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号入座 精彩片段:
第四辑 读书治学篇
我和外国文学
要想谈我和外国文学,简直像“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处谈起”。
我从小学时期起开始学习英文,年龄大概只有10岁吧。当时我还不大懂什么是文学,只朦朦胧胧地觉得外国文很好玩而已。记得当时学英文是课余的,时间是在晚上。现在留在我的记忆里的只是在夜课后,在黑暗中,走过一片种满了芍药花的花畦,紫色的芍药花同绿色的叶子化成了一个颜色,清香似乎扑入鼻官。从那以后,在几十年的漫长的岁月中,学习英文总同美丽的芍药花联在一起,成为美丽的回忆。
到了初中,英文继续学习。学校环境异常优美,紧靠大明湖,一条清溪流经校舍。到了夏天,杨柳参天,蝉声满园。后面又是百亩苇绿,十里荷香,简直是人间仙境。我们的英文教员水平很高,我们写的作文,他很少改动,而是一笔勾销,自己重写一遍。用力之勤,可以想见。从那以后,我学习英文又同美丽的校园和一位古怪的老师联在一起,也算是美丽的回忆吧。
到了高中,自己已经十五六岁了,仍然继续学英文,又开始学了点儿德文。到了此时,才开始对外国文学发生兴趣。但是这个启发不是来自英文教员,而是来自国文教员。高中前两年,我上的是山东大学附设高中。国文教员王崑玉先生是桐城派古文作家,自己有文集。后来到山东大学做了讲师。我们学生写作文,当然都用文言文,而且尽量模仿桐城派的调子。不知怎么一来,我的作文竟受到他的垂青。什么“亦简练,亦畅达”之类的评语常常见到,这对于我是极大的鼓励。高中最后一年,我上的是山东济南省立高中。经过了五卅惨案,学校地址变了,空气也变了,国文老师换成了董秋芳(冬芬)、夏莱蒂、胡也频等等,都是有名的作家。胡也频先生只教了几个月,就被国民党通缉,逃到上海,不久就壮烈牺牲。以后是董秋芳先生教我们。他是北大英文系毕业,曾翻译过一本短篇小说集《争自由的波浪》,鲁迅写了序言。他同鲁迅通过信,通信全文都收在《鲁迅全集》中。他虽然教国文,却是外国文学出身,在教学中自然会讲到外国文学的。我此时写作文都改用白话,不知怎么一来,我的作文又受到董老师的垂青。他对我大加赞誉,在一次作文的评语中,他写道,我同另一个同级王峻岭(后来入北大数学系)是全班、全校之冠。这对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来说,更是极大的鼓励。从那以后,虽然我思想还有过波动,也只能算是小插曲。我学习文学,其中当然也有外国文学的决心,就算是确定下来了。
在这时期,我曾从日本东京丸善书店订购过几本外国文学的书。其中一本是英国作者吉卜林的短篇小说。我曾着手翻译过其中的一篇,似乎没有译完。当时一本洋书值几块大洋,够我一个月的饭钱。我节衣缩食,存下几块钱,写信到日本去订书,书到了,又要跋涉十几里路到商埠去“代金引换”。看到新书,有如贾宝玉得到通灵宝玉,心中的愉快,无法形容。总之,我的兴趣已经确定,这也就确定了我以后学习和研究的方向。
考上清华以后,在选择系科的时候,不知是由于什么原因,我曾经一阵心血来潮,想改学数学或者经济。要知道我高中读的是文科,几乎没有学过数学。入学考试数学分数不到10分。这样的成绩想学数学岂非滑天下之大稽!愿望当然落空。一度冲动之后,我的心情立即平静下来:还是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学外国文学吧。
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实际上是以英国文学为主,教授,不管是哪一国人,都用英语讲授。但是又有一个古怪的规定:学习英、德、法三种语言中任何一种,从一年级学到四年级,就叫什么语的专门化。德文和法文从字母学起,而大一的英文一上来就念J.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可见英文的专门化同法文和德文的专门化,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四年的课程有文艺复兴文学、中世纪文学、现代长篇小说、莎士比亚、欧洲文学史、中西诗之比较、英国浪漫诗人、中古英文、文学批评等等。教大一英文的是叶公超,后来当了国民党的外交部长。教大二的是毕莲(Miss Bille),教现代长篇小说的是吴可读(英国人),教中西诗之比较的是吴宓,教中世纪文学的是吴可读,教文艺复兴文学的是温特(Winter),教欧洲文学史的是翟孟生(Jmeson),教法文的是Holland小姐,教德文的是杨丙辰、艾克(Ecke)、石坦安(Ronden Steinen)。这些外国教授的水平都不怎么样,看来都不是正途出身,有点儿野狐谈禅的味道。费了四年的时间,收获甚微。我还选了一些其他的课,像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陈寅恪的佛经翻译文学、朱自清的陶渊明诗等等,也曾旁听过郑振铎和谢冰心的课。这些课程水平都高,至今让我忆念难忘的还是这一些课程,而不是上面提到的那一些“正课”。
从上面的选课中可以看出,我在清华大学四年,兴趣是相当广的,语言、文学、历史、宗教几乎都涉及到了。我是德文专门化的学生,从大一德文,一直念到大四德文,最后写论文还是用英文,题目是The Early Poems of Hlderlin,指导教师是艾克。内容已经记不清楚,大概水平是不高的。在这期间,除了写作散文以外,我还翻译了德莱塞的《旧世纪还在新的时候》,屠格涅夫的《玫瑰是多么美丽,多么新鲜呵……》,史密斯(Smith)的《蔷薇》,杰克逊(H.Jackson)的《代替一篇春歌》,马奎斯(D.Marquis)的《守财奴自传序》,索洛古勃(Sologub)的一些作品,荷尔德林的一些诗,其中《玫瑰是多么美丽,多么新鲜呵……》、《代替一篇春歌》、《蔷薇》等几篇发表了,其余的大概都没有刊出,连稿子现在都没有了。
此时我的兴趣集中在西方的所谓“纯诗”上。但是也有分歧。纯诗主张废弃韵律,我则主张诗歌必须有韵律,否则叫任何什么名称都行,只是不必叫诗。泰戈尔是主张废除韵律的,他的道理并没有能说服我。我最喜欢的诗人是法国的魏尔兰、马拉梅和比利时的维尔哈伦等。魏尔兰主张:首先是音乐,其次是明朗与朦胧相结合。这符合我的口味。但是我反对现在的所谓“朦胧诗”。我总怀疑这是“英雄欺人”,以艰深文浅陋。文学艺术都必须要人了解,如果只有作者一个人了解(其实他自己也不见得就了解),那何必要文学艺术呢?此外,我还喜欢英国的所谓“形而上学诗”。在中国,我喜欢的是六朝骈文,唐代的李义山、李贺,宋代的姜白石、吴文英,都是唯美的,讲求词藻华丽的。这个嗜好至今仍在。
在这四年期间,我同吴雨僧(宓)先生接触比较多。他主编天津《大公报》的一个副刊,我有时候写点儿书评之类的文章给他发表。我曾到燕京大学夜访郑振铎先生,同叶公超先生也有接触,他教我们英文,喜欢英国散文,正投我所好。我写散文,也翻译散文。曾有一篇《年》发表在与叶有关的《学文》上,受到他的鼓励,也碰过他的钉子。我常常同几个同班访问雨僧先生的藤影荷声之馆。有名的水木清华之匾就挂在工字厅后面。我也曾在月夜绕过工字厅走到学校西部的荷塘小径上散步,亲自领略朱自清先生《荷塘月色》描绘的那种如梦如幻的仙境。
我在清华时就已开始对梵文发生兴趣。旁听陈寅恪先生的佛经翻译文学更加深了我的兴趣。但由于当时没有人教梵文,所以空有这个愿望而不能实现。1935年深秋,我到了德国哥廷根,才开始从瓦尔德施米特(Waldschmidt)教授学习梵文和巴利文。后又从西克(E.Sieg)教授学习吠陀和吐火罗文。梵文文学作品只在授课时作为语言教材来学习。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瓦尔德施米特被征从军,西克以耄耋之年出来代他授课。这位年老的老师亲切和蔼,恨不能把自己的一切学问合盘托出来,交给我这个异域的青年。他先后教了我吠陀、《大疏》、吐火罗语。在文学方面,他教了我比较困难的檀丁的《十王子传》。这一部用艺术诗写成的小说实在非常古怪。开头一个复合词长达三行,把一个需要一章来描写的场面细致地描绘出来了。我回国以后之所以翻译《十王子传》,基因就是这样形成的。当时我主要是研究混合梵文,没有余暇来搞梵文文学,好像是也没有兴趣。在德国十年,没有翻译过一篇梵文文学著作,也没有写过一篇论梵文文学的文章。现在回想起来,也似乎从来没有想到要研究梵文文学。我的兴趣完完全全转移到语言方面,转移到吐火罗文方面去了。
1946年回国,我到北大来工作。我兴趣最大、用力最勤的佛教梵文和吐火罗文的研究,由于缺少起码的资料,已无法进行。我当时有一句口号,叫做:“有多大碗,吃多少饭。”意思是说,国内有什么资料,我就做什么研究工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管我多么不甘心,也只能这样了。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来翻译文学作品的。解放初期,我翻译了德国女小说家安娜·西格斯的短篇小说。西格斯的小说,我非常喜欢。她以女性特有的异常细致的笔触,描绘反法西斯的斗争,实在是优秀的短篇小说家。以后我又翻译了迦梨陀娑的《沙恭达罗》和《优哩婆湿》,翻译了《五卷书》和一些零零碎碎的《佛本生故事》等。直至此时,我还并没有立志专门研究外国文学。我用力最勤的还是中印文化关系史和印度佛教史。我努力看书,积累资料。五十年代,我曾想写一部《唐代中印关系史》,提纲都已写成,可惜因循未果。十年浩劫中,资料被抄,丢了一些,还留下了一些,我已兴趣索然了。在浩劫之后,我自忖已被打倒在地,命运是永世不得翻身。但我又不甘心无所事事,白白浪费人民的小米,想找一件能占住自己的身心而又能旷日持久的翻译工作,从来也没想到出版问题。我选择的结果就是印度大史诗《罗摩衍那》。大概从1973年开始,在看门房、守电话之余,着手翻译。我一定要译文押韵。但有时候找一个适当的韵脚又异常困难,我就坐在门房里,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大半都不认识,只见眼前人影历乱,我脑筋里却想的是韵脚。下班时要走四十分钟才能到家,路上我仍搜索枯肠,寻求韵脚,以此自乐,实不足为外人道也。
上面我谈了六十年来我和外国文学打交道的经过。原来不知从何处谈起,可是一谈,竟然也谈出了不少的东西。记得什么人说过,只要塞给你一支笔,几张纸,出上一个题目,你必然能写出东西来。我现在竟成了佐证。可是要说写得好,那可就不见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