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密战·1950-1954中国援越战争纪实 精彩片段:
第四十二章 完成使命
1996年6月18日,原中国军事顾问团顾问(左三起)王振华、王砚泉、茹夫一、董仁重访越南,在胡志明陵前与越南同志合影
顾问团完成使命
1954年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签署后,随着越南停战,中国顾问团完成了在抗法战争中的使命。
1954年8月下旬,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拟订的对驻越顾问团的处理和建立使馆的方案提出,根据越南停战协定,中国军事顾问团和政治顾问团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案应予改变。中国将正式建立驻越南大使馆,从而撤销两个顾问团。军事顾问团撤销后,少数顾问将转到大使馆武官处工作,其余人员回国。
根据方案,当时已回国内休假的梅嘉生和部分师团级顾问留在国内重新分配,不再返回越南。1954年9月1日,罗贵波作为中国驻越南首任大使,和参赞谢爽秋一道,向胡志明主席递交国书,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正式建立。不久,罗贵波向越南劳动党中央转达了中方将撤销顾问团的提议,征求越方意见。
根据中方意向,劳动党中央专门开会讨论了两次,同意中国的方案,赞成今后再行聘请中国顾问。但越方仍认为,在军事系统最好不采取公开聘请的办法,还希望继续以秘密方式请中国军事顾问帮助工作。
10月18日,中共中央复电罗贵波,指出军事、政治顾问团的机关人员要陆续撤回国内。今后哪一类顾问和专家应该公开或不公开,都尊重越南劳动党中央意见,根据越方意见决定。这时,在册的赴越南中国军事顾问团共有237人,其中警卫、电台、供给、医务等保障人员占大多数。
顾问团撤销后,部分同志留在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工作。图为在越南大使馆工作期间文庄和夫人叶星在河内机场合影
1955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中国驻越专家和技术人员若干问题的指示》,明确了撤销顾问团、改派专家的决定。“指示”指出,越南民主共和国还都河内后,中越关系在若干方面较之过去有了很大的变化:第一,越南国家政权建设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国亦在越南建立了大使馆,西方国家在越南也有了一些代表机构,因此今后中国对越南的援助,不仅应该,而且可以通过国家的关系来实现,这与过去有所不同;第二,越南实现和平后,中越交通已很方便,两党中央和两国政府直接接触比较有利,两党中央在重大问题上的直接接触会使问题解决得更正确、更全面,并可避免因来往转达意见而产生的不准确或误解,这与战时情况多变,交通不便,越南需要中国派遣顾问以便及时咨询的情况有所不同;第三,停战后的越南民主共和国,面临着国家建设特别是经济恢复和建设的艰巨任务,今后需要中国帮助的,主要是建设方面的物资和专家。“鉴于上述的各种新的情况,又鉴于援越的形式业已增多,因此过去通过党的关系秘密地派遣顾问赴越的这种援助形式,也应该有所改变。”“指示”指出,派到越南的中国专家,都是由越方聘请的,在越南党和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并不是中国党和政府派遣的代表,这是和顾问的身份职权不同的。
1955年7月至8月间,韦国清在北京休假。刘少奇、邓小平就撤销军事顾问团一事召见韦国清,作了指示。刘少奇指出,根据新的形势,军事顾问团要分步骤地撤回来。军事顾问团在越南的工作是有成绩的,对越南有帮助,如组织部队、训练部队、组织作战等,都取得了很多成绩。在组织接管城市方面也是有成绩的。现在任务已经完成,就应该及时撤回来。顾问们都有这个愿望,现在可以满足了。
刘少奇对韦国清说,要教育全体人员,决不能有任何松懈,要有始有终地做好工作。工作中如有缺点错误,应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努力搞好团结,挽回不良影响。
邓小平在谈话中肯定了军事顾问团在越南抗法战争中取得的成绩。他强调,我们在越南工作的同志,要积极地去做应该做的工作,要站在越南人民的立场上去做事情,要团结与尊重越南的同志,不能随便提意见,办错了事还是要受批评的。
1955年8月下旬,韦国清从北京去到河内。8月29日,他向军事顾问团师以上干部传达了中央领导人的指示。9月2日,军事顾问团党委开会,贯彻中共中央指示。这时军顾团尚有军事、政治、后勤、干部教育、炮兵、工兵、民航等7个顾问组,数十名顾问。根据军顾团的情况,作出如下安排:
1.军事顾问团人员分三批撤离回国:第一批是原有工作已完成,没有接受新的任务者,于9、10月间先行回国;第二批是按照越方要求还有事情要做的,暂留数月,在年底回国;第三批是有些工作年底还不能办完以及留做收尾工作的少数人员,将于1956年春季撤完。留下的人改为军事专家和技术人员,由大使馆武官处领导,接受新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