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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唱团_老王子:合唱

韩寒
随笔杂谈
总共19章(已完结

独唱团 精彩片段:

老王子:合唱

说来不怕你们笑话,在我还是个处男的时候,我就想,等我尝过了女人的滋味,就死了去吧。有了这想法以后,很快,我就顺理成章地尝到了那种似是而非的味道。但之后,我有些失望的发现,原来这并不是我以为的,世界上最好玩的事。

“出来了?”

“嗯。”

“你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什么感觉?”

“没什么感觉(好像也就是那么回事)。”后半句我咽了回去没有说出来。

“那我趴下来了。累死了。腿酸。”

那姑娘边说,边俯身来,把奶子盖在我胸口上,停止了动作。这是,我突然明白,自己大概一时半会死不了了。我并不愿意为此而死。百无聊赖之中,我惟有又拉她起来,一阵摇晃。边摇晃,边走神。我想,从今往后我只有继续糊里糊涂的生活了。我一定会死,但看来不是现在了。不说别的,至少要再多做几次这个再死吧,虽然......虽然也就这么回事。

回想起来,人生中的第一个重要的关头就是这样过去的,我很沮丧,简直比我哥哥还沮丧,并由此觉得有一点理解他,且不再觉得他讨厌。

我哥哥比我大六岁,他眉头下垂,眼小个高,总是一副很沮丧的样子,他沮丧的原因多数都是没办法把自己天生的卷发变直。这可真够可笑的。他经常拉着自己的额发,骂骂咧咧。而我们虽是兄弟,我的头发却不知为何比他要直,完全看不出弯曲,我始终觉得头发弯曲没有什么不好,但他仍旧非常羡慕我,整天和我粘在一起。哥俩经常旷课在县里晃悠,打打桌球,烧烧荒坡,看看黄色录影。当时街上刚开始卖摩丝,价格贵的吓人。“据说一点点就可以把卷发拉直!”他在录像厅的大沙发上压低声音告诉我,激动极了。但买时不可能的。我们没那个钱。而我和他一样想知道摩丝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因为在我看来,把他的头发弄直根本就是不可能。之前他试过无数种办法:用老鼠夹子夹,用鸡蛋清和草木灰抹,一天洗三次,留成长头发拉直了版面挂在脖子上......但没有一次成功的,他反而因为花在镜子前的时间太久而被家人斥为“喜好打扮”、“贾宝玉一个”、“失去调教而完蛋的悲剧典型”、以致多年以后,无论家族中的哪个男丁,只要他敢在自己的发型上表现出一点点的个人追求,即会被长辈们归咎为受了我哥哥的不良影响——所以我的家族至今都是一个所有人发型都非常烂的家族,这让我非常痛心,痛心而羞耻。那个看完录像的下午,我和哥哥一起来到了百货公司的摩丝架下面,来观赏那些闪闪发亮的、不锈钢质地的小瓶子,趁营业员不注意的当口,一把抓住,反复地在瓶子表面摩挲,赞叹,屏住呼吸,然后深深吐出。瓶体上的女人眼神挑逗,双唇鲜艳欲滴,头发狂野地形成一道弧线,我觉得那道弧线美得像极光,也感觉到自己的人生似乎跟那些瓶子高贵、圣洁了起来。那个下午,我看到了我人生中以往不曾看到的高远之处。我认为自己变成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掌握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大秘密:“在白羽城建设路紫金白活商厦的第六排画家上,有一瓶伟大的摩丝,他们瓶体冰凉、触手坚硬,外面裹着厚厚的塑料膜,可以使人类的卷发变直。”

但这个下午的结果是灾难性的。因为我哥哥是一个比我勇敢得比我多,有出息得多的孩子,他开始为了一瓶摩丝去做他所有可以做的事情。他试图撬开家里的抽屉;在放学路上向低年级学生收“过路费”拿着100块的假钞去路边摊买1毛钱的烧饼......跑去卷发不提,我哥哥是个英俊少年,英俊而脑子不好使,所以他的这些行动全部宣告失败了。他的英俊始终没有办法给他换来一瓶摩丝。事情闹得很大,他被学校留校察看,也和自己的爸爸大打出手,然后他只身一人离家出走,留下消息说自己要去海南,从此杳无音讯。剩下我这个不甚英俊的,沉默寡言的弟弟在家乡吭哧吭哧地读书。只有我知道,发生这些事的真实原因并不是哥哥“加入了黑社会”,他不过是想买瓶7块5毛钱的摩丝。但谁又会相信呢?我像个洞察世事的老者一样,在心底叹了一口气,然后和所有的大人们一起,假装不记得家里有过这么一个人。

“等哥哥得到了一瓶摩丝,大概就会死了去吧?”我心里经常这样想。看到身边走过一个满头钢丝、意气风发的男人,我也会嘀咕:“拥有这么多摩丝,他怎么还不去死?是了,他想要的大概是别的东西。”我慢慢知道,人们想要的东西,大抵不过是钱和女人。为了钱和女人活着,到底不能算个体面的事情。所以慢慢地,那种“等我......,就去死了去吧”的想法,又再次回到了我的心里。而我也开始明白,以后不论走到哪里,这想法都将不再改变——干吗?在这世上占到了便宜,不赶快去死,还想怎么样?每个人来到世上,最终都会变成骗子,既然每个骗子都是要死的,我认为由自己来决定这件事比较有自尊。我也在大型体育馆里听过某些人的讲座,也跟着人群一起挥舞手臂“:掌握自己的命运!”“扼住命运的喉咙!”“我一定能成功!”但谁能控制自己的死亡呢?我,无可置疑,也肯定是个失败者。我在将死的暗示里努力活着,一直到眼下这个年纪。我心里的想法是:“等我也结次婚,生个孩子,就死了去吧!”

这也算不上什么混账的想法。生活真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不如去死。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达到必须独立生活的年纪。由于赖在家里实在丢人,我只好想大多数青年那样,背静离乡来到了这个沿海城市讨生活。这个城市里的主要生物即使是人,也和我通常见过的不甚一样。尤其是我相当感兴趣的女人。且这里的女人并不对我有特殊的兴趣。我遗忘藉以安身立命,引人注目的东西,在她们看来似乎都无足轻重。所以此地虽是沿海,我却时时生出“这里是沙漠”的感觉。这里的沙漠没有响尾蛇,我没有办法捕蛇为生,也没有仙人掌,我甚至不能做一个花匠。我可以辨认最好的羊肉,可以用嘴巴模仿蛙叫引来鱼群,还会帮牛和狗剥皮,但这些本事在这里都更像笑话。我应该坐着地铁直接去马戏团。而不应该理直气壮地站在阳光下,对所有的新鲜事物都跃跃欲试。花了很大的力气,我才找到了一份编辑短信的工作。面试的时候,我手舞足蹈,几乎要给那个胖子老板跪下,已让他相信我非常热爱他和他的公司以及,这份工作能给我的薪水。我给他将来三个鬼故事,唱了一段地方戏,点了五次烟,希望他可以爱我。他脸上的肉抖了十次之后,拍拍裤子站起来,大手一挥,当场决定录用我。上班的第一天,我一怒之下写了一百条黄色短信来报答他的知遇之恩,打造了我外出务工生涯的第一个奇迹。这家短信公司的名字叫“激浪”,加上我只有四个编辑,一个出纳,以及老板本人。胖老板租了一个三室一厅的民房给我们办公,然后希望人们可以藉由我们写出的短信油然而生一种“激动地拿着手机反复上网冲浪”的感觉。有了工作之后,我借了个小房子,孤独地住进了这个城市的西郊。并开始打起精神,日复一日地研究、试探这个我不了解的新世界。由于大家看起来都很高深,我尽量显得聪明以防止受到轻视。最初,我试着和所有对我表现一丁点兴趣的人交谈,然后观察他们的举止,并尽力记忆、模仿,然后,我学会了包裹本地话在内的不下五种方言,却几乎忘了自己的乡音。再接着,我成功地交到了几个“朋友”,我和他们一起吃饭,面带微笑,不多说话,只有他们对时下流行的电影、杂志、小说等我有所涉猎的东西大加谈论时,小心翼翼地提出一些我的观点,我自以为有价值的“真实想法”。但当我发现每次我一开口都会导致气氛变得很严重滞后,我就乖巧地退出这些聚会。

作品简介:

“虽然作者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文章,但它终究只是一本文艺读本,无论是从程序上还是从本质上,他都无法承载很多人对于改变现状,改善社会的期望。我们总说,这个社会需要常识,需要启蒙,但其实我认为,互联网十年,该启蒙的人已经被启蒙了,有常识的人一直有常识,大家其实都知道美和丑,好和恶,只是我们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我们在台面上要扭曲和违背一下自己。要改变靠自己,现在不是旧年代,资讯毕竟对我们开放了七八成,我们也已经了解了这个世界七八成。而一本文艺读物,除了能提供好的文艺作品以外,能量有限,如果你抱着想看战争片的心态误看了一部文艺片,无论这部文艺片多好,你都会失望。”(韩寒说《独唱团》)

作者:韩寒

标签:韩寒独唱团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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