错误的选择。

还是那个冬天,圣诞节过后,我在信箱里发现一个浅红色的信封。那天傍晚,天已经很暗了,我和安打算整理账单,这时她从所有信件中举起一个贴着圣诞老人邮票的信封,寄件人地址位于佛罗里达。“这是你家人寄来的吗?”她问道。我从她手里接过这个信封。她拔过的淡色眉毛弯弯地悬在她的眼镜框之上,看起来很期待我的回答的样子。其实,我从未有过正式的假日计划,从不告诉她我的信息——包括哪怕是我的家乡在哪儿这种小事——这让安很苦恼,而这种苦恼也打破了她加拿大式友好的严格标准。

我把信封举在胸前晃动着,犹豫了很久,才开口说道:“是的。”

我站起身来,拿着信封去了小厨房。信封里是一张有麋鹿图案的贺卡,上面还有“吼吼吼”的黑色草书字样。我打开卡片,一张照片掉了出来——里面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胳膊上挂着一只小狗。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人多少有些令人害怕,但也并不是很惊悚。那只是一个躺在躺椅里的男人,一个和自己的猎狗待在一起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头顶上方还浮着一片巴掌大的树荫。

我能感受到房间那头的安的视线。

“你家人住在佛罗里达的哪个城市呀?”她问道。

我不能看着她的眼睛回答这个问题。我无法忍受谈起漫河。于是我走向门口:“我想吃点东西。你需要我从便利商店帮你带瓶零度可乐吗?”她每次都会说需要。我迅速披上外套,把照片和贺卡塞进口袋里,打开门,乘坐电梯向下降四层楼,沉默地接受着看不到的机器发出的各种战战兢兢、磕磕巴巴的声音。到达一楼时,电梯弹了一下,并发出叮当的声音。我为什么要告诉安我已经八个多月没和我妈联系了?我为什么要告诉她这个?公寓外,车辆在结冰的道路上慢悠悠挪动着,空气中凝结着雪和疲惫。寒冷使得我面颊上的皮肤迅速发紧,并让我镇静下来。没过一会儿,我便从旋转门转回温暖的大楼门厅里,信箱上方的灯正大亮着。

“亲爱的玛蒂”,格里尔森先生在贺卡中如是写道。

他的草书像圈圈一样一环扣一环。

“感谢你几个月前的来信”,他那潦草的字越靠右越向下歪。他接着写道:

这太不可思议了,一封真正的老式手写信件。本来我是想要立刻回信的,但过了一段时间,似乎还是不要回信比较好。但圣诞节可真是一个好契机。你的来信真的是个很棒的惊喜,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从未想过会收到这样一封信吧。我很担心收到老教师的信只会是件让人失望的事。我还记得几年之前,我冲进一位教授的办公室,但我们只是尴尬地站着,相对无言,所以我猜他并不像他口中说的那样记得我,只是表达善意而已。那时我便发誓,我永远都不会假装记得某个自己之前教过的学生。我要说的是,请不要以为现在的我已经记不清当初在明尼苏达州的日子了。我只是对那一年没有太多回忆而已。另外,我已不再年轻,我相信你很清楚这一点。即便如此,得知有人在我的课上学到什么东西真是件很美妙的事。我真的有在很努力地工作,现在知道这些努力或许是有用的,这感觉真的很棒。

这张卡片已经快写不下了!佛罗里达还真没什么地方是我想推荐给你的。这地方像是被一双看不见的手慢慢地挤压着揉碎了似的。我的意思是,这里真的太热了。日子过得如此之快,最近我特别希望有个购物清单似的盘点货物的方法。现在我的能力似乎也仅限于此了。我想要的,不过只是在一天将要终结之时,坐下来,用目光盘点货物。你在信中的言辞很善良,但我确实不是你口中的那种人。这段时间里,我对于不辞辛劳在网上不停写我的那些人有了些许认识。我发现曾经做过错事的人只会继续过着他们的日子并谴责他们周围的每个人,以免觉得自己是人渣,仿佛这真的有用似的。另外还有一些人——我得声明你并不是这种人,我只是写在这里——会按照原则为我辩护,因为当他们也沦落至此时,他们急切地需要有人这么对他们。最后,我这两美分得体现它的价值。加利福尼亚很赞。如果你有机会,可以去看看。

愿上帝保佑你平安喜乐,新年快乐!

亚当·格里尔森

新年那天,我起得很早,虽然前一天晚上我和罗姆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家,但我实在是睡不着。我走在通往连接着诺克米斯湖和明尼哈哈河的小路上,小路蜿蜒曲折,我就这么慢慢地走。太阳并没有真的升起,天空依旧很暗,只是比深夜浅了那么一点点。我走到湖边,看到一位渔夫正拖着一雪橇的物资走过冰面;雪橇是红色的,渔夫是喜庆的。平素里的那些慢跑者和越野滑雪者都待在家里,估计他们还在睡梦中,梦着自己在笔记卡片上写下自己的新年计划、喝着低度“含羞草”鸡尾酒 、和某人上床。全世界只有我和这个雪橇男待在室外。他的身体和冰面形成锐角,拖雪橇的时候身体前倾得很用力,他的雪橇在湖面的两端画出一条长长的蓝色线条。

风力逐渐加大,我快速穿过树林,让自己的身体热起来,然后半蹲着在一个残破的移动厕所里小便。出来之后便把那片湖留在身后,不再回望。城市中的人去哪里才能体会到挣脱牢笼的感觉?走到雪松大道,我钻进一家面包店,买了杯咖啡,为我没戴手套的手取暖。这家面包店产品种类繁多,样品占据了一整面墙。我盯着面包看了一会儿,但一个都没买就离开了。我进了一家符合我的审美的酒吧,那里的凳子被设计成人腿的样子。我把自己灌醉,让自己像那个雪橇男一样,与酒吧形成锐角,懒懒散散地走。终于,我看了眼手表,意识到我得坐巴士回去,这样才能赶得及到自助洗衣店与安会合——她想把我们的毛巾、地毯、窗帘全部洗掉以迎接新年。“新的开始。”她是这么说的。

所有织物清洗、烘干与折叠花了我们三个小时。

我们动身回家的时候,天又已经暗了下来。安说她想看看河边富人区的街灯,于是我们提着篮子,穿过一条小径,一路走回了家。蜿蜒曲折的小路旁坐落着一排商店,一家打烊了的相机店和一家银行之间,一家店孤独地亮着灯;店门口立有只乌鸦正啄着地上结冰了的面包棍。那家商店在窗户上用蓝色粉笔写下《科学与健康》的字样,屋里贴着一张海报,海报中那个别着胸针的维多利亚仕女平静地微笑着。人行道上的那只乌鸦正用力把它的面包棍拖到一根电话线上,这时,提着篮子的安在玻璃窗前停住了脚步。多年之前,她曾和几个基督教科学家一起露营,这段经历让她觉得自己也是某种权威——她怔怔地站了一会儿,透过窗户静默地看着里面的海报。“我以为他们会把大部分这样的阅读室关掉。教堂已经所剩无几了。”说罢,她摇了摇头,换另一只手来提篮子。“我的意思是,去信仰一个对恶的起源没有做出解释的宗教,这不合理啊。”

我继续向前走。

那天又是一个沉闷而无雪的冬夜。街上空无一人——我们完全可以在大道中间走。那些街灯呢?我疑惑着,胳膊被柠檬味道的毛巾压得生疼。我们走得太远了吗?我们错过了它们吗?但其实并不是。继续走了不到一个街区,我们终于看到第一排棕色纸袋子亮了起来,里面的蜡烛发出橙色的光。

“啊!”安突然停下脚步,哭了起来。

她把篮子换到另一侧,这只手抓住我的胳膊:“快看啊!看!”

那年的某一刻——或许是那一晚,也或许是几周之后——我给安讲了我在漫河的故事,比如圣诞节那天,街上立着相互矛盾的基督诞生场景的摆设——路德教会的沙袋基督和天主教会的冰雪基督;比如八年级的时候,体育馆的房顶被雪压塌了;比如那位爱沙皇胜过一切,包括美国的阿德勒先生;可能最后我甚至对安倾诉了我父母的故事,还有那位美丽的莉莉——为了生下她的孩子,她选择离开我们——但我并未对她说过帕特拉和保罗,也没有告诉她我对基督科学的真实想法——在我极为有限的知识范畴内,基督教科学为我提供了一种人类罪恶起源的最佳解释。

安,罪恶就是从这儿来的。

我想,现在这就是我想讲述的故事。

保罗兴奋的时候,他会迈着登月似的步子奔跑。他看上去似乎非常专注——他会默默地对自己说“跑起来”“跑起来”,而且每次当脑中浮现这个词时,他还会在空中轻轻地跃起。每次我让他跑得再快些,他总是跑得更“高”,他的速度便会因此而下降。他每次跑步时总是做这种无用功,比如高抬膝盖,或者晃动拳头。

他跑步的样子让一旁的我心情很好。在鼓励他奔跑的时候,我也会变得不那么残忍。

我会冲他喊着:“跑!”他的速度会变慢到近乎爬行的状态,每跨一大步前几乎都要停一下。

这时我便会说:“跑快点!”他瘪着嘴,两只胳膊更用力地前后交替摆动着。他的跑步方法是从他的信息来源中习得的,而他的信息来源就是电视机里、动画片里的小矮人。

有一次,我对他说:“咱俩比赛,看谁先到家!”最后,他似乎明白了我的伎俩——在我喊过之后,他待在前廊上没动弹。于是我很夸张地跑了几步,想要激起他的胜负欲:“我要打败你!”我用力地跺着脚,靴子在木板上发出噗噗噗的声音。结果我没能得逞。当我回头看的时候,他肚子朝下,俯卧在地上,胳膊蜷曲在身下。

“怎么了?”我问道。

我走到他身边,随意地用靴子顶端顶了顶他:“看起来这只熊要冬眠了。”

过了一会,他开口道:“我好无聊。”

“熊熊无聊了?”我假装怀疑地问道。

“还有——”他转动脖子,脸颊贴在木板上,嘴唇被挤成一个圈圈:“我的胃——”

他说这句话的方式里有某种东西让我不由自主地蹲下,更仔细地观察他的状态。然后我把他拉起来坐着,把自己有限的储备食物全都给了他。“你不了解狼吧?”

“我不想装作了解。”他呻吟道。

“我带你去看真正的狼。”我向他保证道。

那时候可能是五月下旬。山杨和杨树正四处播撒着种子,一簇簇蓬松而柔软——像雪似的——落在泥车道上。我用几个椒盐小饼干把他哄到车库里,在他忙着吃的时候把他扣到自行车后座里。他无精打采地戴着头盔坐在红色塑料座椅上,一副看破红尘的表情,像个目空一切的佛祖。我把自行车推到车道上,坐上车的时候气势汹汹地摇晃着。“走咯!”我大喊一声,想让他失去平衡,想把他吓出小孩该有的样子。我骑了很久才抵达自然中心,一路上我一直给他讲狼的真相、狼的数据、狼的故事。我想用大厅的狼标本吓他一大跳,想把藏在蓝色嘴唇下的黄色尖牙以及画在用珊瑚制成的爪子上的樱桃红色的血滴指给他看。我还记得小时候我第一次看到这匹狼的时候,内心涌起一种超越爱的感觉,那种感觉让我饿、很饿、非常饿。

但保罗对这只狼一点兴趣都没有。他盯着看了几秒,然后耸了耸肩。驾车十一英里,他唯一要说的就是:“这不是真狼。”

整个自然中心最让他喜欢的是拼图。他在角落里的架子上找到一片恰好能填补他家里那幅拼图。拼图中呈现的是乡村森林雪景:一只圆润的雪白色猫头鹰,眼睛圆圆没有眼皮,像是两个没有盖儿的锅。保罗熟记拼拼图的方法,因此在自然中心,他没有认真观察狼或者狐狸玩具,也没有用手拨弄橡胶刮刀,也没有把小手放进木质盒子里,通过触摸猜里面放着什么东西,而是盘腿坐在角落里,认真地拼着拼图,虽然他在家里有一幅一样的拼图,而且他拼了几十次了。我在自然中心到处晃着打发时间,看看用松树针叶如何制茶,看着金鱼在佩格的鱼缸里转圈。最后,我终于无事可做,便走到保罗身边蹲下来,这小家伙一只手正握着一片瑞士干酪状的拼图,上面画着猫头鹰的脸。

我走近他的时候,他连头都不抬一下。这让我很是恼火——他对我在做什么完全不感兴趣,甚至连个招呼都不打。但他自动靠向我这里,坐到我腿上,钻进我怀里。整个过程他竟没有中断对拼图的研究。他在我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把腿搭在我腿上,最后我不得不完全坐到地上。他假定我有空陪他,而且对他手头的工作兴致勃勃;他总是假定,也只是假定而已。他弯下腰去拿顶部刚从我腿上拿下去的那片拼图,身子几乎扑到脚踝上。而外面——窗外的街上——漫山遍野的杨树绒毛翩跹飘过。

刚开始我很恼怒,但后来这种情绪渐渐消退。每次吸气都会让他的胸腔随之扩张,顶着他的尼龙外套,也硌着我的肋骨。他的体温透过我的牛仔裤传导到我的身上。他的手指老练地在拼图间游走,头部会时不时地缩到我这里,好从整体上把握拼图进度。每次完成拼图后,他都会把它重新打乱,然后从头再来。

“不要拼了。”我说道。虽然我并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想结束,但我觉得这是我应该说的——那个时候,房间被傍晚的太阳染成了金色——“到点了,该回家了。”

然后他会打个呵欠,头向后仰,头盖骨顶住我的锁骨。于是我莫名后悔提议回家——或许是舍不得他那小小的身体赠予我的简单的礼物——温度和亲密——这让我想在这里再待一会儿。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给他拉好外套拉链,佩格递给他三个树胶小熊——我替佩格问他道:“玩儿得开心吗?”

他使劲地点点头,整个身体都随之上下摆动。“拼图真的很不错。”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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