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多 精彩片段:
第二章
写到这里,传记作者遇到了难题,与其掩饰这一难题,还不如坦然承认。到目前为止,讲述奥兰多生平经历所依据的材料,无论是私人文件还是历史记载,都能满足传记作者的基本需求,使传记作者可以循着事实不可磨灭的足迹,心无旁骛地缓步前行,不受野花的诱惑,也无视沿途的荫凉;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向前,直至突然跌入坟墓,将“剧终”二字写在我们头顶上方的墓碑上。然而眼下,我们遇见了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一段难以回避的情节。但它既模糊又神秘,而且又缺乏文字记载,所以说不清道不明。也许要洋洋数卷文稿,方能解释清楚,其中的深刻意蕴足以成为整个宗教系统的基石了。而我们的任务很简单,只须陈述已知的事实,然后让读者去尽情发挥。
那年冬天灾难连连,奥兰多目睹了严寒冰冻、洪水滔天和千万条生命的逝去,自己也经历了彻底的幻灭——被逐出了宫廷,因为他严重羞辱了当时最显赫的贵族。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完全有理由因为奥兰多悔婚的事而暴跳如雷;而国王与爱尔兰之间的纠纷本来就够多了,不想再招惹更多麻烦。就在那年夏天,奥兰多退隐到他乡下的庄园,在那里过起了离群索居的日子。6月里的一个清晨,准确地说是6月18日,星期六,到了他往日起床的时间,他竟没有起来。他的男仆去唤他时,发现他睡得很沉,居然唤不醒。他躺在那里,似乎陷入了神志迷离的状态,连呼吸都难以察觉。人们让狗到他的窗下狂吠;人们在他房里不停地击鼓,敲打铙钹和骨器;还在他的枕下放了一束金雀花;在他的脚底抹上芥末膏;可他仍昏睡不醒。整整七天,他滴水不进,没有显示任何生命体征。到了第七天早晨,他醒了过来,正是他往日起床的时间(准确地说,是七点三刻)。他把屋子里那一群闹闹喳喳的妇人和乡下算命先生都赶了出去。这还算正常。但奇怪的是,他对自己连日的昏睡似乎全然不知,他穿戴整齐后,命人去把他的马牵来,仿佛他刚从寻常一晚的睡眠中醒来。然而,人们疑心他的大脑发生了某些变化,因为他虽然思路清晰,举止也比以往更从容稳健,但对自己经历的往事却记忆模糊。人们谈论那场冰冻、滑冰和狂欢庆典时,他只是留心听着,却从未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自己亲历了这一切,只是抬手撸一撸眉毛,仿佛要拂去一片浮云。人们议论六个月前发生的事情时,他似乎毫无悲痛,反而一脸困惑,似乎为记不清很久以前的事而烦恼,或是竭力去回忆一个从别人那儿听来的故事。人们观察到,倘若一提及俄罗斯、公主或大船,他就显得忧心忡忡,坐立不安,他会站起身,凝望窗外,或把他的一只小狗唤到身边,或拿出小刀在一块杉木上刻刻划划。然而,当时的医生一点儿也不比现在的更高明,他们开出的药方不外乎休息,锻炼,饥饿疗法,补充营养,社交活动和独自静养,要他整日卧床,或在午餐与晚餐之间骑马跑上四十英里,再配上普通的镇静剂和兴奋剂,起床时要喝蝾螈的口水,临睡前要服用孔雀的胆汁,花样繁多,凡是他们想得到的疗法都用上了。疗程过后,他们就对他不闻不问了,而诊断的结果则是,持续睡眠一周。
可是,如果是睡眠的话,那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睡眠呢?是一种疗伤的方法吗?在昏睡中,那些使人备受折磨的记忆,令人终身沮丧的往事,都被一只黑色的翅膀一抹而尽,它将苦涩擦去,再镀上黄金,即便是最丑陋、最卑贱的事,也被装饰得熠熠生辉。抑或是死亡的指尖不时轻触生命之烦忧,以免我们被这烦忧撕扯得粉身碎骨?也许我们生来就得日复一日一点一滴地浅尝死亡的滋味,方能生存下去?是何种神奇的力量,能够不受制于个人意愿,洞悉人们的内心深处,并改变人们最宝贵的东西?难道奥兰多因为悲痛过度而死去,一周之后又死而复生?倘若如此,那死的本质是什么?生的本质又是什么?要回答这些问题,就是等上半小时,也不会有答案。还是继续我们的故事吧。
现在,奥兰多过上了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在宫廷受到羞辱,以及他的悲痛欲绝,只是他隐居的部分原因。他不为自己辩解,也极少邀请朋友前来(虽然他的许多朋友都乐意来访),这都表明,独自寓居于他父亲的庄园里,似乎正合他的性情。孤独是他的选择。他是如何打发时光的,无人知晓。他用了一大群仆人,但他们的活儿大多是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扫扫灰,把从未有人睡过的床单铺铺平。夜晚时分,当他们坐下来吃蛋糕喝啤酒的时候,就见一团亮光游移在长廊上,穿过宴会厅,悠忽上楼,又进了卧室。他们知道他们的爵爷正独自在庄园里闲逛。没人敢跟在他身后,因为庄园里有各路鬼魂出没,而且深宅大院,很容易迷路。不是从某个隐秘的楼梯跌下去,就是突然有一扇门打开,一阵阴风吹来,门便永远关上了。这类事时有发生,经常有面目狰狞的死人或动物骸骨被发现,这就是证据。过了一会儿,那一团亮光消失了。格里姆斯蒂奇太太,也就是这庄园的女管家,对牧师杜普尔先生说,她希望爵爷阁下没出什么意外。杜普尔先生以为,爵爷阁下肯定在小教堂里,那小教堂位于半里之外的台球场。杜普尔先生说,爵爷阁下恐怕正跪在祖先的墓前忏悔,因为他深感罪孽深重。对此,格里姆斯蒂奇太太激烈反驳道,我们不都是罪孽深重的人吗;于是,斯图克雷太太、菲尔德太太,还有老保姆卡朋特便一齐提高了嗓门,大声夸赞起爵爷来。男仆和侍从们也发誓,看到如此杰出的贵族百无聊赖地在庄园里转悠,真是太可惜了,他本应去狩猎的,去追逐和猎杀狐狸,还有麋鹿。就连小小的洗衣女朱迪和厨房洗菜洗碗的菲丝,也一边为大家斟酒、分发蛋糕,一边振振有词地说,爵爷阁下对她们非常殷勤有礼。没有人会比爵爷阁下更宽厚待人了,也没有人会比他更出手大方,他常给她们一些银币,让她们去买蝴蝶结,或插一朵花在头上。说到最后,那个黑皮肤的摩尔人也听明白了大家的意思,以她唯一的表达方式,咧开大嘴,龇牙一笑,表明她也赞同爵爷阁下是位英俊、可爱、好心肠的绅士。这摩尔人叫格蕾丝·鲁滨逊,是大家为了使她成为基督徒而取的名字。总之,奥兰多的仆人无论男女都十分敬重他,大家都诅咒那个为他带来厄运的异国公主(他们对她的称呼比这要难听得多)。
也许杜普尔先生有些胆怯,或贪恋杯中热腾腾的麦芽酒,于是他就猜想爵爷阁下在墓地很安全,无需他前去寻找。不过,杜普尔先生或许是对的。此刻,奥兰多正在思考死亡和腐朽,这给他带来一种奇妙的喜悦。他手擎一截蜡烛,沿着长廊和舞厅缓步而行,一路细细端详一幅又一幅画像,似乎在寻找某个人,却又无从觅得。他步入教堂,在供他们家族专用的座位上坐下来,一连数小时,他就那样坐着,望着幡幔飘动,月影婆娑,与他相伴的惟有一只蝙蝠,抑或还有化为飞蛾的死神。他仍感意犹未尽,决意下到教堂地下的墓室去。那里排放着一口口棺材,他的祖先整整十代人都安息于此。这地方很少有人来,老鼠泛滥。奥兰多在墓室行走时,若不是一根大腿骨勾住了他的披风,他险些踩碎了滚到他脚边的某位马里斯老爵士的头盖骨。这是一个阴森恐怖的墓室。在教堂下面掘地三尺,得以建成。那位跟随征服者威廉从法兰西来到此地的祖先,☾1☽也就是家族的第一位勋爵,似乎欲以此墓室来证明: 一切浮华都建造于腐朽之上,活生生的肉体之下埋葬着残骸遗骨;载歌载舞的人们终将归于黄土;姹紫嫣红终将化为尘埃;戒指上的红宝石会丢失(奥兰多俯身用烛火照亮地面,捡起一枚戒指,上面镶嵌的宝石已经滚落到墙角里),曾经闪亮的双眼也会褪尽光泽。“君主王孙们什么都留不下来,”奥兰多在可容忍的程度下略微夸大了祖先们的地位,“只留下一根手指,”他捡起一只手的骸骨,来回扳弄着骨节,“这是谁的手?”他追问,“是右手还是左手?男人的手还是女人的手?老人的手还是少年的手?这只手曾策马疆场,还是穿针引线?它曾采摘玫瑰,还是紧握冰冷的钢刀?它曾经——”奥兰多不再往下想了,或许是因为他虚构不出更多的情形,但更可能是因为这只手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他像往常一样,不愿费心去归纳了。他把这副手骨和其他骸骨放在一块儿,想起了一位名叫托马斯·布朗☾2☽的作家,他是诺维奇的一位医生,奥兰多曾热衷于阅读他作品中关于骸骨的描写。
接着,他举着蜡烛,把那些骸骨依次摆放到位。他虽然浪漫不羁,但却出奇地有条不紊,就连一团线掉在地板上他都不能容忍,更何况是祖先的颅骨。他重又回到长廊上,神情郁郁、闷闷不乐地缓步而行,在那些画像中寻找着什么,直到他看到一位不知名画家画的荷兰雪景时,才突然迸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啜泣。此刻,他觉得生命的持续已经毫无意义。他站在那里啜泣不止,浑身颤栗,忘掉了祖先的骸骨,忘掉了生命恰恰建立在坟墓之上,他满脑子都是那个穿着俄罗斯长裤、眼角乜斜、撅着小嘴、脖子上戴珍珠项链的女人。她走了,离他而去,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就这样一路哽咽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看到了他房里透出的亮光,就把送到嘴边的酒杯放下来,大声赞美上帝,爵爷阁下总算又安然回到自己的房间了。因为之前她一直以为主人被残忍地杀害了。
此刻,奥兰多把椅子拉到桌旁,翻开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仔细研读这位医生写的那段最长最精彩的奇思异想。
虽然传记作者对此类事情不便详尽展开,但对于读者来说,仅凭散见各处的蛛丝马迹,便可清晰勾勒出一个活生生人物的整个人生和生活环境。从我们的絮语细言中便可听到逼真的声音;常常是我们什么都没说,他们已可真切地想象出奥兰多的模样。无须片言只语的引导,他们也能准确把握他的想法。我们正是为这样的读者而写作。对于这样的读者来说,奥兰多混合复杂的奇特秉性昭然于心——他忧郁、懒散、激情洋溢、喜好孤僻,还有我们在开篇第一页就已提到的那些怪脾气。当时他正挥剑砍劈那黑鬼的骷髅,砍断了悬挂骷髅的绳子,骷髅落地,他又颇具骑士风度地把骷髅重新悬挂在他够不着的地方,然后坐在窗边,专心读起书来。读书是他自幼便有的喜好。孩提时就有人发现他直到深夜仍不忍释卷。人们把他的蜡烛拿走,他就养了一群萤火虫来照明。人们又把萤火虫拿走,他就点燃火绒照明,差点把整座房子都烧了。让小说家去展开那些错综复杂的细节和蕴含的深意吧,我们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奥兰多是一位染上文学病的贵族。他那个时代的人,尤其是他那个阶层的人,大多幸免于此病,因此可以无拘无束地奔跑,策马驰骋,纵情欢爱。但也有人自幼就染上此疾,据说病源来自于希腊和意大利的百合花粉。此病危害极大,染上此疾的人,抬手出拳时,手会颤抖,追寻猎物时,眼会迷离,开口求爱时会张口结舌。这种病的致命本质在于,错把幻影当作现实。因此,虽然命运给了奥兰多如此多的馈赠——衣食丰足,深宅大院,仆从成群,壁挂地毯,寝卧床帷,应有尽有,但他只要翻开一本书,所有一切便都烟消云散了。占地九英亩的石砌大宅不见了,一百五十名仆从消失了,他的八十匹骏马没了踪影,更无暇去清点那些壁挂地毯、沙发软床、瓷器、餐具、瓶瓶罐罐、暖炉火锅,还有其他一些小巧、铂金的玩意儿,全都仿佛海面弥漫的雾气一般蒸腾挥发了。就这样,奥兰多坐在那儿,手捧书卷,形单影只,一无所有。
在他独处时,病症会迅速加重。他常常连续读书六个小时,直至深夜。当仆人们前来请示他是否要宰牛或收割,他会把书搁在一边,茫然地看着他们,似乎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这可糟透了。驯鹰师霍尔、男仆吉尔斯、管家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牧师杜普尔先生都为此万分痛心。他们说,这么高贵的绅士是不需要读书的,他们说,把书留给那些瘫痪在床或已奄奄一息的人吧。但更糟糕的事发生了。因为阅读的病症一旦在人体占了上风,人就会变得脆弱无比,很容易被另一种苦痛所折磨,那种苦痛藏在墨汁瓶里,躲在鹅毛笔的溃烂处。这不幸的人儿开始写作了。即便是穷人写作,也够倒霉了,但毕竟穷人没有多少财富可以失去,惟有漏雨的屋顶下那一张破桌一把旧椅。而一位养尊处优的富人,他拥有豪宅、牲畜、女仆、驴子和亚麻布,竟然还去写书,真是一件极其可悲的事。然而富人的生活于奥兰多而言寡淡无味,他如同被火烙,被虫咬,坐立不安。为了写成一本书,一举成名,他宁愿倾家荡产(这正是此病的危害之处)。然而,即便倾尽秘鲁的全部金矿,也难换来一行宝贵的精美诗句。于是,他搜肠刮肚,绞尽脑汁,面壁而坐。无论他以怎样的姿势呈现在人们面前,都已无关紧要。他已经穿越了死亡之门,见识了地狱之火的烈焰。
令人欣慰的是,奥兰多身强体健,上文提及的那种病虽然击垮了很多与他同类的人,却从未击垮他。但后面发生的事表明,他已被那病纠缠得神魂颠倒。有次他读托马斯·布朗的书,读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候,传来了牡鹿的叫声和守夜人的打更声,已是夜深人静,死一般寂静。他穿过房间,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银钥匙,打开了嵌在墙角的一个大壁橱的门。里面有大约五十个杉木抽屉,每个抽屉上都有一张标签,上面是奥兰多工整的笔迹。他踌躇了一会儿,似乎对拉开哪一个抽屉犹豫不决。一张标签上写着“埃阿斯☾3☽之死”,另一张上写着“皮拉摩斯☾4☽的诞生”,其他几张标签分别写着“奥利斯的依菲琴尼亚☾5☽”、“希波吕托斯☾6☽之死”、“梅利埃格☾7☽”,以及“奥德修斯归来”。其实,几乎每个抽屉标签上的神话人物都与奥兰多所处的人生逆境息息相关。每个抽屉里躺着的厚厚一叠手稿,都是出自奥兰多之手。事实是,奥兰多沉湎于写作已有多年。从未见过哪个孩子讨苹果、讨甜食吃的样子比得上奥兰多讨纸墨那般迫切。他会在大家聊天或玩游戏的时候偷偷溜走,躲在窗帘后面,或藏在牧师的修合室里☾8☽,或母亲卧室后面的大衣柜里,那里的地板上有一个大洞,散发着欧椋鸟粪的恶臭。他一手拿墨水瓶,另一只手拿笔,膝盖上放一摞纸。那些文稿都是他二十五岁之前,用这种方式写成的。剧本、历史故事、爱情故事和诗歌,一共约有四十七部。有散文体,也有诗歌体,有法文写的,也有意大利文。全都是浪漫传奇色彩的鸿篇巨制。圣保罗教堂对面的约翰·保尔羽饰店把其中的一部书稿印出来了,光是看上它一眼,都令他欣喜若狂。他从来没敢把这本书拿给母亲看,因为他知道,作为贵族,写书已是无可饶恕的耻辱,更何况出版。
不过现在已是夜静更深,又只有他一人,他便从那些保存的文稿中挑出一本厚的,题目好像是《迷恋异国人,一部悲剧》,又挑出一本薄的,题目就叫《大橡树》(这是那些手稿中唯一以单音节短词命名的)。随后,他坐在墨水瓶边,用手指抚弄着羽毛笔,还做了其他一些小动作,都是写作正式开始以前常有的坏习惯。但他踌躇着没有落笔。
这一踌躇对他的一生至关重要。事实上,它比征服者命众人跪拜、令血流成河还要重要。他的踌躇令我们必然会问,他为何犹豫。经过一番思考后,答案是,他大概出于以下原因才踌躇不定。大自然对人类玩了太多的恶作剧,它造人的时候就极不公平,有的用陶土造成,有的则用钻石,有的用彩虹,有的则用花岗岩。然后把人装进一副躯壳中,而大多又是张冠李戴,诗人长了一张屠夫的脸,屠夫却有一张诗人的脸;大自然喜欢把事情搅得乱七八糟,诡异莫测。所以直至今日(1927年11月1日)我们尚且不知为何我们要上楼,为何又要下楼,我们每日的活动就如同一艘船行驶在未知的海域里。水手爬到桅杆顶端,手持望远镜,极目远眺地平线,问道: 那边有陆地吗?对此,我们若是先知,就回答他“有”,我们若诚实,就回答他“没有”。而大自然的回答恐怕要比这笨拙的回答复杂得多。它在我们的头脑里塞了一大堆零星碎片,仿佛一大包破衣碎布——警察的一条裤子与亚历山德拉王后的婚纱很不协调地混在一起,让我们愈加困惑迷惘,却又设计出一条细线,能把凌乱碎片轻松地缝缀成一体。记忆就是那位女裁缝,一位变幻莫测的女裁缝。记忆飞针走线,左连右串。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紧随其后的又会是什么。因此,世上最寻常的动作,比如在桌边坐下,把墨水瓶拉到手边,都有可能激发出千万种支离破碎的奇思异想,时而明亮,时而黯淡,上下翻飞,摇曳飘荡,仿佛一个十四口之家的内衣飘荡在大风中。单纯、直接、坦率的行为是问心无愧的,但我们最习以为常的行为却并非如此。我们通常带着虚浮闪烁的羽翼,起伏不定。奥兰多就是如此,他用笔蘸了墨水,眼前浮现出那位失踪公主的充满嘲讽的脸庞,他立刻觉得有成千上万的问题要问自己,这些问题仿佛在痛苦中纷纷坠落的刀剑。她在哪里?她为何弃他而去?那位莫斯科公国大使究竟是她的叔父还是情人?这一切是他们策划的吗?她是迫不得已吗?她已经嫁人了吗?她还活着吗?这些问题如同毒液一般浸入他的身心。他似乎是为了发泄愤怒,把鹅毛笔狠狠地插入墨水瓶,溅了一桌墨水。随你如何解释他的这一举动(或许根本无从解释,因为记忆是无法解释的),公主的脸此刻已在他的眼前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完全不同的脸。但这又是谁的脸呢?他自问。他不得不迟疑了大约半分钟,仔细观看这张覆盖在旧影像上面的新影像,好像一张幻灯片透过另一张半隐半现。然后他自言自语道,“这是那个胖胖的、衣着寒酸的男子,许多年前年迈的伊丽莎白女王驾临时,他曾在特薇切特起居室坐过。我见过他。”奥兰多接着说,仿佛在一堆乱布头中抓到了一块色彩斑斓的碎布,“当时我从台阶往下走,他坐在桌旁,那双眼睛奇妙无比。”奥兰多说,“就算是他,可他究竟又是何许人呢?”奥兰多问道,此刻,记忆中不仅出现了那人的额头和眼晴,又添上了许多,先是粗糙而又油腻腻的领口和袖口,然后是一件棕色的紧身短上衣,最后是一双笨重的靴子,就是齐普赛街☾9☽的人穿的那种靴子。“他不是贵族,不属于我们这类人,”奥兰多说(他不会大声说这话,因为他是最温文尔雅的绅士;但这表明了贵族血统的意识是何等深入人心,同时也说明贵族从事写作是何等不易)。“我敢肯定,他是一位诗人。”通常,记忆在把人彻底折腾了一番之后,此刻应已将一切抹去,而代之以一些无聊的、毫不相干的琐事,比如狗撵猫,或老妇在一块红色的棉手帕中擤鼻涕。那样的话,因为无望再跟上记忆瞬息万变的步伐,奥兰多就会激情饱满地在纸上奋笔疾书。(只要我们意志坚定,就能把“记忆”这个轻佻女人和她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赶到房子外面去。)可是奥兰多仍未落笔。记忆仍将那个衣着寒酸、目光如炬的男人形象在他眼前晃悠。他仍注目于这影像,仍在踌躇不定。正是他的踌躇使我们的叙述功亏一篑。仿佛堡垒被叛军攻占,自己的军队也起义造反了。以前他也曾一度停笔,那时爱情带着它惊天动地的喧嚣,伴随着管乐声声、铙钹阵阵,还有那刚从肩膀上砍下来的、戴着血淋淋枷锁的人头,鲁莽地中断了他的写作。爱情使他经受了百般折磨。此刻,他又停笔了,那代表野心的泼妇,代表诗歌的女巫,还有代表名望的婊子,全都趁虚而入。她们携起手来,把他那颗心当成了她们的舞池。他孤零零地站在房间里,昂首挺胸,发誓要成为族人中的第一位诗人,让他的姓氏流芳百世。他历数祖先的名字和他们的丰功伟绩,他说,鲍里斯爵士击杀异教徒;加韦恩爵士击杀土耳其人;迈尔斯爵士击杀波兰人;安德鲁爵士击杀弗兰克人☾10☽;理查德爵士击杀奥地利人;约旦爵士击杀法兰西人;赫伯特爵士击杀西班牙人。但所有的杀戮征战、觥杯交错、尽情欢爱之后,所有的奢靡浮华、驰骋狩猎、酒醉饭饱之后,留下了什么呢?一具骷髅;一截手指。他一边说,一边回头去看桌上那本翻开着的托马斯·布朗的书。他仍旧未动笔。书上那些文字的神圣旋律,仿佛咒语从房间的各个角落飘出,从晚风和月光中飘出。还是让这些文字深埋在墓穴中吧,以免抢了我们文笔的风头。这些文字并未死去,它们被防腐的香料保存起来,色泽依然鲜亮,气息清晰可闻——奥兰多将这些文字的成就与祖先们的功绩相比较,不禁感叹,祖先们的功名竟然轻若尘土,而这位作家和他的文字才流芳百世。
然而,他很快便意识到,迈尔斯爵士等先辈们当年为了赢得一个王国而与武装骑士进行的战争,其艰辛程度与他眼下从事的写作相比,竟不及一半。他是与英国的语言文字开战,赢得的将是永世不朽。只要对创作的艰辛略知一二,便自会明白其中的繁枝细节;写的时候感觉精彩;读一遍后又觉得空洞乏味;改完又撕毁;删删加加;时而欣喜若狂;时而崩溃绝望;朝欢夕悲;灵感得而复失;明明看到自己的著作已唾手可得,却在顷刻间又烟消云散。吃饭时身临其境;散步时念念有词;哭笑无常;在不同的风格间摇摆不定;时而喜欢壮丽华美,时而又偏爱平实简洁;一会儿是潭蓓山谷☾11☽,一会儿是肯特郡或康沃尔郡的田野;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世界上最神圣的天才,还是最愚笨的蠢才。
正是这最后一个疑问,促使他在经历了数月痴狂的写作后,决定改变多年离群索居的生活,开始与外面的世界交往。他有一位朋友在伦敦,是诺福克郡的人,名叫吉尔斯·艾沙姆。尽管是贵族出身,但却与作家们交往甚密。他无疑可以使奥兰多与这群蒙恩的、神圣的作家中的某些人建立联系。因为,就奥兰多眼下的情形而言,他认为凡是能写出一部书,并将书印出来的人,就是无比荣耀的,它超越了血缘和身份带来的所有荣耀。在他的想象中,似乎那些有着绝妙思想的天才,就连外表也必定是美轮美奂的。他们头顶光环,口吐芳香,玫瑰花在他们的唇间绽放——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杜普尔先生肯定都不是这样。倘若能躲在窗帘后面听一听他们的谈话,对奥兰多来说也是莫大的幸福。即便想象一下他们海阔天空的畅谈,都让他觉得自己过去与宫廷里的朋友们常在一起聊天的话题是多么粗鄙不堪——不外乎声色犬马和赌牌。他颇为自豪地想起,人们常称他为学者,讥讽他喜爱孤单,嗜书好读。他从来不擅长于花言巧语。在女人的起居室里,他只会愣愣地站着,满脸绯红,走路像士兵一般僵硬。因为走神,他从马上摔下来过两次。有一次,他在吟诗的时候弄破了温切尔西夫人的扇子。他迫不及待地回忆往事,一种不可言说的希望充满了他,他希望自己这些不容于社会的怪癖异秉,他的青春骚动,他的笨手笨脚,他的腼腆害羞,他的长途漫步,还有他对乡间生活的热爱,所有这一切都证明他自己就是神圣作家的一员,而不是贵族中的一员——他生来就是作家,不是贵族。自那个洪水滔天的夜晚以来,他第一次感到了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