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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多少事_瑰宝浩劫:清东陵的民国命运 第三节

谢轶群
中国历史
总共107章(已完结

民国多少事 精彩片段:

瑰宝浩劫:清东陵的民国命运

第三节

清朝未亡的时候,清东陵是何等森严、神圣之地。按清王朝规定,凡皇帝陵,保护人员设总管一员、翼长二员,骁骑校二员、章京十六员、甲兵八十名左右。这些官兵每月分成八班,每班有章京二员、甲兵十名,昼夜巡逻。到光绪朝中期,驻扎在东陵的八旗兵总兵力达一千一百多名。

除此之外,设在马兰关的绿营是专门保护东陵陵区安全的军队。雍正元年下辖三个营,随着陵寝的不断增建,到嘉庆五年,马兰镇已下辖八个营,人数由原来的六百名扩展到一千余名,到光绪九年,人数猛增至三千一百五十七名。

除了紫禁城,皇家陵区可称得上是第一禁区,许多保护皇陵的法令、规定,都明文载入《大清律》中,如法令中有"车马过陵者及守陵官民入陵者,百步外下马,违者以大不敬论,杖一百";"如延烧殿宇墙垣,为首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树株关系山陵荫护,盗砍与取土、取石、开窑、放火者,俱于山陵有伤,亦大不敬也。不论监守常人,为首者斩,为从者充军"。敢对皇陵"大不敬"或者破坏,惩处极其残酷。

在这样严密的护卫下,直到溥仪退位、清朝灭亡之时,整个东陵区尽管也有小范围的失火、砍伐、偷盗等现象,但要想钻到墓里去劈开棺材偷宝贝,是痴人说梦之事。

清帝退位之后,根据优待条件中的有关条款,清东陵的护陵人员、机构仍然承袭清制。属于"皇族私产"的清东陵,按照"一体保护"的规定,设有护陵大臣,驻守着八旗陵户,宗人府、礼工部等机构分别继续承担陵区的各项事务。

然而清朝已垮,昔日的神圣禁地再也难维持那份尊严。按退位优待条件,民国政府每年拨发白银四百万两供清室支配,但由于民国政府的拖欠,以及溥仪小朝廷的挥霍,用于东陵各机构人员的俸银俸米首先减半支付。

勉强维持到1914年,守陵人员以薪饷无着、急需解决旗民生活困难为由,推举护陵大臣报请溥仪准予开垦陵区土地,用以维持生计;此后,对东陵土地和林木的破坏逐渐升级。1921年,直隶省当局直接插手盗伐陵区树木,建立了所谓"东荒垦植局",东陵界内的土地及树木开始受到大规模的毁坏。

在短短十余年中,东陵区原前圈、后龙的"仪树"和"海树"被盗伐一空,当年群松苍翠的万顷青山,到1928年已变成濯濯荒山,东陵环境遭到了空前摧残。

更为严重的是,在把持北洋政府的张作霖奉军溃败、北伐军到来之时,东陵处于无人过问管理的真空状态。东陵的地面建筑被各路军阀和当地土匪盗劫拆毁,先是各殿宇所有铜制装潢,如铜钉、铜字等全部被盗,继而各殿隔扇、槛框、窗棂被拆盗一空。

身为护陵大臣的毓彭,见时局如此混乱,也不再尽心守护,开始串通监护人员将各陵隆恩殿前月台上陈设的大型鼎炉、铜鹤、铜鹿等拆运偷售,中饱私囊。

当地居民见护陵大臣都监守自盗,更认为陵寝宫物可自由取夺,于是纷纷涌进陵区,群起拆毁殿庭,肆意盗卖。其间有一伙盗贼趁着混乱,竟掘开了惠妃陵寝,进入地宫,抛棺扬尸,盗走了大量珍宝。

有了这个开头,清东陵好比一块敞开放置的大肥肉,众多军匪、强盗瞪着血红的眼睛垂涎欲滴,东陵浩劫已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

孙殿英之前,着手盗掘清东陵的是马福田和王绍义。马福田原为土匪,纠集一帮人靠绑票过日子;1927年,马福田接受招安,带着其六百余人的匪帮加入奉军,摇身一变为团长。王绍义早年当过修墓工匠,从二十岁起加入匪帮,后来成为马福田的亲信参谋。

作品简介:

从1911年清朝覆亡,到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这38年被称为民国时期。那个时代,是混天黑地的,又是丰富精彩的;是光怪陆离的;又是生机萌发的;是草莽枭雄遍地横行的,又是人才辈出志士如云的;是贫乏黯淡众生如蚁的,又是奢盛香艳繁华如梦的。那里有惊天动地的历史剧变,有荡气回肠的英雄勋业,有骇人听闻的野史异事,有蝇营狗苟的市井世态,有留连幽婉的清丽之音,有悲欢交织的民生画卷……

作者:谢轶群

标签:谢轶群民国多少事民国史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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