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精彩片段:
第二十三章
我开车直接从州立医院来到我曾作为无家可归者在那里度过了一天一夜的市区大桥下,但是我没能找到他。我惟一的证人已经消失了,搬到其他临时居所去了,消失在日日夜夜充斥在我们眼前的庞大的游民队伍里。只有他知道把刀子给了我那无辜的当事人的那个人的身份。我一直那么肯定,那么自信,知道是谁干的,他为什么要这样于。但是,此刻当我坐在那儿听着公诉人开始陈述时,我怀疑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卡桑德拉·罗伊斯切的陈述清晰、精确,字字句句义愤填膺,你不由得会以为被告所受的指控不是他杀死了某个他从来不认识的人,而是杀死了他自己的母亲。这种事我以前听说过无数次,在梦中也多次梦见过。在某个地方肯定有一本卷着书角的手册,逐段叙述了在审判杀人犯的开始陈述中,公诉人应该说些什么。一切都有公式可循;公诉人必须证明的每一个事实都已到位。
罗伊斯切身穿一件普通的黑上衣,深色长袜和黑鞋子,站在离陪审席几步远的地方。她变换了一下语调,用庄重的声音轻轻地念出一串她准备传唤的证人的名字,以及她期望他们每人能够提供的证据。
“当你们听完了所有的证据,”她最后说道,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自信,“我知道你们就会同意,州法院终于卸下了重担,约翰·史密斯毫无疑问是有罪的。”
被告——人们只知道他名叫约翰·史密斯——坐在我身旁,摆弄着他的领带。他以前从未戴过领带,现在每天早上副治安官把他带进法庭时,我就把领带戴在他脖子上。他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理了个不错的发型,看上去完全像个正常的年轻人,只是有时他还会张大着嘴,脑袋两边来回摇晃。他在陌生人面前显得很胆小,甚至有些害怕,但我发现他对正在进行的程序也感到很好奇。起初,他眼睛老是盯着桌子,不愿抬起头来,但是,当他渐渐习惯了环境,尤其是那十二名陪审员的脸后,他开始抬起眼睛来。
他看着卡桑德拉·罗伊斯切对陪审团陈述他为什么应该被判谋杀罪。在她讲完后,他对她笑了笑,仿佛她刚才讲的是一些赞美之词似的。
罗伊斯切让法庭上的人听她陈述了将近一个小时。她坐下后,挤坐在硬木凳子上的听众挪了挪身子,发出一阵轻微的沙沙声。我低头坐在椅子里,两个食指压在嘴唇上,心里仍在思考着,当法官叫到我的名字时,我到底该说些什么。
“你想做一个开始陈述吗?”宾汉姆法官问道。
我朝陪审团看过去,看着他们眼里的神情。
“是的,尊敬的法官大人,”我边说边站起身来。
选择陪审团花了四天时间。在那四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一直在说服他们:他们出庭的任务不是要弄清楚昆西·格里斯沃德被谋杀的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而是州法院是否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有罪。这种事我以前做过无数次,说服陪审员们在他们考虑给某人定罪前,不要去注意可能发生了什么这一类常识性的问题,而是要强调无可争议的事实。但是,这次情况不同。如果我要打赢这场官司的话,单单坚持证据确凿还不够。
我站在陪审席的一侧,一只手放在扶栏上,一只手伸进西装口袋里。这个陪审团和所有其他陪审团没有什么两样,其中三人大学毕业,一两个人高中毕业后还接受过一些培训,但大多数人的正规教育都只到高中为止。他们中间没有医生、律师、公司行政人员,也没有人担任过任何重要的公共职务。十二个陪审员中有四人已经退休,七个女陪审员中有三人已经当了祖母。虽然陪审团的组成不具有很好的社区代表性,但从另一方面讲,它是一面完美的镜子,照出了我们的真实面目。这是一些愿意主持公道的人,他们愿意跟随知道什么是公道的人,不论那人是谁。我坦率地开始了我的陈述。
“在各位做忠实回答宣誓时,我有机会向你们一一提出了问题,我们花了很多时间谈论证据确凿及其含义。罗伊斯切女士不断地说,证据确凿并不以意味着不能有一点疑问,而我则在不断地说服你们,在你们判定某人有罪之前,最好不要有一丝疑问。我这一辈子很久以来都是这样做的,而且永远不会改变。我们不断地问这些相同的问题,不断地使你们相信‘证据确凿’的含义。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我的眼睛扫过前排,逐个地看着每个陪审员,最后落在一位少妇——玛丽·艾伦·康克林——身上,她双手交叉放在大腿上坐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