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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_第四章 从中兴到末路 第三节 驻京办主任

曹昇
历史小说
总共108章(已完结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精彩片段:

第四章 从中兴到末路

第三节 驻京办主任

刘秀在太学本不上课,挂名撞钟而已,到了太学第三年,刘秀索性搬离太学,租住进长安城内的尚冠里。尚冠里地处长安城最黄金地段,左右邻居无不是高官显贵,不过刘秀租住在此的目的,却并非为了炫富摆阔,而是意在接待南阳乡党。

每年春秋两季,南阳当地够级别的达官贵人,都会亲临长安,参加朝请(春季朝见为“朝”,秋季朝见为“请”)。在南阳的地界,这些人个个都是呼风唤雨的主,气焰嚣张,自己以为无可抵挡,但到了高官云集的京城长安,根本就没人买他们的账,他们这些外郡小吏,不得不低声下气、仰人鼻息。

在他们迷茫无助之时,刘秀挺身而出,不仅为他们提供住处,而且热心奔走,主动帮他们疏关系,走门路。

倘若是在南阳当地,这些达官贵人本不会答理刘秀这个无名小辈,但是到了长安,人离乡贱,再端着架子就不合适了,碰到送上门来的刘秀,正是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怎一个亲切了得。再则,刘秀熟悉长安,算得上是半个地头蛇,高层又递得上话,大司马严尤和司隶校尉陈崇,刘秀都熟得很,至于想娱乐消遣,饮酒狎妓,刘秀也照样能安排妥帖。您说,这么好的地陪,到哪儿找去?

一传十,十传百,变成了南阳官场皆知的秘密。南阳的大人们,每到长安,便径直投奔刘秀。如此一来,刘秀在尚冠里的住所,便成了南阳会馆,成了南阳驻京办,刘秀则成了无名有实的南阳驻京办主任。

刘縯听闻刘秀所为,捶胸大乐:“我养客,三郎养官,比我出息!哈哈,比我出息!”

太学第三年的刘秀,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被人杀了驴却只能忍气吞声的新生,此时的刘秀,已非易与之辈。然而,还是有人惹了刘秀。

没办法,长安的水实在太深。

事情还要从朱祐说起。自从刘秀搬入尚冠里,卖药的生意便交由朱祐全权打理,朱祐起先在太学的会市摆摊,但会市每个月只开放两天,不久之后,朱祐便将阵地转移到了长安城内最为繁华的东市。这一日,朱祐照常营业,一群恶少年闯入东市,逢摊收钱。朱祐不肯从,他已经交过市租,凭什么再掏“保护费”!恶少们碰上这么位不长眼的,备感新鲜,一把掀了朱祐的摊位,将朱祐一顿胖揍,直打得鲜血长流,不能动弹。朱祐大声呼救,但监管市场的市长、市丞等官员,皆抱臂作壁上观,信奉和气生财的商户们,更加不敢出头相劝。

刘秀闻讯,急忙赶到东市。恶少们正准备连刘秀一道收拾,刘秀却已抬脚便往朱祐身上狠踹,边踹边骂,无眼家奴,胆敢得罪诸贵公子。刘秀踹完,又向众恶少奉上金钱,赔礼不迭。恶少们挣了面子,收了金钱,又看刘秀如此识相,这才放过二人。

刘秀叫来马车,将朱祐载回太学,又找来医生诊治。见朱祐已无大碍,刘秀转身欲走,却被朱祐一把拉住,道:“我知道你要去哪里。千万别去,为了我,不值得。”

刘秀笑道:“你且安心养伤。”说完,拍拍腰间长剑,“有些东西不宜乱露,譬如大腿。有些东西当露必露,譬如锋芒。”

对于长安各路大小豪强,刘秀其实并不陌生。他早已认出,此前殴打朱祐的众恶少,领头者名为贾兴,乃昔日东市豪霸贾万之孙。当年贾万被京兆尹王尊捕杀,但贾家势力犹在,贾万之子贾良,继其父之后,再度雄霸东市。

作品简介:

在曹昇天马行空之文笔下,重现新朝末年至东汉初年历史的风云际会,历史的血色风流,将刘秀、刘縯、王莽这一个个人物,隔着绵长的时间带到读者面前,带给我们另一种理解历史的境界。

和秦始皇相比,我不折腾;

和刘邦相比,我不流氓;

和王莽相比,我不拍脑袋;

和李世民相比,我爱我的兄弟;

和赵匡胤相比,我统一了中国;

和朱元璋相比,我不杀功臣。

我是刘秀,东汉的开国皇帝。

这是我的故事。

我不相信劣币驱逐良币,如果世间坏人当道,那只是因为好人还不够努力。

作者:曹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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