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三十六计大全集 精彩片段:
第34计 化解矛盾——领导者要善于处理纠纷
活学活用
“彼此谦让”的协调方式
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人们对某项任务或某个问题在利益和观点上不一致,是常有的事。有时甚至剑拔弩张、面红耳赤使得气氛十分紧张。
冲突在人际关系中是固有的、不能回避的,必须予以适当地处理,方能形成“人和”的气氛。这需要领导者运用调停纠纷和处理冲突的技巧,协调各方在认识上的分歧和利益上的矛盾。一般说来,领导者能不能成功地处理冲突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领导者判断和理解冲突产生原因的能力;二是领导者控制对待冲突的情绪和态度的能力;三是领导者选择适当的行为方式来处理冲突的能力。
有人估计,领导者要花上20%左右的时间来处理各种冲突。调停纠纷、解决冲突最常见的办法是“彼此谦让”。“彼此谦让”的协调方式,就是迫使争执双方各自退让一步,达成彼此可以接受的协议。这种解决办法,关键在于找准协调双方的适度点。无论是调停政治纠纷,还是解决日常工作和生活上的冲突,要使双方团结起来、共同行动,就不能采取偏袒一方和压制另一方的做法,而应该运用“彼此谦让”方式来解决问题。
“接受时间”的协调方式
“接受时间”的协调方式是指解决冲突的条件还不成熟,需要维持现状,等待时机给予解决;或者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由工作或生活本身逐渐地加以调整。采取“接受时间”的方式,让人们经过一段时间后,逐渐放弃旧有的成见,以适应新观念和新事实。
这种解决冲突的方法是十分明智的。因为一个人的信仰、观念和立场的改变,往往需要一个体验的过程。如果采取强加于人的做法,常常会使矛盾激化、隔阂加深,损伤人们的感情,产生不良的后果。而“接受时间”则可以使冲突的解决比较自然和顺畅。
如当有人对组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时,组织上允许其“保留意见”,而不滥用组织手段强迫其改变观点。当然前提是在行动上必须执行决定。所谓“允许保留意见”,运用的就是“接受时间”的方式。
“迂回前进”的协调方式
在特定的条件下,对一些无原则的纠纷应采取含糊的处理方法,或者为了解决某些冲突,可做出一些必要的合作、折中或退让、妥协。
比如,鼓励冲突的双方把他们的利害关系结合起来,使双方的要求都得到充分的满足;或者在冲突双方的要求之间寻求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让双方都得到部分满足;或者驱使一方放弃自己的观点、利益去满足另一方的要求;或者用暗示或不管的方式鼓励冲突双方自己去解决分歧,等等。假若双方都是搞派别斗争,为他们各自的小集团的私利而闹纠纷,完全违背整体利益,那么在解决这样的纠纷时,就不必去分清谁是谁非,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办法来处置。
又如,对某些闹事问题的处理,从闹事本身上看并不正确,但为了有利于大局的安定,在说清事理之后,可对他们的要求做出一些不损害大原则的妥协,以缓和矛盾。虽然,这样处理纠纷的方式看来显得简单和有点不分是非,但仍不失为一种解决冲突的方法。
“泄愤释怒”的协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