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尔夫读书笔记 精彩片段:
第十九章 伯尼博士☾1☽的晚会Dr.Burney's Evening Party
那次晚会是在1777年或1778年举办的,具体月日不详。那个夜晚天气寒冷。我们的消息大都来自范妮·伯尼,她当时25岁或26岁——这取决于我们把晚会日期到底定在哪一年。不过,想要充分地欣赏晚会,就还得退回几个年头,想方设法去结识一下晚会上的诸位宾客。
范妮自幼喜好写作。她的继母家在金斯林镇,住宅花园的尽头有一所小屋,她常常待在那里写上一下午,直到沿河上行和下行的水手们的叫骂声把她赶回大宅里。不过,只有在下午躲到僻静的角落里,她那半被压抑的惴惴不安的写作热情才能恣意发挥。女孩子写东西被认为有点荒唐可笑;而成年女人写作就是很不相宜的事了。而且,谁也不知道,如果一个姑娘家写开了日记,她会不会说一些不检点的话呢——多莉·扬小姐这样警告过她。多莉·扬小姐虽说丑得要命,在金斯林镇一带可是被公认为品格最高的女子。范妮的继母也不赞成舞文弄墨。但是,这其中的乐趣是那么刻骨铭心——
“当我记录下自己每时每刻的念头,记录下我与人初次见面产生的看法,我的快乐无可言传”——因此她不能不写。零星纸头从她的口袋里掉出来,被她父亲捡了去并阅读了,这让她窘困万分。有一次,她被迫在后花园里把所有的文字付之一炬。最后,似乎是达成了某种妥协。早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用于缝纫之类的正经事;她只有在下午可以在那间临河的瞭望房里涂涂写写——什么信件啦,日记啦,故事啦,诗歌啦,直到水手们的诅咒粗话把她撵回家……
或许,这也有点儿怪。因为,说到底,18世纪是个动不动诅咒发誓的年代。范妮早年的日记里满是这类话:什么“上帝救我”“天打雷劈”“让我五脏俱碎”,还有很多“该死的”“魔鬼般的”,以及诸如此类的词语日复一日、时时刻刻从她亲爱的父亲和备受尊敬的克里斯普老爹☾2☽嘴里吐出来。或许范妮对语言的态度压根就有点不正常。她非常容易被语言的力量触动,却不像简·奥斯汀那么灵敏或锐利。她崇拜滔滔不绝,崇拜热情奔放、连篇累牍倾倒在印刷纸页上的语言的声音。她读了《拉塞拉斯》☾3☽,稚嫩的笔端立刻生成了约翰逊博士那种冗长膨大的句子。她小小年纪就不惜大费周折地避免汤姆金斯这类俗名。这样,不管她在花园尽头的小屋里听到了什么,她对它们的反响肯定比大多数别的女孩子强烈,而且,很显然,她既有对声音敏感的耳朵,更有对意义敏感的心灵。她天生有点过于循规蹈矩。就像她想方设法不提汤姆金斯的名字,她同样也努力规避日常生活的粗俗、严酷和平庸。在她笔下,喷涌的词语常常磨平文句的棱角,而可人的情感每每让思想的线索柔顺。这一重要弱点使她异常生动活泼的早年日记有所减色。这样,当范妮听到水手们骂人,就打道回府了,虽然她的隔山姐姐玛丽亚·艾伦可能会留在那里并向河水送个飞吻——至少玛丽亚后来的经历使我们有理由斗胆做如是猜想。
范妮回到主宅内,但不是去独自冥思。不论是在林镇☾4☽还是在伦敦——说来她们家一年大多数时间是在伦敦的波兰街度过的,她家的宅子里都热热闹闹。竖琴在弹奏,歌声在飘荡,甚至书房里伯尼博士在一大堆笔记本的包围下埋头疯狂写字的沙沙声也似乎历历可闻——如此专注的书写似乎使那声音笼罩了整栋房子。此外,当伯尼家的孩子结束了各自的营生回来,重又聚在一起,就会迸发七嘴八舌的闲谈和朗朗的大笑。没有人比范妮更喜欢家庭生活。因为在家人中,她的腼腆只不过给她带来一个“老夫人”的绰号;她可以对一帮熟悉的听众说俏皮话,她用不着为自己的衣服操心;而且,也许多少因为他们小小年纪母亲就过世了,他们常常通过笑话、传言和窃窃私语表达一种亲近感(他们会说“假发湿了”,并彼此眨眨眼睛);姐妹兄弟、兄弟姐妹间还不断地聊闲天或讲知心话。毫无疑问,伯尼们——苏珊和詹姆斯和查尔斯和范妮和海蒂和夏洛特——是个有才华的家族。查尔斯是学者,詹姆斯是幽默作家,范妮长于写作,苏珊有音乐天赋——每个人都能在共有的修养之外添点什么专长或特点。他们很幸运,除了拥有天赋,老爸还是个十分受欢迎的音乐家。
他靠自己的才能取得了可羡的社会位置,交游甚广,又出身于士绅人家,因而孩子们不费气力就可以既和爵爷们往来又与订书匠打交道,而且享受着一份世人可能企及的最自由自在的生活。
至于伯尼博士本人,由于时间久远,有些事今天看来可能让人不大吃得准。我们很难确知,如果我们现在见到他将如何感受。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到处都可能遇见他。女主人会竞相邀请他。总是有很多的短简在等他批阅。电话铃声将时时打扰他。因为他是大家最需要的大忙人。他总是不停地冲进冲出。有时他带一盒三明治在马车上匆匆吃顿饭。有时他早上7点就出门,直到晚上1l点才能教授完他的音乐课回家。他的社交魅力在于“他习以为常的温和风范”,这使他人见人爱。他的作风散漫邋遢——他把所有的东西——笔记、钱币、手稿等,统统扔在一个抽屉里;有一回他丢失了全部存款,不过他的朋友们很心甘情愿地补偿了他的损失。他的经历有时离奇古怪:不是曾有一次,他颠颠簸簸地乘船渡海到多佛☾5☽后,酣然入睡又被带回了法国,结果只好再渡海峡吗?不过,正是这些使他得到了人们的善待和同情。也许,正因他无处不在,所以面目有点模糊不清。他似乎总在没完没了地写文著书,然后改写,还要求女儿们为他写。与此同时,未经清点分类,甚至也许根本未曾览读过的便笺、书信、宴会请帖劈头倾泻而来,他不能销毁这些东西。他打算有一天将它们辑集加注,于是到最后他似乎消融在一片语词的云雾中了。当他以88岁高龄辞世之后,即使最忠心耿耿的女儿对那一大堆字纸也无可奈何,只得一焚了之。甚至连范妮对语言的热爱都被窒息了。但是,如果说我们对伯尼博士的情感可能有点含糊,范妮可绝不是这样。她敬爱父亲。不管有多少次她不得不放下自己的写作来给父亲抄稿,她也从不介意。而且她的爱也得了回报。虽然伯尼博士希望范妮在宫廷中崭露头角的抱负是不明智的,而且可能差点就搭上了她的性命,不过,当某个讨厌的求婚者穷追不舍时,她开口请求说:“哦,父亲大人,我什么也不想要!只要让我跟着您过就行了!”那位感情冲动的博士立刻就答道:“我的命根儿!只要你乐意,你可以永远跟我在一起。你总不会以为我是想摆脱你吧?”于是,他不仅双眼热泪盈眶,更可叹的是,他从此再也不提巴罗先生了。千真万确,伯尼一家美满和睦,相反相成,搭配奇特;因为其中有姓艾伦的孩子,还有后来出生长大的隔山的小弟弟妹妹。
时间流逝,年复一年,伯尼一家已经无法继续在波兰街住下去了。他们先是搬到了王后广场,后来,在1774年又迁到莱斯特田圣马丁街上那栋牛顿曾经住过的房子;在那里仍然可以见到牛顿的天文观测室和他的带有漆格的住房。伯尼们就在这个地处市中心但低贱的街区里安家落户。范妮在这儿继续涂鸦,偷偷钻进观测室,就像在林镇躲进小木屋那样。她说:“时时把自己的想法记到纸上的快乐真是无法抗拒,我再也抵制不住这种诱惑了。”有很多名人到她家来,有的关起门来和博士在内室谈话;有的像加里克☾6☽那样,当主人那一头天生美发正被梳理时在一旁陪坐;有的和这家人一道热热闹闹地进餐;更常见的则是聚在一起举行音乐晚会,晚会上全体伯尼家的孩子都参加演出,而他们的父亲则在竖琴琴弦上“紧拨急弹”,也说不定还有杰出的外国音乐家表演个独唱独奏什么的。总之,有那么多人为这样那样的缘故到圣马丁街的那幢房子来,在那里能引人注意的只有那些离奇古怪的人。比如说,我们能记得阿杜加莉,那个令人惊异的女高音,原因是她“在襁褓中时曾被猪伤过,据说,因此她的身体一胁用了个银撑子”。而旅行家布鲁斯能被人记得,是因为“他有个最奇特的毛病。每当他想说话时,他的胃就会像风琴箱一样鼓起来。他倒并不想隐瞒,他说这是在阿比尼西亚落下的毛病。不过,有一天晚上他有点激动,这种状况延续的时间比平常久得多,在场的人都有点害怕了。”
范妮在描述别人时也描绘了自己,我们似乎还记得,她本人总是热切而又轻手轻脚地在客人间穿进穿出,她的眼睛有如蚊蚋般向外突出,她的举止腼腆,有些笨拙。但蚊蚋般的眼和笨拙的举止掩盖了最敏锐的观察力和最长久的记忆力。待客人一走,她就溜进观测室,把每句话每个场面都写进多达12页的长信里,寄给她远在切星顿的亲爱的克里斯普老爹。那位老隐士因为对社会愤愤不满退隐到田野中的房子里——他宣称地窖中的酒、马厩中的坐骑和傍晚一盘双陆棋胜过世界上所有的高朋嘉宾,可却总是迫不及待地想听新闻。如果他的范妮儿没有原原本本把她家的事都告诉他,他就要骂她。而且,若是她没能在词句出现在脑海之际火速写下来,她也要遭他斥责。
克里斯普先生特别想了解“格利维尔先生的情况和他的见解”。
因为格利维尔先生实在是永恒的好奇的根源。真是万分遗憾,时光用它的毒尘掩盖了格利维尔先生,结果只有他最突出的特征——他的出身、他的相貌和他的鼻子——还依然能显露出来。福尔克·格利维尔是菲利普·锡德尼爵士的朋友的后裔——这一点曾被多次重复,据此我们猜想那位先生大概着实强调了这一情况。实际上,贵族的冠冕“差一点就落到他头上了”。从仪表上说他身材高大,四肢匀称。“他的面孔、五官及皮肤无不引人注目地体现着男性美。”“他的风度和姿势高雅,流露出自觉的尊严”;他的态度“高高在上,却又十分雍容”。除此以外,我们还得说明,他骑马、弄剑、跳舞和打网球的技艺都高明得令人赞叹。但是,如此杰出的才能和品格又都被一些大缺陷损害了。他极端颐指气使。他自私自利。他三心二意。他脾气暴烈。他最初之所以结识伯尼博士,是因为他怀疑乐师是否适合与绅士为伍,有意考究一下。他发现年轻的伯尼竖琴弹得出神人化,弹奏时还曲着指头拢起手掌;而且伯尼对音乐,比对恩主更感兴趣,因此回答问题时只简简单单地说“是”或者“不”;只是在格利维尔本人凭着记忆固执地拨弄琴弦时,他才感到受不了了,才开始生动的谈话——总之,直到格利维尔发现年轻的伯尼既有才气又有良好的教养,他这个聪明人才不再摆高人一等的架子。伯尼成了他的朋友和侪辈。实际上,伯尼几乎成了他的牺牲品。因为,若是说菲利普·锡德尼爵士的朋友的这位后裔有什么看不起的,那就是“老古板”。在他嘴里那个生动的字眼指的似乎是谨慎、得体等中产阶级德行,它们和被他称为“时髦”的贵族美德正好相反。活就得活个倜傥人时,大胆恣肆,就得不停地向人炫示,即使这种炫示所费不赀,而且对于炫示者和那些被他逼迫不得不进行赞美的不幸的客人来说都同样的乏味——而这后一点恐怕正是那些惊愕地环绕他的领地参观并赞美种种改良措施的来宾的感觉。格利维尔绝不能容忍自己和他人身上的“古板”。他把默默无闻的年轻音乐家抛进怀特俱乐部和纽马基特☾7☽的生活急流,并饶有兴趣地观看他是沉是浮。伯尼是最机灵的人,游起泳来好像生来就在水里似的。菲利普·锡德尼爵士的朋友的后代大为高兴。伯尼先是他的被保护人,后来成了他的知己。事实上,那位了不起的绅士虽然派头不小,还真缺个朋友。因为,如果我们能除尽盖在格利维尔身上所有的毒尘,就会发现他是那些被截然相反的欲望折磨的不幸的可怜虫之一。一方面他欲火中烧,一心想领导时髦潮流把“事儿”办到,不管那“事儿”多么费钱而无趣。但是另一方面他私下里又认定“以他的头脑和悟性的特点。合适的用武之地乃是研究形而上学”。伯尼说不定是“时髦”世界和古板世界之间的连接环节。他是个有教养的人,能和血性男儿们一道掷色子、下赌注;但同时又是个音乐家,能谈论思想文化问题,并请那些聪明人上他家去。
如此这般,格利维尔待伯尼如同侪,上他们家来做客,他的来访常常被激烈的争吵打断,就是和温顺的伯尼博士本人在一起,他也每每能挑起争端。实在说吧,日子一久,没有人不和格利维尔先生争吵。他在赌桌上输掉很多钱。他的社会声望日渐衰颓。他的积习使家人与他疏离。他妻子瘦骨伶仃,简直适合去让人画“犀利、有权势而又好讥讽的仙后”的肖像,但她其实却是生性温顺宽和的。不过即便她也对格利维尔先生屡次三番的不忠行为感到厌烦了。受此激发,她突然出人意料地写了一阕有名的《淡漠颂》,“被收进所有私下流通的英语文集中”,而且(这是达勃莱夫人的话),这使“她的额头戴上了芳香远播永不消退的花环”。妻子的成名大概让她丈夫更觉芒刺在背,因为他本人也是作家。他曾写了一部《箴言及人物速写》,过去一直“毫不焦急、不失尊严地等待声誉来临,他的期待从没有被怀疑所阻塞”。然而名誉迟迟不来,他可能开始有点着急了。此外呢,他喜欢和聪明人做伴,大半是为满足他的愿望,才在那个异常寒冷的夜里举办了圣马丁街的那次著名的晚会。
那时的伦敦还很小,人们想出人头地比现今要容易得多,他们并不费力气去保持那个地位,而是因众口一词的赞同享有这份殊荣。见到格利维尔太太的人个个都知道并记得她曾写了《淡漠颂》;人人都知道布鲁斯先生曾在阿比西尼亚旅行;同样的,人人都知道斯特里特姆庄园☾8☽有幢房子是由一位名为史雷尔的夫人当家。史雷尔太太是社会名流,却不曾劳神写诗,不曾在野蛮人中赌命冒险,也没有高贵的爵位或万贯家财。靠运用某些难以言传的能力,史雷尔太太有了高贵女主人的名气——要领悟她的那些能力,你必须坐在她的桌边,观察她的千百种大胆言行、巧妙周旋和机智的组合,而这些都已随着特定的时刻而消逝了。她的名声远播到她的住宅之外。从未见过她的人在议论她。人们想知道她到底长什么样儿:她是否真的机敏俏皮、博览群书;那是否只是装装样子而已;她有没有心肝;她爱不爱她那位看来很乏味的酒商丈夫;她为什么嫁给他;约翰逊博士是不是爱上了她——总之一句话,她故事的真面目,她魔力的秘密。因为,无可争议的是,她确实具有影响力。
也许,即使在当时也很难说清这力量从何而来。史雷尔太太具有某种不可名状的特质,她拥有某种永远激发讨论的才能。由于这样或那样的缘故她成了个人物。比如说吧,伯尼家的孩子们从来没见过史雷尔太太或到过斯特里特姆,可她搅起的骚动波及他们所在的圣马丁街。当他们的老爸上斯特里特姆给史雷尔小姐上了第一堂音乐课回家后,他们全都聚到他身边听他讲小姐的妈妈。她真像人们说的那么出类拔萃吗?她和善吗?她狠心吗?他喜欢她吗?伯尼博士兴致极好——这本身证明了女主人的魔力——并回答了问题,我们可以断定,他并没有像范妮所记述的,说她是“头号才女的星座中的一颗明星;她的天赋超群出众,巨大家产又使这些才能得以彰显,为她在世间挣来了显赫声名,她不只是名副其实,而且她的‘实’,远远超过名气”——写那段话时范妮的文风陈旧晦涩,它的叶子簌簌摇动并纷纷扬扬地坠落到地上。我们可以设想,博士轻快地回答说,他在那里待得很高兴;那位夫人很机灵;她时不时地打断音乐课;她的嘴巴很尖刻——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他敢打赌说她归根结底是个好心眼儿的女人。之后呢,他们一定追着问她长什么样。她40岁,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挺丰腴,个头不高,有金色的头发和碧蓝的眼,嘴唇上有道伤痕或裂纹。她脸上用了胭脂,其实并不需要,因为她的皮肤本来就是红红的。总的印象是她是个忙碌快活好脾气的人。他说,她是个“劲头十足”的女人,没有谁会认为她是个女学究,那类女人是博士先生最受不了的。不那么明显的是,她非常善于察言观色,那些关于她的轶事可为佐证;她能迸发激情,虽然在斯特里特姆时期尚看不出这点。对于自己作为一个才女或“蓝袜子”☾9☽的成绩她耐人寻味地采取一种无所谓的随和态度,然而,有趣的是,她却因自己出身于古老的威尔士士绅家庭(史雷尔的家世乏善可陈)而骄傲不已,她时不时地记起在她的血管里,如纹章院☾10☽所承认的,流淌着萨尔茨堡的亚当家族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