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秘密议定书 精彩片段:
第二十章 唐宁街10号新闻
罗宾·金所长在凌晨3点被叫醒了,他很不高兴。但听说是伦敦五局的一个官员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等他帮忙时,他同意立刻就来。20分钟后,他来了,脸没刮,头也没梳。
普雷斯顿简要地叙述了事情的经过,所长专心致志地听着:一个外国人,可能是苏联间谍,从伦敦一直跟到这里;在切斯特菲尔德站跳了车,又跟到康普路一座房子,门牌号码还不知道。
“我不知道谁住在那所房子里,也不知道嫌疑犯为什么到那里去,但是我可以查出来。不过目前我还不打算逮捕他。我要监视那所房子。今天上午,我们可以同德比郡警察局长商量一下怎么处理。现在的情况很紧急,我有四个人在那里盯梢,但天一亮他们就要露馅儿了。所以,我现在需要帮忙。”
“怎么帮你呢?普雷斯顿先生。”所长问。
“比如说,你有没有不带标志的车?”
“没有。有几辆警车和两辆篷车,没有标志,但侧面有警车编号。”
“能不能给我们一辆没有标志的篷车,停在那条街上?让我的人躲在里面,暂时先对付一下。”
所长打电话通知值班的警察,提出同样的问题,等了一会儿,又说:“打电话叫醒他,让他马上给我打电话。”说完转身对着普雷斯顿说:“我们的一个人有一辆篷车,但很旧了,常常推着走。”
30分钟以后,睡眼惺忪的警察跟盯梢小组在足球场正门口碰了头。伯金肖和手下的几个人爬进篷车,开到康普敦路那所房子的马路对面停了下来。那个警察按照指示,爬出车去,伸了伸懒腰,像下夜班回家一样,顺着路走了。
伯金肖从后门往外窥视着,并用无线电与普雷斯顿联系。“现在好多了,”他说,“我们在马路对面能看得很清楚。另外,门牌是59号。”
“再坚持一会儿,”普雷斯顿说,“我正设法安排得更好一些。如果温克勒徒步走了,两个人跟着,两个人留下监视房子。如果他坐车走,篷车要跟上。”
“所长,我们要把那所房子监视一段时间,也就是说,要在路对面找一所房子,在楼上监视。能不能在康普敦路上找到一家可以让我们用的房子?”
所长沉思着。“我认识一家住在康普敦路的人,”他说,“我们都是共济会的,是会友,所以认识他。他过去是海军的上士,现在退休了。他住在68号。但我不知道在马路的哪一边。”
伯金肖回答说,68号在马路对面,隔两座房子。楼上的正面(显然是卧室)正好能清楚地看到那个目标。于是,金所长从派出所给他的朋友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