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宏志私房谋杀 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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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闯哈莱姆》
Cotton Comes to Harlem
●Chester Himes/著
昨日将令你哭泣
曾经编选《犯罪与谜题:最佳推理100选》(Crime and Mysteries: The 100 Best Books,1987)而获得艾德格奖的英国名推理小说家兼评论家基亭(H R F Keating,1926- ),在书中一篇文章里说:“在挑选我最偏爱的一百本书时,我总是尽量把选择标准只放在作品的优点上,但选到切斯特·海姆斯的时候却不然,另一个因素影响了我:他的生平。尽管我所选的他的作品,成就上也绝对足以与其他的九十九个选择等量齐观。”
基亭在这里提到的推理小说家切斯特·海姆斯(Chester Himes,1909~1984),的确是一位生平际遇极不寻常的作家,这不仅是因为他是第一位重要的黑人推理小说家,好像我们提到第一位进入大联盟打职棒的黑人球员杰基·罗宾逊(Jackie Robinson,1919- )一样,更因为海姆斯的写作生涯对抗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环境,而他竟然在那样的条件下创造了奇迹,也许这个故事我们可以从美国的大萧条前夕说起……
那是1928年,这位年方十九的黑人小孩被铁链倒吊起来,白人警察轮流残酷地毒打他,直到他承认自已持械抢劫为止(他当然不是完全清白的),事实上,切斯特·海姆斯本来出身良好,父亲在多所黑人学院里教书,他自己也念到了俄亥俄州的州立大学,这都是当时黑人子弟难得的机遇,只是他后来误交损友,退了学也混荡了一阵子。那是人权主张不曾被人听闻的1928年,海姆斯被刑求之余,连辩解自己并无凶械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法院草草判处了20年的重刑,关进了俄亥俄州立监狱,一直服刑了整整七年半才被假释(这使得他后来小说中写的黑道流氓角色或监狱经验,气味和颜色都真实可信得无与伦比)。
也就是在狱中,他因缘凑巧读到了达谢尔·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的小说,受了感动,立志要写小说。——是呀,想想看,还有谁呢?还有谁能让一位狱中满腔冤屈的黑人小混混受到感动和启蒙呢?除了这位在残酷大街上寻求人生真实的大师还能是谁呢?别忘了哈梅特自己也在社会底层打过滚,是一位最了解也最同情街头兄弟与社会弱势族群的文学作家。——海姆斯不只是立志写小说,他还从哈梅特小说里看出了优异文学作品的原因,他决心要写一种小说,他说要“像世界真实那般”(told it like it is)。
他在狱中开始试写短篇小说,躲过各种监狱审查的缝隙(别以为那个时代的美国是有人权的),发表于黑人杂志,展露了他不凡的天份;然后他更突破了种族藩篱,发表了四篇短篇小说在地位尊贵、品味高超的《老爷》(Esquire)杂志。不用说,这当然是黑人作家在充满歧视的环境中一个难能可贵的成就。出狱之际,他已经是一位相当知名、也颇受欢迎的作家了。
但出书的过程却不顺利,他第一本写狱中生活的小说,屡投不中,被多家出版社(也都是白人的老板和白人的编辑)拒绝,他自己则内心澄澈一改再改,连书名都改了七次,书稿辗转了十六年,才被书商接受,出版时内容被大量修改,书名也被出版社另订为《丢第一块石头》(Cast the First Stone,1952)。这本后来证明是监狱文学的经典之作,一直要等到1998年,也就是海姆斯成书的六十年后,也是他过身十四年后,这部作品才被完整地恢复原貌,书名也回到海姆斯最后的订名:《昨日将令你哭泣》(Yesterday Will Make You Cry)。
像世界真实那般
第一部作品出版的困难(事实上它变成海姆斯第三本出版的书,在寻求第一本书的出版机会时,他又写出了两本书,而且较先获得了出版的机会),使他做了两个影响他后来生涯的重大决定,一个是他改写推理小说,一个是他决定搬到种族歧视比较和缓的法国,也改用法文写作,他后来的作品,只有一部《带枪的盲人》(Blind Man With a Pistol,1969)是他功成名就后,用英文写也直接在美国出版的,其他的作品都是以法文写作、在法国出版。
两个决定是息息相关的,在《丢第一块石头》出版之后,书的销售失败,他的婚姻也触了礁,伤心潦倒的海姆斯买了一张船票前往法国,想寻找一片生涯的新天地,那是1953年的事。海姆斯一开始在巴黎的生活也是浪荡而不顺遂,直到1956年他遇见伽里玛出版社的马叟·杜哈默(Marcel Duhamel),杜哈默劝他试写推理小说,基于经济上的理由,他同意了。
他创造了令人一见难忘的两名黑人警探,一位是棺材艾德(Coffin Ed),曾经被歹徒泼过硫酸使他变得急躁开枪的危险人物,另一位是是掘墓琼斯(Grave Digger Jones),也才刚刚被歹徒在肚子上开了一枪,“除了盖在衣服下的伤口,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不同”。他们虽然是警政体系里穿制服的警察,但他们的行为更像是街头问案的冷硬派侦探(别忘了他受的影响是来自于哈梅特),他们和他们白人上司与警局格格不入,办起案来也自做主张,不择手段,好像法律不存在一样。他们在犯罪层出不穷的哈莱姆区办案,面对各种一触即发的暴力,使他们也没办法不强悍求生。他们也是深知社会不公以及黑人苦难的人,所以不会为难鸡零狗碎的轻微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