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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矿之谜_第二十一章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侦探推理
总共24章(已完结

金矿之谜 精彩片段:

第二十一章

地方检查官托普哈姆是个颧骨很高、瘦骨嶙峋的人,脸上总是一副不受神经控制的紧张不安的神情。他在办公桌后面的皮面转椅上躁动着,一双大而无神的眼睛看着梅森,用一种背讲话稿的语调说:“梅森先生,有证据证明你在本区范围内有犯罪行为。因为你也是同行,而且在本行业中取得了一定的地位,所以在对你采取正式行动以前,来说明一下情况。”

“你想要知道什么?我给你一个机会。”梅森问。

“对于盗窃文件罪的指控你有什么要说的?”

“是我拿的。”

“是从本区班宁·克拉克住所的书桌里拿出来的吗?”

“对。”

“梅森先生,你一定懂得承认这一点的严重后果吧?”

“我看不出做这件事有什么错,”梅森说,“何必大惊小怪的?”

“当然,梅森先生,你知道的,除了规定改动或涂抹文书是犯罪的条文之外,法律还规定文书是财产,拿走文书构成盗窃罪,而且因为盗窃罪行的轻重是由文书中所分配的财产价值多少来决定的……”

“听着,”梅森打断了他的话,“我以前没有宣布这件事是因为我不想现在就拿出遗嘱来解释它的条文,可我要告诉你:我认为我拿到的遗嘱是班宁·克拉克亲笔书写的真实的遗嘱,订立日期就在他死的前一天。我被委托为这份遗嘱的执行人,这样的话,保护这份遗嘱就是我的责任。事实上,如果任何其他人发现这份遗嘱——甚至包括你自己——我也会要求你交给我这个遗嘱执行人,或者要求你把它交给遗嘱检验法庭的书记员,好了,试试给以上推理的合法性找找漏洞。”

托普哈姆纤细的手指抓挠着突起的前额,瞟了一眼行政司法长官,不安地扭动着身体,他的椅子显然已不堪重负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他说:“你被确定为遗嘱执行人,是吗?”

“行政司法长官自己的证人也承认这一点。”

“我可以看看遗嘱吗?”

“不行。”

作品简介:

本书为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所著《梅森探案系列》之《金矿之谜》。

梅森探案系列与福尔摩斯系列和克里斯蒂系列被世人公认为世界三大侦探小说系列。它已被翻译成28种文字,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广为流传,销量已超过三亿册。

在本探案系列小说中,律师身份的主人翁梅森象福尔摩斯、波洛一样在世界上,尤其是美国已成为尽人皆知的人物。他除了利和现代侦破技术之外,更具特色的是,他充分利用法律和在法庭上的庭辨使一个个隐藏极深的杀人元凶昭然若揭。本书将丰富的法律知识巧妙地与引人入胜的侦破情节编织在一起,使人受益匪浅。

《梅森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梅森,就像作者加德纳本人一样,是一位刚正不阿的律师,在小说中自称要“全力以赴地为我的委托人而战”,“我的特长就是拼博”,因此他常在法庭快要定案宣判时,出其不意地提出确凿证据为被告辩护,使无辜者开脱,案情真相大白。这些探案另一特点是作者特别注重法医在侦察过程中搜集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性,从而判定死者是意外死亡,抑或自杀,还是被谋杀,以免误判造成冤案错案。加德纳为此在好几本小说的序言中都着重强调了这一点,并把著作献给他的一些好友——技能高超、经验丰富的杰出法医学专家。

总之,《梅森探案集》的小说情节篇篇曲折紧张、扑朔迷离、扣人心弦,使读者读来兴趣盎然,同时又可以使读者对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面貌,形形色色的案件,尤其是对美国的法律、刑事法庭审讯的法制、律师制度等诸多方面增进了解。

作者: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翻译:赵海珊

标签: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梅森探案金矿之谜侦探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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