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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宏志私房谋杀_其他作品 《暗夜之贼》

詹宏志
文学理论
总共114章(已完结

詹宏志私房谋杀 精彩片段:

其他作品

《暗夜之贼》

A Thief in the Night

●洪纳(E· W· HORNUNG)/著

●江静芳/译

内容简介

莱佛士与小兔宝原是一对中学的学兄弟,毕业多年后,在一次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小兔宝向莱佛士求援。小兔宝因莱佛士的协助而解决了困境,却也陷入了两难。因为,他发现自己一向崇拜的优秀学长,竟沦为盗贼——不只如此,还是贼中之王!由于莱佛士个人独特之魅力,及推陈出新的巧计,小兔宝虽常陷于良心之挣扎,但仍像上瘾了般,参与难度一次高过一次的偷盗行动。他们或遭恶棍围击,或至圣地盗宝,甚至曾动起自己老家的主意;最夸张的是,他们还曾经接受邀请,与一席顶尖的犯罪学家讨论犯罪这门学问呢!小兔宝在羞愧但回味无穷的心情中,记下《业余神偷莱佛士》之外的另外九则冒险故事,精采依旧,奇招百出,值得再次玩味。

导读推荐

《暗夜之贼》是英国推理小说家洪纳的“夜贼”系列最后一部作品;以“夜贼”做为推理小说的主人翁,本书的作者洪纳当然是其中的开山祖师,而笔下的业余神偷莱佛士正是此类角色的滥觞。莱佛士在历史上出现的时间不比福尔摩斯晚多少;事实上洪纳正是福尔摩斯创造者柯南·道尔的好友兼亲戚,之所以写推理小说也是受了柯南·道尔的影响。

然而,柯南·道尔愿意为洪纳的其他推理小说写序,却不赞成“夜贼”系列,他曾经向洪纳抗议说:“你绝对不可以把这位罪犯变成英雄。”福尔摩斯辛辛苦苦办案,为的就是维护资产阶级心目中的社会秩序,把所有破坏秩序的“坏人”绳之以法,其中当然包括莱佛士这种“业余神偷”在内。但洪纳却仍然把书题献给柯南·道尔,并说“这是我真诚的阿谀形式”。

莱佛士和福尔摩斯两人都对“犯罪”极感兴趣,福尔摩斯想的是如何“击败”一个智慧型的犯罪,莱佛士想的则是如何“实践”或“创造”一个智慧型的犯罪。表面上看起来,两人对犯罪的价值观好像彼此对立,实则不然。

如果注意阅读莱佛士系列小说,我们不难发现莱佛士绝不是一般社会上的罪犯(大恶人或小痞子);他从来不偷穷人的钱财,这是他的“社会正义”之一;他偷窃的对象一定也有一些道德上的不完美,这是他的“社会正义”之二;他偷窃时并不伤害无辜,这是他的“社会正义”之三;有一次莱佛士偷到东西,却发现它正是大英博物馆失窃的国宝赃物,他竟然像所有的“好公民”一样,把赃物(偷偷地)归还国家,这是他另一个社会价值观的线索。

也就是说,福尔摩斯和莱佛士绝对不是对立的角色,他们是“相似的”角色;他们都是资产阶级社会价值的守护者与实践者。只是在同一阶级认同之下,福尔摩斯是“严肃的”社会中坚,而莱佛士是“淘气的”社会菁英,一个中间偏右,另一个中间偏左,他们的比较关系应该做如是解。

作品简介:

本书精选36篇詹宏志为“谋杀专门店——世界推理小说精选”丛书(101种)所撰写的导读,换言之,亦是对36部经典名著与36位推理名家的专业且翔实的介绍。

全书分三大单元:正统推理(22篇),犯罪推理(9篇)、变体推理(5篇)。此三大方向正是150年来欧美推理小说的沿革路径。作者在每篇导读中均精辟而生动地分析了每位作者及其著作在推理历史长河中的特色与价值,借由各篇的独立介绍,可清楚看出欧美推理小说的发展脉络,领略各创作者充满奇思妙想、百花盛开般的创意。

宏志的文字现在才在这里出版,虽然耽搁太久,总算让我长出一口气。

——阿 城

詹宏志是当代极少数能写明朗文章的人之一。明朗的魅力,绝不抽象,将复杂的来龙去脉说得有趣、帅劲,令人神往,他是此中高手。

——朱天文

我和宏志各有各的“动物领域”,同一代人,相与三十载,能够成为渐行渐近的朋友是不容易的事,关键在于我们都还保有一点不堪凑附热闹的好奇心,在惯于接触种种未必能和正常人交换心得的琐碎知识之际,相濡以沫也许正是难得的缘法。

——张大春

这些作品当然可以让大陆读者一窥詹宏志那百科全书般的知识配备与无线电望远镜似的敏锐触角,也当然能够略显这位绝代才子的蕴藉光华;我唯一担心的是,这就够了吗?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大陆读者明白:没有詹宏志,就没有今天的台湾?

——梁文道

作者:詹宏志

标签:詹宏志詹宏志私房谋杀推理台湾随笔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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