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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_五详红楼梦(2)

张爱玲
惊悚悬疑
总共12章(已完结

红楼梦魇 精彩片段:

五详红楼梦(2)

回内宝玉说出一个奇异的药方,凤姐附和,证明他不是信口开河。

宝玉向林黛玉说道:"你听见了没有?难道二姐姐也跟着我撒谎不成?"

──各本同

称凤姐为"二姐姐",与迎春混淆不清。

书中人当面称呼兄嫂不兴连名字,例如第十三回凤姐称贾珍"大哥哥",贾瑞向她提起贾琏,也称"二哥哥"。宝玉平时只叫凤姐"姐姐",对别人说起才称"凤姐姐"。此处称"二姐姐"是跟着贾琏行二,正如"二弟妹"往往称做"二妹妹"。但是叫凤姐"二姐姐",叫迎春什么?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当时还没有贾赦邢夫人,贾家只有贾政一房,贾琏可能是堂侄(见"四详")。第二十八回也写得极早。是否起初也没有迎春,因此叫凤姐"二姐姐"?那这"二"字就是个漏网之鱼了。

"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宁府。惜春原是贾政幼女,自有宁府后才改为贾珍的妹妹(见"四详" )。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又一迹象,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报告探春:

"四姑娘房里小丫头彩儿的娘,现是园内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听见了问着他,他说的话也不敢回姑娘,竟要撵出去才好。"探春道:"怎么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才大奶奶都往厅上姨太太处去了,顶头看见,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来。"探春道:"怎么不回二奶奶?"平儿道:"不回去也罢,我回去说一声就是了。"探春点点头道:"既这么着,就撵出他去,等太太回来了再定夺。"

惜春的丫头都是从东府带来的,丫头的母亲也是宁府奴仆,不会在大观园内当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应当问一声,是东府的人,就该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画一样,要等尤氏来处理,李纨凤姐探春都不会擅自发放。显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还是探春的异母妹,当时还没有宁府。此回与下一回都是写宝玉的生日。此回湘云醉眠芍药裀,下一回占花名就抽到海棠春睡。第六十三回也写得极早,回内元春还是个王妃;大概与此回本是一回,后来扩充成两回。

迎春是否早先也是贾政的女儿?

前面提起过,宝玉起初与元春只相差一岁。如果迎春也是贾政的女儿,只能是庶出。惜春本来是贾政幼女,不是孤儿,但是至少是早年丧母,才养成她孤僻的性格。"四详"推测她也许是周姨娘的女儿,是错误的。迎春也死了母亲,而与惜春不应同母。如果迎春惜春都是贾政亡妾所生,加上赵姨娘以及与赵姨娘作对照的周姨娘,贾政姬妾太多──今本将他与姬妾众多的贾赦对照,正如迎春反衬出探春的才干。──因此迎春不会是贾政的女儿。她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第二十二回赏灯家宴有迎春而没有贾赦夫妇,想必是因为回内迎春制的灯谜是后添的,所以没忘了在席上也连带添上迎春。

第一个早本就我们所知,已经有了第二十二回、第六十二回──缺下半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因为这时候还没有甄士隐贾雨村与英莲──与第六十三回。写第二十八回时,仍旧只有贾政一房,没有贾赦夫妇与迎春,但是元春已经改为皇妃,赏赐的节礼暗示后文元妃主张金玉联姻。

一七五四本前,书名"红楼梦"时,黛玉死后宝玉才定亲。明义"题红楼梦"诗有:"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第一个早本内大概也是这样,此后改为奉妃命定亲后黛玉才死。至书名"红楼梦"时已经又改了回来。为什么要改回来?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这一点一直就是这样──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灯谜预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联姻的本子里,遗命没有宣布,因为贾家给贾妃戴孝是国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说穿了需要回避,种种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则婚后与黛玉相处,实在无法下笔。宝玉婚后不会像贾琏那样与别房妇女隔离──贾母离不了他,与黛玉不免天天在贾母处见面。他们俩的关系有一种出尘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气了。仅只定了亲,宝钗不过来了,宝黛仍旧在贾母处吃饭,直到黛玉病倒,已经十分难堪──为了宝玉定亲而病剧,照当时的人看来,就有不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临终向紫鹃自剖,斯文扫地。

作品简介: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

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作者:张爱玲

标签:张爱玲红学文学研究文学文艺评论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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