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万零一种死法 精彩片段:
非系列
《骗子的游戏》——有一只名叫劳伦斯·布洛克的蝴蝶
这就是传说中的、劳伦斯·布洛克的第一本书,出版于一九六一年,有一只名叫劳伦斯·布洛克的蝴蝶在北美大陆某处,轻轻地拍了拍他才破茧的翅膀,不可察觉地改变了一点点空气中的气流。
五十年后,已习惯纽约老马修·斯卡德的我们,反而必须很用力地先挥开他深植我们心中的存在,而且还得在阅读过程中时时提醒自己,这不是斯卡德,这是另一个名叫乔·马林或管他叫什么的年轻人,否则我们会预期他做出斯卡德的反应,说出斯卡德会说的话,沉着且世故地布置出斯卡德式的终极诡计和收场。这有点像你看惯了印第安纳·琼斯博士的法柜奇兵系列,当哈里森·福特跑去波兰斯基的《惊狂记》里演一个平凡人医生,因错拿机场皮箱误入一桩跨国大阴谋里,老婆被绑走,自己也屡屡陷入绝境并挨揍时,你总不由自主等着熟悉的配乐兴高采烈扬起,他会想起自己是谁,会戴上他的西部牛仔帽子,抽出腰间皮鞭、噼里啪啦把这些有眼无珠的小歹徒小配角给狠狠收拾一顿。
书中这个真名叫乔·马林的是一个很年轻的骗子,他没像一些小说里的“我”一样,没事细数自己家谱给我们听,他宁愿告诉我们的是:“用毛巾擦干身子时,我在镜中望见自己。门面还在——结实的身体,下斜的双肩,晒成古铜色的皮肤,窄窄的腰身,还有肌肉。我看起来强壮又富有。我的行李是高级牛皮做的,脚上的鞋子很昂贵,身上的西装也很贵。我会怀念这一切的。”
我们可以假设他才二十三岁。
当然没关系,但为什么是二十三岁?因为这正是书写者布洛克本人当时的年纪。有阅读小说习惯的人很容易也通常很快会察觉出这一点,小说的主体人物,尤其是那个我们得靠他的叙述和解说、我们通过他眼睛持续看世界的那个人物,他的职业总是变动的,长相和身材也会变动(惟通常是美化,依书写者本身的“型”朝美好处修改,书写者通常是自己的整形医师),但很奇怪,年纪会朴素地留下来。人的年纪,钉子户般好像比什么都更难拔起、更牵一发动全身,除非年纪和时间正好是某一部小说的主题,正好就是这部小说的核心好奇所在,比方说像博尔赫斯,他年轻时就好奇自己的老年,年纪大了之后更好奇如果年轻的自己和老衰的自己不意在公园相遇会是哪般光景,于是写成了像我们小学时算数应用题式的(其实也正是赛局理论的核心)小说,老年的回望和年少的踮脚瞻视如两辆迎面对骑的脚踏车,有一只蜜蜂或者苍蝇在两车间折返地飞来飞去,两辆脚踏车会何时在哪一点相遇?而它们相遇时,那只蜜蜂或苍蝇总共飞行了多长距离?理论上,当我们掌握了速度,时间和空间就能相互演算相互揭示,于是我们也就有机会察知时间究竟是什么不是吗?
把年纪数字从二十三改成比方说三十五困难吗?困难的当然不是无重量的数字本身,而是要一次拉动整整十二年的沉重时间,这十二年时间如河流淤积在人身上数不清、难以察觉而且细砂状难以聚拢难以一手捧起的全部东西。在这里,时间不是一个人为和计量或概念本身,时间就是(或说复原成)生命变化本身,是一个超级巨大而且零乱无序的东西。你变得帅一些、或从事某个更体面的职业,可能会把你带往人生的另一岔路,但至少眼前仍有路可循,未来也还有一定距离的能见度,说穿了很多人深夜不寐的时光、或每星期大乐透开奖前夕不也常常有此想像乃至于还真的计划起来不是吗?但从二十三岁跳入三十五岁却是生命本体的移动,甚至可以如赫拉克利特所说,你不可能伸手到同一条河两次,二十三岁的自己和三十五岁的自己是两个不一样的人了,这不是岔路了,而是来到一整个全然陌生无航标的世界。
小说中的年纪存留,让书写者只移动了生命视角,但仍和当下所在的世界保持住一种稳定、舒适而且熟悉的关系,你也因此才分得出哪些是持续的、哪些是变异的,知道自己眼睛应该看向哪里。愈是认真的小说,愈需要这样。
多点光
二十三岁,这么年轻的布洛克小说,写得好吗?
其实还相当不错。我们这位假设他是二十三岁的主人翁乔·马林被设定为骗子,也就是俗称的歹徒歹角,置身在碰来碰去也都是骗子的半封闭世界里,经历一场弱肉强食的智力游戏。这样的小说从前比较难写,如今比较容易所以也逐渐多起来,它的基本困难一般而言是结局,因为道德报偿的缘故,不管读小说的人自己多虚无多冷血多作恶多端,作为读者那一刻他是放假的放松的,通常会“恢复人性”,坏人看小说时,也期待英雄,期待好人获胜善恶有报。
善与恶的边际,如今饱受质疑、嘲讽、讪笑,但上天垂怜,今天人们还没有完全放弃它,甚至更期待有人能证明它,至少很期待有人能真正说服我们不是吗?
但有些时候人等不到结局出现,读者也会像挨不过太长冰冻冬天的动物在春天到来前死去,因此,比较高明的书写者不会只在书的最后一页翻牌,他会早早为结尾做预备,为时时濒临阅读极限的读者打气,给他们必要的温暖和安慰,并让结局的转变变得可信。
真正的关键便在于坏人坏得有没有意思,坏得能不能让人仍然可以某种程度地还喜欢他,至少服气他。或者,我们仍能瞥见他阴森之外壳底下某一丝光亮、某种最终的坚持、某个不可让渡挣扎于罪恶土壤的信念,我们可以叹口气称他为高贵的坏蛋;或者,他仍是纯粹的恶,里外如一的恶,就像小说家格林《布赖顿棒糖》的隐喻,这种你今天仍可在英国布赖顿一地买到的名物棍子状硬糖,它的外表螺旋形花纹不只是外表,而是你舔到最核心最里头仍是同样的花纹。这样纯粹的歹徒依然可以光亮,甚至坏得光彩夺目,他的光源不来自道德,而是来自他不幸的聪明,聪明当然也是另一种亮光,它也许会因此让道德这部分显得更晦冥更无光,但它仍有能力利刃般刺透另外一部分的黑暗,比方说人的愚昧、人的冥顽僵固、人的疲惫丧失感觉,也顺带刺穿了人的虚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