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中独行·莱辛自传(1949-1962) 精彩片段:
朗廷路W1
专家们曾向我保证“法律不可能修改”,四年之后,法律修改了。我不再是受保护的租客。我问律师,怎么会这样?他说,恩,这种事情的确会发生。马上就有一个开发商跑来看我的公寓。整套公寓——一个很大的房间,两个中等大小的房间,两个小房间,还有一个厨房、大小刚好可以让大家坐下来喝咖啡、聊天——将被改造成十二个房间,单单我的大房间就可以被一分为四。不久我就得搬走,我的脑海中想象着一群游民一样的澳大利亚年轻人挤在这些小格子房间里的情景——因为整个伯爵府区将被建设成“小澳大利亚”。
那么我要住到哪儿去?那是1958年,我来伦敦已经九年了,我发现,平均起来算,我的收入跟普通工人的工资一样高——每周二十英镑,我想是这个数目。我对钱一向抱着漫不经心、“最后总归没有问题”的态度,这一直很适合我的生活方式。但当我需要找住处时,这种态度的弊端就暴露了出来。每个人都知道,作家的收入不稳定,你从来不知道自己明年会有多少收入。我记得有一次,个税征收员到琼的房子里来找我,问我为什么还没有缴税。我告诉他,我去年挣的钱够缴税,但今年没挣那么多,我只有三百英镑。他很和气,想办法帮我应付过去,但他的反应就像所有的维持秩序的人和监考官一样,对我的不稳定的生活感到不自在。他认为我应该设法有份稳定的收入,也许可以去当秘书。
那时候,除了写长篇小说和故事,我已经有机会通过其他途径挣钱:广播和电视正在向我招手。总的来说,我抵制它们迎合大众的倾向。那时候我们相信,为钱写作就是在出卖灵魂,在稀释宝贵的蜂蜜,这会触怒你的缪斯,她会惩罚你,让你不辨良莠,最终沦为受雇的写手。这种看法是对的,但在今天的风气面前,连提一提这些宝贵的过时的想法都很困难。那时候我们还相信,作家应该过着安静、私密的生活,拒绝成为公众人物。
我母亲留给我一千英镑。她还留下了一栋位于索尔兹伯里郊区的房子,以前她把它租了出去。我告诉弟弟,房子属于我的那一份我不想要了,都归他。我知道,分房产和家私会引发很多不愉快和难处。我还说,照片、整盒整盒的银餐具、银托盘,我都不要。现在看来,这是个很糟糕的决定,特别是因为我弟弟根本不在乎那些东西。很多年后,我向他问起那些东西在哪儿时,他根本不知道。他已经忘了,在那座农场的老房子里,那个硕大的银托盘曾经怎样摆在汽油箱做的写字桌上,保持着自己的英式气派;他也不再记得那些镶嵌在银相框中的照片怎样立在插着香豌豆花的滚边花瓶旁边,靠在犁具旁,靠近一些也许含有黄金的小石块。
我的收入支付得起租金低廉的房子或者是小笔的抵押贷款。我开始一天接一天紧张兮兮地找房。在伦敦找房的经历让我看遍了伦敦的很多地方,以至于现在我无论走到什么地方,脑子里常常闪过这样的想法:瞧,就是那座房子,我本来有可能一直住在那儿。
有两个地方从那段记忆中浮现出来。一个是位于切尔西洪水街的一栋房子,有三层,房间布满灰尘,墙皮黯淡肮脏而且不断剥落。租金很便宜。尽管曾经有很多名人住在洪水街,但那个地方让我感到压抑。我又要花几个星期来粉刷、修补、印染;另外还有这条街的名字:洪水——泰晤士河就在街底流淌。另外一座房子位于贺兰园的皇家新月街,当时的贺兰园远不是今天的时尚居所。因为那里遭到过轰炸,或者说看上去像是被轰炸过。那座房子干干净净,是粉刷过的。但为什么这么便宜?我动了心,我说我会再回来看看,但当我走到门口时,隔壁房子里的女人招呼我过去,低声告诉我——她一只眼睛望着房产中介,他一脸愠怒地站在旁边——如果我买下那座房子,不出一年它就会在我耳边倒掉:以前,干朽湿腐的霉块像烂蘑菇一样斑斑点点地爬满墙壁和天花板,装修工把它们刮掉了,里里外外都刷白了。
我的出版商救了我。我已经有了两个出版商,这在当时并不常见,但很快就变得常见起来了。我需要钱,于是请出版商预支我的短篇小说集《恋爱习惯》的版税,但迈克尔·约瑟夫不肯。这是他们的愚蠢之处,因为我的上一本小说集《这原是老酋长的国度》卖得不错,而且仍然在卖。当时仍然在麦吉本&基出版社工作的汤姆·马斯库勒一直在等着这样的机会,给了我这笔钱,但我希望他征求过霍华德·萨缪尔斯(出版社的老板)的意见。霍华德·萨缪尔斯是个百万富翁,但他不是个普通的百万富翁:他是个社会主义者,安奈林·贝文的密友。他在帮助《论坛报》,那是工党左翼的宣传喉舌。他白手起家,出版是他仅次于政治的挚爱。他拥有朗廷街上靠近BBC的霍尔拜因大厦。他租给我一套公寓,租金是每周五英镑。这个价钱非常低,不仅就这个地段来说很低——这里步行可以去剧院区、苏荷区、牛津大街、梅菲尔、泰晤士河——放在整个伦敦都算很低。公寓很小,有六个小房间,而且整栋建筑也很丑,楼梯是光秃秃的灰色水泥砌的。来到五楼,你打开一扇门,就能看到一条把整套公寓一分为二的窄窄的过道。对着门的是一个很小的厨房,紧挨着它的是浴室,里面配着咝咝啪啪作响的煤气热水器,两个小房间也在这边。临街的一边是我的小卧室,还有一个大一点的房间,那是起居室。整套公寓没有改善的余地。搬家时,克兰西和汤姆·马斯库勒都来帮忙。我在沃里克路的家具太多了,于是我把它们送给了生活困难、用得着它们的人。我只带走了两张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还有书架。我的卧室是个阁子间,三面墙是亮粉色的,壁炉墙的镶板上画着稀奇古怪的鸟儿。我把房间刷成了白色,因为房间很小,这活儿一上午就干完了。但那个壁炉实在太丑,我忍不住总要去看它。我把壁炉墙染成了乌梅色,而且设法让人看不出壁炉。到了今天还有人跟我说,你还记得你把卧室刷成了黑色吗?我觉得这类似于这种情况:一个画家在画布上补了一小块红补丁,如果你没有特别凑近去看,你就会想,这幅画全是红色。那个房间唯一的优点是有个大窗户,上面挂着漂亮的深蓝色棉布窗帘,营造出舒适安静的光线效果。窗帘全是我在那台古香古色的辛格缝纫机上做出来的。
我觉得,便宜的房租和这里的地段让这套公寓无论多丑都有理由使我们喜欢它,但彼得讨厌这里。他也讨厌沃里克路,但那里至少空间很大。从我们搬进新公寓的那一刻起,他就在央求我买一栋房子。他渴望保障,房子意味着保障。银行也在给我施压,让我买栋房子或公寓。这真让人瞠目结舌,因为欧洲的其他国家都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在英国,如果你有按揭的房产,你就是个好公民,银行会对你笑脸相迎。但定期付款让我感到恐惧,况且我还得筹钱给彼得付学费。彼得现在上寄宿学校了,他十二岁时去的。我不想这样做,因为我记得自己当年去寄宿学校时的感受,但十二岁毕竟不同于七岁。事实上,这是个不错的决定。很多小孩子六七岁时被送到寄宿学校,当时他们感觉痛苦不堪,但长大后都喜欢上那里了。
那栋楼里面还住着两个妓女,但我一直没有注意到,还是克兰西告诉我的。她们都符合妓女的标准,但又分属不同的类型。一个属于(或者说曾经属于)有点松松垮垮的金发女郎型,她的房间里到处都是玫瑰色的角落,粉色的窗帘,粉色的坐垫,粉色的鸭绒被,挑逗的布娃娃和毛茸茸的玩具。她经常等在自己的过道里,这样她就可以拦住我,跟我抱怨海伦。否则我根本看不到她,因为她似乎不在这一带工作,而是在苏荷。我把她写进了一个故事,题为《福特斯酋太太》。海伦的肤色偏深,黑色的头发像高更画上的人物,乌黑的眼睛中充满了见多识广的“怀疑”的神情,克兰西和我认识的其他美国人都对这种神情大加赞赏。女人眼中的这种“怀疑”表明她深谙世故,知道怎样照顾自己,这意味着双方可能受到的损害是有限的。我只需对美国客人提一下“有两个‘姑娘’住在这栋楼里”,他们就会觉得自己贴近了真正的生活体验的源泉。我喜欢海伦,我们会友好地聊上几句。有人告诉我,当霍华德·萨缪尔斯还是个孤独迷茫的小伙子的时候,海伦是他的好朋友,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她住在这栋楼最好的公寓里,为什么他总要照顾她。有时候,你会在楼外的街上看到一个松松垮垮的老妓女,就像一只脖子上套着蝴蝶结的小梗犬,跟一个没精打采、举止优雅、精通世故的深肤色妓女擦肩而过,互相投去冷冷的、厌恶的眼神。
朗廷路周边的街道引来很多好奇和闲逛的人,这里是地毡交易中心。沿着电车轨道望去,半地下的房子里挤满了拿着低工资的姑娘们,在缝纫机上做着裙子和女上衣,但这个行当大部分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这里的店铺都是批发商,店里的陈设都是为了吸引采购商,而不是来逛街的人,如果你往里面瞥一眼,就会看到激烈的讨价还价的情景。干这一行的主要是犹太人,附近有个餐馆在为这些生意人提供吃的。在沃里克路,物美价廉的餐馆是印度餐馆,但在这里是犹太餐馆。四年后,当我再次搬家时,这一带物美价廉的是希腊餐馆,那间餐馆总是顾客盈门。我带很多人去过那里,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莫迪凯·里奇勒,他很想让我喜欢上填鸡脖,但我说,他一定是在享用着对童年的怀旧回忆。克兰西经常去那里。美国人喜欢那里,因为当时美国的演艺界和出版界中有不少犹太人,其中太多人来自布朗克斯☾1☽,以至于“我在布朗克斯长大”这句话在餐厅里此起彼伏,就像歌曲中的副歌,或者让你想起那些小说:一个大家庭在贫困线上挣扎,但家里那些聪明的孩子们个个饱读诗书、有文学抱负。他们命中注定要摆脱困境,震撼世界。而那些非犹太美国人说,这个餐馆的家庭气氛以前在纽约很常见,但现在正在消失,所以他们在这里觉得像是在重温自己的历史。
那片区域在白天嘈杂喧哗、生气勃勃,到了晚上就一片沉寂荒凉,除了两个酒馆和一个餐馆以外。他们在钻法律的空子——法律规定,裸体的人如果在动,就是不道德的;如果不动,就是道德的。于是店家向顾客提供铅笔和纸,邀请大家展示自己的艺术天分。一个裸体姑娘站在有轮子的台面上被推进来,保持一个姿势二十分钟,然后被推走,顾客们鼓掌,交流自己的素描,然后另一个姑娘上场,换人的频率以不至于冷得起鸡皮疙瘩为限。店家鼓励顾客不要停笔,因为如果警察进来检查,姑娘一动不动,大家都在运笔如飞,就可以证明这项活动的目的是艺术。警察经常进来。这家餐馆深受美国人喜爱。这是个很奇怪的现象:五六十年代,美国人一到伦敦就会直奔苏荷,去看那里的妓女和裸体俱乐部。如果你跟他们说:“得了吧,你们的大城市里面不也多得是妓女?”他们会说,那不一样。苏联人也一样。来自苏联的每个代表团(那是代表团时代,每个代表团都有导游陪伴,那个导游是真正的克格勃)一到伦敦就会被带往苏荷,参观资本主义的活生生的罪恶,他们的状态就像在莫斯科看芭蕾舞剧《红罂粟》,剧中有一段很长的发生在资产阶级夜总会的色情场景,用来揭示西方社会多么让人恶心。共产主义的苏联禁止人们享受这种乐趣,妓女和性表演只可能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苏联人会成群结队地去苏荷。
苏荷区的色情俱乐部的吸引力不止于此。许可法规定,卖酒的地方要在下午关门两小时,但在俱乐部里面,饮酒是合法的。嗜酒的人如果忍受不了这两个小时的限制,就会到色情俱乐部去。鲁本·席普带我去过一家,我是观众中唯一的女人。我坐在那里看表演,鲁本却坐在吧台,背对着舞台。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姑娘:爱尔兰人,高大漂亮,是个新手。按说她应该扭动身体,晃动乳房,让乳头上佩戴的流苏摇摆,但她觉得这太滑稽了,忍不住开起玩笑来,最后竟然把她那对挂着流苏的大乳头托在手上,献给观众,仿佛献上两块布丁。她放声嘲笑自己、男人和这整个行当,乳头随着她的笑声晃动。男人们并不高兴——阴沉黑暗越聚越浓,敌意在暗中涌动,这就是他们的情绪状态,因为她破坏了俱乐部的氛围,让他们显得滑稽可笑。她的上司把她拉了下去,责骂她,而她咯咯地笑着。她丢了那份差事,但后来在附近的酒馆做了女招待,她的喜感在那里成了一种资本。
附近还有一家餐馆,我当时根本去不起,但霍华德·萨缪尔斯会在那里请他的作者们吃饭。那是个西班牙俱乐部,里面的装潢都是闪闪发亮的深棕色面板,红色的皮革,非常有阳刚之气,而且风格浓重。霍华德·萨缪尔斯和安奈林·贝文,霍华德·萨缪尔斯和珍妮·李☾2☽,霍华德·萨缪尔斯和工党左派人士(但不是新左派)在那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品尝着地道的西班牙菜,喝着桃白兰地。霍华德喜欢做东。他是个相貌英俊、感情充沛、变化无常的人,这样的人身边一定要有一个桑丘·潘萨☾3☽,他的桑丘·潘萨是雷吉纳德·戴维斯·波因特,雷吉纳德是他在麦吉本&基出版社的得力助手。雷吉性情平和,清醒明智,身材高大,待人友善,并随行照顾着霍华德。在我还是他的作者的时候,他也照顾我,直到汤姆·马斯库勒离开麦吉本&基出版社。
这时候,我短暂地陷入了一种不光彩的状态:一个中年女人,在酒铺里拎上半瓶威士忌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