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智商社会·如何从智商衰退中跳脱出来 精彩片段:
第四章 政局和“集体智商”
最终的解决方案只能暂时保障国民的财产和生活质量
在养老金问题上,需要我们积极地做一件事情,那就是面对养老金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拿出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事到如今,也只能在某些地方互相妥协了。
以现在的人力,要想重新调查到底谁交过养老金或者谁没交过养老金,恐怕是不可能的了。为了恢复数据库中丢失的记录,是多少需要编一些“符号”的。
如果国民自己能记住自己的编号那最好不过了,比如说,“我的编号进入数据库后应该是……”、“我的养老金应该是这样……”。
而且,“丢失的养老金登记记录”虽然有5000万个,但还有8亿份的数据记录没有丢失,那就需要像蜜蜂采蜜一样认真研究这一部分数据,另外再对登记记录进行抽样调查,这样就能辨明发现的很多问题,正所谓打开了潘多拉之盒。
这样做,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
我认为应该效仿瑞典的做法,即“对全体国民实行同一制度,其中有明确登记的人就按照登记的情况发放养老金,而没有登记的人只好请他们作出妥协”,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做了。
这里所说的“妥协”,是指必须做一个二选一的抉择。
一是,每个月领取生活保障金,因为每个月都会发放一定数额的保障金,所以也能将其理解为生活补助。生活保障金制度的实行,首先针对的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
“实在对不起,您的养老金登记记录无论如何也恢复不了了。”国家向当事人郑重道歉。当事人拿不出任何证据,国家也调查不清楚时,就只能采取一次性支付养老金的方式。比如说,一次性支付给当事人300万日元,之后再每月付给生活保障金。也只能这么做了,把这叫做养老金也可以,其实和生活保障金是一个概念。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是因为日本宪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了日本国民的生存权,具体是“全体国民都有维持健康和文明的最低生活的权利”。而且基于此规定日本政府还在1950年颁布了《生活保障法》。所以,根据宪法,将其直接称为“养老金”也是可以的,国家只是以这样的方式给养老金漏登的受害者一个交代。
我所能想到的也就只有这两个解决方法。
但是,这样具体的提议并没有被政府讨论过,在“不管怎么样一定要全额支付”的舆论下,政府的做法竟然还是继续向民众承诺要十分清楚地把所有丢失的记录找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