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传 精彩片段:
第五篇 是耶非耶
第十八章 是耶非耶
一、香港的新闻自由
金庸称,除了妻子儿女,他最爱的就是新闻事业。如果下一世投胎做人,希望还是做新闻工作。
正是香港的新闻自由环境给了他创造事业的机会,成就了他和《明报》,对此他始终很清醒,在《明报》几十年的社评中不断提起。1963年11月15日,他在《香港的新闻自由》社评中说,香港报纸有新闻自由,不受政府在法律之外的任何干预。“香港另外有一种新闻自由,也是世界上大部分地区中的同业所享受不到的,那便是不必大资本家才有办报纸的自由,我们在香港有四十多家报纸,几乎任何一派意见都有发表的机会,广告商也不能控制报纸的言论。”
对于小资本可以办报的自由,金庸深感欣慰,否则就没有他的《明报》了。1966年9月26日,他在《大报小报与新闻自由》社评中说,大报并小报的结果,所谓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实际上变成了几个大财团的言论自由。“如果一个城市中只剩下一两家独霸性的报纸,在通常情形之下,小市民的意见就不易得到反映。这次天星小轮加价,全港数十家报纸几乎是众口一词地反对,如果在其他社会中,一两家大报垄断言论,市民们的反对意见恐怕很难表达出来。当然,本港的新闻自由也有它的限度,但在小型报能够立足这一点上,可说胜过了世界上许许多多地区。真正的新闻自由,应当是社会上有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报纸存在,能发表各种各样不同的意见。”他在1963年就不无担忧,“香港这种相当接近于真正新闻自由的情形,不知能维持多久?我们这些小鱼,不知什么时候成为大鱼肚中的食物”?
因此,金庸一直珍惜香港的言论自由环境。当1967年“五月风暴”席卷香港,左派报纸充满了火药味时,他在7月22日发表《真正的“言论自由”》社评:
各种自由之中,最重要的自由之一是“言论自由”,非常明显,近几个月来此间左报所行使的言论自由,大大地越出了范围。他们不但在报上肆意谩骂和诽谤,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破坏公共秩序,还在天天号召行使暴力。
8月10日,他又在《煽动、恐吓、诽谤、造谣决不是“新闻自由”!》社评中说:
整个自由世界都公认,香港是有充分新闻自由的地方。任何报纸都有拥护或反对某种主义和思想的自由,有批评政府的自由,有报道任何事实的自由。然而正同任何自由一样,新闻自由也必定有它的限度。……不幸的是,在香港这个社会中,有一批人假借“新闻自由”“爱国”等美丽的名词,天天在进行煽动、恐吓、诽谤、造谣,企图破坏整个社会。这与真正的新闻自由毫不相干。
当时,《香港夜报》《新午报》《田丰日报》因此被令暂时停刊,《明报》用特大号标题作了报道。
金庸一直认为香港是世界上少数具有新闻自由的地区。1970年,他在香港中文大学讲“香港报业”,认为香港的新闻自由事实上远较英、美、日等国为充分,目前在,伦敦、纽约、东京等地新办一家报纸,得以畅所欲言,虽非绝对不可能,但也已近乎不可能,至少,那也是千万富翁的事,而不是报人或新闻爱好者的事。报人而能自己办报,世界上除了香港以外,很少有别的地区。
1971年6月2日,他在《香港的新闻自由》社评中说,与十二年前办《明报》之时相比,目前职业报人要在香港办报,困难增加了数倍,物价高涨,竞争激烈。困难虽大,毕竟还是可为,每年我们都见到有新报纸创刊。“在香港,以言论自由而言,倒的的确确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虽没有一百家报纸,却也超过了五十家。伦敦、纽约报纸越来越少,越来越集中,真正享有新闻自由的,只不过是一两份报纸的一两个老板而已。”
1979年,金庸在香港中文大学座谈时说,香港的新闻自由相当充分,自己在报界工作三十一年,政府插手禁止刊登某某消息,这类事情还不曾经历过。☾1☽
1983年5月20日,又逢报庆日,他的社评说,《明报》以香港为基地,没有香港,根本没有《明报》,像《明报》这样的报纸,不可能在世界任何别的地方出版。英、美、日、法等国有自由与独立的报纸,内容比《明报》好得多,然而不是中文的。他向读者承诺,《明报》出版一天,就一天为维护香港人的自由与法治而努力,决不会对不起老读者,将会保持自由客观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