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与墨家 精彩片段:
第八章 三表
墨子的学说中,他的认识论是比较光辉的一部分,具有唯物主义的观点。他所提出的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和检查认识可靠性的标准就是有名的“三表”或“三法”。“表”和“法”都是标志、标准的意思。“三表”就是判断认识正确与否的三个标准。在《非命上》中说:
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在《非命中》和《非命下》中,也有类似的记述,这里只就《非命上》的“三表”加以阐述。至于“三法”也即上篇中的三表,就不再重述了。
墨子的第一表认为,要判断事情的真假是非,不能只凭主观的印象,而要有历史的根据、前人的经验。这就是他所谓“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墨子和孔子在当时都是博学的人,今天我们所读到的《墨子》中,有许多地方引用了《尚书》、《诗经》,也引用了当时周、郑、燕、齐等国的历史——《春秋》。墨子并不是故意掉书袋,自炫博学,而是为了说明他的论证有根据,他要在前人的经验、历史的记载中寻找间接的经验。间接的经验在认识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这是人类认识的特点之一,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
墨子和他的论敌展开辩论时,经常使用这一武器。墨子在驳斥命定论的主张时,就曾举出古代的一些例子作为证据。他说:
古者桀之所乱,汤受而治之。纣之所乱,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在于桀、纣,则天下乱,在于汤、武,则天下治,岂可谓有命哉?(《非命上》)
墨子更进一步追问那些相信有命的人说:“先王之宪亦尝曰:福不可请,而祸不可讳(违)。敬无益、暴无伤者乎?……先王之刑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先王之誓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非命上》)墨子的非命学说给当时的命定论者以有力的打击。
墨子的第二表认为判断事情的真伪是非,要根据“百姓耳目之实”,就是说要用广大人民亲身的经验作为标准,不能只凭主观想象。他在反对命定论者的辩论中也曾使用过这一武器。他反问那些相信有命的人说:
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亡”即“无”)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非命中》)
墨子又说,可是事实上,自古及今,“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非命中》)。耳目感官经验是知识的直接来源,通过直接经验可以得到正确的知识,这是一般认识的途径。我们必须肯定,墨子提出了这一点,是对的。但是认识的对象不尽是感官所能直接接触得到的,比如墨子在上面所举的“命”,根本就是一个抽象名词,即使有,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墨子攻击别人时,常说人家“不知类”,对于这一问题,墨子自己也犯了“不知类”的毛病。如果有人用墨子的方法驳斥墨子,问他,请他把“义”的形状、声音拿出来让大家看看,墨子一定也拿不出来。这是墨子思想不够缜密的地方。
第一表和第二表的重要性已如上述,但墨子的认识论还不是严格的合乎科学标准的认识论。墨子的认识论的主要缺点,在于他不能分别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本质上既有区别而又有联系的辩证的关系。墨子的认识论更多地停留在仅靠感觉经验(有的是古人的——第一表,有的是当前的——第二表)这方面,而忽略了理性认识的重要性。这里,主要的是他不认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因而,墨子知道只凭主观印象容易出错误(这是对的),但他把过去的以及现在的某些根本无法通过实践来证实的所谓“经验”,又常常当作衡量事情真假的标准,这显然是不对的。
墨子所提出的第一表、第二表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起脚的第一步,认识必须通过感觉,通过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但是仅仅停留在这一步是不够的,感性认识不上升到理性认识,就不能使人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就形不成科学的认识。
关于第三表,墨子认为判断事情的真假是非,要根据“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是墨子的认识论的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思想方法。墨子反对战争,反对世袭贵族奢侈浪费的生活,甚至最为人诟病的《天志》、《明鬼》、《尚同》各篇言论,也都是从这一标准,即以它合不合“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为出发点的。墨子思想中许多丰富的、带有人民性的进步因素,都是在这一标准指导下发展出来的。
当然第三表也有缺点,墨子经常把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看得没有矛盾,实际上王公大人和百姓的要求和利益有很大的差异,二者既有共同性,也有矛盾性,因此他所提出的“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就失去了标准。因而往往产生了墨子的主观愿望和客观事实相矛盾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