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权利 精彩片段:
代后记 龙应台这个人
胡美丽
龙应台与我从小一起长大。她逃学的时候,我也背着书包一块儿离家出走。街上逛着无聊,就去偷看电影。两个女生背着书包,不容易混在人群中假装是别人的小孩携带入场,只好去爬戏院的后墙。裙子都扯破了,土头土脸地翻身落地,却让守候着的售票员一手拎一个人,扔出门外:两个十岁大的女孩。
读台南女中的时候,她就是个思想型的人。学校的功课不怎么在意,老是在前十名左右,却很用心地看罗素、尼采的哲学书;半懂不懂地看。放学之后,我把头发卷起来,换上花哨的裙子偷偷去和男生约会,她却只用她纯净的眼睛望着我问:“你跟那些男生谈些什么呢?”我认为她是嫉妒男孩子喜欢我。
《野火集》的个性大概在高中就看得出来。龙应台特别瞧不起一位地理老师——他不但口齿不清、思绪紊乱,而且上课时专门重复自己的私生活故事。上地理课时,我们一般人就乐得打瞌睡、传纸条;下了课跟老师也毕恭毕敬。龙应台却疾恶如仇似的,一见到这位老师就把头偏开,别说鞠躬招呼了,连正眼也不瞧他。后来基隆有个学生用斧头砍死了一个老师;女中这位地理老师私下问龙应台:
“你是不是也想用斧头砍我?”
龙应台的回答:
“你有这么坏吗?”
1970年,我们又一起进了成功大学外文系。脱离了修道院式的女校环境,龙应台似乎渐渐受了胡美丽的影响:她也开始交男朋友了。成大的女生本来就少,龙应台长相并不吓人,跟其他女孩子比起来,又是一副有点“深度”的样子,所以追求她的人很多。可是我常笑她保守,仍旧迷信“男朋友就是将来要结婚的人”这回事。她当然没有跟当年的男朋友结婚;到现在,她还会问:是谁灌输给我们的观念,女孩子交往要“单一”?差点害死我!
我想我比她聪明。
二十三岁,她一去美国就开始教书——在大学里教正规的美国大学生如何以英文写作,如何作缜密的思考。对一个外国人来说,这是莫大的挑战。
“美国人心胸的开阔令我惊讶,”她来信说,“他们并不考虑我是一个讲中文的外国人,却让我在大学里教他们的子弟‘国文’,认为我有这个能力。你想台湾会让一个外国人教大一‘国文’而不觉得别扭吗?”
三十岁那年她取得了英文系的博士学位,同时在纽约教书;教美国小说、现代戏剧。她的来信仍旧很殷勤,带点日记的味道:
到学校很近,但是要跃过一条小溪,穿过一片树林。所以我经常是一条牛仔裤、一双脏球鞋的模样在教课。秋天了,今早的小溪满是斑斑点点的枫叶。昨夜大概下了一点雨,水稍涨一点,就把我平常踏脚的石头淹住了。我折了一束柳枝当桥过。森林里的落叶踩起来哗啦哗啦的一路跟着我响,横倒在草堆里潮湿的腐木都盖上了黄色的枫叶。
我坐下来,陷入干叶堆里。满山遍野遍地都是秋天燃烧的色彩。唉!三十岁真好!可以对天对地对世界,不说一句话。我不想赞美也不想道歉,不觉得骄傲也不心虚;整个森林也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