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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_正编 13、白员的胜局

吴思
政治经济
总共23章(已完结

血酬定律 精彩片段:

正编

13、白员的胜局

——兼及淘汰良民假说

一、正名

2002年春节期间,我闲翻顾炎武的《日知录》,忽然被一句话触动,心中大震,绕室疾走,浮想联翩。下边抄录这段话(括号内为引者注释):

“一邑(县)之中,食利于官者,亡虑(大约)数行人(古军旅一行为25人),恃讼烦刑苛,则得以嚇射人钱。故一役而恒六七人共之。”☾1☽

这里描绘了一种常见现象:官家的一个名额,总要由六七个人共用。那么,我问自己,这多余的五六个人及其所属的集团叫什么名字呢?

现代汉语称这五六个人为“超编人员”,古汉语把多余的公家人称作“冗员”。超出三五成不妨如此称呼,如今多余部分是正额的五六倍,究竟谁超谁?谁是谁的“冗”?最不像话的是:“超编”和“冗员”一样,都特别强调了这个集团的附属性质,似乎他们只是赘肉,没有脑袋和四肢,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没有自己的追求和生命,竟不肯从正面给人家起一个名字。这样做有助于掩饰重大问题,却很不公道。

其实,描述这个集团的文字并不少见,各个分支的学名和诨名也传下来不少,例如“传奉”、“小书”、“白书”、“帮虎”、“小牢子”、“野牢子”、“白役”等等。其中较有概括性的是“白役”。“白”可以理解为白丁或白干,非官身而做官事,不领工资而做官事,这就是白役。《汉语大词典》将白役定义为“编外差役”。

我国古代官府的干部职工分为官、吏、役,“白书”单指编外书吏,见于清代四川巴县档案☾2☽,词典和正史上都查不到。“白役”一词流行稍广,却偏指差役。这两个词中都没带官员的位置,很不尊重领导。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我们不妨依据“白役”和“白书”的造词法☾3☽,生造它一个“白员”。“白员”是白役和编制外官吏的统称。

我有一个猜想:中国历代兴衰,与这个未曾命名的社会集团有密切的反比关系——白员兴则社稷衰。而且,历代都不缺少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却又根除乏术,屡战屡败。在为这个猜想求证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做过五六十条与白员相关的笔记,又几十次上百次地视而不见,与这个规模超过官吏集团的庞然大物擦肩而过,真所谓“有眼不识泰山”。这回不能再让它溜了。

二、朱元璋的发现

洪武十九年(1386年),松江府的吏卒违法害民,都察院穷追根由,揭露出一个特殊群体。

都察院近似如今的监察部。松江府位于今日的上海市松江县,下辖上海县和华亭县。如果以当政年头计算,洪武十九年相当于共和国的1968年,正是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年代。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干劲十足,试图建立一个干净的社会,在审案子的时候讲究“瓜蔓抄”,刑讯逼供,内查外调,最多时一个瓜竟能牵扯出两万多个大瓜小瓜。这次在松江府顺藤摸瓜,又牵扯到苏州府,结果发现了一个2871人的害民集团。

朱元璋详细描写了这个发现。他说,松江府有一批不务正业的人,专门依附衙门里的役吏皂隶,借官府之威害民。这些人自称小牢子、野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帮虎,仅松江一府就有1350名,苏州府还有1521名。

作品简介:

从皇帝到小民,每个阶层各有不同的利害考量与自身独特的生存策略。在治乱兴衰的历史表相下,其实有一些潜藏运作的法则在暗中操控一切,它形塑了社会制度的样貌,也深深地影响着人类的行为与思考模式。

绑票勒索的利与害要如何计算?什么情况下当土匪会赔本?“拿命换钱”和“以钱买命”之间有何逻辑?为何人人都梦想当大侠?穷书生如何黑吃黑吸光贪官?店家挂出显贵题字的理由何在?法规永远朝官员有利的方向修正?太监变成中国首富的手法为何?

作者行文平易幽默,夹叙夹议,深入剖析贪官污吏的敛财绝技、商贾巨富的抗害手段、市井小民的反抗策略、书生才子的求财之道、盗匪土霸的获利模式等现象。十二篇以明清历史为本、参照现代时事的文章,不仅探讨了历史上不同层级人们的生存妙法,更为我们揭开了中国社会表面现象下的真实面貌,以及隐藏在规则背后的终极规则。

作者: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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