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日 精彩片段:
第三部 2009年
迈克尔·别尔德是独子,谁听到这一点都不会意外,他也巴不得承认自己向来不知手足之情为何物。母亲安琪拉是个骨感美人,对他的百般溺爱都通过食物来表达。她饱含激情地给他喂奶粉,直到严重过量。他早在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四十年前,就曾在科尔德诺顿☾1☽地区宝宝大赛“初生至六个月”年龄组中拿过冠军。在战后的艰辛岁月里,理想的漂亮宝贝最要紧是一个胖字,得像丘吉尔那样有好几层下巴,务必寄托着人们早日结束配给制、迎来繁荣丰饶年代的梦想。婴儿们就像优质西葫芦那样公开展览、任人评判,于是,1947年,年方四月、胖鼓鼓乐呵呵的迈克尔,便击败所有对手,脱颖而出。
不过,要她这么个中产女性、证券经纪人的太太,在村里的游乐会上对糕饼和酸辣酱摊弃之不顾,反倒带孩子参加如此俗气的比赛,可并不是件寻常事。她准是知道他注定会赢,正如她后来声称早就料到他会获得牛津大学的奖学金。自从他开始吃固体食品以后,她便怀着与当初给他喂奶时同样的热情给他做饭,终其一生都孜孜不倦,甚至在六十年代中期抱病到一家“蓝带”烹饪学校☾2☽上课,只为了他偶尔回家时能拿出几道新菜色。她丈夫亨利是那种每餐固定一荤两素,却讨厌大蒜和橄榄油气味的男人。当年新婚不久,由于某些迄今仍秘而不宣的原因,安琪拉再也不爱他了。她活着就为了儿子,而她的遗产也一目了然:一个不停追逐会烧菜的美女的胖男人。
亨利·别尔德是个瘦子,耷拉着一对八字胡,光亮的棕发梳向脑后,深色正装和棕色花呢外套略嫌肥大,尤其是领口。对这个小家庭,他尽责供养,而对于儿子,他则遵循当时的潮流,爱得甚为严苛,绝少肢体接触。虽说他从来不会抱抱迈克尔,也很少慈祥地拍拍他肩膀,赠送的礼物倒是品种齐全——从“麦卡诺”钢配件和化学实验工具,到自己动手装配的无线电、百科全书、飞机模型,以及关于军事史、地质学和名人生涯的书。他打过多年的仗,在敦刻尔克、北非和西西里当过步兵的低级军官,到诺曼底登陆时升任中校,还得到一枚勋章。贝尔森集中营解放一周后他抵达那里,战后还在柏林驻扎了八个月。和许多同辈的男人一样,他对自己的经历绝口不提,只是尽情享受战后的凡俗恬淡,享受风平浪静的千篇一律,享受整齐清洁和日渐改善的物质供应,更重要的是享受无须担惊受怕的感觉,以及后来让那些在和平初期出生的人们窒息的一切。
1952年,迈克尔五岁时,四十岁的亨利·别尔德放弃了他在伦敦老城一家商业银行的工作,重拾旧爱,又干起了法律。他在附近的切姆斯福市的一家老字号律师行当合伙人,一直待到退休。为了庆祝这个重大变化,庆祝自己从每天来往利物浦大街的交通中解放出来,他买了辆二手的劳斯莱斯“银云”。这台浅蓝色的“机器”他一用就是三十三年,直到去世。后来,略带一丝由怀旧催生的歉意,儿子站在成人的立场上审视当年,想到父亲的这番“大手笔”,他的爱意油然而生。然而,当时,作为小镇初级律师,整天忙于财产转让、遗嘱检验之类的琐事,亨利·别尔德的生活变得愈发波澜不惊。每逢周末,他多半就是种种花,养养车,要不就是和扶轮国际☾3☽的朋友打打高尔夫。他镇定地接受了无爱的婚姻,反正在他看来,有所得就必有所失。
几乎与此同时,安琪拉·别尔德开始了一连串绵延十一年的外遇。小迈克尔在家里从没流露过明显的敌意或无言的怒火,话说回来,当时他既不怎么善于观察,也不太敏感,放学以后通常关在自己房间里,搭搭积木,读读书,粘粘纸,后来又迷上黄色杂志,整天打手枪,接着就开始泡妞。十七岁那年,他甚至没有注意到,母亲已经从风流场上功成身退,精疲力竭地撤回到婚姻庇护所。直到她五十多岁因罹患乳腺癌而弥留人世之际,他才听说了她的历险记。她似乎想让他原谅她毁了他的童年。那时他在牛津快要读完两年级了,满脑子都是数学、女友、物理和美酒,所以起初听得一头雾水,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她躺在一家医院高楼二十层的私人病房里,靠在枕头上,窗外能望见堪威岛边因工业污染而盐碱化的湿地和泰晤士河的南岸。他已经是个成人,当然很清楚,如果告诉她自己毫无觉察,或者说她的道歉搞错了对象,或者说他无法想象年过三十的人还能有性生活,那就等于在侮辱她。他只是拉起她的手,用力握住,传递温情,说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原谅。
直到开车回到家、陪父亲喝下三杯睡前威士忌、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和衣倒在床上、将她告诉他的话回味良久以后,他才领会到她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就。十一年里搞了十七个情人。别尔德中校自己受过刺激冒过风险,到三十三岁便能甘心遁世。安琪拉也得有她那份刺激和历险。她的情人便是她对隆美尔发起的沙漠之战☾4☽、她的诺曼底登陆、她的柏林战役。靠在医院的枕头上,她对迈克尔说,没有他们,她准会自怨自艾,全线崩溃。可是,一想到自己居然如此对待独生子,她终究还是自怨自艾了。第二天他回到医院,当她用汗津津的手攥住他的手时,他告诉她,他的童年最快乐也最安全,没法想象还能更好,他从没觉得受过冷落,也没有怀疑过她的爱,况且他又吃得那么好,至于她“对生活的胃口”(这词儿是他概括的),他不仅为此而自豪,而且希望能继承。这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演讲。这些四分之三属实的言辞,是他平生讲过的最出彩的话。她在六周之后去世。顺理成章地,父子之间从来不谈论她的情史。然而,此后多年,迈克尔每每驶过切姆斯福市或者附近的村落,看到某个在人行道上蹒跚前行或者在公交站边颓然瘫倒的老头,就会琢磨他会不会是那十七分之一。
按照当时的标准,他上牛津时也算少年老成。他已经跟两个女孩做过爱,有辆汽车——双前挡玻璃的名爵小型车,他平时就把它锁起来沿着考利街停靠,父亲还给他一份零花钱,远远超过其他大学预科男生。他脑子好,爱社交,刚愎自用,对于那些来自名校的男孩,非但不为所动,甚至还有点鄙视。他属于那种既让人恼火又不可或缺的类型,排队总是排在前头,伦敦城里的重要演出都弄得到票子,而且没过几天就步步为营地结交到名人,寻找到捷径——社交捷径和地理捷径。他看起来要比十八岁大得多,勤奋,整洁,有条不紊,而且,千真万确,他还有一本一直在用的办公日记。人们老是在到处找他,因为他能修收音机和录音机,房间里常备一把电烙铁。提供这些服务,他当然从不收钱,可他有办法拿到好处。
安顿停当以后,没过几星期他就交到了女朋友,一个名叫苏珊·多蒂、来自牛津高中的“坏”女孩。其他学物理和数学的男孩都是那种自闭的、胆小如鼠的家伙。在实验室和辅导课之外,迈克尔向来跟他们划清界限,对那些摆出艺术家做派的人也一样敬而远之——他们总是用他不懂的文学典故让他害怕。他喜欢工科生,他们能带他进车间,还喜欢学地理的、学动物学和人类学的,特别是那些在稀奇古怪的地方干过田野调查的家伙。别尔德认识好多人,却没有好朋友。他从来都不算广受欢迎,可大家都认识他,谈论他,觉得他很有用,却略有点讨厌他。
大二将尽时,别尔德正在努力适应母亲将不久于人世的事实,无意中听到有人在酒吧里提到玛格丽特夫人学院里名叫梅西·法默的是个“贱妞”。这个词儿用得颇为褒义,就好像是某个构建完善、具有临床诊断精确性的门类。在这种语境下,她那带有乡野风情的姓氏☾5☽让他心驰神往。他想象出一个丰满壮硕的情妇,身上沾着一道道肥料的污迹,跨坐在一辆拖拉机上,然后就把她给忘了。学期结束,他回到家,母亲去世,整个夏天都迷失在悲伤和无聊中,迷失在和父亲一起待在家里时陷入的麻木的、穷于言辞的沉默中。他们从来不讨论感情问题,如今完全没有共同语言。当他在屋里看到父亲在花园尽头出神地凝视着玫瑰花时,当他从父亲颤抖的双肩上猛然发觉他正在哭泣时,觉得很尴尬,不,是很惊恐。迈克尔不想出门到他身边去。他知道母亲有一堆情人,可他不知道他父亲是否知道(他猜他不知道),这件事是另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
他在九月回到牛津,在帕克镇租了间四楼的房子,那个小区的中心花园周围有一条破破烂烂的、建于维多利亚时代中期的新月形街道。他每天步行去物理楼,路上,在狭窄的、通往大学公园的过道上,他总要经过那个“贱妞”所在的学院的大门。
某天早上,他心血来潮,逛进那学院里,在门房那里打听到确实有个名叫梅西·法默的学生。那一周的后几天,他发现她在读三年级,主修英语,不过这可不会成为他前进的障碍。有那么一两天时间,他一直在琢磨她,后来手头有了工作,再加上别的事插进来,他又把她彻底抛到了脑后,直到十月底,在自然历史博物馆门外,一个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她和另一个姑娘。
她跟他想象得不一样,起初让他失望。她个头矮小,几乎弱不禁风,模样很漂亮,乌黑的双眸淡淡的眉,嗓音悦耳,带着令人惊讶的口音,似乎是东部伦敦腔,在那个年月,一个女大学生有这样的口音着实不同寻常。为了回答她的问题,他跟她解释自己的专业是怎么回事,她一脸茫然,很快就跟她朋友走了。两天后他又撞上她一个人,便想请她喝一杯,她说不,而且说得飞快,都不等他把那句子全说完。出于一贯的自信,别尔德对此颇感惊讶。可是,眼前的这个人在她眼里是什么样子?一个结实壮硕的家伙,模样像会计,脾气挺热心,系着一根领带(那可是1967年!),短发侧分,还有一个要命的细节——一支钢笔别在上衣胸袋上。更何况他学的是科学,这个不伦不类的专业是给傻瓜学的。她彬彬有礼地说再见,继续往前走,可是别尔德跟在她身后,问她明天有没有空,要不后天也行,再不行就周末。不,不,就不。接着他机警地说:“要不就说‘有门’吧?”她欢快地笑起来,真是被他的坚持给逗乐了,眼看着就要改变主意了。可是她说:“‘没门’倒是一直都有,‘没门’你应付得来吗?”他答道:“那我可没空。”她又笑,捏起孩子似的小拳头,温和而戏谑地打在他的翻领上,然后走开去,这举动既让他觉得自己还有机会,也发觉她颇有幽默感,他没准能攻下她。
他确实那么做了。他调查了她。有人告诉他她特别喜欢约翰·弥尔顿。要不了多久就能弄清楚这个男人到底属于哪个世纪。他学院里一位文学专业的三年级学生☾6☽以前欠他一个人情(弄到一场奶油乐队☾7☽演唱会的票子),这回就给他讲了一个小时的弥尔顿,应该看什么书,想什么问题。他读了《科摩斯》,它蠢得让他吃惊。他浏览了《利西达斯》、《力士参孙》和《幽思的人》——某些段落真是虚头八脑,矫揉拘谨啊,他想。《失乐园》他看得顺畅些,而且,与很多前人一样,他喜欢撒旦胜于上帝。他,别尔德,将那些他觉得机灵的、特别醒目的段落都背了下来。他读了本传记,还有四篇别人告诉他至关重要的随笔。读这些耗了他漫长的一星期。他在特尔的一家古玩书店里随口说想买一本《失乐园》的初版,差点被人扔出店门。他找到一个和蔼的、对买旧书很在行的助教,悄悄告诉他,他想用某种礼物来讨一个女孩子的欢心,那人就领着他跑到科文特加登广场☾8☽的一家书店里,在那里,他用一个学期的零花钱买下一本《论出版自由》☾9☽的十八世纪版本。他在回牛津的火车上飞快地翻了翻,其中有一页裂成了两半。他用透明胶带补好。
接着,水到渠成地,他又与她邂逅,这回是在她学院门口——他在那里等了两个半小时。他要求至少让他陪着她从花园穿过。她没说不。她上身穿黄色羊毛衫,外罩一件军大衣,下面配黑色百褶裙,足蹬一双缀着古怪的银色搭扣的黑色漆皮鞋。她甚至比他想象得更美。他们一边走,他一边礼貌地问她的功课,她逐一解说,那口气就像面对一个乡下白痴,她说她正在写关于弥尔顿的文章,弥尔顿嘛,就是十七世纪的一位著名的英国诗人。他请她具体说说论文的内容。她说了。他大着胆子说了一条听来的看法。她大吃一惊,说得更详细了。为了阐明自己的某个观点,他引用了“从早晨/到中午,”她喘息着接了下半句,“从中午到潮湿的黄昏”☾10☽。他让自己的语调一直都带着试探性,先说起弥尔顿的童年,又说到内战☾11☽。有些事情她不知道,便饶有兴味地听。她对诗人的生平知之甚少,而且,令人惊讶的是,考量他的时代背景似乎并不属于她的研究范畴。他便把话题引回她熟悉的领域。他们又引用起自己最喜欢的诗句来。他问她读过哪些学者的文章。有些他也读过,便委婉地举证。他浏览过一份作品名录,所以谈到的话题远远超过自己读过的内容。她甚至比他更讨厌《科摩斯》,于是他斗胆温和地替它辩护了几句,然后心甘情愿地承受一顿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