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精彩片段:
一
苦役犯身穿红白相间的浅色条纹囚衣。如果说我真心地选择了我自鸣得意的囚犯囚衣世界,那是因为我至少有权从中发掘我追求的意义:簇簇鲜花与众多囚犯居然存在着一种密切的联系。鲜花的脆弱柔嫩与囚犯的粗暴冷漠彼此①竟是一样的性质。若问我将如何表现一个囚犯或罪犯,我必用诸多鲜花来加以装扮,让他在花团锦簇里消失,尔后在万花丛中化作另外一朵巨大的新花。朝着有人称为罪恶的方向,我却恋恋不舍地不断进行冒险,最终锒铛入狱。那些委身罪恶的人们并非个个英俊潇洒,但却具有男子汉气派。他们或自行其是,或因祸从天降不得不作出选择,头脑清醒而又无怨无悔地深陷一种受人谴责的不光彩境地,犹如情人②爱到深处饥不择食一样。狱中淫荡的游戏揭示了一个难以启齿的世界,只有情侣们的窃窃私语得以描状。这种言语是无法写成文字的。夜里,情人们在耳边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天一亮却早忘了个一干二净。罪犯们否定世界的种种道德,却绝望地受命构筑起另外一个禁区。他们宁愿在禁区中生活。那里的空气令人作呕,但他们呼吸惯了这种空气。不过,罪犯们远离你们,就像欢爱中的恋人躲开人群一样,使我同他们一起远避人世及其法律。罪犯们的世界散发着汗臭、臊臭和血腥味。终于,这个罪犯的世界诱导我献出了饥渴的灵魂和肉体。正是因为它具备这些淫秽的条件,我才沉溺于邪恶之中。我的冒险完全出自从来不加节制的反抗或要求,直到今天,仍然只不过是一段漫长的交尾期,其间充满了繁复沉重的色情婚礼(导向苦役营并广而告之的象征性仪式)。如果说苦役营是对最肮脏的犯罪实施惩罚的场所,而在我眼里,也是对这种罪恶进行辩解的所在,那么,它本身肯定就是极端堕落的标志。这个千夫指骂的极地,对我来说该是纯洁无邪地谈情说爱的理想处境,也就是说,是为死灰举办盛大婚礼的下流所在。我要用美妙绝伦、天然浑成的敏捷文笔,高歌赞颂这一场场隆重的婚礼,红白相间的囚服早已激发起我创作的灵感。囚服的色彩,布料的粗糙,总使人联想到一些花瓣带有绒毛的花朵,这个细节足可以使我把珍贵和柔嫩与暴力和耻辱的概念自然而然地联系在一起。我不把这种出自我亲身体验的联想强加于人,但我的思想却挥之不去。我因此把我的柔情献给苦役犯,要用美丽动听的名字称呼他们,用最微妙的比喻羞涩地暗示他们的罪行(在暗喻的面纱掩饰下,我岂能无视杀人犯发达的肌肉及其性器官的强暴)。难道不正是由于这幕场景历历在目,我才情有独钟将他们与我放在圭亚那③加以表现?那些雄性勃勃的最强健之物,也是最“坚硬”的东西,就隐藏在薄纱蚊帐之中。而我心中的每朵花都寄托着一种刻骨铭心的悲哀,以致朵朵鲜花无不象征着苦恼和死亡。正因为有苦役营老本我才寻求爱情,每次心血来潮时,我总渴望得到爱,似见非见,得到罪犯们的青睐,使我投向他们的怀抱,或驱使我犯罪作案。然而,当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最后一批苦役犯正返回法国。报纸报道了这条消息。我像王位继承人被共和国剥夺了加冕登基权那样感到一片空虚。苦役营没有了,我们无法兴致勃勃重涉那一个个神秘莫测的阴暗地区。人们打断了我们最悲壮的运动:想当初我们成群结队被流放,前呼后拥登船,船队乘风破浪在海上漂泊,可我们自始至终低垂着头。现在同样是这群船队逆向返回,却不再有什么意义了。在我的心灵深处,摧毁苦役营简直是一种惩罚中的惩罚:我被人阉割,被人做了最卑鄙的手术。他们为了自己的荣耀,却不惜腰斩我们的美梦,提前把我们唤醒。中心监狱虽然各逞其能,但毕竟不是一回事。二流水平罢了。有点屈尊俯就的温文尔雅已被扫地出门。里面的气氛极其沉重,大家只好拖着步子走。甚至在那里爬行。中心监狱强硬起来更死板,更黑暗,更严厉,而苦役营那种世界末日的极度苦恼,沉重而且缓慢,使无耻下流之花得以更完美地盛开④如今,中心监狱人满为患,尽是恶狠狠的男囚,黑压压一片,像是一滩被二氧化碳窒息了的死血。(我写的是“黑压压”。在押犯——若把我们称为囚徒、囚客乃至阶下囚都未免太高贵了——的深色粗呢囚衣让我刻骨铭心。)不过,我仍然对这些地方心往神驰。我知道,不论在苦役营还是在中心监狱,经常会出现滑稽可笑的场面。刑犯们穿着笨重的木拖鞋,走起路来啪嗒作响,扭扭捏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他们推着独轮车,笨得一塌糊涂,身影像散了架似的东倒西歪。在看守面前,他们耷拉着脑袋,手里紧攥着大草帽(少年犯有时还在草帽上别一朵玫瑰,那是看守偷偷摘来送给他们的,真让我羡慕)。囚犯们个个保持着卑躬屈膝的可怜相。(当他们挨揍时,他们身上固有的某些东西,如怯弱、狡诈、卑劣、奸猾等天然禀性,就不能不经“淬火”而变得顽固起来,硬着头皮挺着,就像任人锻打的热铁淬过火一样。)他们任人宰割,毫不在意。我当然不会忽视那些畸形变态、精神崩溃了的罪犯,但我的温情则是为那些绝代美囚锦上添花。
①我的激动是彼此的振动。——原注
②我说的是理想的苦役犯,是刑犯所有秉性的集大成者。——原注
③指法属圭亚那,那里曾有法国流放苦役犯的苦役营。——译注
④苦役营被废除了,我被剥夺得体无完肤,以至于在我心中,只为我自己,偷偷地重建一座比圭亚那苦役营更败坏的苦役营。还有,提起中心监狱,可以说“阴影笼罩”。苦役营则暴露在阳光下。一切事情都在严酷的光芒照射下进行,我情不自禁地把苦役营当作清醒的象征。——原注
“皮罗杰和太阳天使是干净利索的化身,”我想,“作案之前一定得三思而行。”要完成犯罪(用词严酷),需要许多机缘巧合:脸蛋漂亮,身强力壮,风度翩翩,犯罪有瘾,环境允许,具有承受这种命运的精神强度,能经得起命运的严惩和酷刑,具有不以为耻反引以为荣的内在气质,除此之外,特别要有在阴暗地区行事的心理。英雄一旦与黑夜搏斗并战而胜之,其他都是破衣烂衫、鸡毛蒜皮的小事了。即使是一名地道的警察,若要取得成功,同样需要三思而后行,同样需要种种机缘巧合。罪犯和警察,我都去亲近。不过,若说我喜欢罪犯们的罪行,是因为罪行里包含着惩罚和“徒刑”一类东西(我无法想象罪犯们事先对此一无所闻)。拳击手勒杜笑着回答警察说:“我的罪行嘛,我在犯罪之前早就知道会后悔的。”在服刑期间,我希望与他们厮守,千方百计满足我的爱欲。
在这部日记里,我不想掩饰我沦为小偷的其他种种原因,而最简单的动机就是要吃饭。不过,在我人生选择过程中,未曾掺进任何反抗、痛苦、愤怒或诸如此类的感情。我精心准备我的冒险,生怕考虑不周,惟恐有个“万一”,犹如为了欢爱,少不了安排卧房,铺床叠被。为了犯罪,我早已雄姿勃勃,箭在弦上。
我把好冒险的静态胆量称为暴烈。人们可以从对方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丝微笑中分辨出来,它让你浑身颤动不安。它叫你不知所措。这种暴烈在你心中无风掀大浪。有时会听到这样的话:“多俊的一个小伙子。”皮罗杰细皮嫩脸,眉目传情,暴烈之极。妩媚娇嫩犹显暴烈。史蒂利达诺把唯一的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搁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暴烈入画,宁静的画面被搅得焦躁不安,险象环生。我曾与小偷和皮条客联手作案,他们说一不二,我则言听计从,但他们并没有表现出多少真正的勇气,即使胆大妄为的居伊,也无暴烈可言。史蒂利达诺、皮罗杰、米沙里斯都不过是胆小鬼。还有扎瓦也是。他们在无所事事的时候,总是一动不动,面带微笑,但从他们的眼睛、鼻孔、嘴角、手心里,从他们鼓鼓的裤裆里,在毛毯或被单遮盖下小腿肌肉猛然隆起的时候,往往流露出一股阴光四射的怒气,虽然云遮雾障,但隐约可见。
其实,几乎总是其貌不扬方显暴烈本色。勒内的脸蛋煞是可爱。他的鼻梁下榻的曲线赋予他一副顽皮的神色,只是灰白如铅、忐忑不安的脸色着实令人不安。他的双眼僵硬,举止冷静平稳。在公共厕所里,他经常不露声色地揍同性恋者一通,然后对他们搜身,洗劫,有时踢他们一脚,以表赏光。我不喜欢他,但他的冷静征服了我。他总是在撩魂勾魄的夜晚作案,在公共便池、绿地和树丛旁边,在香榭丽舍大街的树阴下,在火车站附近,马约门周围,在布洛涅森林里(非在夜里不可),一本正经的样子不容丝毫浪漫的情调,直到凌晨两三点他才回来,我闻到他浑身都散发着饱经风险的气味。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参加了黑夜作案:双手、双臂、双腿、脖子。可他呢,对自己身上的奇迹毫不意会,却用量化的话语对我一一道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枚戒指、项链、手表等赃物。他把它们放进一个大杯子里,顿时装得满满的。同性恋者并没有使他惊慌失措,他们的恶习也无奈他何,反倒为他大打出手提供了方便。他坐在我的床上同我说话,我的耳朵零星听到他冒险的几片破烂:
……他偷了一个军官的钱包①,那家伙穿着衬裤,用食指瞄准着向他下达命令:“出去!”
①他说:“我干了他的包子!”——原注
……勒内奚落他道:“你自以为是在军队里吧。”说着就狠狠给他一拳,打在那家伙的脑门上。
……勒内急忙打开一个抽屉,只见里面装满了吗啡瓶,可那家伙已经晕了过去。
……勒内逼着那个被洗劫一空的同性色鬼跪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