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传 精彩片段:
第五篇 是耶非耶
第十七章 出售《明报》
一、香港大学捐款
1988年12月15日,香港大学校外课程部高级讲师黄康显在《信报》发表《向查良镛教授公开道歉》一文,以嘲讽的口吻,提到1986年3月金庸给港大捐款800万港币,随后拿了个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的事。因捐款在前,拿博士在后,为了“避嫌”,捐款的事等到1987年才公布。文章指出,“这不是买与卖,而是施与受。捐八百万港元是施,拿博士学位是受”。“主流方案”风波中,黄康显在香港各报发表了大量批查文章,以这一篇流传最广。当时港大还要聘金庸做名誉教授,他对内地记者说,打算用三年时间,就中国历史、中国文化和中国的民族前途做一系列讲演,先写出讲稿来。☾1☽
黄康显的文章自然令金庸气愤,1989年1月初,他委托律师向黄发出律师函,提出四个要求:
一、收回发表于《信报》的《向查良镛教授公开道歉》一文;
二、一周内向查先生公开道歉;
三、赔偿查先生的名誉损失;
四、负责支付查先生的所有律师费。(他请了最昂贵的律师)
没想到在英国国家档案馆研究过几年机密外交文件的黄康显不买账,先回复律师信一封,表示已收到他的律师函,限期到了请另外一律师再复一信,称其指控不能成立。同时继续在报纸上批查,说1988年3月香港《文汇报》就有罗孚的文章说他在得到博士学位前送给港大100万,支票由他亲自交给港大校长黄丽松,黄校长请他加一个“0”而成为1000万,责问他为什么不告《文汇报》和罗孚。
从2月初起,金庸就沉默了。如果要打官司,港大校长黄丽松、校务委员会主席杨铁梁等都得出庭作证,而对方声称有足够证据证明他先捐钱、后得博士学位。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黄康显是《明报》的长期读者,认为金庸的社评文字好,但政治功力不深,武侠小说好,但不是纯文学,消费文化而已。☾2☽
黄所说罗孚的文章是1987年12月写的,曾以《金色的金庸》为题发表在《读书》1988年第2期:
前两年,他是得到了一个博士头衔的。送这个名誉学位给他的是香港大学。有这么一个传说,在得到这个学位前,他送给港大一百万元,支票由他亲自送给当时的港大校长黄丽松,黄丽松一边收下,一边笑着说,你写漏了一个“0”了。一个“0”似乎无足轻重,但这一个“0”不是一钱不值的符号,而是九百万!他后来又补送了这九百万。这传说真实程度如何,不敢说。无论如何,以查的才识,即使是仅仅写武侠小说的才识,得个博士也不为过。☾3☽
金庸否认了这个传说。1993年罗孚将此文收入文集《南斗文星高》时,加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