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的慰藉 精彩片段:
雷霆杀机
这是五月的一天,清晨七点钟,世界仿佛死一般的宁静,雾气将整个树林笼罩住,树林中到处都长满了苔藓,星星点点散布着些鲜花,很有凡尔赛和圣格尔曼森林的味道。笔直而又平坦的大路从中穿过,一棵棵高大的橡树在道路两旁林立。这条大路是D98号公路,是专门供当地车辆行驶的二级公路。一辆BSA-M助型摩托车正在以时速七十公里的速度由北向圣格尔曼方向驶去。由于车速太快,狂风吹打着车手的脸,把两颊吹得鼓鼓隆起。车手的双眼镇定自若地注视着前方。他的嘴微张,露出两颗巨大的门牙。手上戴着一副黑色的手套,稳稳地掌控着车速。从他的行头——制服和摩托车——来看,他应该是英国皇家通信急件的信使。但是在摩托车油箱顶部却挂着一支鲁格手枪,似乎和他的身份不相吻合。
在他前方,和他相距半英里处,有个衣着和摩托车完全和他一样的人。不过,那人看上去更年轻,更英俊潇洒。他似乎并不着急赶路,行驶的速度也不是很快,稳定在四十英里左右,边前行边悠哉地欣赏着沿路的美景。清晨的空气清新宜人,风景也如画一般动人。小伙子心情舒畅,想着还有一个小时就能到达总部,到时候就能吃到香喷喷的煎蛋了。
两辆摩托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大概在最后的一百码时,后面的车手把车速降到大约五十英里。他把右手抬起,用牙齿扽下手套,然后从油箱顶部拿起放在上面的鲁格手枪。
这时,行驶在前面的信使从反光镜中瞥到了后面的人,迅速地转过头看了一眼。出人意料的是,后面这位车手党和自己竟然是同行,衣着打扮,甚至连骑的摩托车都和自己的是一样。年轻人兴奋地冲着后面挑起大拇指,向对方打了个招呼,同时把车速降到三十英里,等着对方赶上自己。他注视着前方,脑海中不停地搜索着总部特种运输部英军摩托车手的名字。阿尔伯特·锡德·威利——对,很有可能就是威利。威利就是这么壮,一表人材,深受姑娘们的青睐。
与他预期的相反,后面的车速更慢了。两车相距五十码。枪手被疾风吹得脸更加麻木了,但是凝视着前方的眼睛里闪出一丝凶光。四十码,三十码……
从这里到圣格尔曼只有一公里路程了。树林里突然钻出来的一只喜鹊从年轻的信使面前惊惶而笨拙地飞过,扎进一块交通标志后的灌木丛中。小伙子咧开嘴,用手打了个响儿,有些自我嘲讽地说:“单只的喜鹊不吉利!”
此时,持枪男子已经离他很近,只有五码左右的距离,他的双手已经离开了摩托车把,把左手臂作支架,稳稳地托住拿着鲁格手枪的右手,然后扣动了扳机。
被击中的年轻信使双手猛捂住背后,失去控制的车子一下子倾斜了,并翻转着滚进路旁的一条窄沟,然后又翻入一块长满蒿草和野花的干河沟里。摩托车后轮还在不停地旋转,与地面摩擦发出尖叫声,前轮腾空扬起,然后向后方倒去,整个车便翻了过来,骑手被死死地压在下面,一动不动。最后,摩托车发出几声轰鸣,晃荡了几下,也躺在地上不动了。
凶手一个急转弯刹住车,把车头对着来时的方向,支下车架,停好车子,向刚刚咽气的年轻信使走去。他跪在死者身边,粗鲁的用手把死者的眼睛盖上,然后狠狠地把挂在信使身上的黑色皮包扯了下来,从死者的制服里面掏出一个旧皮夹,又从手腕上扒下来一块看起来很廉价的手表。由于太过用力,镀铝表带被弄成了两段。他站起来,把皮包挎到肩上,旧皮夹和弄断了的手表塞进上衣口袋。然后,站在原地不动,仔细听了一下四周的动静。只有树叶随着微风沙沙作响和撞毁的摩托车金属熔化的声音。凶手沿着原路返回到公路上,走得很慢、很轻,尽量不让自己在地上留下任何的痕迹。他站在摩托车旁,向着溪谷里的野百合望去。这里的景色多美,地方也足够隐蔽,恐怕只有警犬才能找得到。不过,整整十公里的距离,就算是警犬找到这儿估计也要花上几小时,兴许几天都说不准呢。利用这段时间处理战利品足够了。解决掉一个人最为重要的是保险可靠。他刚刚本来可以在相距四十码时开枪,为了保险起见,他直到靠近到二十码时才行动。这一趟是没白跑,任务完成了,还发了一笔横财——那个手表和钱应该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他得意地推动摩托车,一跃而上。为了避免留下车印,他慢慢地加大油门。不到一分钟,车就已经到达了时速七十公里。风又把他两颊吹得鼓起来,他笑得有些狰狞,满嘴的牙齿露了出来。
在凶案发生的现场,几乎快要窒息的树林这时才恢复了呼吸。
第二天晚上,在巴黎福尔凯酒吧,詹姆斯·邦德将今天晚上的第一杯酒灌下肚子,酒劲儿并不是很大。一个人在酒吧里喝酒并不是件痛快的事情。没有店主敢在公开场合出售伏特加、威士忌或者松子酒。芳纳露酒还行,但容易醉,往往会觉得不尽兴。如果在午餐之前来点香槟,果味酒之类的感觉会很惬意的,但若晚上的时候整整灌下一瓶香槟,那这一夜肯定不会舒服。还有聚会时会常常喝波诺特酒,但邦德压根儿就不喜欢那玩意儿,因为它的味道唤起了邦德儿时的记忆。说到底,凡是在酒吧里能喝到的都是一些劣等饮料。实际上,邦德总是钟情于一种名为辛扎诺或比特坎派里的美洲饮料。这种饮料的做法很简单,就是用大片的佩利尔出产的柠檬兑上苏打水。他觉得优质苏打水可以有效地弥补劣质饮料,这是最经济实惠的方法。
每次到巴黎,邦德肯定要去几个老地方。他喜欢住北极旅馆那种车站式的旅店,没有太大的名气,但最实惠,也易于隐蔽。他喜欢在罗迈德、德拉佩或杜马酒馆吃午饭,不仅有美味可口的食物,也便于他观察形形色色的人,消遣娱乐。如果他想喝个痛快,就会到哈里酒吧,理由之一是那里的酒味纯正,理由之二就是那里让他难以忘怀。那时他十六岁,第一次来到巴黎,糊里糊涂的什么都不懂,就是在哈里酒吧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在那一夜,他差点儿失掉童贞和所有的钱。如果想要吃正餐的话,邦德通常会去一些有排场的餐馆,比如说柯松多尔、卢卡——嘉尔腾、卡内通或威福等。虽然在路旁经常会看到广告牌上大肆宣传着杜尔达根或马克西姆一类的餐厅等,但他就是喜欢自己挑中的那几家,没有现金和账目的混乱,饭菜的味道也符合他的口味。正餐过后,他通常会到毕加尔广场,巡视一下有没有情况。一般来说,只要平安无事,他就会散散步,穿过巴黎区,然后回到旅馆,上床睡觉。
邦德决定拿出已经被翻烂的地址本,仔细查找一个老式的夜总会来消遣娱乐一下。他这次只是途经巴黎回国,是因为上一次奥地利和匈牙利边境的任务栽了跟头。事情是这样的:邦德奉命专程从伦敦到维也纳去,为了指导维也纳情报站的站长行动,没想到在那里受到了冷遇,产生了一些误会。结果在匈牙利人穿过边境时,踩到了地雷,命归西天了。原本,他把那匈牙利人带出国境是有可能的,可是都怪那些维也纳人刚愎自用。所以事情只好交由调查厅裁断。邦德明天也要回到伦敦总部汇报这件事情。一想到这儿,邦德心里就有些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