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宏志私房谋杀 精彩片段:
正统推理
《冒牌警探狄友》
The False Inspector Dew
●彼得·拉佛西(Peter Lovesey)/著
●吴幸玲/译
推理小说的进步与退步
对某些多闻多识的推理小说迷来说,“三代之下,别无盛世”,推理小说的美好时代已经过去,作品是“今不如昔”的。
推理小说公认有三个“盛世”,或所谓的“黄金时代”,一个是柯南·道尔(Conan Doyle)创作福尔摩斯所引发的推理短篇热潮,另一个则是二十年代起S·S·范·达因(S S Van Dine)、艾勒里·昆恩(Ellery Queen)和桃乐丝·赛儿丝(Dorothy L Sayers)、阿嘉莎·克莉丝蒂(Agatha Christie)等人在大西洋两岸分别创造的推理长篇盛况,最后一个就是四十年代以后达谢尔·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和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通过冷硬派侦探所建造的“美国革命”。三个盛世之后,推理小说的历史彷彿就“终结”了,也许每年仍有得奖之作,畅销书榜也还循环不休,但对这些多识多闻的推理小说迷来说,真有新的“经典”之作吗?
也难怪这些老牌推理小说迷这样想,因为这三个黄金时代实在是太辉煌了。三代小说家们的努力,成功的建立了各式各样的推理小说原型,今天我们能想像的各种“案型”,各种“诡计”,各种侦探,各种犯人,乃至于各种凶器与杀人手段,几乎都在这几个盛世里完成了,新世代的小说家很难再超越这些前人的创造成就。
但如果我们愿意放弃寻找“新花样”的期待,而愿意找一本“好看的”小说来看,我却可以说,在技巧的成熟与布局的奇诡上,在背景的准确和角色的深度上,以及在叙述节奏的明快上,经过历史磨练的当代作品,成绩是超过古典作品的。或者简单地说,现在作家的推理小说,在“娱乐”的专业上,是超过古典作品的。
今天我们要看的,就是现代“好看”小说的一个例证。
《 冒牌警探狄友》(The False Inspector Dew,1982)是英国小说家彼得·拉佛西(Peter Lovesey,1936- )的着名作品,它为作者赢得了当年CWA(Crime Writers Association)的“金匕首奖”(Gold Dagger,即“年度最佳小说奖”),也赢得了票房,更赢得了众多评论家的好评。H· R· F·基亭(H R F Keating)把《冒牌警探狄友》选入他的《一百部最佳推理小说》(Crime and Mystery: 100 Best Books,1987),并赞美它“难怪是部得奖作品”;另一位德高望重的英国推理小说家露丝·蓝黛儿(Ruth Rendell)更说:“这是一部杰作。…我敢说无人能料中它的结局。”
这些好评集中在《冒牌警探狄友》的情节设计精彩以及叙述手法动人,使它成为一本令人难以释卷的好看小说;但我私人以为,使小说好看动人的原因,应该再加上对历史背景的巧妙运用。
历史背景的准确与趣味
彼得·拉佛西的成名推理作品叫做《长跑至死》(Wobble to Death,1970,wobbles是英国十九世纪一种赛程长达六天的长跑竞赛),那是一本开风气之先的“历史推理小说”,它为拉佛西赢得了《泰晤士报》举办的推理小说奖,也把他推向职业写作的生涯。在此之前,拉佛西是一位大学里的英国文学教师,另一个兴趣是研究“运动史”,并在报纸上写一些运动史上的掌故逸闻,也出版了两本关于运动史的专书。他的妻子怂恿他参加报纸的推理小说比赛,因为奖金等于他一年的薪水;他接受了建议,找了他最熟悉的运动史题材做背景,不料却一举成名,也开启了英国“历史推理小说”的风潮,更塑造了有点迟钝却令人难忘的维多利亚警探克立伯(Detective Sergeant Cri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