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斯宾诺莎的贼 精彩片段:
第一章
五点半左右,我放下手上正在看的书,准备开始驱散店里的客人。这本书的作者叫罗伯特·帕克,写的主角是一个姓斯宾塞的私家侦探,书里没有提到他的名字,只是非常强调他的体力,每隔几章,他不是在波士顿某处慢跑,就是练举重或者找其他方法来让自己得心脏病或疝气,我实在看得有点烦了。
今天的客人很容易赶,其中有一个赶紧买下一本他正在翻阅的诗集,其他的就像晴天早晨的薄霜一样很快消失不见了。我把特卖的招牌——每本四十美分,三本一美元——拿进店里,关了灯,然后走出书店,关门,上锁,拉下大门和橱窗前的铁门,也给铁门上了锁。现在巴尼嘉书店可以上床睡觉了。
店打烊了,接下来我要干点正事了。
这家店位于东十一街,处在普雷斯大学和百老汇之间往东两个门就是贵宾狗工厂了。我推开门,门上挂的铃叮当作响,宣告有人来了。卡洛琳·凯瑟从帘幕后面探出头来。“嘿!伯尼,”她向我打招呼,“自己找地方坐!我马上就来。”
我在柔软的沙发上坐下来,然后开始翻一本叫《宠物商》的商业杂志,上面应有尽有,我想也许可以翻到法兰德斯畜牧犬的照片,可惜运气不佳。卡洛琳走出来的时候我还在找,她抱着一只颜色像掺了水的威士忌的小狗。
“这是不是法兰德斯畜牧犬?”我问。
“别开玩笑了!”卡洛琳回答。她把狗放到桌子上,开始替它刷毛,把它的毛弄蓬松,尽管我觉得它的毛原本就够蓬松了。“这是‘维利安特王子’。伯尼,它是一只贵宾狗。”
“我不知道贵宾狗长这么小。”
“他们一直在改良品种,想办法把它们弄小。它是迷你品种,比一般的迷你狗更小。我想日本人大概正在抢攻这个市场,他们也在研究精密的半导体。”
卡洛琳通常不开矮个子的玩笑,因为她自己也不高,她穿上高跟鞋大概也只有五英尺一英寸高,但是她从来不穿高跟鞋。卡洛琳留短发,颜色是深咖啡色,眼睛是彩釉那般的蓝,身材像消火栓,很适合狗美容师这个职业。
“可怜的王子!”她说,“那些养狗的人,专挑一些营养不良、发育不全的狗来配种,配出这样的狗来。当然他们也配颜色,比如维利安特王子,它不仅是只迷你狗,还是杏黄色的迷你种。它的主人到底躲到哪里去了?现在几点了?”
“差十五分钟六点。”
“她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再过十五分钟我就关门。”
“那维利安特王子怎么办?你要带回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