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苏格拉底 精彩片段:
第四卷 第六章
熟练论证和定义的价值,第1节。虔诚的定义,第2—4节。正义的定义,第5、6节。智慧的定义,第7节。善与美的定义,第8、9节。勇敢的定义,第10、11节。几个其它的定义,第12节。对苏格拉底论证方法的评述,第13—15节。
苏格拉底如何使他的门人更善于推理,我将试图加以论述。苏格拉底认为,凡懂得各种事物的不同性质的人,一定也能够把它们向别人说明。至于那些不懂得事物的不同性质的人,他认为这些人自己失败,并且使别人失败都是不足怪的。因此,他总是永不止息地和他的门人一同考察事物的不同性质。
详细论述他所下的一切定义工作量太大了,我将把我所认为足以说明他考虑事情的方法的事例尽量加以阐述。首先,关于虔诚(HI’σHβHι’α),他的看法大致如下:
“尤苏戴莫斯”,他说,“请告诉我,你以为虔诚是一种什么样的事情呢?”
“当然是最美好的事情”,尤苏戴莫斯回答。
“你能说出什么样的人是虔诚的人吗?”
“我以为”,尤苏戴莫斯回答道,“就是那敬神的人”。
“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便敬神吗?”
“不可以,必须按照一定的律法来敬神。”
“那末,那些知道这些律法的人就知道怎样敬神了?”
“我想是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那些知道应当怎样敬神的人,岂不是也知道他不应当以不同于自己所知道的方法来敬神吗?”
“当然他知道不应当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但是,是不是有人以不同于他自己所知道应该的方式敬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