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杀死了秦帝国 精彩片段:
第五章 嬴政暴毙,赵高得势
李斯这个人,字写得不错,算是中国书法的鼻祖。他研发出了小篆,还写了一个字帖《仓颉篇》,里面都是小篆,供士民学习,用来统一六国文字。小篆成为了秦王朝的官方文字,现在的印章上还在用。
小篆最革命性的特点是“方圆绝妙”——从前的六国古文字都是扭扭歪歪、拳打脚踢、东长西短、大大小小,像蝌蚪一样。唯独从李斯小篆开始,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方块字形,各个字都一样大,所谓“方圆绝妙”,这可以从泰山石刻的小篆上得到印证。李斯也就因此成了小篆书法的泰斗。杜甫有诗曰:“况潮小篆逼秦相,快剑长戟森相向”,意思是李潮兄的篆书逼近李斯先生,这是夸李潮呢,而且他写的小篆字像快剑长戟,显出了先秦人的刚猛凌厉。
不过,拳打脚踢、歪歪扭扭派的六国古文字并没有因为李斯搞出“方块字”的小篆而灭绝,它们的笔意被另一个人继承下来,形成了所谓隶书。这就是当时秦政府里一个小公务员,叫程邈,这家伙喜欢描描写写,于是把拳打脚踢派的六国古文字升华成隶书,与李斯的小篆分庭抗礼,互相辉映。小篆方圆绝妙,强调的是方块对称的静态美,隶书没有统一的外轮廓,强调的是波折弹纵的动态节奏美。
从此,小篆成了正式公文的书写体,隶书则成了日常文字的书写体,好比写日记写博客的时候用隶书,给新开张的饭馆题字的时候写小篆。
泰山是上帝驻人间的总办事处,公元前219年,李斯陪着秦始皇来到这里,并且立了一块泰山石刻,歌颂老秦的丰功伟绩。石头三面刻字,一共一百四十七字,都是李斯的小篆,虽然是方块字,但其势飞腾,显示着秦人一往无前、吞并六合、势不可当的气魄。到了宋代,欧阳修、赵明诚收集了该刻石的拓本,但仅存四十七字。到了清乾隆年间,仅存二十九字。后来这石头干脆被火烧了,烧断的残石也不知所去。后来有人在泰山玉女池得残石两块,上边只有十个字,于是把它保存在泰山岱庙,坏蛋够不着的地方,还做了个亭子护之。但是做亭子的时候一不小心,又把它损掉了一个字,于是现在就剩九个字了。唉!
类似的石刻在别的地方也有发现,上面还有一个“德”字,可见秦始皇也是讲“德”的。所谓“德”,就是德政,为政以宽,省刑罚的意思。通常说起秦始皇就是“残暴、暴虐”,好像他一瞪眼就要杀人似的,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样认为。李斯后来快完蛋的时候,从狱中上书,自陈七条罪状,其实都是表其七项功劳的,最后一条说:“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这条“罪”紧接着前面统一度量衡的“罪”,都是表功的。
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材料,说明秦统一之后,曾实行“缓刑罚,薄赋敛”的德政,最后还被李斯列为了狱中求生的理由(功勋)之一。
“缓刑罚,薄赋敛”这大约也是泰山石刻上所说的德吧,同时也属于典型的儒家思想。明朝状元焦说:“秦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指儒学)。”秦用了一定的儒家治国思想,焚诗书、坑术士也不是专意讨伐儒家来的,关于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
作为皇帝,所谓残暴,最直观的理解,就是滥杀人。但是秦始皇时代的法令并不残苛(是秦二世修改法律才变酷的),他也不曾滥刑民众,更不曾以杀人取乐。虽然后人口口声声说秦始皇残暴,却说不出秦始皇哪怕曾滥杀的一个大臣的名字。他始终信用王绾、李斯、冯去疾、尉僚、冯劫、王翦、王贲、蒙恬、蒙毅、李信一干重臣,终无变移(这帮人不论文武,从个人能力来讲,每个都是独步一时的命世之才)。
相比之下,秦昭王曾杀名将白起、名相范雎,刘邦曾杀功臣,例如杀韩信之全家,把彭越切成肉泥,汉景帝杀周亚夫、诛晁错,汉武帝杀李陵家小,朱元璋杀蓝玉、胡惟庸、徐达等大功臣,不论这些诛杀是否有一定道理,但都是让人痛心的“圣德之累”,而秦始皇除了在年轻的时候杀过吕不韦以外,并没有再杀过大臣。如果视秦始皇为残暴,则其他上述知名的大牌皇帝们,就更残暴了。
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一个法家人物,秦始皇一切行动都应该是依法而行的,不会肆意滥杀。不但没有滥杀大臣,也没有滥杀百姓的记录。相反,他曾经把“治狱吏不直者”(给百姓断案判刑不公正、滥用刑罚者)发配去修长城。总之秦始皇不能简单被钉上残暴的字眼。
如果非要用贬义词来描述秦始皇的话,我觉得用“急躁、专独”也就够了。“急躁”是指他急于事功,大兴项目,搞得民不聊生,转徙流亡;“专独”是指他焚诗书、坑术士,不许人们凭着书本议论提意见,同时“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大臣们成了摆设。
仅此而已。
秦始皇所做的所谓坏事,不过就是在皇权专制开创的道路上,为后代帝王做了扫路的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