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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男孩_附录 关于《美国男孩》的创作

安德鲁·泰勒
侦探推理
总共93章(已完结

美国男孩 精彩片段:

附录

关于《美国男孩》的创作

《美国男孩》本来就不是一部一蹴而就的书,它的出版之路可谓艰辛。光是写成就花了两年,最后的成书又与原稿差了十万八千里。

和很多书一样,决意写这本书也非常突然。一九九五年六月,一位剧院监制请我吃饭,问我讨要一些戏剧的创意。我匆匆忙忙地发给了他十几个,其他的他都没看上眼,只有一个关于埃德加·爱伦·坡的《失踪的埃德加》引起了他的兴趣。

那时我正好在读坡的《想象和神秘故事集》,我一直很喜欢这一本。阅读中我再次陷入坡所想象中的欧洲,情绪变得脆弱,带着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他的小说里似乎充满鬼魅。

之后我翻了一下坡的简介,发现他曾于一八一五年到一八二〇年间在英格兰生活过,他的养父还在英国设立了在美国的进口公司的分公司。坡的一个短篇《威廉·威尔逊》,就是以英国寄宿学校为背景的,里面有很多自传性元素。

《威廉·威尔逊》是坡写的最奇怪的一个故事,书中的叙述者威廉·威尔逊从中学时代起就被双重人格——部分是幽灵,部分是自己的本我——所困扰。坡给了威尔逊和他的另一重人格不同的生日——后者是一月十九日——以及不同的家庭背景。威尔逊是个富有的、被宠坏了的孩子,行为堕落:“在我身上,一瞬间所有的美德都如斗篷一般掉落……”他一头扎进“多年无法言表的痛苦和不可原谅的罪恶之中”。他痛恨另一重人格限制了他的邪恶,终于在暴怒中杀了他——结果发现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他也杀了自己。

在笔记中我是这样写的:“在保证传记真实性的同时,可以在坡的童年经历上做一番文章。就让故事发生在一八二〇年,坡在英国的最后一年。”

弗里奇系列的作者格雷高里·麦克唐纳曾写道:作者应该努力去忘掉他的念头。要是真的忘了,就说明它不值得记着;如果忘不掉,这个念头挥之不去,那你要做的就是把它变成小说。

关于《美国男孩》的念头就是这种情况——它挥之不去。五年后,二〇〇〇年的春天,我向它低头了,开始对埃德加·爱伦·坡做一些研究。我发现的第一件事是其实我们对他的童年生活一无所知,他身上充满谜团。我在一张白纸上记了点笔记,传真给了我的经纪人,想看看她怎么看待我这个难以忘怀的念头。

她很喜欢。实际上她太喜欢了,马上就传了一份给我的编辑。她也很喜欢,尽管(还是正因为?)那是我写过的最短的大纲——甚至我都没当大纲写。

于是我就必须得写这本书了。那时我还从没写过历史小说,我想尽量准确地反映那个时代的特征。我研究了一下摄政时代末期的英国人是怎么说话的,行为举止又是怎样。从上流社会到圣贾尔斯和七面钟的贫民,从斯托克纽因顿这样的小村庄到格洛斯特郡的地主,都研究了。

我还了解了一下在伦敦的黑人的状况,以及人们是怎么看待他们的。我还研究了那场发生在当时的超级大国和在另一个半球上、虽然很小却极富进取心的国家之间,至今仍没有结论的战争:一八一二年的英美战争。那是这两个国家的最后一次对抗,却一直没得到应有的重视。

我研究了那个时代的地图和报纸,研究当时的服饰、家具、马车和房屋——当然还有冰窖。我翻看了大量的回忆录、日记和信函,还在《新门监狱日历》中找到了大量信息。我阅读(或者重读)了关于那个时代的很多小说。很快,我待在一八一九至一八二〇年的时间已远比在二〇〇一到二〇〇二年的时间要多了。

这本书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是因为我想真实地呈现出对话,这想法有点可笑。创作的那段日子,我一天到晚钻在《牛津英语词典》里不出来,试图确定每一个词或者短语都能在当时的语境里达到我希望的效果。我痴迷到最后连做梦都开始使用分号了。

作品简介:

被誉为侦探小说鼻祖的埃德加·爱伦·坡曾于一八一五年到一八二〇年间在英格兰生活,那时他还是一名在寄宿学校里上学的孩子。后人认为他的代表作《威廉·威尔逊》就有一点自传成分,因为这个短篇就是以英国寄宿学校为背景的。

如今,托马斯·希尔德正在去一所乡间寄宿学校的路上,几乎身无分文的他就要给一群伦敦城里的富家子弟当老师了,而他的学生中有一个美国男孩,名叫埃德加·爱伦。

埃德加与好朋友查尔斯每天形影不离,身为他们的老师,希尔德有机会一瞥有钱人的生活一角。就在他暗自感叹命运之迥异时,一具惨不忍睹的尸体让一切天翻地覆,旁观者亦没能幸免。

作者:安德鲁·泰勒

翻译:晏向阳

标签:安德鲁·泰勒美国男孩英国推理侦探欧美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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