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读书与做人 精彩片段:
做人篇
十、决不肯积留银钱给后人
题解
本篇收录了曾国藩的四封家书,时间跨越了从道光二十九年至咸丰十年的十二年时间。
在这四封信中,我们见识了曾国藩的清廉一面,这清廉表现在军营与家庭两个方面。前者,他谈到:凡是带领军队的人,都免不了稍稍填肥私囊。我无法禁止别人不白拿,只求我自己不白拿。我用这种作法示范于僚属,也用这种作法报答圣主。今年江西艰难困苦非比寻常,省里官员有贫穷困顿到不能自存的,即使是抚藩各衙门也无法寄银两赡养家眷,我怎么敢乱取一丝一毫?
说到清廉为官,尽管真正做到相当不易,但毕竟从古至今大有人在。而对家庭要求也如此严格的则是比较罕见。曾国藩对面家族和家庭,一样公私分明、严格操守。在第二封信中,面对四弟在家擅自为他置了私产这一既成事实,他居然是那等决绝,令人钦佩。在最后一封信中,他则告诉自己的儿子说:有了银钱、田产容易滋长骄气惰性,我们家里千万不能积存银钱,不要买田产,你们兄弟只要努力读书,决不怕没有饭吃。
我夫妇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足下:
温弟在省所发书,因闻澄弟之计,而我不为揭破,一时气愤,故语多激切不平之词。予正月复温弟一书,将前后所闻温弟之行,不得已禀告堂上,及澄弟植弟不敢禀告而误用诡计之故,一概揭破。温弟骤看此书,未免恨我。然兄弟之间,一言欺诈,终不可久;尽行揭破,虽目前嫌其太直,而日久终能相谅。
现在澄弟来书,言温弟鼎力办事,甚至一夜不寐,又不辞劳,又耐得烦云云。我闻之欢喜之至,感激之至。温弟天分本高,若能改去荡佚一路,归入勤俭一边,则兄弟之幸也,合家之福也。我待温弟,似乎近于严刻,然我自问此心,尚觉于兄弟者,盖有说焉:
大凡做官的人,往往厚于妻子而薄于兄弟,私肥于一家而刻薄于亲戚族党。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此时事奉高堂,每年仅寄些须以为甘旨之佐;族戚中之穷者,亦即每年各分少许,以尽吾区区之意。盖即多寄家中,堂上所食所衣,亦不能因而加丰;与其独肥一家,使戚族因怨我而并恨堂上,何如分润戚族,使戚族戴我堂上之德而更加一番钦敬乎?
将来若作外官,禄入较丰,自誓除廉俸之外不取一钱。廉俸若日多,则周济亲族党者日广,断不畜除廉俸之外之一钱,不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食;儿子若不肖,则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故立定此志,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留银钱与后人;若禄入较丰,除堂上甘旨之外,尽以周济亲戚族党之穷者,此我之素志也。
至于兄弟吾亦惟爱之以德,不欲爱之以姑息。教之以勤俭,劝之以习劳守补,爱兄弟以德也;丰衣美食,俯仰如意,爱兄弟以姑息也。姑息之爱,使兄弟惰肢体,长骄气,将来丧德亏行,是即我率兄弟以不孝也,吾不敢也。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有惟书籍、衣服二者。衣服则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将来我罢官归家,我夫妇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所办之书籍,则存贮利见斋中,兄弟及后辈皆不得私取一本。除此二者,予断不别存一物以为宦囊。一丝一粟不以自私,此又我待兄弟之素志也。恐温弟不能深谅我之心,故将我终身大规模告与诸弟,惟诸弟体察而深思焉。
去年所寄亲戚各项,不知果照单分送否?杜兰溪为我买《皇清经解》,不知植弟已由省城搬至家中否?
(道光二十九年三月廿一日与诸弟书,公元184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