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争夺战·中国第一并购战财经纪实 精彩片段:
第十六章 补充证据
真假文件
中粮在商务部找到两份重要文件,一份是靖江市国资局给靖江糖厂的批复,文号为靖国资[1997]22号。
关于同意你厂转让部分股权以减轻债务负担的批复
国营靖江葡萄糖厂:
你厂报来关于转让部分股权以减轻债务负担的报告及附件已收悉。根据江山制药目前经济效益严重滑坡,中方所应负担贷款难以及时偿还的现状,现依据江山制药1997年5月22日董事会决议和靖江市化建局的意见,经研究,为改善企业运行状态,增强对债务的偿还能力,同意你厂将所属部分国有股份转让给EA公司,原公司债务由四方股东按各自股份比例共同负担。股份重组前后各方股东所占股份比例及各方所占注册资本如下:
53.93% | 1405.75万美元 | 44.05% | 1148.21万美元 |
4.37% | 113.91万美元 | 3.57% | 93.06万美元 |
29.10% | 758.52万美元 | 23.78% | 619.85万美元 |
12.6% | 328.43万美元 | 28.6% | 745.49万美元 |
通过这次股份重组,虽然葡萄糖厂在江山公司的资本金减少了:(2606.61×8.3)×(53.93%-44.05%)=2137.52万元人民币,但却因此减少了债务:(2200万美元×8.3+4900)×(61.7%-44.05%)=4087.24万元人民币。
经审核,此次股份转让,国有资产未发生流失。希你厂接此批复后按现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同时处理好有关债务。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