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重新解释历史:吴思访谈录 精彩片段:
五、个人经历与研究兴趣
我的心病与我的写作
访谈者:《南方周末》记者杨瑞春
时间:2003年10月23日
2003年,吴思出了一本新书,输掉了一场官司。新书名为《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与那本著名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脉相承。与前者相同,该书保持了深挖历史、细密分析和制造新概念的传统以及亦雅亦俗的写作风格,也像前者一样,甫一面世便得到诸多好评。
官司也是因书而起,2002年4月下旬,《北京青年报》连载吴思的《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一书,因书中写到抗日战争期间,陈永贵曾经参加过叫“兴亚会”的日伪特务外围组织,并曾做过大寨村伪维持会的代表,吴思和“北京青年报”社被陈永贵的夫人和儿子告上法庭,称书中大量情节与事实不符,许多情节是作者无中生有,任意杜撰的。2003年4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宣布,吴思和北京青年报社侵害陈永贵名誉权的事实成立,责令吴思向陈永贵亲属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北京青年报”赔偿2千元。吴思和“北京青年报”社不服,立即上诉,2003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一场意外输掉的官司
访谈者:关于这场官司一审的输掉,你认为最大的疑问在哪里?
吴思:最关键的是,法庭对我提出来的4条证据都认为权威性不足,认为不足以证明陈永贵参加过兴亚会、当过伪代表是事实。
访谈者:你所提出的证据应该大多是当事人回忆吧?对于一个类似这样的历史问题,什么样的证据才更具有权威性,也更能被法庭认定为事实呢?
吴思:我们后来也提出这个问题。我认为自己提出的几个当事人的证据,特别是权威当事人的证据是很可信的,而且这几个证据互相交错,互相支持。我手里最硬的证据,来自于当时山西省革委会主任、省委书记谢振华,他也是中共九大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组长。他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写到,陈永贵曾经向他哭诉,自己参加过兴亚会,当过伪代表,还曾经说“我要到北京向毛主席请罪”,这次二审我们又得到了他签字的证词。还有当时写著名通讯《大寨之路》的作者之一、新华社记者范银怀,他说他奉总社之命去查陈永贵的入党时间,因为谁也说不清楚,后来就去县委组织部查档案,查到当时的入党申请表,在曾参加过何等反动组织一栏里,就填着“参加过兴亚会”。这也有一篇回忆文章,这也是一个一手证据。而作为间接证据的,还有陈永贵的儿子在《回忆我的父亲陈永贵》的文章里写到,大意是,我的父亲当过伪代表,但其落脚点是,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客观上保护了大家。
访谈者:这回告的是这个儿子吗?
吴思:不是,告我的是幼子,写文章的是长子。但是幼子后来让长子出了一个证明,说文章不是他写的。可是他那篇回忆文章登在山西省文史资料选辑里,谁谁口述,谁谁记录写得清清楚楚。
访谈者:那么,二审阶段你还能拿出什么更强有力的证据呢?
吴思:我们现在拿到了一份1980年中共中央转发中组部的文件,这份文件就是《关于陈永贵同志历史问题的审查结论》,最后有陈永贵自己签名同意。我书里面提到的陈永贵的历史问题,这份文件里都有,而且讲得更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