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温泉 精彩片段:
二、已经消失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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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法院打了一个电话,找到了刑事庭的人。他又帮我找到具体经办觉巴等三人盗伐木材案的审判员。我说我是×××报社的。
审判员说好吧,他说现在这类事件太多,有宣传部门配合一下,总会有些效果吧,并约我谈谈。
在法院三楼的办公室里,我和吴审判员见了面。这是一个大办公室,三张桌子拼在一起,一共有五组这样的桌子。人来人往,忙碌紧张又有条不紊。我搓搓手,说:“倒好似来接受审判一样。”
吴审判员笑笑说:“第一次来都这样,因为人人都有过失,都可能犯罪。”我想想,点头称是。他带我找了个清静地方。这是一间有两百个观众席的审判室,一些不需公判的案子就在此了结。我们在观众席前排坐下。前面台上高悬庄严的国徽,下面是审判席、公诉人席、辩护席、被告席、椅子,宽大的桌子一尘不染,光可鉴人。尽管光线明亮,但一切仍给人一种威慑的感觉。我们两个坐在观众席,准确地说是旁听席上。仿佛一出戏落幕之后,两个深受震撼的观众在那里陷入久久的沉思。吴审判员摘下大檐帽,说:“我不是搞政法出身的,以前干了多年区乡干部。我清楚这一类农村刑事案背后的许多东西。从纯粹犯罪学的理论出发,也可以探讨发案的社会原因,同种案件中每个案犯的不同动机,但是量刑上还是不好考虑这一问题的。虽然也不是一点也不予考虑。”
我没有说话。
“其实”,他说:“你就是想给你表哥减点刑?”
“我是想写点东西,因为有切身感受,可能更客观一些,真切一些。”
“平心而论,我也希望能那样。”
“你真是一个厉害的审判员。”
吴审判员笑了。我把这篇小说的前十一章交给他,他把有关案卷移交给我,就分手了。
其实,案子非常简单。直接由三个人的口供整理而成,没有多少旁证材料。因为三人交代没有多少出入。三个人在案卷中只有名字、职业、年龄、族别、家庭住址,没有其他背景材料。也不需要这种背景材料。
三个人,即歪嘴、程卫东、觉巴三人于1990年3月5日至3月15日上山砍伐木材。事先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当然也未交育林税及其他应缴费用。共盗伐木材××立方,每人平均××立方。犯人一致供述是家中房屋年久失修,又无钱交纳育林税,所以进入国有林区盗伐。木材未盗卖,已全部没收。三案犯在“严打”斗争中,立即向当地林业部门及乡公安员自首。
三天后,我和吴审判员交换材料。这次是他来我的办公室。看我一副如此清闲的模样,如此安静的办公室,他说:“我知道很多职业是清闲的,却不知记者也是这么清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