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½章世界史 精彩片段:
十 梦
我梦见我醒了。这是最古老的梦了,而我刚刚做了这个梦。我梦见我醒了。
我在我自己的床上。这好像有点奇怪,但稍微想一下就想通了。我还会在别的什么人的床上醒来?我环顾四周,然后对自己说,好,好,好。没多少思想,我承认。可是,我们又何曾找到过适合重大时刻的话?
有人敲门,进来一个女人,她一边侧着身子一边倒退着走。本来应该看着不对劲,但也没这种感觉;没有,很流畅,很有风度。她端着一个托盘,就因为这,她才是那个模样进来。等她转过身来,我看出她穿的是某种制服。是个护士?不对,她看着倒更像你从没听说过的哪家航空公司的空姐。“客房送餐。”她微笑着说,好像她不习惯提供这种服务,或者是我不习惯期望这种服务;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客房送餐。”我重复道。在我老家,这类事情只有电影里才有。我在床上坐起来,发现我什么衣服也没穿。我的睡衣跑哪儿去了?这可变了样。还有一样变化,那就是当我在床上坐起来,意识到她可以看到我腰以上赤身裸体,你懂我的意思,我一点都不感到难为情。这倒不赖。
“你的衣服在小橱子里,”她说,“不用急。你有一整天的时间。再说,”她带着更多的笑意补充说,“还有明天一整天。”
我向下看着我那托盘。让我给你讲讲那顿早餐。这是我一生中最棒的早餐,绝对没错。先来柚子。好,你知道柚子是什么样子:碰一下,汁就溅在你的衬衫上,除非你用叉子之类的东西把它固定住,要不它就老从你的手里滑溜出去,柚子的肉总爱粘在那些不透明的瓣膜上,然后一下子脱开,木髓的一半还挂在上面,滋味总是酸酸的,而你要加糖又觉得不好受。柚子就是这个样子,对不对?好,让我给你讲讲这只柚子。先说这柚子的肉是粉红色的,不是黄色的,每一瓣都已细心地剥离了粘连的瓣膜。柚子本身在底部用某种尖签或叉子固定在盘子上了,这样一来,我不用把它压住,甚至都不用去碰它。我四下里看看有没有糖,不过这只是出于习惯。那滋味好像分成两部分——一种令人警醒的刺激,紧接着是满口甘甜;那些小球粒(差不多有蝌蚪那么大)好像一颗颗各自在我嘴里迸裂。我梦里才有这样的柚子,告诉你,我也不在乎。
我俨然是个皇帝,把吃空了的柚子皮推到一边,把一个带有纹饰的盘子上的银顶盖掀开。我当然知道那下面是什么东西。三片咸肉,去了皮,烘烤得冒油,脆薄的肥肉通体发亮,像篝火一般。两个煎鸡蛋,蛋黄看着像牛奶似的,因为一边煎着,一边用勺子小心地往上面浇猪油,蛋白的外沿扩散开去,呈金丝带状。一个炙烤过的西红柿,要我来形容就只能讲它如何挑不出毛病。它不是软塌塌一坨子叶柄、籽粒、纤维和红红的汁,它紧密厚实,可以分割,烤得均匀通透,味道——对了,我记得这一点——是西红柿的原味。那香肠:不是一管温温吞吞的马肉塞进一只避孕套,而是呈深赭色、肉紧多汁……一段……香肠,只能用这个词。别的所有的香肠,在此之前我以为我很喜欢吃的香肠,只不过是为了达到这种水平的演习而已;它们一直在试演——它们也别想得到那角色。还有一只月牙形小碟子,配有月牙形银碟盖。我打开碟盖:对了,装的是咸肉皮,单独烘烤的,供人小口慢慢地啃。
吐司,果酱——啊,这些你可以想象出来,你可以自己在梦中见到它们是什么模样。但我必须给你讲讲那茶壶。那茶当然是上品,茶味纯正,好像是哪个王公贵族的贴身随从亲手采摘的。要说那茶壶……好多年前,我有一次参加假日旅游团去了巴黎。我漫步走离同团的人,走到精明的人居住的那一带。反正是他们买东西、吃东西的地方。我路过一个街角的咖啡馆。它看上去并不是很气派,我动了一下念头,想在那儿坐下来。但我没有坐,因为我看到有个人在一张桌子旁喝茶。他续茶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小玩意,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奢侈的定义:一个滤茶罩连在茶壶嘴上,用三根细俏的银链吊挂着。那人把茶壶提到倒茶的角度时,滤茶罩便向外摆动,正好接住茶叶。我无法相信,真有人曾经煞费苦心,想着怎样免除这位喝茶先生用他空闲的手拿起通常的滤茶罩这种根本不当一回事的举手之劳。我离开那个咖啡馆时颇有些自命清高的感觉。这会儿,在我的托盘上,有一只茶壶,上面印有巴黎一家时髦咖啡馆的标志。一个滤茶罩用三根银链挂在茶壶嘴上。突然间,我明白了它的用意。
早餐之后,我把托盘放到床头桌上,走到小橱子跟前。我最喜欢的衣服都在这里。那件运动衣,我一直都喜欢的,哪怕有人议论说,这是什么年代的,你是买的二手货吧,再过二十年就又时兴这个了。那条灯芯绒裤子是我妻子扔掉的,因为臀部没办法补了;可是,什么人还是把它补好了,裤子看着跟新的差不多,但没有新得叫你不喜欢。我的这些衬衫对我张开臂膀,干嘛不呢,要说起来它们以往还从没有受到过这般宠爱——都用天鹅绒包裹的衣架排列挂好。还有那些我丢了又感到可惜的鞋子;洞眼又已经补好的袜子;我在商店橱窗里见过的领带。这一堆衣服不会令你羡慕,但这不要紧。我感到放心了。我又会回到自己的正常状态,而且比正常状态还舒服。
床边有一个带流苏的拉铃,我先前没注意到。我拉一下铃,然后觉得有点难为情,就又钻进被窝里。等服务员进来时,我拍拍肚子说:“跟你说吧,再有那么多我都吃得下去。”
“这没什么奇怪,”她回答说,“我料想你会这么说的。”
我一整天没起床。我早餐吃的是早餐,午餐吃的是早餐,晚餐吃的还是早餐。这种做法感觉还不错。我到明天再去考虑午餐的事。或者应该说,我明天也不用考虑午餐的事。明天我什么也不用考虑。在午餐早餐和晚餐早餐之间(我真的开始领略那套滤茶装置的高明之处——你可以一边倒茶,一边用空闲的手继续吃羊角面包),我睡了长长的一觉。然后冲了个澡。我本来可以泡个澡,但我好像一泡就是老半天,所以就改淋浴了。我找到一件夹层绗缝的浴袍,胸前口袋上用金线绣上了我的名字的首字母。浴袍很合身,但我觉得那几个首字母看着比闻臭屁还难受。我到这儿来不是为了像电影明星一样大摆架子。我盯着这些金色曲线时,它们就在我眼皮底下消失了。我一眨眼,它们就不见了。浴袍只带一个正常的口袋,感觉舒服多了。
第二天,我醒来——又是一顿早餐。跟前面三餐一样好。显然,早餐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
等到布丽吉塔来收拾托盘时,她轻声问:“购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