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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瓶子物语(2009年8月)

我是一只不大也不小的玻璃瓶子,如果你把我松松地捏在手中,我的体积大概可以充盈你的手掌。和其他的玻璃瓶子相比,我身体的材质略微厚实一些。而且,我不透光,颜色在棕褐和橙黄之间,有点像天然琥珀。我头戴一顶同样材质的帽子,帽檐里有三圈深螺纹。我被设计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我的用途——最早的时候我是一只医院药房用来装药的瓶子,我必须同时具备避光和密封这两个特质。我看上去敦厚而不呆板,端庄而不失活力,同时我还善于严守秘密,所以我的主人,我是说我的前主人,在服完我肚腹里的药丸之后,没舍得把我扔掉,而是把我藏在了他的公文包里。毕竟在现今这个年头,药房为了节省开支早就换用了廉价的塑料瓶子,你已经很难在医院里找到一只像我这样中看也中用的玻璃瓶了。

其实,他把我藏在公文包里,并不完全是因为舍不得,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让他的妻子知道他在服药。后来日子久了,他就忘记了我的存在。直到有一天,他死了,他的妻子从他公文包的夹层里意外地找到了我。当她看到我身上贴的那张药名标签上的日期时,她吃了一惊,她没想到他竟然背着她服了这么多年的药。

于是她就从她死去的丈夫那里继承了我。她把我身上的标签纸撕了,用丝瓜筋把我刷洗得干干净净,晾干了,塞在一个行李箱里,带着我坐上飞机,从上海飞到了巴黎。到巴黎的头天晚上,她从行李箱里掏出了几个装满了我说不上名字的液体的袖珍瓶子,把里边的液体都汇聚在了我的肚腹里。大概是在箱子里沤久了,那液体闻着有些馊。我不喜欢,却也无可奈何,从我被制成瓶子的第一分钟起,我就懂得瓶子的命运和军人一样,我们的天职只能是服从。

我的新主人带着我行走在巴黎的大街小巷。她把我捏在手心,而她的手一直插在她的裤兜里。我渐渐习惯了她手掌的温度和湿度,也适应了她口袋里的黑暗,一如我当初适应了她丈夫公文包里的黑暗那样。我皮肤上的毛孔一个一个地张开,它们就成了我黑暗中的眼睛。我看得清她的一举一动,她却不知道我在观察她,因为她在明处,我在暗处。还有,她和人类所有成员一样,从来不觉得有必要防备一只玻璃瓶子。

我忘了告诉你:我现在的主人是一个叫全力的女人。

“对不起,先生,我,我……”

全力虽然知道她的法语天地很窄,却不知道竟然窄得只有一步路。她刚颤颤巍巍地踩出去第一脚,就已经咚的一声鼻青脸肿地撞到了边界线。临来之前,她跟着一位大学老师狠狠地学过几个月的法语,可是五十四岁的人记忆是一面网眼很粗的筛子,无论撒上去多少料,留在面上的,总归是那么几个可怜的小颗粒。

天还早,阳光还很清淡,颜色和黏度都还是稍后的事。墓园的静谧还没有被导游的嗓门儿戳出破绽,石子路径也还没来得及落上游客鞋底的泥。风和空气都还是昨夜的,半睡半醒,轻轻懒懒的甚至翻不动一片梧桐叶子。

迎面走过来的是个四五十岁的法国人,身上系了一条黄色的塑料围裙,左手拎着一只水桶,右手捏着一把沾着青苔和泥土的小铁锹。全力是凭着他的这身行头,猜出来他是个守墓人的。

那人被她猝然拦截在路边,怔了一怔—— 他极少遇见来得如此早的谒墓人。他眼神里的那丝惊讶慢慢地游走成了一团疑惑。

“你找谁的墓?”他问。

“我,我找……”

全力结结巴巴地报出了一个名字。她知道她没把音发准,因为她看见他的眉心蹙成了一团乱线。每一个法语字眼顺着她的脑子走一圈,再从她的舌尖上溜出来时,早已经被沿途的路障修理得面目全非。母语的土壤太硬太实,容不得外语在那上面扎下根须。

她把那个名字又重复了一次,他依旧还没有听懂。

突然,她听见一些声音从她的口中蠕爬出来。那声音仿佛是一串散珠子,被一根铁丝穿成了一条硬线。那线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拽着,从她的心底慢慢地钩扯出喉咙。铁丝和珠子在她的身上待了很多年数,和她的五脏六腑已经磨合成了根与土壤那样的默契,扯离的过程有些意外,铁丝和肉都没有防备,所以就有些疼。全力咧了咧嘴,这才醒悟过来,她原来哼了一段乐谱。

她看见守墓人泥塑木雕般的脸上,突然裂开了一条缝。理解从那条缝里野藤似的窜爬出来,迅速开出一朵微笑。她知道他听懂了。

“哦,你要找的是欧仁,我是说欧仁·鲍狄埃。你跟我来。”

他大步流星地走在了她前头,引领着她的路。

她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想:她怎么会走迷了路?

这不是她第一次来拉雪兹公墓,也不是她第一次来拜谒欧仁·鲍狄埃的墓地。她并不情愿使用“拜谒”这个词,它听起来蕴含了一丝她这个年纪已经扛不动了的景仰和凝重。她有点想用“看望”,可是这也不是她最想用的词:“看望”把他摆置在了一个老朋友的位置,听上去多少有些一厢情愿的熟稔和轻佻。她想在“拜谒”和“看望”中间的某个地带,找到一个合宜而且感觉舒适的词,可是她找来找去一无所获,只好无奈地选择了凝重。

那天她跟着那个女人来到拉雪兹公墓的时候,她压根就没想到要记路。她以为那是她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完全没有料到她还会再来—— 仅仅在几天之后。

“我当了二十多年的守墓人,见过很多人来找欧仁的墓地,不是这个欧仁,而是欧仁·德拉克洛瓦(法国著名画家)。你说的这个欧仁在我爸爸、我爷爷的年代,还是挺红火的。那个时候的法国年轻人,十个有九个是左派。你要是从来没左过,那你就算一辈子没年轻过。”守墓人眉飞色舞地说。

在那一长串神情激越的话里,全力只捞着了两个词:“爸爸”和“爷爷”。这就够了。所有其他的词只不过是枝枝蔓蔓,而这两个词才是主干。即使削去了所有的枝蔓,只要干在,意思就在。全力毫不费力地听懂了他的意思:在时代的记忆周期里,那个叫欧仁·鲍狄埃的人已经流失。

全力跟在守墓人身后默默地走了一小段路,一抬头,猛然看见了“第九十五墓区”的路标,她不禁愣住了:遇到守墓人之前,她已经在这个区域来来回回地绕了许多圈,竟然如此不可思议地错过了这个离她仅仅几步之遥的路口。她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母亲说的“鬼打墙”的故事,心里咯噔了一下。

“你是我今年遇到的第二个来看欧仁·鲍狄埃的人。第一个是个俄罗斯老头儿。”守墓人说。

全力的耳朵唰的一声猝然张开,那一刻她竟然抓住了他话语里的每一个字。她想说:“你看漏了眼,在那个俄国老头儿和我中间,还来过另外一个不知廉耻的中国女人。”可是她刚一张口就知道了自己的无能—— 那寥寥几个潜伏在她喉咙口的法语词汇,远远不够搭建这样一个冗长复杂的句子。她只好笑了一笑,默认了他的错误。

“你,我……”她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嗫嚅地说。

他没明白她的意思,她定定地看着他,不知所措。她终于扔下破棉絮似的法语,伸出手去,一把抓住了守墓人手里的水桶和铁锹。

原来她只是想借用他的工具。他想。

他把水桶放在墓碑上,卷起袖子,准备帮她一起冲洗石碑上的野草和青苔,她却用肘子碰了他一下,又指了指远方,怯怯地,坚定地。

突然,电闪雷鸣似的,他一下子悟出了她的意思:她想独自待在这里,她不愿意和别人一起来分享那些与欧仁·鲍狄埃相关的记忆。

这个女人实在有点古怪。守墓人想。可是在他漫长的守墓生涯里,他已经见识过了太多古怪的事和古怪的人。这些事、这些人如泥沙般一层又一层积淀下来,不知不觉间垫高了他的感受阈值,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轻易刺穿他的感觉神经。

“随便你。到时候把水桶和铁锹留在这里。”

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待在空空荡荡的墓区。

一个星期前,全力按照律师给她提供的地址,找到了位于巴黎二十区一条叫龚贝塔的街上的那幢公寓。从地铁站一钻出来,迎面就看见了拉雪兹公墓的醒目指示箭头,她暗暗吃了一惊:没想到那个地址,竟然和这个举世闻名的公墓近得几乎只有一墙之隔。当然,还要过一些日子,等到猜疑的尘埃一一落地,真相的筋络大致凸显之后,她才会醒悟,这原非巧合。

那个早晨,当她迈出下榻的旅馆大门时,或许是台阶,或许是鞋跟的缘故,她膝盖一软,几乎绊了一跤。她扶住栏杆站起身,听见门房在她身后喊了一句:“祝你今天过得愉快。”她没敢回头也没敢接应,因为她觉得那话听起来有一丝意味深长。她的脊背在隐隐发烫,她猜想是那人深不可测的目光。等到她跌跌撞撞地走到街上,心依旧还在一戳一戳地跳。她不知道是在生命的哪个环节里,她原本如钢索一样粗硕大条的神经,竟然被磨成了草木皆兵弱不禁风的细绳。

天是个大好的天,太阳升到这个高度,已经渐渐丢失了颜色,只剩下一片无遮无拦的白。这白不是别处的白,这白带着别处不曾有的质感和厚度,一座城市被这样的重量压得低眉敛目。风吹过来,把水面上的那层白撕开了许多条缝。风是轻软的,可是那轻软底下却暗藏了几个毛茸茸的钩子,树还没觉得,肌肤却已经知道了。全力耸了耸肩膀,把手插进了衣兜。突然,她的手触摸到了兜里一样冰凉的东西—— 是一个玻璃瓶子。她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颤了一颤。为这次的巴黎之行,她已经做了几个月的准备,她已经仔仔细细地设想过每一条路上可能会遭遇的岔道,每一个步子可能会踩到的暗沟。可是等到她真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她还是感到了无可名状的恐慌。此刻她后悔没答应让女儿思源同行。

在全力的记忆中,思源从来没有认真地听过她的话,无论是看法还是建议。最初是无声的忽略,到后来发展到激烈的抗争,再后来又回复到淡然的漠视,只是后来的沉默与早先的沉默相比,又多了一层轻蔑。这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三十年,长得让全力几乎忘却了思源对她也曾经有过嗷嗷待哺的短暂依恋。她几乎觉得思源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时,那眼神里就已经蕴含了质疑一切的叛逆。

那天当她告诉思源自己要启程去巴黎的时候,思源未经思索就脱口说出了一句话。严格地说,那都算不上是一句话,因为那句话里只有两个字:“不行。”那两个字很坚很硬,像石头也像铁,中间没有任何缝隙,可以容得下一丝回旋的余地。那语气完全不似女儿和母亲之间的商议,倒更像是母亲对女儿的命令。全力没回答,只是从手提包里拿出了签证和机票,那是木已成舟的决心。思源沉吟了片刻,才说那我也去订票。

全力怔了一会儿,才听懂了女儿话里的意思。她觉得脸颊有些细微的刺痒,拿手一抹,原来是眼泪。眼泪流过肌肤的感觉很陌生,她一时竟不知如何应对—— 她一直以为她的泪腺在刘年死的时候,就已经全然干涸。眼泪来得太出乎意料,一切防线瞬间土崩瓦解,脑子似乎不再管事,她发觉自己靠在了女儿的肩上。女儿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身体在撤退和坚守的犹豫之中僵成了一块石头。女儿的肩膀是一种坑坑洼洼的坚硬,即使能靠,也不舒适。她坐直了,擤过鼻子,平静地说:

“这世上,有的事只能一个人独自面对。”

这是女儿和她发生争执时说过最多的一句话,没想到在那个时刻竟然被她拿来回赠给女儿。女儿被这句话噎住了,一时无语。女儿不再坚持,只是说我给你换一个智能手机吧,买张卡,够你打两个小时的国际长途。用完了发信息给我,我在这边充值。

女儿说这话的时候,没抬头看她。她从女儿的语气里听出了担忧,还有藏在那层担忧底下的一丝几乎难以察觉的赞赏—— 那是两样她与女儿的交往过程中从未体验过的新奇情绪。

一个星期前的那天,全力在那座公寓楼门洞里的那排按钮上,找到了地址上写的那个房间号。扬声器已经老旧了,嗡嗡地飞着蚊蝇似的电流声。她听见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你找谁?”

狂野的心跳堵塞住了她的五官和思维通道,她的脑子刹那间一片空白。

“我找,欧仁。”片刻的停顿之后,她终于说。

门开了,她走进电梯,腿软得像两根棉花棒,怎么也撑不住一个身子的分量。她扶着墙勉强站住了,下意识地捏住了口袋里的那个瓶子。瓶身有些凉,也有些滑—— 那是她手心的汗。她想掏出那个瓶子,可是手抖得太厉害,掏了几次也没掏成,倒被旁边钥匙链上的毛刺割伤了指头。她并不觉得疼,只看见一丝乌紫从指甲边缘上弥漫开来。她吮住了那个指头,舌头和口腔里泛起了一股让她几欲反胃的腥咸。那股腥咸像一根棒子猛然就把她砸醒了,她想起了此行的目的。她用两根指头捏紧了那个流着血的指甲盖,缓缓地走出了电梯。

过道很高,很窄,也很昏暗,空气中隐隐飘着一丝猫狗的尿臊味。她知道有灯,只是一时找不到开关,只好在电梯口上停了一会儿,等待着眼睛逐渐适应环境,终于看清了斜对过的那个房门号。

704。

她一下子联想起那个数尾带着凶兆的谐音,忍不住冷冷一笑,朝着那扇门走过去。

她的指头刚触到门铃,门就开了。她猜想屋里的那个人一直趴在猫眼洞上看她,她身上的汗毛突然就奓成了针。

开门的是一个法国男人,头发花白了,脸色却依旧红润,身穿一件洗了多水的格子衬衫,腰杆笔直,肚腹上有一圈隐隐约约的赘肉。这是一个可以舒适地躺卧在四十岁到六十五岁年龄段的男人。

“你是欧仁?”全力问。第二语言的路障极为适宜地掩藏住了她的惊讶—— 她设想中的欧仁有十个百个版本,但却没有一个版本与眼前的这个人相吻合。

男人回了一句话。这句话有点长,也有点绕,全力没听懂。男人看出了她的疑惑,便又重复了一次。这次全力一字不落地听懂了。

“我不是,可是这里的确有一位欧仁。”

全力怔了一怔,才醒悟过来男人说的是中文。男人的中文犹如坑坑洼洼的山路,曲折却基本达意。

“你认识欧仁?”他问。

“认识,哦,不认识。”她说。她的法文此时已彻彻底底地让位给了他的中文。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他的笑声仿佛是一面用最结实的牛皮制成的大鼓,轰隆轰隆地擂得她的耳朵嘤嗡作响。她感觉自己的嘴角松了一松,那是笑的前兆。她用牙齿紧紧咬住了嘴唇。他在等着缴获她的警戒,她不能让他得逞。

“进来坐吧。”男人终于止了笑,把她让进了屋里。

屋不大,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杂物,有开了口的麦片盒子,留了几根薯条的塑料盘,喝了一半的咖啡杯子,随意翻在某一页上的时装杂志……布沙发的靠背上倒挂着一件女式夹克衫,烂俗的桃红底上印着烂俗的大丽花,显然是匆匆换下来的,袖子堆成一坨缩在袖筒里,肩膀上有一个焦黑的洞眼,是烟头烧的。

全力朝沙发走去,脚抬到半空时突然停住了,因为她被茶几上摆着的一张照片勾住了眼睛。

照片里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人,赤脚站在一片沙滩上,手里捏着一顶墨西哥风格的草帽。少年的脸被正午的阳光洗得雪白,嘴角高高地挑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少年的微笑里有一根尖锐的刺,猝然扎进了全力的心。全力毫无防备地抽搐了一下,不由自主地捧住了心。她看见一股汁液从她的指缝里汩汩地流出来,流到破旧肮脏的地板上,像水,也像血。可是它既不是水,也不是血,比水浓些,又比血淡些。她知道那是她碎了的心。她想跪下去把那团东西一把一把地捧起来,塞回到胸腔里去,可是太烂太碎了,她凑不回来那颗心了。

谁也不用告诉她,就从那张照片上,她一眼就看出了刘年的基因。刘年那双夹杂着困惑神情的眼睛,刘年那个略略上翻的蒜头鼻,刘年那两片带着一丝与生俱来的乡气的厚嘴唇……出发时她对那个未知的欧仁的最坏想象,此刻终于无可更改地落到了实处。

“我想,你找的,应该是他吧?”那个法国男人站在她身后说。

“这个欧仁,是你的什么人?”全力问。

“这个问题,一两句话肯定不够用,应该等苏菲回家,让她告诉你。你说呢,全力?”

全力猛地跳了起来,仿佛一脚踩上了一只老鼠。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她问。

“因为苏菲一直在等你,等了好久了。”男人说。

“谁是,苏菲?”

男人望着她,眼神渐渐变得复杂起来,似乎有些居高临下的宽恕,又似乎有些看穿了她小伎俩之后的愠怒。

“你应该很清楚,苏菲是谁。”男人缓缓地说。

“她在哪里,现在?”

男人指了指墙上的挂钟,说:“这个时间,她当然在上班。”

全力哼了一声,说:“她需要上班吗?”

话一出口,她就感到了热度,喉咙和舌头上有一股隐约的焦灼味。这其实只是半句话,还有半句被她吞回了肚腹,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不屑。

那吞回去的半截话是:“她这样的女人。”

男人叹了一口气,说:“世界上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你那样可以自由支配时间。苏菲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个半小时,不算坐快线倒地铁的时间。”

全力问男人要了纸笔,趴在桌子上写了一张字条。

“这是我的电话,让她三天之内联系我,假如她不想我在公寓门口堵她的话。”

全力不等男人回话,转身就走。走到门口又折回来,问:“那个孩子呢?他在哪里?”

“欧仁住校,周末才回家。”男人说。

砰的一声,门关上了—— 是全力带上的。

“三天,我给她三天。”

男人听见全力的声音风一样地从门缝底下挤了进来。

全力做了三天的准备,可是第二天中午,那个叫苏菲的女人就打来了电话,趁午休的空当,她约全力周日早上在蒙巴纳斯一家叫Le Select的咖啡馆见面。

女人的声音隔着一条电话线听起来疲惫而沙哑,声带和舌头仿佛都经过了粗号砂纸的打磨。还要过几天全力才会知道,打磨女人声带和舌头的那样东西不是砂纸,而是香烟。还要过更久一些,全力才会醒悟,女人的嗓子其实是女人的武器,女人用它来遮掩情绪,骗过警觉。女人的声音是一张盖在篮子上的陈年报纸,满是灰尘皱褶,脏旧得让人懒得花心思去猜度篮子里的内容。

“一个人,你只能一个人来。”全力说。说完了才想起来,这话其实该轮到那个女人说。

咖啡馆不大,毫不起眼地混杂在街上一家挨一家的餐馆酒吧之中,全力险些错过了门脸上的那块招牌。她站在街沿的那片风里收拾了一下心思,才慢慢地推门进去。裤兜里的那个瓶子微微地发着烫,那是她一路捏出来的热度。这几天她一直带着这个瓶子上路,她已经渐渐习惯了手心的这一握体积。暗夜里,在睡眠来临之前的那片狂野思绪中,她给这个瓶子设想过千种百种的用法,每一种都让她感到出了一身臭汗般的淋漓畅快。可惜这些狂野的想法见了光就死,白天一起床就变成了一张张满是窟窿,六个指头也捡拾不起来的烂绵纸。

她知道她还在等着被人逼急。

隔着玻璃门她一眼就看见了那个女人,从那件印着大丽花的烂俗桃红夹克衫上认出来的。女人坐在靠墙的一张桌子上,丢给她一个瘦骨嶙峋的侧影。女人挑染成酒红色的头发在脑后松松地绾了一个髻子,上面插着一串廉价的塑料珠花。女人一只手在胡乱地翻着酒水单,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之间捏着一根烟,烟头上堆攒着长长的一坨灰。

她在女人对面坐下来,手依旧插在口袋里。女人抬起头来看见了她,身子轻轻一颤,烟灰噗的一声落到了桌布上。她从女人眼里看出了一丝惊讶—— 这正是她期待的。

出门前全力认认真真地打扮了一番,今天身上穿戴的每一件东西,都是刘年从世界各地给她买来的名牌,连胸罩和袜子,都是米兰的设计品牌。这些衣物在柜子里已经躺了好几年了,有的甚至连价格标签都还没来得及剪下。肌肤裹在这一片由昂贵缝制成的柔软里却感觉陌生,对着镜子的一刹那她几乎认不出自己了,她这才知道名牌为何能活过一切乱世烽烟而长盛不衰的道理。最后一道程序是涂口红。当她把那管几乎原封未动的珊瑚色口红从那个贴着金色C.D.标签的蓝套子里抽出来时,她突然感到了荒唐:刘年已经死了,她还需要证明什么?

可是,她只是咽不下这口气。

“大姐,你好像,过得还好嘛。”女人说。

女人的声音听上去比电话里还要破损沙哑。女人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丝,不,是一团,满不在乎的笑意,咧开的嘴里露出一口黄褐色的牙,牙龈上残留着一片昨晚刷牙时遗漏了的菜叶。全力就是从这团满不在乎的笑里猜出了女人的年纪—— 这个女人应该起码比自己年轻二十岁。年轻有力气,扛得起世上一切最烂俗的东西。年轻不需要品位,品位还是后来的事;品位是专门留给那些没力气扛起烂俗的人的。

刘年要的,就是这份烂俗的年轻。

全力突然就泄了气。

“你觉得,我应该是什么样子?衣衫不整、以泪洗面?”全力疲惫地问。

女人没回答,女人只是急急地吸了一口烟,又急急地把那口烟吐了出去,仿佛喉咙口蹲着一只穷凶极恶的看门狗。

“这家咖啡馆很有名,来过很多名人。海明威、毕加索、肯尼迪,常常来这里一块儿喝酒。”女人突然换了话题。

“海明威在巴黎喝酒的时候,肯尼迪才刚刚学会走路。”全力冷冷地说。

全力的话里有一根粗刺,女人不是没感觉到,她只是不在意,顺手一拔,就把那根刺扔了。

“这个是杜拉斯,梁家辉演的那部电影《情人》,就是她写的书。”女人指着墙上贴的一张剪报对全力说。剪报上有一个矮小干瘪的老太太,身边站着一位威猛年轻的男人。

“这男的是她的最后一个情人,比她小四十岁。”

女人的嗓音沙沙地穿过全力的耳朵,在耳膜上勾出一条条肉丝。

“我不是来听你八卦的。”全力忍无可忍地打断了女人。

“照过这张照片的第二年,她就死了,他一直给她端屎端尿……”

女人的话仿佛是一块从坡上往下滚的石头,怎么也刹不住步子。

砰的一声,女人跟前的那个水杯弹跳了起来,白桌布上溅上了几滴淡黄色的柠檬汁液。那是全力砸在桌子上的拳头。

“行了。”全力说。

全力的话不再是刺,而是一根棒子,咚地一下把女人从自己的梦里敲醒。女人愣愣地看着全力,脸上的笑如挨了霜的花,渐渐地就败了。

“我哪知道这些事?都是于勒告诉我的。于勒教历史,退休前。”女人嗫嚅地说。

“怎么勾上的,这个于勒?也跟勾刘年那样?”全力把桌子上那只攥得紧紧的拳头,慢慢放回了口袋里。

女人不接话,依旧一口接一口地抽着手里的那根烟。那烟短到几乎烫手的时候,她才猛然往水杯里一扔。嗤的一声,淡黄色的柠檬水里游出了一条褐色的虫子,空气里弥漫开一丝焦煳味。

“我就是个婊子,随你怎么想。”女人说。

全力怔了一怔。她口袋里的那只拳头从来也没松开过,她把一身的劲儿都攒在了这只拳头上,就是为了对付女人的牌坊。这一路上她把女人可能编造的各种牌坊都设想过了,她唯独没想到的是:女人根本就没有牌坊。她铆足了力气想打一场痛快淋漓的架,临上阵才发现压根没有敌手,她冷不防扑了一个空。

女人掏出一根新烟,打火机不肯听她的使唤,咔嚓咔嚓地干号了好几声,才终于点着了火。

“来一根?”女人把烟盒推到了全力跟前。

那是一盒带过滤嘴的摩尔女烟,身材修长,褐色的纸上印着隐隐约约的花纹。这样精致的烟捏在这个女人手里简直有暴殄天物之嫌。这样的女人顶多只配抽廉价雪茄。全力想。

“来一口,你就放松了。刘……刘哥就说你绷得太紧。”女人说。

女人本来是想说“刘年”的,可是话走到喉咙口,就自作主张变成了“刘哥”。喉舌跟脚一样,总喜欢挑熟路走。那一声“刘哥”里有一丝遮掩不住的轻佻,不是刻意,只是出于惯性。

“不许你,提他。”全力说。

她听出了自己声音里的无力—— “刘哥”这两个字抽走了她的精神气血。“哥”是一个噎了她大半辈子的称谓,而眼前这个女人毫不费力地像吹肥皂泡似的就把它吹出了唇舌。当年刘年第一次到家里来的时候,见着母亲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姨,见到她顺口就叫了一声姐,后来他才知道其实她比他小。那一声“姐”一叫就是三四十年,一下子就把他们的关系固定在一个模式上。等到她觉察出这个模式的不舒适时,他和她都没有力气再去改变了。

“为什么?”女人轻轻地扬了扬眉毛,“大姐你千里万里来到巴黎,不就是要说说刘哥的事吗?问吧,你想知道什么?”

全力从女人的烟盒里抽出了一根烟,她手颤得厉害,几乎撕破了包装纸。全力从来没有抽过烟,可是她身边都是烟枪。小时候是父亲,长大后是刘年,再后来是思源,她是在烟熏火燎的环境里出生长大,又慢慢变老的。她用不着学,她早就看会了。她伸过手去向女人要打火机,女人没给,却凑过身子用自己的烟头点着了她的烟。两个人仰着头靠在椅背上吞云吐雾,定定地看着天花板,仿佛那上头刻着些旁人看不懂的咒语。

“刘年一年给你多少钱?”半晌,全力才问。

“大姐你又不缺钱,问这个有意思吗?”女人耸了耸肩说。

“有意思。我就是想知道,刘年是怎么养他的婊子的。”全力咬牙切齿地说。

女人咕地笑了一声,说:“大姐你是不了解刘哥吗?刘哥是生意人,从不做吃亏的事。刘哥不养婊子,只养儿子。刘哥的婊子一天要车几十件衣服,车到指头和针头都分不清楚。”

女人把几根被香烟熏得蜡黄的手指伸到全力眼前,全力看见了指头上的黑点,那是针扎破之后结的痂。

活该。全力暗想。

“你知不知道刘年成立了一个公司,等欧仁十八岁时,可以得到这家公司百分之七十五的股份?”全力问。

女人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你知道百分之七十五是个什么数吗?”

女人摇头,说:“大姐你还是不明白,刘哥不养婊子,只养儿子。多少钱也是欧仁的,和我没什么关系。”

“没关系你还做什么婊子?”全力冷冷一笑。

女人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说:“我只有一个休息天,你要是不问别的事,我就回家了。”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剩下那百分之二十五归谁,欧仁十八岁的时候?”全力拦住了女人。

女人站了起来,在桌子上扔下一张纸票,说:“要不我带你去看一个地方吧,刘哥最爱去的。”

全力想说我不去,可是她的腿脚却没听脑子指挥,自作主张地随着女人走出了咖啡馆。在街口等红灯的空隙里,全力问了一句话。其实话溜到舌尖她就后悔了,可话走到那个地步就有了自己的冲劲,她想拽也拽不住了。

“刘年,还跟你讲过我什么?”

她知道她在这个女人面前又矮了一截。

苏菲在墓区间的小径上蛇似的穿行,路熟得如同是自家的后院,全力一路小跑着才勉强跟得上她的步子。

“刘哥每趟来,都要看这个人。”苏菲在路边的一块墓碑前停了下来。

其实,把这东西叫作碑实在有些夸张。严格地说,这也就是一块石头而已—— 一块既是墓也是碑的石头。石头丝毫不起眼,藏在两棵松柏中间,小得稍微一眨眼睛就要错过。石头上长满了暗褐色的寿斑—— 那是风雨侵蚀过的痕迹。朝路边的那面雕凿着两行字,凹陷处嵌了些青苔和鸟屎,全力看了好几遍才勉强看清楚:

EUGENE POTTIER

1816—1887

“这是个什么人?”全力问。

“欧仁·鲍狄埃。”苏菲说。

全力觉得这个名字听起来有几分耳熟。她的脑子一下子伸出无数把铁耙子,飞快地刨着记忆表层的浮土,可是没用,她一无所获。

“《国际歌》,你不知道?《国际歌》的歌词就是他写的。”苏菲提醒道。

浮土纷纷扬扬地飞散开来,全力终于看到了埋在记忆最底层的那条根须。一串音符如游丝,若隐若现地从她的脑子里穿过。太久太久了,恍若隔世,唱那首歌的年代里,她的生活还是一张白纸。不,她的生活从来也不是一张白纸,只不过那时候,她生活的那张纸上还没有沾上那么多的污迹。

“刘年为什么要来看他,这个欧仁?”全力问。

苏菲惊讶地扬起了眉毛,仿佛在全力的话里找见了一条虫子。

“大姐你不知道刘哥最崇拜的就是这个欧仁?”

苏菲说这话时脸上带着一丝接近于天真的神情,全力却像挨了一棍子似的怔住了。她不能点头也不能摇头,她不能接应这个话头——一接应就露了她的短。

“刘哥第一次来,找了半天也没找着这个墓地,后来还是于勒告诉他的。”

“你敢把你的恩客介绍给你的丈夫?”全力问。

全力知道此刻她若有镜子,一定能照见那股从舌头流过牙齿的嫉恨的墨汁。其实这个女人除了年轻,身上再也没有一丝值得她嫉恨之处。刘年把他的婊子送到这么远的地方,就是为了让自己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发现这个女人。刘年色胆再大,也跨不过那道圈了他一辈子的沟坎,那道沟坎的名字叫良心。假如刘年把他的婊子送到洛杉矶、温哥华、悉尼,还有别的婊子成群结队的地方,她兴许还不至于这么动气,可是刘年偏偏把他的婊子送到了巴黎。她可以忍得下婊子,也可以忍得下巴黎,但她无论如何也忍不下住着刘年婊子的巴黎。

苏菲用指尖剔着牙花,那片菜叶从她的指甲缝里弹出去,在空中飞出一道轻盈的弧线,最后坠落在两块石板的缝隙间。

“于勒不是我丈夫。”她说。

全力哦了一声,说:“对不起,我忘了,婊子没有丈夫。”

苏菲没说话。她蹲下身去,抽下头发里的一个卡子,剔着墓碑铭文凹陷处的青苔,一下,又一下,狠狠地。全力知道她的话里有两个字终于刺穿了女人盔甲般硬实的脸皮,那两个字是“丈夫”。这一天里她已经打出了无数拳,每一拳都落在了棉花上。只有这一拳她感到了疼—— 她知道她打到了实处。

“只要我吭一声,于勒随时可以和我结婚。”女人终于找着了一句话。

“可惜刘年不肯。刘年怎么能让他的儿子,认这么个老混混儿当爹?”

用不着看女人的表情,全力就知道她又打出了一记实实在在的好拳。

“为了讨他欢心,你就给他的儿子也取了个洋名叫欧仁?”全力在“他的”两个字上,坠上了格外的重量。

“我儿子在中国出生登记的名字,就叫欧仁,这是刘哥取的名字。”苏菲说。

全力觉得胸口一阵闷堵,呼吸有些艰难。苏菲接过了她的拳头,忍下了疼,然后再把她的拳头原封不动地送还给了她。她突然醒悟过来这个女人除了年轻之外,还拥有一样她到死也不会有的东西:儿子。她觉出了剧痛,却不能吭声,因为堵在她胸口的,是她自己的拳头。

“于勒说欧仁·鲍狄埃很穷,死了连墓地也买不起,后来是一群跟他一样的穷弟兄给他下了葬,做了这个东西。”苏菲无心恋战,转移了话题,指着坟盖上的墓饰说。

所谓的墓饰,其实也只是一块石头,一块被雕凿成一本书样式的石头。书摊开着,左页右页都刻满了字,除了名字和日期,全力什么也看不懂。全力只见除了生卒日期之外,左页的下角还标着一个日期“1905”,便猜想那是立碑的日期。心里悄悄地算了一下,那是他死后的第十八个年头。也就是说,这个叫欧仁·鲍狄埃的老头,在一座什么也没有的白墓里躺了整整十八年,才等来了这一块寒酸的墓饰。而就在这十八年里,他的歌被翻译成了无数种文字,在无数人的舌头上雷一样地滚过。

“于勒说右边的这一页上,刻的是欧仁写的诗的题目,最后那一行是《国际歌》里的词:‘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苏菲说。

“你只是穷怕了,刘年。”全力喃喃自语。

话一出口她就吃了一惊:这原本是她藏在肚子里的私房话,她没想讲给苏菲听。她非但没想讲给苏菲听,她甚至也没想讲给刘年听。刘年走了,她才知道刘年的身体不是她一个人的,刘年的钱也不是。刘年真正留给她一个人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样是女儿思源,还有一样就是关于贫穷的记忆。

“两双他,天生就可怜穷人。”苏菲说。苏菲说这话的时候,嗓子有一条裂缝。苏菲的嗓子从来就是坑坑洼洼的,全力并没有在意。引起全力注意的,是苏菲那两排用油膏涂抹得极为夸张的睫毛上,那几颗闪闪发亮的东西—— 那是眼泪。

“两双?两双是谁?”全力问。

苏菲定定地看了全力一眼。

“大姐你不知道刘哥小时候的名字叫两双?后来参加工作了,才改的名字。”苏菲说。

全力的膝盖软了一下,身不由己地靠在树干上。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他就叫刘年,她从来不知道他曾有过别的名字。他们认识快四十年了,他和她做了三十年的夫妻,他竟没有把他叫刘年以前的那段历史交给她保管—— 他宁愿把它交给一个婊子。她错了,她不仅不独占他的现在,她也不独占他的过去。他把他生命的一头一尾都给了一个另外的人,却只给她留下了索然无味的中间。

刘年两眼一闭,到底带走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秘密?

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低矮了下来,天穹从苍白到璀璨,仿佛只经过了一瞬间。阳光从茂密的松针之间遍体鳞伤地挤进来,在欧仁墓顶那本爬满青苔的石书上,留下一团形迹可疑的猩红印记。

“他得病之后,你们见过吗?”全力颤颤地问。

苏菲顿了一顿,说:“大姐你真没认出我来?你不记得那天在病房里的事了?”

全力茫然地摇了摇头。

“那天刘哥,打翻了一个,热水瓶……”苏菲犹犹豫豫地说。

全力的脑子唰地散成了一地的碎碴。那些碎碴在窸窸窣窣地四下爬动着,寻找着自己的路。渐渐地,飞尘落定了,每一片碎碴都找到了契合自己的那块地盘,模糊的记忆就凸显成一幅完整清晰的图,所有的细节都有了意义,她终于想明白了几个月前那出在她眼皮底下上演的戏。

“第二天我想让欧仁一个人找个借口进病房,谁知刘哥头天下午就走了。刘哥没赶上啊,他没赶上看欧仁一眼……”

全力听见空气里有些嘤嘤嗡嗡的声响,像雷雨前蜻蜓惶乱的翅膀,也像花丛中蜜蜂迷了路时的求救,那是苏菲在哭。苏菲哭的样子跟她的笑容一样烂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眉目蹙成一团找不到头的乱线。苏菲的哭声一下一下地磨着全力的耳朵,不是痛,只是闹心。全力很想大喝一声别哭了,可是她发现自己像剔了筋骨似的软绵,她没有力气开口。

那天,在拉雪兹公墓第九十五墓区,当两个女人乌眼鸡似的对峙着的时候,我开始紧张,我的身体冒出细细的虚汗。我预感到时机到了,我主人赋予我的使命,极有可能会在那一刻里实施,并且结束——我知道这项使命一旦开始,就同时意味着终结。我的主人将手伸进裤兜里,紧紧抓住了我,疼得我呻吟了一声。这不是第一次,这几天她一直在重复这个动作。可是从她手掌的温度和握住我的力气里,我断定这次和前几次有所不同。

这次她应该下了决心。

我屏住呼吸等待着她把我掏出裤兜重见天日,可是那一刻却迟迟没有到来。几秒钟后,她再一次松开了我。她抓住口袋里的另外一样东西,把它递给了站在她跟前的那个淌了一脸脏泪的女人。

那是一张揉成皱巴巴一团的手纸。

其实,他跟照片里的样子并没有多大差别,只是从照片搬到地上的过程中,他捡了一些东西,也丢了一些东西。

全力遥遥地望着他,心想。

捡的那样东西是活力。他是一群孩子里跑得最快的,他拿脚运球的样子,仿佛球和他的脚中间连着一根弹力很足的线,一会儿长,一会儿短,一会儿远,一会儿近,却始终撕扯不断。

那么,丢的又是什么呢?她想了半天才想明白,他丢的那样东西是蠢气。

照相机长着最毒的眼睛最刁蛮的手指,镜头能一下子把人骨子里埋得最深的那根筋挑到表面,轻轻一按,成为定格。所以照片里的他就有了那股子带着基因密码的蠢气。

那是静止的时候。

他跑动起来时,就有了速度。速度模糊了视力,速度遮掩了静止时才会浮上表面的东西。

他在上海长到四岁,才去了法国。那四年里她和他本该有千次万次的机会相遇,比如他坐在婴儿车里到公园晒太阳的时候,再比如他被带到医院做体检的时候,再比如他跟着大人去超市购物的时候。可是没有,她一次也没见过他。不过即使见到了,她也不会知道他是谁。她意识到他的存在,已经是他出生十二年之后的事了。

也许源源早就知道了他的存在,也许父亲也是。也许所有的人都是,唯独除了她自己。真相是一件厚实的棉袄,把她舒舒服服地裹在了里边。她离真相最近,所以她离真相也最远。

天暗下去了,风乘虚而入。在有些国度里,夏和秋的交接,往往是在一场雨一阵风里完成的。可是这些孩子并不知道,这些玩得很疯的孩子,他们还不知道秋天已经咬上了他们的脚后跟。

他浑身是汗,头发在额头蜷成一个个湿卷子,汗迹在那件灰色T恤衫的脊背上洇出两片大叶子。他混在那群洋孩子里,如鱼得水。若不是他的肤色,几乎没有人能辨认出他是个外来种。他开始长了,却远还没有长好,绷得紧紧的腿肚子上已经有了第一丝关于肌肉的联想,却依旧还是瘦骨伶仃,有些像刘年第一次上她家来时的模样。

刘年第一次来她家的时候,比这个孩子大不了多少。刘年那天坐在饭桌上的神情,拘谨得仿佛通身都绑着绳子,他害怕身上哪个部位挪错了位置,天就会塌下来在他头顶砸个粉碎。

不,这个踢球的孩子,绝对不是当年的那个刘年。这个孩子手指尖上有风,脚趾上也有。他头发梢上生着风,嘴角鼻梁上生着风,肩膀膝盖上生着风,身上脸上每一个突出的部位都生着风。那风替他嗖嗖地开着路,所向披靡。

要是他知道六年之后,当他长到十八岁时,他将成为一份亿万资产的主人,他还会那样放肆那样快活吗?她暗想。

他们,这群孩子,终于停了下来。他们已经踢得太久太久,她的眼睛一路追着他,追得几乎有些眩晕。他从同伴手里抢过那个已经停止了运转的球,随手一扔。球砸在她身边的一棵树干上,发出一声西瓜爆裂似的巨响。她吓了一跳。

他跑过来,捡起落到地上的球,对她抱歉地笑了一笑,牙齿上的金属箍亮得晃眼。他离她如此地近,她甚至看清了他T恤衫上洗得脱了线的袖口。六年,六年以后,他将成为财富的囚徒。那个日子在步步逼近,她甚至听见了镣铐砸在地上的狰狞脚步声。可是他不知道,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被蒙在一个大气泡里,他周围所有的人,都在小心翼翼地守护着那个气泡。

能捅破那个气泡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她。

她的心脏刹那间停止了跳动。她扶着树干站住了,颤颤地掏出了口袋里的那个瓶子。

可是他已经走了。她眼睁睁地看着他渐行渐远,化成了街上的一粒粉尘。

她知道她错过了最后一个认识刘年的机会。

她觉得嘴里有一丝古怪的腥咸,过了一会儿才知道,那是牙齿在嘴唇上咬出来的血。

我就是在那个傍晚离开了我的女主人的。

不,我应该说,是我的女主人离开了我。

我在学校操场边上的草丛里孤孤单单地躺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晨才被一个清道夫发现。

清道夫捡起我,对我端庄敦厚的外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他对我的兴趣并没有停止在表面,就像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兴致不会停止在衣着上一样。他拧开我的帽子,凑过鼻子去闻了一闻,却被里边的那股馊味熏得几乎背过气去。他立刻把我严严实实地封了回去,我注意到他拧盖子的手在轻轻颤抖。清道夫在成为清道夫之前,曾在一家化工实验室里洗过瓶子,所以他凭着气味就知道了我肚腹里的液体到底是什么东西。

就是从他的嘴里,我第一次听说了这种液体的名字。

“工业用硫酸。”他喃喃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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