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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_

让·热内
外国小说
总共11章(已完结

小偷日记 精彩片段:

不干则已,一干到底。不管出发点怎样千差万别,终点应是美丽的。往往因为半途而废导致行动名声扫地。

我回头一看,不禁眼花缭乱,只见一个杀人犯的双腿构成了一个灰色的三角形,他的一只脚靠在狭窄的护墙上,另外一只腿则一动不动地伫立在院子的泥尘中。裹包着双腿的粗呢裤管显得生硬而凄惨。我又一阵眼花缭乱,我嘴里本来衔着一枚白玫瑰的花茎,刚才突然停止了咀嚼,无意中把它扔了出去(可能是朝另外一个流氓脸上打去),但它却鬼使神差,偏偏挂在灰色三角形的裤裆上。看守没有发现这一简单的动作。甚至其他囚犯也没注意,就连杀人犯本人也未曾在意,只是感到被什么东西轻微触动一下。后来他猛然往粗呢裤子上一看,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到底是有人往他身上吐痰那样羞辱他,还是有人暗示要同他寻欢作乐淫荡一番?反正他以为只有在万里无云的法兰西明朗的天空下才能享受到一场短暂的艳福。只见他涨红着脸,做了一个漫不经心的动作,设法自我掩盖,然后把那枚歪打正着的神奇的带刺玫瑰从裤裆上摘了下来,悄悄地藏到口袋里。

我所谓的神圣性,并不是指一种状态,而是指把我引向神圣性的精神活动。这是一种最理想的精神境界,但我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因为我未曾看见这一境界。我向它靠拢时,它却远离了我。我追求它,又怀疑它。这种活动可以表现得愚蠢无能。尽管这种活动很痛苦,但又很痛快。这是一种疯狂的举动。它有时会莫名其妙地像一个被拦腰抱走的人妖卡洛琳那样,高兴得乱喊乱叫。

我并不太孤独,但经常牺牲崇高的美德。特别是创造性的美德。假如我声称犯罪有助于我保持精神活力,人们肯定会大吃一惊吧?

我何时能够在形象的心中跳动,何时能够成为承载形象的光芒直照到您的眼前?我何时能够进入诗的心脏?

我差一点因把神圣性和孤独感混为一谈而失去了自我。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该不会又重弹我要摆脱的基督教神圣性老调了吧?

这样追求透明度可能是徒劳的。求之不得,只好休息。不要再是“我”,不要再是“您”,能生存下来的微笑,这是一种平等待物的微笑。

我来到桑特监狱--几进几出旧地重游--那一天,我被叫到监狱长面前,因为我在传达室里同一位熟人聊了一会儿天。我挨了15天禁闭的处罚,于是立刻被押进单人牢房。过了三天,一个助理看守让递给我几截烟头。这是我尚未谋面的同窗囚犯叫人给我送来的,我的牢房已经安排好了。出了单人禁闭室,我便向他们道谢。居伊对我说:

“大家看,来了一个新伙计,门上早已挂上了热内的大名。热内,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谁。老也没看到你报到嘛。后来才知道你被关禁闭了,我们便设法让人给你递点什么玩意去。”

我的名字已登记入册,被安排在这间牢房内。他们却捷足先登占据了这间牢房,他们知道自己与一桩轻罪引起的刑罚有牵连,但他们根本就没有参加作案。居伊是这间牢房的灵魂。这个年轻小伙子皮肤白皙,头发卷曲,像淋了奶油似的,为人正直不屈,处事一丝不苟。他每次对我说话,我都能体会到这句怪话的意义:“自动手枪顶着腰部射击。”

他被警察抓了起来。他当着我的面问:

“佛兰德街事件是你干的吧。”

“不,不是我。”

作品简介:

虽然《小偷日记》毫不忌讳地记录和回味了他饱尝耻辱的下贱生涯,但它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日记。在流浪、乞讨、偷窃、坐牢的生活环境里,他不可能坚持写日记,即使写了也很难完整地保存下来。他在书中坦言:我写这本书,住在世界一流繁华大都市的一座豪华大饭店里。这本书是对往昔生活片段的补记、追忆、回味、思考和重新认识,带有明显的自传性质。但它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传,他在书中刻画了几个人物(有的没用真名),讲述了许多别人的故事,带有明显的小说特点。但它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小说,不是在编排虚构的故事。他书中讲的确有其人,确有其事,包括作家心灵的自我表白都是可信的。这是一部以日记的形式写成的自传体小说。

作者:让·热内

翻译:杨可

标签:小偷日记让·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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