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上红旗飘落照·红都志丹纪事 精彩片段:
第九章 艰苦中的奋斗
改善群众生活
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主席博古一到志丹,就深人群众和当地干部之中,了解到山大沟深的志丹县交通不便,食盐、布匹、火柴等生活用品十分奇缺。比如,吃盐要冒着遭遇土匪劫掠的风险,去宁夏驮盐;而布匹和棉花更缺,一块棉被几个人盖,一件衣服谁出门谁穿。大多数人一年四季穿羊皮,冬天,羊毛朝里穿,天热了羊毛向外穿。过去县城里有逢五逢十的集市,由于多种原因消亡了。县城里没有一家能去白区进货的商店,而白区的商人又因为封锁不能进入苏区贸易。根据这些情况,在1936年7月8日,以博古名义发出布告,责成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分行设立营业部,进行布匹、食盐等生活用品的调运和批发,供给各个合作社,改善群众生活。
1936年7月13日的《红色中华》报上,也刊登了题为“苏维埃极力改善志丹群众生活”的具体办法。
苏维埃政府为着改善志丹县群众生活,使广大工农群众以自己的生产出来的东西,能充分换得日常的必用品,所以特号召广大群众进行下列工作,以解决困难。
一、在志丹市(原保安县城)恢复从前逢五、逢十的市集,并由苏维埃政府帮助设立消费合作社与志丹市机关消费合作社,经常出卖食盐、布匹等日用品,每天都有卖。
二、各区政府立即帮助群众设立区消费合作社,分销食盐布匹,大批供给群众。
三、国家银行西北分行设立营业部,批发食盐布匹等大宗货物,以供各个合作社。
四、粮食部设立粮食调济局农业品收买处,凡工农群众要出卖的土产品——粮食、豆、羊毛、羊皮等,都可随时拿到市面来出卖,如卖不出的由收买处一并收买。
五、凡买卖货物都要使用苏维埃政府发行之票币,严禁“白票”在市面流行。
志丹城集市恢复后,有的商人从延安运进少量商品进行试探,慢慢地来的商人多了,货物量也增加了。银行营业部就用苏区的出产品,与商人换得白区的布匹等日用必需品,以“配给制”的办法分给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则限量平价出售(如每人只许买20支纱宽面布7尺,可做一件上衣的材料)。另外,政府组织运输队,到西征前线的庆阳一带驮运物资,进一步丰富了生活必需品种类,群众的生活所需困难得到了缓解。
为了推动苏区贸易流通,苏维埃国家银行印钞所在志丹城北二里路的沙道子村,用道林纸印刷“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钞票,面值为一元和二元,票面设计了“拿起武器,要求抗日”的图案,还配以拉丁化新文字“为民主共和国而斗争”、“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口号。这些货币,在金融史上是非常独特的,可以说是政治性很明确的“抗币”。
北方比南方冷,冬雪季节的志丹更冷,西北银行行长林伯渠衣着单薄,住处没有门帘,冻得连手都伸不展,却把仅有的门帘等御寒用品批给了印钞所的同志。当时的中央机关生活很困难,一条毛巾或一支牙膏都算得上是奢侈品。
由于供给的人员增多,财政收入减少,不得不依靠发票子维持机关部队的最低需要。到国家银行离开志丹的时候,发行的货币(包括收回陕甘晋银行的票币)约有90万元,物价飞涨,纸币贬值,初到志丹时一元钱可以买一只羊,离开志丹时一元钱只能买到一副羊下水。尤其是西安事变之后,国共两党形成了抗战统一战线,苏区既可以用“苏币”,也可以使用国民党的“法币”。当东北军让出了延安、甘泉、合水、庆阳四县后,国家银行为了一到延安就能继续工作,在1936年12月31日连夜结好账务,整好东西,1937年1月1日早晨离开志丹,两天就到达了延安城。
由于“苏币”和“法币”兑换差别是6比1,为了不让持有“苏币”的群众受损失,银行营业部采取用商品回收所发行的苏维埃纸币。专门派干部到志丹,用牲口驮着日常用品到乡下去收兑,从而减少了“苏币”贬值后给群众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