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 精彩片段: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三节 “陋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一
曾国藩在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这两个帝国内最重要的总督位置上一共做了十二年(即使在北上剿捻期间,仍然拥有两江总督头衔)。按张仲礼的说法,如果他的总收入不超过二百一十六万两,那么就不会被判定为一个贪官。
那么曾国藩一生到底积蓄了多少钱呢?
同治七年十一月,他在家信中说,他所积养廉,一万八千两。
这笔钱就是他为自己攒的养老钱:“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数千金作为途费,余者仍寄雨亭处另款存库,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以极丰裕矣。”
曾国藩去世之时,身边所存,基本与此数相符。
这点儿积蓄,明显与总督级官员的平均收入不符。那么,曾国藩的收入,都花到哪儿去了呢?
二
要说清曾国藩的收入到哪儿去了,首先我们要弄明白张仲礼先生所说的督抚“收入”中最大的那一块,也就是“规费”,到底是怎么回事。
“规费”更为常见的叫法是“陋规”。从这个“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对它的道德判断。人们有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陋规”完全是贪腐的产物,并且都归入了官员的私囊。
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事实上,“规费”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地方公务。因此,这笔费用不能直接列入官员的个人收入。
陋规的产生,源于清代特殊的财政运转方式。
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差异。今天的公务员福利待遇优厚。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虽然工资水平不是特别高,但是很多情况下,高级公务员们可以做到“工资基本不动”。但是在清代,即使贵为总督,国家也不配给公房、公车,甚至出门也没有差旅补助。生活中处处需要他们自己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