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也许是对的 精彩片段:
第四章 地价推高房价
任志强始终在“战斗”,这个战斗原本是和任志强无关的。2004年,住建部公布了一个报告,说房价高与地价高有关,随后国土资源部公布说房价高与地价无关,两个部门就此开战。这原本和任志强无关,不过,任“总理”依然披挂上阵,连续发表文章,谈地价和房价的关系问题。其中很多观点成为任志强的经典观点。
观点一:8·31土地大限将引发土地饥荒,房价必然上涨
我个人认为,8·31土地大限以后,市场的供求关系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土地总的供给量会大幅度地减少,所以土地的价格一定是上升的,而且会大幅度地上升。到明年年初的时候,不管是产品的供应量还是土地的供应量都不能满足需求。今年上半年,国有土地的收入大概是2044亿元人民币,其中70%是协议出让的土地,288%是招拍挂的土地,但是招拍挂的土地,虽然只占288%,但是却占了2044亿的60%多,说明招拍挂使土地价格暴涨。
在这样一个巨大需求的情况下,供应量在不断减少。由于土地供给制度的变化,使土地供给数量在不断减少,必然会产生供求关系之间的不平衡,造成房价随着土地价格的增长而增长。
——2004年8月31日任志强在“后8·31时代论坛”上的发言
地价推动房价上扬本身是不合经济学逻辑的。理论上讲,房地产价格跟土地交易方式是没关系的,不管是招标、拍卖、挂牌还是协议方式,对房地产价格都不应该产生影响,最本质的应是需求。将房价的持续上扬归咎于土地“招拍挂”是否是“院外集团”为转移成本而寻找的借口?
无论是马恩的政治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只有地租的概念。由于土地是固定供给的要素,地租的本质是生产者剩余。均衡价格决定土地租金而不是租金决定均衡价格。
通俗地说就是,房价决定了地价,而不是地价拉动房价的上扬,这是基本的经济学常识。一个地段的楼盘每平方米8000元,这是因为有人愿意出这个价钱来买,与开发商多少钱拿到这块地是不存在经济逻辑关系的。开发商决不会因为是每平方米2000元拿到的地,而降价卖每平方米6000元;也不会因为是每平方米10000元拿到的地,而卖每平方米12000元,因为不可能会有人愿意出这个价格买。
因此,房地产价格的持续上扬,本质上还是需求问题,是微观决策的问题。所以,分析供求关系背后的因素,是政策研究的出发点。从目前的购房需求看,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我们所讲的真实需求,经济条件有能力,当前的确需要了,比如家庭人口的改变产生新的购买更大、更好住房的需求。二是经济条件不允许,但是房价持续不断上涨的预期迫使许多人将未来的购房计划提前。现在不买将来就更贵了,更加买不起了,过去两年房价大涨,有很多人后悔没有早买房子。三是房价短期内快速上扬,导致投机需求大大上升,大量套购住房,以求赚取倒手价差。
为此,目前通过“招拍挂”挤压房地产开发商的超额利润空间,方向是正确的。经济租金的减少,院外集团寻租维护自身利益,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就像取消烟草专卖权或者某某矿产开采垄断许可证,必然会遭到烟草商和矿主的激烈反对,是一样的道理。
——《宣扬地价推动房价上涨背后获益者是谁?》(2004年11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2004年重要的土地政策是当年8月31日后,土地必须以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这被房地产商称为“8·31土地大限”。在此之前,土地是可以通过协议出让的,这样土地价格就是由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谈,显然这其中会有很多灰色地带。
任志强的这个观点是在2004年“8·31土地大限”之时说的,因为没有了土地协议出让,土地供应不足了,于是自然会导致房价上涨。如今看来这都已经成了事实,2004年三季度开始,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大城市房价开始暴涨。
任志强的关于土地价与房价的观点,尽管是被误读了,但他的直接观点——地价拉高了房价,确实是事实,也是他后来反复坚持的观点。在所有反对他的观点之中,这篇文章颇有代表性,因为说出了经济学的原理:成本和市场价格有关,但是成本并不决定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