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安德烈 精彩片段:
三十二 政府的手可以伸多长?
MM,
我抽烟。我知道你很讨厌我抽烟,我也认为这是个很糟糕的习惯。大概十七岁那年开始的,但是究竟怎么开始的,我也弄不清楚──因为朋友都抽所以抽?功课的压力太大?太无聊?或者就是为了想试试看大人说不好的东西究竟怎样?可能每个理由都多多少少有一点。反正结果就是,我上瘾了。
我的烟友们其实都开始得比我早,大部分在十二、三岁的时候。还记得那个时候我是很讨厌别人抽烟的,讨厌那个气味。最火大的是,大伙要出发到哪儿去时,总要等抽烟的那个家伙在垃圾桶前把他的那支烟抽完。其实到今天,我还是不喜欢抽烟这回事的:我的喉咙总觉得不舒服,很容易感冒,衣服老有去不掉的烟味,我容易累,而且,肺癌还等着我呢。
可是,有什么好说的呢?不就是我的自由意志选择了抽烟然后又缺乏意志力去戒掉它。如果有意志力,我早就戒了。但还是抽。原因是,每一支烟,是一个小小的休息和释放。我喜欢离开我的书本,站到阳台上去,耳机里听着一首好听的歌,看着海面上大船缓缓驶过──点上一根烟。当然还有那“快乐似神仙”的“饭后一根烟”,还有电影镜头里不能少的“性后一根烟”。一根烟,我想说,使美好的一刻完整了。
所以对我而言,明知抽烟不好,但那是一个个人的自由选择。
政府铁金刚
最近,我的自由选择被剥夺了。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零时,香港开始在公共场所禁烟。政府的说法是,为了防止二手烟危害不抽烟者的健康,禁烟的地点包括公园、餐厅、学校、酒吧......当然包括了我的大学。
我一点也不意外。这正是两年前我的德国高中发生的事情。你知道,德国法律规定,十六岁以上的人抽烟饮酒是合法的,所以大部分的高中都划定了吸烟区,学生在那里吸烟。但是在二零零四年黑森州的文化部长推动校园禁烟,结果如何呢?我们必须多走五百米到校园外围的人行道上去吸烟。我们同学里没一个人戒了烟,但是学校外围那条人行道上从此满地是烟蒂。
没多久,全德国都要在公共场所禁烟了。所以,在禁烟的作为上,香港和德国是一样的,但是我注意到一个根本的差别,那就是,在德国,公共场所禁烟令下来之前,社会有很广泛、历时很长的辩论。香港却没有,政府基本上可以说做就做,而且,香港政府好像有一种特异功能,只要是它想作的事情,都可以把它塑造成“万众一心”的样子,香港政府简直是个所向无敌的铁金刚。
如果你问我,我是否对禁烟政策不满?当然,因为现在我必须绕很多路去抽一根烟。可是如果你问我,我认为禁烟政策对不对?我会说,当然对,没话说。我喜欢烟雾缭绕的小酒馆或酒吧,因为那是一种迷人的气氛。但是我完全赞成在餐厅里禁烟,因为烟味会破坏了食物的香气,我心甘情愿走到餐厅外面去抽烟。所以说来说去,公共场所禁烟对我不是问题。不过我想谈的其实不是禁烟的政策或者香港强大的政府,因为,没有普选,反正你拿政府没办法。
媒体弃守
我想跟MM表达的是,我对香港的媒体觉得很奇怪。香港没有民主,但是有自由,媒体的独立跟批判精神,还是被容许的吧?公共场所应不应该禁烟,在德国媒体上起码辩论了三、四年,学者、专家、评论家翻来覆去全民大辩论。香港媒体上也有一些讨论,但是很少,很零星──当然,我主要说的是两家英文报纸;而且,你知道吗?香港的讨论说来说去都停留在禁烟的“执行”层面:说抽烟族会跑到人行道上去抽,二手烟的问题能不能解决,说酒吧餐厅可以怎样领到“准烟牌照”,说空气污染会不会变好。可是我很少看见有什么认真的讨论是冲着“公民权”来谈的。问题的核心反而好像没人在乎:政府应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力去规范公共空间的使用?政府有没有权利这样高姿态地去“指导”人民的生活方式?不吸烟的“大多数”有没有权利这样去压制吸烟的“少数”?
嚼槟榔的人,是否政府也该管呢?以此类推,不刷牙的人,用了马桶不抽水的人,老是放屁的人……是不是政府都要管呢?
我知道讨厌烟的人很多,我也知道吸烟有害健康,我更知道禁烟可以带来比较好的空气环境。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当一个如此侵犯个人空间,如此冲着弱小族群(吸烟族绝对是“弱小族群”)而来的法要通过时,你会以为,这个社会里的自由派会大声抗议,强烈反对,要求辩论。奇怪的是,一点都没有。MM你告诉我,难道香港没有“liberal”的存在吗?我读到的评论,简直像中学生的作文:先几句正面的,然后讲几句负面的,然后一个软绵绵的、四平八稳的总结。媒体的尖锐批判性,在那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