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征服的 精彩片段:
美人樱的香气
4
过了一会儿怪鸱的叫声停下了,我听见星期日鸟的叫声,那是一只反舌鸟。它也鸣叫了一夜,但现在是白昼的歌声,不再是那种催人入眠、令人微醉的长笛般的声音。接着鸟儿都鸣唱了起来——马厩里的麻雀,生活在詹尼姑妈花园里的画眉,而且我也听见牧场里传来鹌鹑的叫声,现在屋里也亮了。但我并没有立即移动身子。我仍躺在床上(我是和衣而卧),双手抱头,上衣搭在一把椅子上,从那儿传来德鲁西拉的美人樱的淡淡香味,我注视着亮光的增长,它随着太阳变成玫瑰色。过了一会儿我听见路维尼亚穿过后院走来,进了厨房;我先是听见开门的声音,接着听见她把一抱劈柴放进箱子里,发出一片哗啦啦的声音。他们很快就要来到了——马车道上会停着四轮马车和二轮轻马车——然而并不是只待一会儿,因为他们也要先等着,看我要做什么。因而当我下楼去餐室时,房子里一片寂静,除了西蒙在客厅里打鼾之外别无声息,他也许仍坐在凳子上,但我并没有朝里面瞧,而是站在餐室的窗户前,喝着路维尼亚为我端来的咖啡,然后去了马厩。我穿过院子时,看见乔比从厨房门那儿盯着我,在马厩里卢什抬起头,越过贝齐的头看着我,他手里拿着一个马栉,不过林戈根本就没有看我。我们接着用马栉给朱庇特梳了毛。我并不知道我们梳理起来会不会有麻烦,因为以往总是爸爸先进来,触摸着它,叫它站好,它就会像一匹大理石雕刻的马(或者更精确地讲像一匹淡青铜马)那样站着,同时卢什梳理它的毛。但它也为我站着,有点不太听话可还是站着,然后梳理完毕,时间几乎已到九点,他们很快就要到了,我叫林戈把贝齐牵到家里去。
我来到家里,走进门厅。在此之前有段时间我尚无须心跳加剧,但现在是加剧了,我等候着,成为变更的一个部分,就好像由于他已死去并不再需要空气,他也就把一切随他带去,把在他所建造的墙壁之间他所完成的,要求的和假定的一切都带了去。詹尼姑妈一定是在等着的;她立即从餐室里走了出来,没有发出一点声响,衣着整齐,与爸爸的头发一样的头发在眼睛的上方梳得光滑油亮,那双眼睛倒与爸爸的眼睛不同,因为它们并非容不得他人,而只是专注,庄重而且(她也是聪明人)毫无怜悯。“你要走了吗?”她说道。
“是的。”我看着她。是的,感谢上帝,毫无怜悯。“你瞧,我想让大家认为我好。”
“我是这样认为的,”她说道,“即使你这一天都躲在马厩的厩楼里,我也认为你不错。”
“或许如果她知道我要走,无论如何也要进城。”
“不,”她说道,“不,巴耶德。”我们互相对视着,接着她沉静地说道,“好啦,她醒了。”于是我登上楼梯。我平稳地上着,步伐不快,因为如果我上得快,心跳就又会加剧,或者我须在拐弯处或楼梯顶慢上一秒,不会再往前行了。因而我缓慢地、平稳地走着,穿过门厅来到她的门口,敲了敲把门打开。她正坐在窗前,穿着清晨在卧室里常穿的那种柔软宽大的衣服,只是她从未真正像是清晨在卧室里的那副样子,因为无头发可散披在她的肩上。她抬起头来,坐在那儿用她那狂热明亮的眼睛看着我,我记得那根美人樱枝仍在我的上衣翻领里,突然她又大笑了起来。那笑声似乎并不是从她口中发出来的,而是就像汗水一样从她整个脸上迸溅出来,而且又是以一种可怕、痛苦的痉挛迸溅出来,就好像当你呕吐得受到伤害时你却仍须再次呕吐一般——迸溅在她的整个脸上,眼睛除外,那双明亮而又含有疑意的眼睛从笑声中看着我,就好像它们是属于他人一般,就好像它们是处于一个充满了喧嚷的容器的底部的两块无生命的焦油或者煤炭的碎片一般:“我吻了他的手!我吻了他的手!”路维尼亚走了进来,詹尼姑妈一定派她直接跟在我后面的;我还是缓慢平稳地走着,这样心跳就不会加剧,走下楼梯,詹尼姑妈站在门厅里的枝形吊灯的下面,那样子就像昨天晚上威尔金斯太太在大学里站着时一样。她手里拿着我的帽子。“即使你整天躲在马厩里,巴耶德。”她说道。我拿过帽子,她闲适地说着,语调愉快,就像是对一个陌生人、一位客人说话:“以前在查尔斯顿我常见到许多偷过封锁线的人,你要知道,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是英雄——之所以是英雄,并不是因为他们帮助延长南部邦联,而是在大卫·克洛科特☾1☽或者约翰·塞维尔☾2☽对小孩或者愚蠢的年轻妇女会表现出的样子的意义上。他们中有一个人,一个英国人,那儿没有他的事;那当然是钱了,所有的人都是如此。但对我们来说他却成了大卫·克洛科特,因为到了那个时候,我们都忘记钱是什么了,忘记我们能用钱来做什么。在他改变他的名字之前,他一定曾经是个绅士,或者与绅士有所交往,他有一个七个词的词汇,不过我必须承认他用得非常精彩。头四个词是,‘我要喝酒,谢谢’,然后,他喝了酒之后,就会使用那剩下的三个词——越过香槟酒,对不论何种弄皱的衬衫胸部或者袒胸露颈的长外衣说道:‘没有血污的月亮。’☾3☽没有血污的月亮,巴耶德。”
林戈牵着贝齐在前门台阶上等着,他还是没有看我,他的脸色阴沉,即使在递给我缰绳时也是萎靡不振。但他一言不发,我也没有回过头看。无疑我动身恰是时候,我在大门口与康普生的马车打了个照面,我们互相经过时康普生将军举起帽子,我也举起我的帽子。进城有四英里远,我还没有走上两英里,就听见身后有马匹赶来,我并没有回过头去看,因为我知道那是林戈。我没有回头看,他骑着一匹驾马车的马赶了上来,骑到我的身旁,盯着我的面孔细看了一会儿,那是张阴沉而又毅然的脸,他的眼珠转着看着我,又无礼又瞬变又通红;我们骑着马继续前进。现在我们进了城里——那条长林荫街道通向广场,广场末端是新的县政府;现在是十一点,早已过了早饭时间,却又不到中午,因而街上只有女人,也许没有人认出我来,或者起码在我们到达广场之后,才会有人在行走之中突然僵立在路上,就好像腿里包含着意想不到的眼睛和憋住的气息,它们到那时才开始起作用,我心中想,要是我在到达他的办公室开始登楼梯之前能够隐身就好了。但我并不能隐身,我并非隐身人;我们骑马来到霍尔斯顿旅馆的前面,我看见沿着穿廊栏杆的那排脚突然闲适地走了下来,我并没有看他们,我把贝齐停下,等着林戈下马,我下了马,把缰绳递给他。“在这儿等着我。”我说道。
“我要跟你一起去。”他说道,声音并不大,我们在众目睽睽之下站着,互相悄声说着话,就像是两个阴谋家似的。接着我看见那把手枪,从他的衬衫里面露出了它的轮廓,也许就是我们杀死格鲁比那天从他那儿得到的那把手枪。
“不,你不能去。”我说道。
“我要去。”
“不,你不能去。”于是我朝前走去,在炎热的阳光下走在街道上。时间几乎已到正午,除了上衣的美人樱的味道之外,我什么也闻不到,就好像它把一切阳光、秋分在其中无从达到的一切悬浮的强烈热量都聚集了起来,并且把这热量蒸馏出来一般,令我在一片美人樱的烟云中行走,那样子就像我走在雪茄烟云中一样。接着乔治·怀亚特来到我的身边(我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来的),五六个爸爸老骑兵连的人在身后几码处,乔治的手搭在我的胳臂上,把我拉到一个门口,目光一片渴望的神态.就像憋足了气息似的。
“你带着那把大口径短筒手枪了吗?”乔治说道。
“没有。”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